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题目把栏杆拍遍 梁衡                 ①中国历史上由行伍出身,以武起事,而最终以文为业,成为大诗词作家的只有一人,这就是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题目把栏杆拍遍 梁衡                 ①中国历史上由行伍出身,以武起事,而最终以文为业,成为大诗词作家的只有一人,这就是

题型:阅读题难度:简单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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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栏杆拍遍 
梁衡                 
①中国历史上由行伍出身,以武起事,而最终以文为业,成为大诗词作家的只有一人,这就是辛弃疾。这也注定了他的词及他这个人在文人中的唯一性和在历史上的独特地位。
②在我看到的资料里,辛弃疾至少是快刀利剑地***过几次人的。他天生孔武高大,从小苦修剑法。他又生于金宋乱世,不满金人的侵略蹂躏,22岁时他就拉起了一支数千人的义军,后又与耿京为首的义军合并,并兼任书记长,掌管印信。一次义军中出了叛徒,将印信偷走,准备投金。辛弃疾手提利剑单人独马追贼两日,第三天提回一颗人头。为了光复大业,他又说服耿京南归,南下临安亲自联络。不想就这几天之内又变生肘腋,当他完成任务返回时,部将叛变,耿京被***。辛大怒,跃马横刀,只率数骑突入敌营生擒叛将,又奔突千里,将其押解至临安正法,并率万人南下归宋。说来,他干这场壮举时还只是一个英雄少年,正血气方刚,欲为朝廷痛***贼寇,收复失地。   
③但世上的事并不能心想事成。南归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他也再没有机会奔走沙场,血溅战袍,而只能笔走龙蛇,泪洒宣纸,为历史留下一声声悲壮的呼喊,遗憾的叹息和无奈的自嘲。
④应该说,辛弃疾的词不是用笔写成,而是用刀和剑刻成的。他是以一个沙场英雄和爱国将军的形象留存在历史上和自己的诗词中。时隔千年,当今天我们重读他的作品时,仍感到一种凛然***气和磅礴之势。比如这首著名的《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做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⑤我敢大胆说一句,这首词除了武圣岳飞的《满江红》可与之媲美外,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人堆里,再难找出第二首这样有金戈之声的力作。虽然杜甫也写过:“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军旅诗人王昌龄也写过:“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但这些都是旁观式的想象、抒发和描述,哪一个诗人曾有他这样亲身在刀刃剑尖上滚过来的经历?“列舰层楼”、“投鞭飞渡”、“剑指三秦”、“西风塞马”,他的诗词简直是一部军事辞典。他本来是以身许国,准备血洒大漠,马革裹尸的。但是南渡后他被迫脱离战场,再无用武之地。像屈原那样仰问苍天,像共工那样怒撞不周,他临江水,望长安,登危楼,拍栏杆,只能热泪横流。
 ⑥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遥岑远目,献愁供恨,玉簪螺髻。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水龙吟》)谁能懂得他这个游子,实际上是亡国浪子的悲愤之心呢?这是他登临建康城赏心亭时所作。此亭遥对古秦淮河,是历代文人墨客赏心雅兴之所,但辛弃疾在这里发出的却是一声悲怆的呼喊。他痛拍栏杆时一定想起过当年的拍刀催马,驰骋沙场,但今天空有一身力,一腔志,又能向何处使呢?我曾专门到南京寻找过这个辛公拍栏杆处,但人去楼毁,早已了无痕迹,唯有江水悠 悠,似词人的长叹,东流不息。      
⑦辛词比其他文人更深一层的不同,是他的词不是用墨来写,而是蘸着血和泪涂抹而成的。我们今天读其词,总是清清楚楚地听到一个爱国臣子,一遍一遍地哭诉,一次一次地表白;总忘不了他那在夕阳中扶栏远眺、望眼欲穿的形象。
