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以下题目乡村铁质 刘向民 乡村是我永远的家园。在我全部的生活中,乡村是最重要的。 虽然走进了城市,不可能与土地日日肌肤相亲,但我始终以农民的眼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以下题目乡村铁质 刘向民 乡村是我永远的家园。在我全部的生活中,乡村是最重要的。 虽然走进了城市,不可能与土地日日肌肤相亲,但我始终以农民的眼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以下题目
乡村铁质
刘向民
乡村是我永远的家园。在我全部的生活中,乡村是最重要的。
虽然走进了城市,不可能与土地日日肌肤相亲,但我始终以农民的眼光审视乡村。乡村是城市的依托,没有乡村也就没有城市的存在,乡村是城市的母体,城市是乡村的延伸和延续。乡村是狗吠鸡鸣牛哞,是薄薄的晨雾和袅袅的炊烟,一条静静地流淌的小河,茂密的小草尖上晶莹的露珠闪耀着太阳的光彩。乡村的早晨是清新和鲜明的。
走进田野,就走进了自我。一株株茂盛的高粱、谷子或者玉米,就是我们的兄长。闪着光芒的锄探进植物的根部,根系蔓延,锄的铁质意念就通过异常发达的根系蔓延了整个土地,广阔的原野处处闪耀着铁质的浑厚和沉重,所以我们收获的每一粒粮食、每一季粮食包含着铁质。铁质沿着血管流动,扎根于我们的每一处神经,我们的脊梁才如此坚挺。
粮食的存在,使乡村有了存在的充分理由。一茬一茬的庄稼,一茬一茬的人生,在乡村的远天下格外亮丽。已经死去多年的大树仍然直直的挺立,黑枯的树干直指青天,乡村中许多的构思和想象缘自树***启迪。镰刀闪着铁质的锋利,农民的梦想始终与庄稼有关,一头牛与一架梨在土地深处探寻,浑黄或者黝黑的土壤蕴涵着无穷的力量,只要播下种子,幻想就无可阻挡地蓬***来了。土地时刻迸发着铁质的响声。
土地养育了庄稼,也养育了整个乡村。乡人们的性格和作为,任何时候都充满着铁质,欢喜时会无所顾忌地畅心大笑,发怒时会打上一架,或者跑到村街上不明不白地骂上一场,悲哀时会痛痛快快淋漓尽致地大哭一场,然后又执著地走进田野,走进劳作,一切都毫无遮遮掩掩。嫉恶如仇,旗帜鲜明,高昂的气概和高亢的声音比得过任何烦琐深奥的说教。他们不怕风,不怕雨,不怕雷鸣,他们饮风露餐,吃得下千般苦,受得住万般罪,他们常说“没有吃不了的苦,没有受不了的罪”,年景的丰歉和日子的辛苦都是岁月的点缀,他们从不冤天忧人,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沿着太阳的方向走进田野,走进庄稼地里,走进乡村深处的每一个细节,使乡村的每一刻都充充实实和铿锵有声。哪怕只是一声劳动的号子,也如雷鸣一般响亮:哪怕只是向前迈出一步,也如山一般稳重:哪怕只是一个耕或者种的手势,也都是乡村的经典动作。乡村,处处铁质,铁质处处。
乡村是农民的部落。城里人已经厌烦的事情,乡村还在喜欢或者也早已厌烦,喜欢的是一种没有丢失的乡村质朴,厌烦的是曾经生活在乡村里的城里人的矫作。城里人始终也在吃着乡村的粮食,但缺少了乡村的铁质。铁质似乎已被城里人丢失殆尽。我们是否要寻找乡村的铁质,使乡村铁质在城市里闪烁,应该是我们思考的问题。
乡村是我们生存的依托,也是城市生活的依据,没有了乡村就没有城市。是否有人为城市的一天天的侵占乡村沾沾自喜呢?如果缺少了乡村,缺少了乡村铁质,我们将会更加颓废,城市也将因此而变的莫名其妙地失去方向,因此,不论生活在乡村还是城市里的人们,都不能忘记永远的乡村铁质,它是我们永远的支撑,我们永远的方向。(选自《散文选刊》2006年1期)
14.乡村的“铁质”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体现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情感?(5分)
答:
15.文章的第五段运用了连用了三个“哪怕”,有何作用?(5分)
答:
16.如何理解“乡村是城市的母体,城市是乡村的延续”?你如何评价作者这样的观点?(6分)
答:
17.整篇文章在写作上有何个性特点?这种写作手法对表达文章中心有何作用?(6分)
答:
参考答案及解析:
答案
17.文章使用了对比的手法,比喻的修辞。用乡村的品格和城市作对比,揭示了乡村生活的本质,委婉地批评了城市缺少乡村这种平实品格的现实。因为铁质是对生活、感恩之情,是人生的追求、是人类前进的支持和方向。
解析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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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高的光和色彩
徐卓人
奥维尔郊外的小山上,梵高仰面朝天对着太阳,他把左轮手枪对准自己。此时,他想到应该和弟弟提奥告别,还想把与提奥的告别画出来,但很快,他痛苦地意识到,人是无法将告别画出来的。
在画家生命最后的时刻,提奥握着他的手整整守了一天,提奥在他耳边温和地问“还记得吗?童年仲夏时节我们在高高的麦田里玩耍,你就常常像现在这样握着我的手。”
童年握手的感觉一定早就渗透进了提奥的骨髓,并升华成宗教式的感情崇拜。否则,在没有任何利益诱惑下,这位附属于人的小画商、这位斯文典雅的弟弟怎么竟有如此开采不完的温情,来呵护这位行为乖戾、病残与伤痛交织的红胡子哥哥一生呢?
