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长白山秋色 熊召政一入山门,便感到飕飕的凉意,同行的人有的已穿上了租来的羽绒服。此时尚值九月中旬,在江南,秋老虎尚如木马病毒,在烟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长白山秋色 熊召政 一入山门,便感到飕飕的凉意,同行的人有的已穿上了租来的羽绒服。此时尚值九月中旬,在江南,秋老虎尚如木马病毒,在烟林横陈的田野上蔓延。侧耳,似乎还能听见叶子们在暑气中的喘息声。但斯时的长白山,绿色已经收敛。高纬度的秋风,在茂密的森林中吹奏出动听的箫鼓声。 虽然,儿时我就知道长白山、天池、白桦、金达莱等圣洁的词汇,它们同长白山一起嵌入我的记忆。但希望亲近它,朝拜它,在它的苔原上徜徉,在它的温泉中濯足,却是近两年的冲动。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对北方少数民族的历史产生了兴趣.短短的两年时间里,我七次来到东北,目的是了解这一地区数千年来各民族之间的爱恨情仇,了解他们是怎样从隔膜走向理解,从分裂走向融合的。我驱车两万余里,看了很多已经消失了的城市,已经生长着茂密庄稼的战场,沿途阅人无数,阅景无数。在那里,我知道牡丹江的名字与花有关,在女真语中,牡丹即弯弯曲曲的意思。宁古塔也与塔无关,它的意思是六个人居住的地方。在那里,我还知道,长白山是东北许多少数民族的圣山。它的地位,犹如佛教徒的灵鹫山,穆斯林的麦加。它对应的,是人的心灵,人不可亵渎的神性的一面。 因此,长白山就成了我不得不去的地方。 长白山最好的季节是九月下旬,经霜的林叶一片灿烂。南方称这种景色叫秋山红叶,东北叫五花山。因为时间的安排,我早来了一个星期。昨夜,陪同的朋友告诉我,因为今年气候偏暖,五花山可能看不成了。秋的气息虽然有了,但霜娥尚未展开她七彩的裙裾。我虽然觉得遗憾,但还是能够接受。朝拜圣山,岂能一次就能看清它的恢宏与热烈? 车子盘旋而上,在两山夹峙之中,长白山渐渐升高了我的眼界,青灰色的火山熔岩,壁立千仞,一屏一屏回环推进。仿佛是重重帷幕——那帷幕的后头,应该是秋之交响诗的演出吧?我期待着,甚至想伸手去拉开帷幕,看看这座圣山秋意表演的舞台。 遐想才起,不用我伸手,帷幕突然开启,但见眼前景色,刷地一下全变了。仿佛有人调了一大桶七彩的颜料,一挥手泼向了千崖万壑。 饕餮秋色,本是赏心乐事。自翡翠而清汵,自清汵而灿烂,自灿烂而热烈,自热烈而萧瑟。秋的过程,演绎的是大自然最为丰富饱满的一程。 眼前的峰峦沟壑,应该就是我盼望的五花山了。路边一位老人说,昨天山中,尚是一片葱绿,皆因晚上下了一场雨,所有的阔叶与针叶,便都在梦乡里改变了颜色。 一叶知秋,这是古人赏山的心得,而一夜知秋,则是长白山奇特的魔术了。 站在海拔两千米的天池飞瀑之下,眺望四周,但见眼前的岳桦林,苍白的树干,如同敷了一层月光,杆枝上的叶,绿中泛黄,黄中透红,红中略略又含蕴着紫。更高处的苔原,大片大片的红,如熨过的霞光,如凝固的火焰,偶尔的杂色斑斓,给那轰轰烈烈的红,掺进一些异质的霜情。 在中国的大地上,秋有着许多风格迥异的模特儿。黄山的秋与烟云相伴,红之深浅,绿之苍嫩,都在营造着寓言里的玄境;峨眉山的秋总是在雨雾中氤氲,展现着它的秋意与恋人般的眼神。而长白山,在秋的T台上,也许是步履最为飘忽的一个了。它不仅让你一天经历四季,更让你在倏忽变幻的季节中,感受浓烈而浪漫的自然神话。 我突然悟到,为什么长白山是东北少数民族的圣山。因为所有的民族,都在寻找属于自己的神话,而长白山,是产生神话的地方。 小题1: 从第五段开始到结尾,作者正面写出游的见闻。从整体上看,这部分主要运用了哪种表现手法?请作简要赏析。(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2:作者“站在海拔两千米的天池飞瀑之下,眺望四周”,所见之景有着怎样的特点?