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日至4日,伊丽莎白女王出访德国,到柏林亡者纪念堂里向所有战争死难者献花圈,并在柏林交响乐厅举办大型音乐会,邀请名流1850人为修建德累斯顿圣女
题型:不详难度:来源:
2004年11月2日至4日,伊丽莎白女王出访德国,到柏林亡者纪念堂里向所有战争死难者献花圈,并在柏林交响乐厅举办大型音乐会,邀请名流1850人为修建德累斯顿圣女教堂募捐。女王的这趟舟车劳顿没有白费,德国媒体称其为“抚平了英德二战恩怨的和解之行”。 由此可见,女王的这趟“舟车劳顿”表明其在英国国家政治生活中( )A.虽然“临朝不理政”,但可以处理一定的外交事务 | B.代表英国,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 | C.无所事事,只是其个人行为 | D.作为国家元首,可以处理国家大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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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 |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英国的国王制度,在英国光荣革命之后,颁布的《权力法案》以及之后颁布的一些列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英国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也就是属于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但是并没有实权,故选B。 |
举一反三
下列事件发生后,使得中国在政治文明的演进中明显落后于英国。这个事件应该是A.启蒙运动 | B.新航路的开辟 | C.工业革命 | D.《权利法案》的颁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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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9年,英国议会颁布的《权利法案》A.实际上确立了议会主权 | B.遭到洛克等思想家的反对 | C.规定实行三权分立原则 | D.标志着资产阶级革命的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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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总统制和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相比 ①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关系不同 ②国家元首的地位不同 ③政体的实质不同 ④均体现了三权分立,权力制衡的原则 |
图所示建筑在1732年之后一直被作为英国的首相官邸,以下人物按身份可以入住的是
伦敦唐宁街10号 |
(20分)法律制度是世界文明史上的重要内容,是近代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建立和巩固的基本依据,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权利法案》 材料二 美国联邦政府机构示意图
材料三 宪法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第18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 ——《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 材料四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摘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权利法案》在哪些方面限制了国王的权利?(3分)它的颁布有何重大意义?(2分) (2)材料二中,美国建立上图体制的法律文献是什么,(1分)体现了什么原则?(2分) (3)分析和比较材料一和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英国和德国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具有哪些相同点和不同点?(6分) (4)根据材料三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了哪些国家组织原则?(4分)并指出该法律文献在中国法制建设历程中的地位?(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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