⑧辛弃疾南归后为什么这样不为朝廷喜欢呢?他在一首《戒酒》的戏作中说:“怨无大小,生于所爱;物无美恶,过则成灾”。这首小品正好刻画出他的政治苦闷。他因爱国而生怨,因尽职而招灾。他太爱国家、爱百姓、爱朝廷了。但是朝廷怕他,烦他,忌用他。他作为南宋臣民共生活了40年,倒有近20年的时间被闲置一旁,而在断断续续被使用的20多年间又有37次频繁调动。但是,每当他得到一次效力的机会,就特别认真,特别执著地去工作。本来有碗饭吃便不该再多事,可是那颗炽热的爱国心烧得他浑身发热。40年间无论在何地何时任何职,甚至赋闲期间,他都不停地上书,不停地唠叨,一有机会还要真抓实干,练兵、筹款,整饬政务,时刻摆出一副要冲上前线的样子。你想这能不让主和苟安的朝廷心烦?他任湖南安抚使,这本是一个地方行政长官,他却在任上创办了一支2500人的“飞虎军”,铁甲烈马,威风凛凛,雄镇江南。建军之初,造营房,恰逢连日阴雨,无法烧制屋瓦。他就令长沙市民,每户送瓦20片,立付现银,两日内便全部筹足。其施政的干练作风可见一斑。后来他到福建任地方官,又在那里招兵买马。闽南与漠北相隔何远,但还是隔不断他的忧民情、复国志。他这个书生,这个工作狂,实在太过了,“过则成灾”,终于惹来了许多的诽谤,甚至说他独裁、犯上。皇帝对他也就时用时弃。国有危难时招来用几天;朝有谤言,又弃而闲几年,这就是他的基本生活节奏,也是他一生最大的悲剧。别看他饱读诗书,在词中到处用典,甚至被后人讥为“掉书袋”。但他至死,也没有弄懂南宋小朝廷为什么只图苟安而不愿去收复失地。(文章有删改)
1.“南归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结合上下文,说说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答:                                                                          
                                                                               
2.文章第五段最突出的表现手法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答:                                                                          
                                                                               
3.文章题目
是“把栏杆拍遍”,文中也多次写到拍栏杆,请简述辛弃疾“拍栏杆”的含意。
答:                                                                          
                                                                               
4.纵观全文,作者认为辛弃疾的词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答:                                                                          
                                                                               
答案
 
1.辛弃疾归宋后,由于赵宋王朝主和苟安,他不被重用,反而被剥夺了抗金的权力,因而只能借填词作赋来表达报国之志和爱国之心。
2.对比或衬托。此段对比、衬托有三处:一是《破阵子》可与岳飞的《满江红》相媲美;二是杜甫、王昌龄等人的作品,只是旁观式的想像和描述,二辛弃疾是亲自参战经历的描述;三是用屈原和共工衬托辛弃疾的悲愤之情。
3.“拍栏杆”是一个极具包蕴性的动作。一方面表现他渴望率兵过江、收复失地的决心,一方面表现他报国无门、不被重用的愤慨。
4.①辛词给人一种凛然***气和磅礴之势(气势) ②辛词充满金戈之声,仿佛是一部军事词典(内容)
③辛词表现了渴望***敌和呼喊,报国无门的叹息和无可奈何的自嘲(内容)
④辛词是血与泪的汇集,是爱国臣子的哭诉表白(内容)
⑤辛词表现了辛弃疾作为一个亡国浪子的悲愤之情。(情感)
解析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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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快乐(有删节)