请概括作答。(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文章写“黄山的秋”和“峨眉山的秋”有什么作用?(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4:为什么说“长白山是东北许多少数民族的圣山”?请结合上下文简要分析。(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答案
小题1:欲扬先抑.作者来到长白山,但没能赶上它的最佳观赏季节,难免感到遗憾.但是意外的一场雨却成人之美,让作者领略到了它的卓异之美。这样写,文势起伏,扣人心弦。 【小题1.恢弘与热烈。(浓烈而浪漫 小题1:写它们,借以阐释“在中国的大地上,秋有着许多风格迥异的模特儿”,进而衬托、突出长白山“浓烈而浪漫”之美。 小题1:因为长白山是产生神话的地方。它不仅让人们一天经历四季,更让人们在倏忽变幻的季节中,感受浓烈而浪漫的奇异之美。这表现了长白山对人们精神生活的巨大功用。 |
解析
小题1:略 |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一夜白发的奥秘 各国文化传说中都有一夜白发的故事,一夜白发现象在社会上广为流传,也引起了医学家的兴趣,医学文献中关于人头发急速变白的描述层出不穷。 毛发生长靠毛根基质中的上皮细胞不停地分裂发育,然后经历程序性地死亡,其死亡细胞最后构成毛发的基本结构,一层一层地推出毛囊,形成毛发。因此,我们看到的毛发都是由死细胞构成的。毛发的色素是结合在毛发皮质中的角蛋白上的,外面有多层表皮细胞保护,短时间内脱色是很困难的,除非是强烈的物理化学作用,比如日光曝晒或者强氧化剂可以漂白头发,人体内分泌的改变而直接改变了本身着了色的头发是不太可能的。 在历史上有不少被证伪的理论,20世纪初,有人提出头发髓质中有一种噬色素细胞,会沿着头发走,边走边把头发中的色素给吃了,所以主人就一夜白发。这一理论现在完全可以被否定。此前在19世纪中期,有人提出头发中气泡增多,导致了头发更多地反射光线,故而形成瞬间白发的假相,这一理论现在也得不到证实。 有的人一夜白发可能是源于染色剂。在20世纪以前,由于缺乏对头发的了解,染发剂只起暂时作用,多用植物色素附着在头发的表面,以改变形象。这种染色剂效果很差,在潮湿的天气中,或者人大量出汗时,会很快被洗掉,显示出原来的颜色,从而造成了一夜白发的假象。 另一个引起急性白发的常见原因是疾病,主要包括两种疾病,斑秃与白癜风。Ephraim在1959年报道的病例就是白癜风,患者在工伤事故后急剧白发,一年半以后在身体其它部位发现白癜风病灶,证实了该病人的白癜风病症最先出现在头皮上,造成了急性白发的结果。白癜风损伤的是黑色素细胞,要么功能失常,要么黑色素细胞死亡,从而伤及毛囊外的皮肤。临床上见到的是皮肤上大块的白斑,由于失去色素的保护作用,造成皮肤对阳光高度敏感。 斑秃俗称鬼剃头,相对白癜风对色素细胞的攻击来说,斑秃只伤及毛囊,对角质细胞功能存在一定影响。但在斑秃中,存在着一种弥散性,它只攻击能产生色素的毛囊,导致患者大量掉黑发,而白发得以保留。如果患者此前就有了一小半白发,然后突发弥散性斑秃,黑发掉一大堆,其结果不言而喻,就是一夜之间头发全白了。斑秃可以自愈,毛囊再次激活,不过长出新的头发都是白发,因此,这种突发性白发就不可逆转,患者往往印象深刻,一夜白发的故事就会传开。 白癜风与斑秃都是自身免疫性疾病,是色素细胞与毛囊受到免疫攻击的结果,也都能由情感创伤与抑郁引发,因此,历史中部分人一夜白发的故事应当是当事人产生此类疾病的结果。其中大部分人可能都是在数周乃至数月才造成白发的效果,尤其是白癜风,起码要三四个月以上,才会出现效果,越短时间内发生的,越有可能是斑秃造成的。