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砺寒是扬州大学附属中学高一(2)班学生,在2012年11月2日撞坏停在路边的宝马车之后,没有选择逃走,而是在原处等待了近半小时后,并留下了一张附有联系方式的纸
题型:不详难度:来源:
徐砺寒是扬州大学附属中学高一(2)班学生,在2012年11月2日撞坏停在路边的宝马车之后,没有选择逃走,而是在原处等待了近半小时后,并留下了一张附有联系方式的纸条。从徐砺寒的举动中我们可以看出他A.是一个具有责任意识和能力的人 | B.缺乏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 C.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 D.年龄还小,其行为不受法律的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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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 |
解析
试题分析:由材料可知,当徐砺寒撞了宝马车后,没有选择逃走,而是在原处等待了近半小时后,并留下了一张附有联系方式的纸条。他的这种行为表现出了积极承担责任。他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D.年龄还小,其行为不受法律的约束的说法的错误之处在于未成年人年龄虽小,但如果违法犯法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点评:这个知识点对学生来讲比较容易理解,但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往往不愿去承担责任,徐砺寒撞了宝马车后,没有选择逃走给了我们启发,我们要积极承担责任。 |
举一反三
青少年时期的鲁迅,从当海军到学习矿业,又改为学医,最后选择文学做武器来唤醒中国人民。他的事迹表明A.他有社会责任感 | B.他仅对自己负责 | C.他兴趣广泛 | D.他聪明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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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属于“当为而不为”的有 ①警察接警不出 ②医生见死不救 ③老板招用童工 ④随地吐痰 |
西安某学院大学生贾志攀侵入陕西省地震局网站发布“陕西今晚有大震”的虚假信息,造成人心恐慌。后来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批准逮捕地震造谣者贾志攀,他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这一案例说明 ①行为与后果具有一致性,有行为就会有后果 ②因好奇做出的行为,不应负法律责任 ③作为公民,应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的﹑道德的责任 ④行为触犯了法律,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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