画家几乎一生依靠提奥,提奥则用单薄的肩膀支撑画家。兄弟间真正的隔膜只有一次。那是在博里纳日的一个冬天,提奥对哥哥历经失败后的自轻很生气,于是取消了给哥哥的资助和每周的一封信。尽管此时,悲惨、痛苦与残酷几乎使画家没有勇气开始新的生活,但比起提奥的生气,这些又算什么?画家发现,在失去了惟一一个真心理解他的人的时候,他只能成为一具孤独的行尸。而提奥在疏远梵高的时候,童年握手的感觉又充盈了他的胸间。他发现,没有梵高,他的生活就无法充实与完美!可以说,互相的精神依恋已经占据了他们生命的全部。
应该说,兄弟间这次情感危机成了画家脱胎换骨的契机。在他的创作中,青春与生命开始介入,一切都发生了巨变。
他们一生彼此忠诚。忠诚来自哥哥的追求和弟弟的笃信。19世纪80年代的欧洲画坛大概只有提奥一人坚信:“哥哥一定能成为一个伟大的画家。”即使面对那个致命的发现,弟弟也没有丧失信心。
致命的发现便是画家画板上的晦暗与阴沉,这种晦暗与阴沉差点使他丧失信心。“我原来一直在过去中绘画!”可是提奥却反驳他:“我们正在推翻几乎一切被绘画奉为神圣的东西。你全都搞对了,除了你的光和色彩。”
光和色彩,迄今为止还没有第二位如此将光和色彩视作生命的画家。所以直到今天看来,提奥的话不仅属于欧洲画坛,也属于世界画坛。可以设想,如果没有提奥,会不会有以后“非洲太阳”,会不会有梵高的光和色彩?
的画家的创作***在增亮了调色板上达到了颠峰。不止在《向日葵》、《开花的果园》上,在其他作品、甚至所有的自画像上,我们都可以看到在贫困、病痛中依然强烈的青春、感情和熊熊燃烧的希望。
只是在这个时候,提奥才艰难地卖出了梵高的第一幅画。但是,在这个节骨眼上现实又给这对弟兄来了个极大的伤害,提奥居然因为对于印象派的过分推崇而被解职。
画家深切地感觉到输送生命给养的那根脐带断裂了。如果还有什么懊丧,那就是画家认为这些年让弟弟毫无回报地在他这个累赘身上耗费了成千法郎。
这样的想法现在看来有点不可思议。但我们要看到,维系这对弟兄的这根脐带早已圣洁得异常敏感和脆弱,因此这其中流淌的只是感情,是绝无仅有不能碰触的感情。于是画家向自己举起了左轮手枪,用它发出的最后一点浓烈的光和色彩。
欧洲画坛终于有了一次这位日后成为伟大印象派画家的画展,那是在画家去世的几个月后提奥为他举办的。又是几个月后、大约是画家去世的同一个日子,这位弟弟也悄然病逝。
我似乎听见梵高说:没有提奥。我就是一具行尸。
而提奥说:没有梵高,我的生活就无法充实和完美。
小题1:文章开篇便点及梵高举枪对准自己,这一情节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文中三次提到童年握着手的感觉,这种感觉对兄弟间感情的发展有哪些影响?(4分)
小题3:依据文意,请具体说明画家自***的原因。(4分)
小题4:这篇文章写的是梵高兄弟的情谊,题目却是“梵高的光和色彩”,结合全文试析这样命题的意图。(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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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准入与共同体精神
①21世纪中国几大城市都在讨论准入制度,以便把“低素质”的人排除在城市之外,维持基本的社会秩序。准入制度的提出是有其现实背景的。这个背景就是城市治安的恶化。有人认为城市的外来闲杂人员是造成人们缺乏基本安全感的罪魁祸首,必须限制。可是这种变相的户籍制度和市场经济有着根本的冲突。经济学家们早就发现,在一场经济博弈中,当那些追求最大利益的博弈者们知道这场博弈是不断重复的交易或游戏时,当他们对其他博弈者过去的表现都相当了解时,当博弈人数有限时,他们之间就更喜欢合作。
