劳动就业制度的变化

劳动就业制度的变化

劳动就业制度的变化

  新中国初期:实行“统包统配”劳动就业制度。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城镇劳动就业实行“统包统配”。改革开放后,从“统包统配”,通过各种形式的劳动就业和劳动合同制的逐步推行,最后过渡到完全由市场调节。

比较

  新旧就业模式的比较:

  1.统包统配的就业模式,养成了工作上“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不利于个人特长的发挥;企业用人不能择才而用,个人择业不能扬长避短等。

  2.新的就业模式的优点:有助于个人特长的发挥,有助于合理配置人才资源;鼓励人们更加努力的学习,研究业务,有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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