钱钟书
  在旧书铺里买回来维尼的《诗人日记》,信手翻开,就看见有趣的一条。他说,在法语里,喜乐一个名词是“好”和“钟点”两字拼成,可见好事多磨,只是个把钟头的玩意儿。我们联想到我们本国话的说法,也同样的意味深永,譬如快活或快乐的“快”字,就把人生一切乐事的飘瞥难留,极清楚地指示出来。所以我们又慨叹说:“欢娱嫌夜短!”因为人在高兴的时候,活得太快,一到困苦无聊,愈觉得日脚像跛了似的,走得特别慢。德语的“沉闷”一词,据字面上直译,就是“长时间”的意思。《西游记》里小猴子对孙行者说:“天上一日,地上一年。”这种神话,确反映着人类的心理。从此类推,地狱里比人间更痛苦,日子一定愈加难度;段成式《酉阳杂俎》就说:“鬼言三年,人间三日。”嫌人生短促的人,真是最快活的人;反过来说,真快活的人,不管活到多少岁死,只能算是短命夭折。
  “永远快乐”这句话,不但渺茫得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得不能成立。快过的决不会永久;我们说永远快乐,正好象说四方的圆形,静止的动作同样地自相矛盾。在高兴的时候,我们空对瞬息即逝的时间喊着说:“逗留一会儿罢!你太美了!”那有什么用? 你要永久,你该向痛苦里去找,不讲别的,只要一个失眠的晚上,或者有约不来的下午,或者一课沉闷的听讲——这许多,比一切宗教信仰更有效力,能使你尝到什么叫做“永生”的滋味。人生的刺,就在这里,留恋着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恋的东西。
  快乐在人生里,好比引诱小孩子吃药的方糖,更像跑狗场里引诱狗赛跑的电兔子。几分钟或者几天的快乐赚我们活了一世,忍受着许多痛苦。我们希望它来,希望它留,希望它再来——这三句话概括了整个人类努力的历史。在我们追求和等候的时候,生命又不知不觉地偷度过去。也许我们只是时间消费的筹码,活了一世不过是为那一世的岁月充当殉葬品,根本不会想到快乐。但是我们到此也不明白是上了当,我们还理想死后有个大堂,在那里——谢上帝,也有这一天! 我们终于享受到永远的快乐。你看,快乐的引诱,不仅像兔子和方糖,使我们忍受了人生,而且仿佛钓钩上的鱼饵,竟使我们甘心去死。这样说来,人生虽痛苦,却不悲观,因为它终抱着快乐的希望:现在的账,我们预支了将来去付,为了快活,我们甚至于愿意慢死。
  穆勒曾把“痛苦的苏格拉底”和“快乐的猪”比较。假使猪真知道快活,那么猪和苏格拉底也相去无几了。猪是否能快乐得像人,我们不知道;但是人会容易满足得像猪,我们是常看见的。把快乐分肉体和精神的两种,这是最糊涂的分析。—切快乐的享受都属于精神的,尽管快乐的原因是肉体上的物质刺激。洗一个澡,看一朵花,吃一顿饭,假使你觉得快活,并非全因为澡洗得干净,花开得好,或者菜合你口味,主要因为你心上没有挂碍,轻松的灵魂可以专注肉体的感觉,来欣赏,来审定。要是你精神不痛快,像将离别时的宴席,随它怎样烹调得好,吃来只是土气息,泥滋味。那时刻的灵魂,仿佛害病的眼怕见阳光,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虽然空气和阳光都是好东西。快乐时的你一定心无愧怍。假如你犯罪而真觉快乐,你那时候一定和有道德、有修养的人同样心安理得。有最洁白的良心,跟全没有良心或有最漆黑的良心,效果是相等的。
  发现了快乐由精神来决定,人类文化又进一步。发现这个道理,和发现是非善恶取决于公理而不取决于暴力,一样重要。公理发现以后,从此世界上没有可被武力完全屈服的人。发现了精神是一切快乐的根据,从此痛苦失掉它们的可怕,肉体减少了专制。精神的炼金术能使肉体痛苦都变成快乐的资料。于是,烧了房子,有庆祝的人:一箪食,一瓢饮,有不改其乐的人;千灾百毒,有谈笑自若的人。所以我们前面说,人生虽不快乐,而仍能乐观。譬如从写《先知书》的所罗门直到做《海风》诗的马拉梅,都觉得文明人的痛苦,是身体困倦。但是偏有人能苦中作乐,从病痛里滤出快活来,使健康的消失有种赔偿。苏东坡诗就说:“因病得闲殊不恶,安心是药更无方。”在着重体育的西洋,我们也可以找着同样达观的人。工愁善病的诺凡利斯在《碎金集》里建立一种病的哲学,说病是“教人学会休息的女教师”。身体结实、喜欢活动的人采用了这个观点,就对病痛也感到另有风味。顽健粗壮的十八世纪德国诗人白洛柯斯第一次害病,觉得是一个“可惊异的大发现”。对于这种人,人生还有什么威胁? 这种快乐,把忍受变为享受,是精神对于物质的最大胜利。灵魂可以自主——同时也许是自欺。能一贯抱这种态度的人,当然是大哲学家,但是谁知道他不也是个大傻子?