②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们过去说农民老实厚道,特别是那些越住在偏远地区的农民就越老实厚道。如今突然把这些农民称为“低素质”的闲杂人员,说他们是犯罪的根源,原因之一,是他们离开了过去那个面对面的生活圈子,来到了谁也不认识的大城市。来无踪去无影,老实厚道已经不符合他们生存的利益。大家要做的都是一锤子买卖,一锤子买卖当然就没有必要信守不断重复的交易或游戏规则,偷偷抢抢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③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社会的长治久安,就需要社会成员都意识到彼此打交道不是一锤子买卖,意识到他们之间的交易或者游戏要不断重复,彼此要不断增进了解,共处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圈子”之中。这样,大家即使为了自己的利益,也必须时时顾及对他人的责任。再简单地说,构成社会基础的是一个共同体或者社区。
④现代国家成了维护陌生人之间游戏规则并确保这种游戏不断重复的权威。比如,当你到美国的一个大都市,可以把自己的信用卡交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用不着担心自己受欺诈。现代国家的管理已经如此周密,保证了这种不相***人之间的交易也是要重复的。不过,所有这些都不能取代基层的制度建设;在人们从村庄一样的面对面社区走进现代大都市所代表的陌生人社会时,怎么在最大限度上维护传统的共同体纽带?城市化进程恰恰是这方面的一块试金石。
⑤在城市化中吸收外来人员方面最成功的,还是战后的日本。一位日本官员在10年前说了一句话:日本是一个村庄!高度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也没有打破村庄里那种面对面的社会人际纽带。战后日本给农民的福利非常丰厚,农村的基础教育是世界一流的。在工业化进程中,东京的一个大公司跑到一个村,一下子把村子里一年毕业的学生全雇下来。这样,村子里一代人集体进城,到了一个公司,有了终身的工作和优厚的福利。他们自然以公司为家,在大都市还和在村子里一样,维持着对小共同体的忠诚。
⑥从世界工业化的大历史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准入制度不仅无助于解决城市化过程中的治安问题,从长期看,可能会把治安搞得更坏。城市治安恶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外来“闲杂人员”失去了传统的共同体和面对的人际网络,同时又不能进入新的共同体,并建立新的人际网络。这样的环境自然促使他们在和周围的人打交道时进行一次性的交易。上述各国国情虽然不同,但解决城市化过程中治安问题的根本都是城市的社区接纳外来人员,使他们把城市看做是自己的家园,建立新的共同体的归依感和责任感,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
(本文取材于薛涌《不要把穷人拒于城市之外》)
小题1:“共同体精神”的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
A.在一场经济博弈中,当那些追求最大利益的博弈者们对其他博弈者过去的表现都相当了解时,
当博弈人数有限时,他们之间就更喜欢合作。
B.社会成员都意识到彼此打交道不是一锤子买卖,意识到他们之间的交易或者游戏要不断重复,彼此要不断增进了解,共处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圈子”之中。
C.大家为了自己的利益,也时时顾及对他人的责任。也就是说,一个共同体或者社区可以构成社会基础。
D.城市化过程中城市的社区接纳外来人员,使他们把城市看做是自己的家园,建立新的共同体的归依感和责任感,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
小题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现代城市实现长治久安的因素是 ( )
A.国家应具有维持陌生人之间游戏规则并确保这种游戏不断重复的权威。
B.最大限度地维护传统的共同体纽带。
