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专利制度是以申请人对发明创造的公开换取法律给予的保护,是现代经济技术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障。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 在议会中,从詹姆士一世开始,新兴资产阶级就
题型:不详难度:来源:
现代专利制度是以申请人对发明创造的公开换取法律给予的保护,是现代经济技术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障。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在议会中,从詹姆士一世开始,新兴资产阶级就尝试采用立法形式代替国王授权。到1623年,英国《垄断法规》终获通过。该法规第1条宣布此前以特许令等方式授予的所有垄断因为与本国法律冲突而无效,其中当然包括国王以“钦赐’’形式颁布的特许垄断权。《垄断法规》第6条规定了一种新的垄断权,由此成为现代专利制度之滥觞:前述任何宣告不应扩展到今后授予的任何专利和特权,它们应就任何种类的新产品在本国的实施或制造授予其第一个真正发明人,为期14年或以下,在此期间他人不得使用。此权利的授予不得有违法律,也不得在国内通过抬高物价的方式危害国家,或破坏贸易,或带来普遍不便。 ——刘银良《知识产权法》 材料二 1850年,全世界有10个国家建立了专利制度。 1883年,世界第一个有关专利的国际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签署;1884年正式生效。后又多次修订。1967年,51个国家共同签订《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70年正式生效。1970年,多个国家参加签订《专利合作条约》,1978年正式生效。1971年,巴黎联盟成员国在斯特拉斯堡会议上通过《斯特拉斯堡协定》,建立《国际专利分类系统》。 1985年4月1日,中国正式实施专利法。1992年和2000年两次对专利法修改。迄今,中国已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几乎所有与专利有关的国际公约和条约。 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建立,其中包括《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知识产权成为世界贸易组织中货物、服务、知识产权的三大支柱之一。 2006年,全世界已有184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专利制度。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制的《专利制度发展概要》 材料三 很久以来,专利制度被认为是富裕国家的食粮,贫穷国家的毒药。据统计,占世界人口97%的发展中国家,只拥有世界3%的专利,而占世界人口2.5%的发达国家,却拥有世界97%的专利,专利占有的不对称,让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之间的鸿沟不但不会缩小,反而很可能将越拉越大。 ——霍剑《专利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及负面效应法律研究》 请回答: (1)《垄断法规》后来被认为是世界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据材料一归纳其“现代意义”之所在。(2分)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此法规当时能在英国顺利通过的历史条件。(4分) (2)根据材料二、三,概括19世纪中期以来现代专利制度发展呈现出的基本特征,(2分)并依据所学知识分析其成因。(4分) |
答案
(1) 现代意义:专利权授予告别王权走向法治(法律与制度授权);新技术与市场结合,激励技术创新。(2 分) 历史条件:大宪章开创法律至上、王权有限的精神;议会制约王权的历史传统;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资产阶级力量壮大;自然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影响大增。( 4 分,任答 2 点即可) (2) 基本特征:日益国际化;各国不同步、不均衡。( 2 分) 成因:产业革命与工业化浪潮的推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 ;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发达国家实行技术垄断。(4 分,任答 2 点即可) |
解析
试题分析:(1)据材料一归纳《垄断法规》的“现代意义”:“新兴资产阶级采用立法形式代替国王授权”;“前述任何宣告不应扩展到今后授予的任何专利和特权,它们应就任何种类的新产品在本国的实施或制造授予其第一个真正发明人,为期14年或以下,在此期间他人不得使用”,新技术与市场结合,激励技术创新。第二小问从当时英国的经济、政治状况及科技方面分析《垄断法规》在英国顺利通过的历史条件。 (2)根据材料二、三,概括19世纪中期以来现代专利制度发展呈现出的基本特征:“知识产权成为世界贸易组织中货物、服务、知识产权的三大支柱之一”,专利制度日益国际化;“很久以来,专利制度被认为是富裕国家的食粮,贫穷国家的毒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同步、不均衡。主要原因有工业化浪潮和经济全球化的推动 ;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等。 |
举一反三
1762年,英国议员约翰·威尔克斯主持的《苏格兰人报》刊出谴责政府对外政策并攻击国王乔治三世的文章,英王授意政府将其逮捕并指使下院通过决议剥夺其议员资格。英王的做法A.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支持 | B.违背了《权利法案》规定 | C.正当行使了英王的权力 | D.维护了英国政府的权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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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民族的聪明智慧最大程度地表现为英国的宪政。……它既有效地治理人群,又可以对统治集团加以制约,对政府权力加以限制。”下列体现“对统治集团加以制约”的是( ) ①首相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 ②议会对政府不信任时政府就要下台 ③英王是国家元首,可以任免内阁成员 ④议会居于国家权力的中心,可以弹劾政府 |
英国“君主立宪制”这一历史概念的含义中最主要的是A.议会享有立法权 | B.内阁向议会负责 | C.君主权力受法律约束 | D.君主处于“统而不治”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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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 材料一: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8.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9.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询问。 ——(英)《权利法案》(1689年) 材料二: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7年)(节录) 第一条 第一项 本宪法所授予之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合众国国会。…… 第七项 一切征税法案应由众议院提出,但参议院得提议或赞同,关于此项法案之修正案与其他法案同。 第二条 第一项 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之任期为四年,同任副总统之任期亦然,大总统与副总统,应依照下列手续选举之。 ——周一良.吴于廑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 请回答: (1)英国的《权利法案》和美国的1787年宪法是在怎样的历史条件下通过的?(4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国的议会都拥有什么权力。(3分) (3)英美两国的政府首脑是怎样产生的?(4分) (4)英美两国的政体有何差异?政权性质有何相同之处?(6分) |
某中学学生研究性学习时看到问题:“下列哪些成员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应该是 ①英国下院议员②美国众议院议员③英国内阁成员④德国联邦议会议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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