弥散性的斑秃选择性地攻击黑发,可以造成一夜白发的效果。 一夜白发是一种罕见现象,对旁观者与当事人都会造成震撼性的效果,相关故事容易被记录与传播,还会因为此种震撼而对事实有所夸张,但其背后是有医学及社会原因的,在极端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严格意义上的一夜白发,不过大多数故事都可能是跨度为数周乃至于数月才发生的。医生针对此类现象,当寻求背后的医学原因,而不轻易视为无稽之谈而误诊误治,避免胡乱质疑别人诚信而进一步给人造成情感创伤。 (选自《科学网》,有删改) 小题1:从原文看,下列对毛发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A.毛发的生长依靠毛根基质中的上皮细胞不停地分裂发育。 | B.毛发的基本结构是由经历程序性地死亡的上皮细胞构成。 | C.毛发的色素是结合在毛发皮质中的角蛋白上的,外面有多层表皮细胞保护。 | D.毛发脱落后,毛囊再次激活,长出新的头发都是白发。 | 小题2:下列对“一夜白发”的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A.不少的一夜白发可能是源于染色剂,在20世纪以前,不少人借染发剂造成一夜白发现象,这引起了人们对一夜白发的误会。 | B.毛发短时间内脱色是很困难的,除非用强烈的物理化学作用漂白头发。人体内分泌的改变而直接改变了本身着了色的头发是绝对不可能的。 | C.一夜白发是一种罕见现象,由于其震撼性的效果,人们往往会将可能是跨度为数周乃至数月才发生的现象加以夸张,一般不会出现严格意义上的一夜白发。 | D.头发中气泡增多,头发更多地反射光线,可以形成瞬间白发的假相;头发髓质中一种噬色素细胞,把头发中的色素给吃了,也会造成一夜白发。 | 小题3:“医生针对此类现象,当寻求背后的医学原因,而不轻易视为无稽之谈而误诊误治,避免胡乱质疑别人诚信而进一步给人造成情感创伤。”下列对这句话的理解,准确的一项是A.一夜白发的背后往往是有其他医学原因的,医生不要随意否定,而应当持科学的态度去认真地对待。 | B.各国文化传说中都有一夜白发的故事,医学文献中关于这种现象的描述也很多,因此容易造成医生误诊。 | C.前人提出的不少理论,有的被否认,有的还没有得到证实,医生应对此认真探究,以防误诊误治,或伤害他人情感。 | D.医生应寻求一夜白发的医学原因,特别是它背后的社会原因,避免胡乱质疑别人诚信而给别人造成情感伤害。 | 小题4:请概括说明“一夜白发的奥秘”。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银行里的小男孩 【美】菲利普·罗斯 已经是午饭时间,储蓄所里只有一个职员在值班。那是一位大约40岁的男人,紧贴头皮的头发,小胡子,整洁、笔挺的棕色西装,身上的每一处都暗示着,他是一位细心谨慎的人。 这位职员正站在柜台后面,柜台前站着一个白人男孩,黄棕色的头发,穿着一件V领的毛线衣、一条卡其裤和一双平底鞋。我想我特别注意他是因为他看起来更像一名初中生,而不是银行的顾客。 他手上拿着一本打开的存折,脸上写满了沮丧。“但是我不明白,”他对银行职员说,“我自己开的账户,为什么我不能取钱。” “我已经向你解释过了。”职员对他说,“没有父母的信函,一个14岁的小孩不能自己取钱。” “但这似乎不公平,”男孩说,他的声音有点颤抖,“这是我的钱,是我把钱存进去的。这是我的存折。” “我知道是你的存折。”职员说,“但规定就是这样。现在还需要我再讲一遍吗?” 他转身对我微笑了一下,说:“先生,你需要办理什么业务?” “我本来想开一个新账户,但是看到这里刚刚发生的一幕后,我改变了主意。”我说。 “为什么?”他问。 “就因为你说的话。”