C.立法接纳入城者为城市共同体中体面的一分子。
D.准入制度无助于解决城市化过程中的治安问题。
小题3: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提供的信息的一项是 ( )
A.由于城市治安的恶化,21世纪中国几大城市都制定了准入制度,把“低素质”的人排除在城市之外,以维持城市基本的社会秩序。
B.城市的外来闲杂人员是造成人们缺乏基本安全感的罪魁祸首,必须限制。
C.在人们从村庄一样的面对面社区走进现代大都市所代表的陌生人社会时,城市化进程决定能否最大限度上维护传统的共同体纽带。
D.战后的日本在城市化中吸收外来人员方面最成功的原因是日本是一个以农民为主要社会成员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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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奥运第一人
(1)1932年7月8日上午。上海黄浦江畔。
(2)刘长春,这个正要踏上第十届奥运会征程的中国唯一的选手,踏着微微颤动的渡桥,登上威尔逊总统号。他回眸岸上,送行的人们挥动着红红绿绿的小旗,如潮水般向码头边流涌。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汇集成一股热浪扑面而来。江上船只都减速行驶,几艘货轮和客轮拉响了汽笛,向即将远行的健儿致敬。刘长春不由涌出两行热泪,心情十分激动、亢奋,可又是沉重、悲壮的。是的,偌大的中国,四万万同胞,第一次出征世界奥运会,仅仅派出他一个选手!自己的两肩,能挑得起这千钧重的国人期待吗……
(3)刘长春出生在大连一个寻常人家。沦陷于日寇铁蹄下的大连,小学里日本孩子欺侮中国孩子,中国孩子不能还嘴、还手。刘长春不干。每当中国孩子挨打挨骂时,他总是冲上前打抱不平,他力大如犊,常常打赢日本孩子。日本教师知道了,狠狠地打刘长春耳光,还把他提起重重地摔在水泥地上。刘长春自己爬起来,不肯低头,苦闷的心情无以排解,就到操场上拚命地跑呀、跑呀。有些日本孩子想追上踢他,却怎么也赶不上他……
(4)刘长春14岁时,100米成绩已达到11秒8,400米成绩59秒。1927年,他的百米成绩提高到11秒。年底,他被东北大学录取为体育系学生。一次,与俄侨进行4×400米接力对抗赛,刘长春接第4棒时已经落后几米,可他急如闪电,竟然先于对手十多米到达终点,令俄国裁判目瞪口呆。1929年的一次中、日、德田径运动会上,他以10秒6的百米成绩名列世界前10名。这是当时世界上中国人百米成绩的最好名次。
(5)7月29日下午4时,在太平洋上颠簸了二十五个昼夜的威尔逊号,在数百华人的欢呼声中抵达洛杉矾港。刘长春乘上轿车,在美国警察的四辆摩托车引导和护送下,直朝唐人街开去。闻讯赶来的华侨华人排成近1公里的长龙,为刘长春欢呼,鞭炮声、锣鼓声、汽笛声、喇叭声冲天而起,场面十分壮观。许多热情的美国人聚集在奥运村,发现刘长春便欣喜地高喊: “China!”请他签名,围住他问长问短,刘长春久久难以脱身。当然,也有蔑视与嘲弄他的美国人,一家美国报纸登出了他的照片,照片说明是:“看看,这个小中国人明天如何跑法……”
(6)8月1日,第十届奥运会男子百米预赛正式开始。还没有来得及好好休整的刘长春直接参加比赛,被分在第二小组第四跑道。发令枪声一响,各国好手奋力冲刺,刘长春用尽全身力气冲向终点的红丝带,20米,10米,5米刘长春仍然跑在第四名。美国观众热情地欢呼着,给刘长春注入了新的活力,在身体触及丝带的一瞬间,他奋力超过了前面一名法国选手。裁判报告他的成绩为11秒35。可惜的是,按照规定只有前8名才有资格参加决赛,而第8名的成绩为11秒02。
(7)刘长春千里迢迢远涉重洋,在海上颠簸近月,到达洛杉矾第二天就得参加比赛,身体疲乏,无法正常发挥水平,竞与奥运决赛失之交臂,国人为之扼腕。
(节选自《安东尼奥•萨马兰奇》,有册改)
小题1:文章第三、四自然段插叙刘长春小时候的事情,突出了刘长春哪些特点?(4分)
