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中记载的贵族夺田的现象反映的本质问题是A.土地私有化的完成B.井田制的日趋瓦解C.封建制度的建立D.土地私有制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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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中记载的贵族夺田的现象反映的本质问题是A.土地私有化的完成 | B.井田制的日趋瓦解 | C.封建制度的建立 | D.土地私有制合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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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 |
解析
井田制是周王将全国土地层层分封给各级贵族的制度,名义上归周王所有,贵族只有使用权。夺田说明土地开始私有,但并非合法化。 |
举一反三
地主土地私有制不断膨胀的根源是( )A.土地兼并 | B.土地私有 | C.国家授田 | D.豪强地主力量壮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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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为《唐代高昌县授田文簿》。对该图所反映的土地制度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 A.我国封建社会的土地国有制的一种形式 | B.它的实行是国家保护自耕农经济的表现 | C.受田农民拥有对土地的全部所有权和处置权 | D.从北魏到隋唐前期封建国家一直使用这种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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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土地方面的租佃关系始于( ) A.秦代 B.东汉 c.隋唐 D.明清 |
自宋代始,租佃经营已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方式。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 )A.农民乐于接受这种经营方式 | B.土地兼并造成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 | C.封建人身依附关系的彻底废除 | D.商品经济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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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魏初,民多荫附;荫附者皆无官役,而豪强征敛倍于公赋。给事中李安世上言:“岁饥民流,田业多为豪右所占夺,虽桑井难复,宜更均量,使力业相称。又,所争之田,宜限年断,事久难明,悉归今主,以绝诈妄”。魏主善之,由是始议均田。 ――摘自《资治通鉴》卷136 材料二 (公元485年北魏)颁发诏令,实行均田;将土地分为露田、桑田两种。15岁以上的男子受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人受露田20亩。露田加倍或2倍授给,以被轮种。桑田为农业田,不须还官,但须在3年内种植桑、榆、枣等树,而露田在身死后或年过70岁后要还给官府。在不宜种桑的地方,给麻田,男子10亩,妇人5亩。奴婢可与良人接受同样数额的田地。耕牛每头受露田30亩。具体实行均田制时,原有的桑田,所有权不变,但要用来抵销应受份额。已达到应受额者,不得再受,超过应受额部分,可以出卖;不足应受额部分,可以买足。凡土地不足之处,允许向荒地处迁移,土地富足的地方,可以随力所能及借用国有荒地耕种。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分析北魏实行均田制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分析露田与桑田的不同之处。 (3)北魏均田制规定土地不得买卖,为什么还出现了土地买卖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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