我说,“如果我理解得没错的话,你刚才的意思是说,这个孩子已经达到把钱存入你们银行的年龄,却没有达到取出他的钱的年龄。如果无法证明他的钱或者他的存折有任何问题的话,那么银行的规定的确太可笑了。” “对你来说也许可笑,”他的声音稍微提高了一点,似乎有点生气了,“但这是银行的规定,除了遵守规定,我没有别的选择。” 在我跟银行职员辩论的时候,男孩满怀希望地紧挨着我,但最终我也无能为力。突然我注意到,他手上紧抓着的那本打开的存折上显示只有100美元的结余。存折上面还显示进行过多次小额的存款和取款。 我想反驳的机会来了。 “孩子,以前你自己取过钱吗?”我问男孩。 “取过。”他说。 我一笑,转而问银行职员:“你怎么解释这个?为什么你以前让他取钱,现在不让呢?” 他看起来发火了,说:“因为以前我们不知道他的年龄,现在知道了,就这么简单。” 我转身向男孩耸耸肩,然后说道:“你真的被骗了。你应该让你的父母到这里来,向他们提出抗议。” 男孩看起来完全失望了,沉默了一会儿,他把存折放进背包,然后离开了银行。 银行职员透过玻璃门看着男孩的背影消失在街道的拐角,转身对我说道:“先生,你真的不该从中插一杠。” “我不该插一杠?”我大声说道,“看看你们那些该死的规定吧!难道他不需要一个人来保护他的利益吗?” “有人正在保护他的利益。”他平静地说。 “那么这个人是谁呢?” “银行。” 我无法相信这个白痴居然会这样说。 “瞧,”我揶揄道,“我们只是在浪费彼此的时间。但你也许愿意跟我解释一下银行是如何保护那个孩子的利益的。” “当然,”他温和说道,“今天早上我们得到消息,街上的一帮流氓已经勒索这个孩子一个多月了。那帮混蛋强迫他每周取一次钱给他们。显然,这个可怜的孩子由于害怕而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这才是他如此烦恼的原因——取不到钱,他害怕那些流氓会打他。不过警察已经知道了这件事,今天他们也许就会实施抓捕行动的。” “你的意思是说根本没有年龄太小而不能取钱的规定?” “我从没听说过这个规定。现在,先生, ” “我?……” (选自2010年12月版《小小说》,有删改) 小题1: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A.午饭时间,“我”到储蓄所开帐户,而注意到了一个前来取款的白人初中学生。 | B.小男孩遭流氓勒索,由于害怕,只好一次又一次到银行取钱给那群***扰者。 | C.面对“我”的诘问,银行职员找不到合理解释的理由,很恼怒,发了脾气。 | D.银行职员最后温和的态度预示了故事的结局:出乎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 | 小题2:小男孩和“我”在整个事件过程中的态度各有哪些变化?请分别概括说明。(6分) 小题3:请在小说结尾的横线处补写一句话,表达出银行职员所要表达的意思,要求连贯、含蓄、符合人物身份。(不超过10字)(3分) 小题4:文中的银行职员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结合文本,谈谈自己的看法。(不超过100字)(6分) |
阅读下面这篇散文,回答问题(22分) 故都的秋① 郁达夫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辍。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赞颂秋的文字的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帐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并于秋的歌颂和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己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和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有删节) ①从1921年9月至1933年3月,郁达夫曾用相当大的精力参加左翼文艺活动和进行创作。