小题2:文章第五自然段末尾,作者为什么还选用了一家美国报纸蔑视与嘲弄刘长春的材料?(5分)
小题3:刘长春只身远涉重洋参加奥运会,送行和迎接的场面热烈壮观,海内外华人及华侨的热情和期盼超乎寻常。对此你有何见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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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的生涯
金庸的武侠小说《倚天屠龙记》中有一名武林高手因为练功出了差错,需要经常吸人血解毒,否则全身血液就会凝结成冰。他因此得了绰号“青翼蝠王”,又被骂为“吸血蝙蝠”。这一描写犯了文化错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蝙蝠被视为福泽祥瑞的动物,并不令人恐怖。在西方传统文化中,蝙蝠才是邪恶的象征,而这一描写显然取材自西方的吸血鬼传说。
  它也犯了时代错位的错误。在故事发生的时候(元末),不仅中国人,连西方人也不会把蝙蝠与吸血联系起来,因为以血为食的蝙蝠只生活在美洲。在新大陆被“发现”之后,欧洲探险家们才发现竟然还有食血的蝙蝠。他们一度以为所有新大陆的蝙蝠都是食血的,联想到传说中的吸血鬼,便用它来命名,以至有十几种以果实为食的美洲蝙蝠至今还背着“吸血鬼”的恶名。其实只有三种蝙蝠是以血为食的,其中白翅吸血蝠和毛腿吸血蝠数量很少,主要食鸟血,与我们没有什么关系,而普通吸血蝠分布广泛,数量众多,主要食哺乳动物的血,一般说的吸血蝙蝠指的就是它。
  在恐怖电影中,吸血蝠常常被表现为像狐蝠那样的大型蝙蝠从天而降,并凶猛地向动物或人发起攻击,从颈部直接吸血。实际上,吸血蝠并没有那么恐怖。它们是小型的蝙蝠,身体只有人的拇指大小。它们更不敢明目张胆地进行攻击。为了避免被鹰等天敌捕食,它们只在夜间没有月光的时辰出行,悄悄地寻找熟睡的哺乳动物。
  和许多种蝙蝠一样,吸血蝠有发达的回声定位系统,低空飞行时通过发射、回收声纳,以及靠嗅觉和听觉来确定猎物的位置。和其他蝙蝠不同的是,吸血蝠的前肢有发达的拇指,这使得它不仅能飞,也能在地上快速奔跑、跳跃,速度能达到每秒2.2米。在发现猎物后,吸血蝠降落到地面,跑向猎物,然后爬到猎物身上毛发较少的部位。它们的鼻子里有热感受器,用来寻找猎物皮肤上的血管。在确定了下口的位置后,它们先用犬牙剪掉多余的皮毛,然后用刀片一样的门牙切开一个几毫米长的小口。刀口极为锋利,刀法又非常快速,猎物对此不会有任何知觉。吸血蝠并非直接从伤口吸血,而是在血从伤口流出后,用舌头吮吸。
——节选自《中国青年报》
1.下列对蝙蝠吸血的认识理解,没有错误的一项是( )
  A.金庸小说《倚天屠龙记》中一武林高手因为练功出了差错,需要经常吸人血解毒,被骂为“吸血蝙蝠”。
  B.只有三种蝙蝠是以血为食的,其中白翅吸血蝠和毛腿吸血蝠数量很少,主要食鸟血;而普通吸血蝠分布广泛,主要食哺乳动物的血。
  C.欧洲探险家们以为所有新大陆的蝙蝠都是食血的,联想到传说中的吸血鬼,便用“吸血蝙蝠”来命名。
  D.在恐怖电影中,吸血蝠常常被表现为像狐蝠那样的大型蝙蝠从天而降,并凶猛地向动物或人发起攻击,从颈部直接吸血。
  2.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吸血蝠是小型的蝙蝠,身体只有人的拇指大小,它们更不敢明目张胆地进行攻击。
  B.吸血蝠低空飞行时通过发射、回收声纳,以及靠嗅觉和听觉来确定猎物的位置。
  C.和许多种蝙蝠一样,吸血蝠有发达的回声定位系统,前肢有发达的拇指。
  D.吸血蝠只在夜间没有月光的时辰出行,悄悄地寻找熟睡的哺乳动物。
  3.根据原文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金庸小说《倚天屠龙记》中武林高手吸血的情节描写借鉴了西方吸血鬼的传说。
  B.因为以血为食的蝙蝠只生活在美洲,所以人们不会把蝙蝠与吸血联系起来。
  C.吸血蝠不仅能飞,也能在地上快速奔跑、跳跃,速度能达到每秒2.2米。
