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实际人口调查,应于合众国国会第一次会议后三年内举行,并于其后每十年举行一次”。当年制定这一条款的目的是为了A.确定选民人数及每个州在美
题型:不详难度:来源: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实际人口调查,应于合众国国会第一次会议后三年内举行,并于其后每十年举行一次”。当年制定这一条款的目的是为了A.确定选民人数及每个州在美国众议院中的席位 | B.统计共和党、民主党的党员人数 | C.掌握印第安人、黑人和海外移民的人口数量 | D.推行种族歧视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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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 |
解析
试题分析:本题主要考查学生解读材料信息的能力。美国国会由参众两院构成,参议员每州一律两名,众议员人数与各州人数成正比,黑人按五分之三计算,因此为保障选举的进行,要进行人口调查。A项正确。 |
举一反三
通过采用代表制,人民将立法权交给自己选择的代表来行使。人民自己直接行使的权力乃是选举权。以下关于“代表制民主”表述正确的是A.代表制民主起源于英国光荣革命 | B.古代雅典不适合实行代表制民主 | C.美国国会的选举符合代表制民主 | D.实行代表制民主可实现根除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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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美国政府是权力执行机关,不是监督机关,它主要受国会和最高法院权力的监督。但美国资产阶级认为按照“分权制衡”的原则,政府在接受监督的同时,还应有自卫能力。这在1787年宪法中表现为 ①总统拥有“立法否决权” ②总统是国家元首,对宪法负责 ③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提名 ④总统有权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
“中央机构在权限上根据宪法规定各自独立行使,彼此互不干涉,但是,他们的权限不是互相重叠的,而是一种分权,这种分权是基于管理的方便而划分的。”该政体类型最典型的近代国家是 |
美国宪法之父汉密尔顿在美国制宪会议上说:“所有的社会都分成了少数派和多数派。少数派包括富人和出身名门的人士,多数派包括人民大众……应该使少数阶级在政治上享受特殊永久的地位。他们可以阻止多数阶级的骚动……人民!人民是一个大野兽!”这表明汉密尔顿主张A.实行三权分立 | B.总统由民众选举 | C.限制民众权力 | D.限制政府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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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分)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社会是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大明律》是明朝的主要法律,全书30卷460条,分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等七律,具体内容如下
结构
| 主 要 内 容
| 备 注
| 名例
| 刑名和法例的简称,为以下吏、户、礼、兵、刑、工六律的总纲,共 1卷47条,包括五刑、十恶、八议、自首、并合论罪等。
| 《大明律》把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定为十恶”,凡犯十恶”之条者皆从重治罪,并且遇赦不赦。
| 吏律
| 有关官吏公务的法规,分《职制》与《公式》两卷共33条。《职制》是关于官吏职司的规定,《公式》是官吏应遵循的办事规程。
| 户律
| 共7卷95条,规定户役、田宅、婚姻、仓库、课程(犯私盐、私茶、私矾及匿税)、钱债(债务、据别人寄存财物为己有、非法取得遗失物品)、市廛(市场管理)等。
| 礼律
| 关于违反礼制的刑罚规定。分《祭祀》、《仪制》两卷,共26条。
| 兵律
| 有关兵事的条款,共5卷75条。
| 刑律
| 关于各篇以外的刑事犯罪的处罚以及诉讼、捕亡、 断狱原则及制度的规定。共11卷171条。
| 工律
| 有关工程方面的条款,分《营造》与《河防》两卷,共13条。
| (1)根据材料一概括《大明律》内容的主要特点,并据此指出当时中国社会的发展趋势。(10分) 材料二 1787年宪法规定实行联邦制,采用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原则。这部宪法由序言和7条正文组成。 第1条包括10节,规定美国国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2条包括4节,规定总统的职权和产生办法。 第3条包括3节,规定美国联邦法院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4条包括4节,主要内容是规定各州的权力。 第5条主要是规定宪法修正案提出和通过的程序。 第6条主要是规定联邦宪法和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为全国最高法律,各州法官均必须遵守。 第7条规定宪法经9个州批准后生效。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美国民主政治与古代希腊民主政治相比,在形式上与地域上有何创新之处?概括指出美国维护民主制度的方式,并指出其确立的主要意义。(8分) 材料三 美国学者约翰·奈斯比特在《中国大趋势》一书中,形容中国特殊模式的民主是以信任为连接纽带,以自上而下的政治领导和自下而上的公民参与为结构特征的“纵向民主”,是一种有别于以往西方所走的民主(“横向民主”)道路,使中国稳定转型,避免了以往西方为走向民主而造成的资源浪费。 (3)材料三中约翰·奈斯比特的主要观点是什么?(2分)结合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成果简要说明作者的观点。(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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