由于政治压力等原因,郁达夫从1933年4月由上海迁居杭州,居住近三年。在这段时间里他思想苦闷,创作枯竭,过的是一种闲散安逸的生活。在游山玩水的过程中,写了许多游记。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写下了这篇传世之作。 小题1:研读第三段,回答:①加点部分共写了五处景点,用意是什么?②对这五处景点为什么略写?既然是在“皇城人海之中”,为什么“不出门”,还要租一间破屋住着?(4分) 小题2:研读第四段,分析划线句的表达作用。(4分) 小题3:从表达方式、手法和语言特色三方面赏析这篇选文。(6分) 小题4:①用三个词概括本文所写秋天的特点。②探究并回答问题:郁达夫对秋天的独特感受与哪些因素有关?请结合注解、课文相关内容和自己的感受作简要分析。(6分)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25分) 一天的等待 [美国]厄内斯特·海明威 他走进我们房间关窗户的时候,我们还未起床。我见他一副病容,全身哆嗦,脸色苍白,步履缓慢,好像一动就会引起疼痛。 “怎么啦,宝贝?” “我头痛。” “你先上床。我穿好衣服就来看你。” 可是当我来到楼下时,他已穿好衣服,坐在火炉旁,一看就是个病得不轻、可怜巴巴的九岁男孩。我摸了摸他的额头,知道他发烧了。 “你上楼去睡吧,”我说,“你病了。” 医生来后,量了孩子的体温。 “多少度?”我问医生。 “一百零二度,” 下楼后,医生留下用不同颜色胶囊包装的三种药,并嘱咐如何服用。并说,如果高烧不超过一百零四度,就用不着担心。这是轻度流感,要是不引起肺炎,就没有危险。 我回到房里,记下了孩子的体温,并对各种胶囊的服用时间作了记录。 “想让我读点书给你听吗?” “好的,如果你想读的话。”孩子说。他脸色苍白,眼窝下方有黑晕。他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对周围发生的一切无动于衷。 我朗读霍华德·派尔的《海盗故事》,但我看得出他并没在听我读书。 “你感觉怎么样,宝贝?”我问他。 “到目前为止,还是老样子。”他说。 我坐在床脚边自个儿看书,等着到时间再给他服一粒胶囊。按理,他本该睡着了,然而,当我抬头看时,他却双眼盯着床脚,神情异常。 “你为什么不试着睡觉呢?到吃药时,我会叫醒你的。” “我宁愿醒着。” 过了一会儿,他对我说:“你不必呆在这里陪我,爸爸,要是你嫌麻烦的话。” “不嫌麻烦。” “不,我是说,要是你过一会儿嫌麻烦的话,你就不必呆在这里。” 我想,或许他有点儿神志不清了。十一点钟,照规定给他服药后,我便出去了一会儿。 那是个晴朗而又寒冷的日子,地上覆盖着一层已结成冰的冻雨。我带着我那条爱尔兰红毛小猎犬,沿着大路和一条冰冻的小溪散步,但在这玻璃般光滑的地面上站立和行走是很困难的。那条红毛狗一路上连跌带滑,我自己也重重摔了两跤。 高高的土堤上长着倒垂下来的灌木丛,我们从那下面撵起了一群鹌鹑,我击落了两只。 有几只鹌鹑停落在树上,但大部分飞进了一堆堆的柴垛中。动身返回时,我感到很高兴,因为我在离房子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群鹌鹑,而且还剩下许多,改日可再去搜寻猎取。 回到屋里,他们说孩子不让任何人进入他的房间。 “你们不能进来,”他说,“你们千万不要传染上我的病。” 