  D.吸血蝠用舌头吮吸猎物的血时,因刀法非常快速,猎物一般不会有任何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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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信步
李剑锋
云南丽江是一座别具一格的古城。不久前,我踏上了这片魂牵梦萦的土地。雨后的古城笼罩在幽情逸韵的氛围中,如同一幅中世纪风景油画。
古城距今已有1200多年的历史。这座位于云贵高原西部苍凉群山之中的古城,完好地保存了原来的城市架构。古城的一些房屋,经风历雨,千年不衰,古韵犹在,成为建筑活化石。因此,古城又有“活着的古城”之称。在我国所有城镇中,只有丽江古城与山西平遥古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命名为世界文化遗产。
恍如梦境的古城,吸引了海内外游客陶醉在古色古香的街巷间,如痴如醉地呼吸远古空气,聆听纳西古乐,鉴赏东巴文字,领略滇西风情。
古城是依着狮子山、象山、金虹山而建。街道连接小巷,小巷衔着万户门洞。门洞内为“四合五天井”、“三房一照壁”的纳西宅院。宅院既有北京四合院的韵味,又有江南水乡居民的情调。这些蕴含纳西传统母房文化的宅院,主要由平房、妹楼、明楼、骑厦楼、古宗楼等组成。望着这些房子,我感觉到纳西民族是一个具有创造力的民族,她奇迹般地将东巴经书、东巴古典舞蹈、东巴音乐以及当今世界上唯一仍在使用的象形东巴文字等完整地保存下来。
古城还是一座水中之城。我循着叮叮咚咚的水流声,走进了古城新华街。与江南水乡平静的水不同的是,古城的水是湍急地流着的。尽管水流急,但河岸很低,两岸绿树婆娑,垂柳依依。
古城的河上,有很多桥。桥是古城的神来之笔,它使古城充满灵性。在草丛中,在垂柳间,那一座座桥就像一条条彩虹,把古城连成一个整体,构成了蓝天、白云、绿树、小桥、流水、人家的美景。
到了阿余灿至大石桥一段的街道,我信步走上大石桥的桥头,往南眺望,古城北面的玉龙雪山直指苍穹,发出的炫目银光,折射得古城迷离而神奇。当我调整视线往桥下看时,惊呆了:河水留有雪山的倒影。抬起头,眼前的景色使我又醉了:河道上,一座座古栗木板桥离河面很低,掩藏在绿柳草丛中。河水碰撞岸堤溅起水花,洒在桥板上,增添了桥的鲜活情趣。就在这时,一曲空灵飘逸的纳西古乐,从不远处漫了过来,流遍我全身,沁入我肺腑。
随着音乐,我踅进一间古乐馆,择个临窗见河的位置坐下,一边品着清茶,一边聆听着台上十余位年逾古稀的纳西乐师的演奏。一曲曲古奥的音乐,使我尘念尽除、心静如水。
从古乐馆出来,行到大石桥至百岁坊小巷时,青石板铺成的路面光滑、陡斜,顺着栗木板桥,望向对岸,纳西民居从河岸砌起,墙上攀满藤本植物,疏影横斜,满目一派寂境。在白沙铜街至“刮当阁”匀水处街道,水声大了起来。西河水流到这里,变得如脱缰的野马狂奔向前,溅起了一片片水花。“刮当阁”匀水处两岸,种满粉团花树和柳树。柳条缠花枝,在风中轻轻起舞,微微发出簌簌声,蝴蝶翩翩翻翻,辨不清是花还是柳……这又是古城一处独特的景观。
傍晚时分,我走出古城,来到华灯高照的广场。这时,天又下起雨来,雨点打在身上,既像为我洗尘,又像为我洗礼。对我来说,古城之行,不就是一场文化洗礼吗?
雨中飘来的纳西古乐,显得更加悦耳,更加醉人。
(选自《人民日报》2009年4月11日)
1.本文在材料安排上有何特点?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2.“云南丽江是一座别具一格的古城”,联系全文看,“别具一格”体现在哪些方面?
3.分析第7段的写景方式。
4.结合全文,谈谈你对倒数第2段画线句的理解。
快速阅读一篇文章,一定要树立整体阅读的观念。因为一篇优秀的作品必是一个有机整体,只有从整体出发才能正确把握文意,也才能准确深入地领会文章结构和语言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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