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事物战胜了旧事物是事物发生了A.不显著的量变B.显著的现象的变化C.根本性质的变化D.矛盾主次方面尚未转化的变动
题型:不详难度:来源:
新事物战胜了旧事物是事物发生了A.不显著的量变 | B.显著的现象的变化 | C.根本性质的变化 | D.矛盾主次方面尚未转化的变动 |
|
答案
C |
解析
本小题考查的是发展。没有难度,只是对基础知识的再现。新事物战胜了旧事物是事物发生了根本性质的变化,C符合题意。 |
举一反三
英国博物学、生物进化的奠基人达尔文有一句名言:“对于科学,坚持者必可成功。”据此回答问题: 小题1:上述名言蕴涵的哲理是A.事物是不断由低级到高级向前发展的 | B.联系构成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 C.世界上没有不可认识的事物,只有尚未被认识的事物 | D.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 小题2:上述名言给我们的启示是A.办事情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 B.要坚信科学必然战胜谬误 | C.要坚持适度原则 | D.要重视量的积累 |
|
判断新事物和旧事物的根本标志在于它们是否 A.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 B.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接受 | C.同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相符合 | D.经历艰难曲折的过程 |
|
事物发展过程中两种不同的状态是A.前进性和曲折性 | B.同一性和斗争性 | C.整体和部分 | D.量变和质变 |
|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在四次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翻阅我国法律规定的调节制度,包括诉讼中的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民间纠纷调解以及其他方面的调解制度,都可以看到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并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而进行制度创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制度,如证券制度等,则是在学习国外立法经验基础上补充善而成的。继承而不守旧,借鉴而不照搬,根据国情和实际对传统法制文化、外来法律制度加以改选和创新,大大加快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步伐。 (1)简要回答创新对社会发展的作用。(3分) (2)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思想方法和创新意识”有关知识,分析说明我国立法是如何实现不断创新的。(10分) |
如果我们把“道路”一词拆分为两个方面,将“道”比作“人生的大方向和趋势”,把“路”比作“生活的途经”,那么下面关于这两者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①“道”和“路”体现了物质与意识的统一 ②“道”和“路”体现了量变与质变的统一 ③“道”和“路”体现了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统一 ④“道”和“路”体现了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
最新试题
热门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