我来到他身边,发现他仍像我离开时那样躺着。他脸色苍白,但两颊上部烧得发红,眼睛依旧一动不动地盯着床脚。 我量了他的体温。 “多少?” “大约一百。”我说。实际上是一百零二度四分。 “原先是一百零二度。”他说。 “谁说的?” “医生。” “你的体温没问题,”我说“用不着担心。” “我不担心,”他说,“但是我不能不想。” “不要想,”我说,“放心好了。” “我很放心。”他说着,眼睛直盯着前方。显然,他有什么心事,但在尽力控制着自己。 “将这个用水服下。” “你看这有用吗?” “当然有用。” 我坐下来,打开了《海盗故事》,开始读给他听,但我看得出来他不在听,于是我停了下来。 “你看我大概什么时候会死?”他问道。 “什么?” “我大概还有多少时间就要死了?” “你不会死。你怎么啦?” “啊,不,我会死的。我听到他说一百零二度。” “人不会因为得了一百零二度的高烧而死去的。你是在说傻话。” “我知道会的。在法国上学时,同学告诉我说,发烧到四十四度就不能活了。我已经一百零二度了。” 原来自上午九点起,整整一天他都在等死。 “你这可怜的宝贝,”我说,“你不会死的。那种温度计不一样。在那种温度上,三十七度是正常的。在这种温度上,正常体温是九十八度。” “你肯定?” “绝对没错,”我说,“这跟英里和公里的区别一样。你知道,就像我们车速开到七十英里该折合成多少公里一样。” “噢。”他说。 他那凝视着床脚的目光松弛了。他的紧张状态也终于缓解了。第二天,越发轻松了。为了一点无关紧要的小事,他会动辄哭起来。 (有删节) (1)下列对这部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九岁男孩因为不懂得华氏温度与摄氏温度的区别,误以为自己将要死去而等待一天,备受精神折磨。小说借此说明科学知识的重要性。 | B.男孩在等待死亡的一天中没有哭泣,可当他知道自己不会死去以后却“为了一点无关紧要的小事”“动辄哭起来”。这样写男孩的性格显得不够统一。 | C.男孩的反常动作、神态暗示了他等待的是死亡,如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对周围的一切无动于衷,不肯吃药、让人接近等等。 | D.男孩误以为自己即将死去后,虽然竭力保持平静,但内心是恐惧的。当他不断用行动和语言暗示父亲时,父亲却始终没有意识到。 | E.尽管9岁的小男孩面对死亡表现得异常镇静,但仍掩盖不了消极等待、无能为力的悲观情绪,贯穿全篇的是一种忧郁痛苦的基调,使人读后感到压抑无奈。 (2)小说中的男孩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的标题“一天的等待”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4)有人认为小说中间插入父亲外出打猎的两段文字是多余的,也有人认为这样写恰恰体现了小说构思的精巧。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儿子开会去了 矛盾 父亲又盯住了他儿子的面孔看,心里便想到十一年前的今日。十一年前的今日,这儿子只有两足岁,刚刚会走。十一年前血染南京路的第二天晚上,母亲同她的两个女朋友从“包围总商会”立逼“宣布罢市”的群众大示威回到家里时,一把抱住这两岁的孩子,一面兴奋的说:“我们一队里有小学生,马队冲开了前排的大人,有好几个小学生跌倒了,我看见一个——不过十二三岁,在马蹄下滚过,幸而交通队立刻来救了去。我那时就想到我们的阿向。可是,阿向大了时,世界总该不是现在那样的世界罢?” 以后每有一次示威运动,每有一次看见小学生们参加而挨着皮鞭马蹄,母亲回家来总是抱住她的阿向,沉痛的说了同样的话语。 最近,她看见了“一二?一六”北平的受伤学生的摄影,她唤着阿向说道:“阿向!你看,这一个臂上绑着纱布的,好像比你大不了几岁呢!唉,他们对于小孩子也下毒手!” 然而现在阿向也到了要去参加什么“运动”的时候了呢!十一年前无数的跟阿向同样大小的孩子现在大概也同阿向一样怀着又好奇又热烈的心情准备去参加第一次示威。 父亲想着,心里觉得有点难过,又有点快慰。 儿子匆匆忙忙地在吃蛋炒饭了。父亲和母亲坐在旁边看他吃。父亲觉得他应该对儿子说几句话,可又觉得要说的太多了,而且儿子也未必全懂,儿子毕竟是太小了一点。 母亲却先开口了: “开过会倘使去游行,阿向,你还是不要去罢。” 儿子只管扒饭进嘴里。 “游行可以不去。你的肺病刚好,多走要伤身体的。况且,要是半路里被冲散了呢?你又不认识路,怎么回来呢?”父亲也说了。 但是儿子狡猾地笑了笑,匆匆地把饭吃完,这才很不平似的叫道: “不怕,不怕!不认识路,我会问,会叫车子!” 他伸出手来,又说:“车钱呢?” 父亲给他两张角票,他就走了。母亲一直站在后门口看他走出了巷堂门。 “你不应该先允许他去的!”母亲回到客堂里就抱怨父亲。 “不许他去么?以后他简直就瞒过你!” “可是到底太小了!”母亲叹气说。 父亲和母亲对面吃午饭,觉得比往常冷静些。 “我先打算和他同去,倘使要游行了,就带他回来;可是后来一想,一则不免要碰到许多认识的人,二则他也不肯跟我回来的。……”母亲自言自语的说。 “自然,”父亲笑得很响,“他要跟群众走,怎么肯跟你母亲呢!” “他是什么也不懂的,就凭一股血气,胆又大,——你应该教教他。” “怎样教?教什么呢?对他说,要避免无谓的牺牲么?他太小了,不能理解的。” 父亲说着忽然又很响地笑了,脸上的肌肉却是绷紧的。 直到吃完饭没有再提这件事。 吸着香烟踱方步的时候,父亲好几次站住了朝母亲瞥一眼,父亲的脸上有一层兴奋的红晕。终于他站在妻的面前说道: “恐怕要到阿向的儿子做了小学生,这才群众大会之类是没有危险的。中国革命是长期的艰苦的斗争!” “我们阿向将来一定是勇敢的。如果现在他是二十岁了,我一点也不担心。可是他不过十三岁——我巴望着他马上就是二十岁!” “放心。日子有时候是过得很快的!” 父亲和母亲都笑了,父亲和母亲对看了一眼,彼此都觉得眼眶里有点潮润,然而他们的笑是自然的,愉快的。 整个下午过去得很快。但到六点钟以后,“时光老人”却又变得极古怪了:有时觉得它的脚步太慢,有时又觉得它太快。母亲是已经在考虑,应当到哪几个地方去打听,以及找哪几个人去探询。 八点钟过后,父亲也着急起来了,然而有一个朋友来了,带着他在当天大会里收集得来的各种传单。问过他,知道当天没有出事情,母亲这才略放了几分心。 可是她又忧虑到另一方面去了:“迷路了罢?或是给汽车撞了罢?”孩子在母亲心中始终是像刚出世的小羊似的。 直到九点十五分光景,儿子这才回来了。他一进门就看见桌子上的大会里的传单。他叫道: “这是哪里来的?” 他赶快从衣袋里摸出他自己带来的一份。 父亲和母亲都哈哈笑了。 母亲捉住了儿子问道: “怎样游行的?讲给妈妈听。” “到了五卅公墓,后来到北车站,有兵拦住了,就散队。脚底一点不痛。” 儿子一边回答一边就又摸出一张印着红字的小纸来说道:“这是口号。喊得真高兴呀!” (选自《矛盾短篇小说欣赏》,有删改) 【注】:一二•一六:1935年12月9日,北平青年学生的抗日示威被驱散后,中共北平临时市委领导下的北平学联决定,在16日再次举行游行示威活动,其后,全国各地学生纷纷响应,掀起了抗日救亡运动的高潮。 小题1:小说开头的五段主要运用了什么描写方式?有什么作用?(5分) 小题2:父亲对儿子的了解和关怀表现在哪些方面?(6分) 小题3:请简要分析这篇小说在语言上的特点。(6分) 小题4:请结合全文,联系本文背景,探究小说反映出的民族精神。(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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