  是的,这有点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价。这是人生对于人生观开的玩笑。
1.第一段中说“这种神话,确反映着人类的心理”。联系上下文,请问答“人类的心理”含义是什么?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作者善用比喻, 下列比喻的含义和作者借此表明的观点分别是什么? 
①“好比引诱小孩子吃药的方糖”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仿佛害病的眼怕见阳光,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者认为,“把快乐分肉体和精神的两种,这是最糊涂的分析”。为什么?请分条陈述。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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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简述《红楼梦》中“木石前盟”的故事。
②简要地描述卡西莫多的外貌特征。
③简述《三国演义》中“煮洒沦英雄”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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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在我的名字里
金翔
我一直很羡慕那些从小就得到父爱并懂得父爱的人。
因为我对父爱的认识是经过长期的恨才转化过来的。
我的名字不是父亲取的。父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个地地道道的文盲。在我满月的时候,父亲特意请来乡里一个挺出名的算命先生,得知我五行缺金,又因为父亲希望我长大有出息,能够跳出穷山村,于是算命先生便给我掐出这样一个名字:金翔。然而,就因为这个名字,我的童年很孤寂——小伙伴们常玩的“打仗”游戏,是不会让我加入其中的——他们会咬文嚼字般地说:金——翔,今天要投降,多不吉利呀!于是就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晾在一旁。那种感受是父亲所顾及不到的。
父亲的脾气不好,也不知是因为没进一天学堂,还是由于成天忙于繁重的农活却仍无法摆脱贫困,而造成他长年阴沉着脸和暴躁的性情。加上那望子成龙的心切,便构成他对我独特的管教方式——娃儿的出息是骂出来打出来的!而我对父亲的恨,也正是在这一次次的打骂中,不断加剧加深的。尽管我的学习成绩应验了他那句全村闻名的“至理名言”。为此,我时常想,也许就因为这种应验现象,才使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都是在父亲的“至理名言”中度过。
所以,当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一口气冲上山顶,哭了,不是为自己十年寒窗将获得美好前途,成为全村羡慕的第一个大学生,而是为自己终于可以脱离父亲管制,实现不想见到他的梦想而喜极而泣!所以,对向来节俭的父亲大办酒席,忙着招待前来祝贺的乡亲的那个高兴劲儿不屑一顾;所以,在冲出家门的时候,我是那样急急迫迫而义无反顾,一点也不顾及父亲的黯然神伤……
在省城念书的前两年,我没有回过一次家,没有认真给父亲写过一封信,就连每次收到他托人寄来的生活费,我也只是应付地写上“钱已收到,勿挂念”之类短语。直到大三那年,直到父亲托人给我写来一封书信时,我的灵魂和良知才受到了一次强烈的震撼,我才开始懂得该如何去阅读和咀嚼在自己生命中那一再被忽略的、仇恨的沉重的父爱。
信是父亲找上初中的小侄子写来的,没什么要紧事,只是问我好不好而已。可信写了满满几页,只因小侄子详细地讲明了父亲来信的原因,说是父亲那晚做了一个梦,仅仅因为老家流传一种说法,说是梦见大牙掉是要死亲人的。而父亲首先想到的是他离家在外求学的儿子。
读到这里,我对迷信父亲的所举,嗤之以鼻,甚至愤然。信的最后,小侄子讲了一个令他惊讶不已的事,说他就在铺开纸,提笔欲写时,却因一时记不起我的大名而猛然顿住了,结果遭到父亲的训斥:“亏你狗崽子还念了这么多书,记性也忒赖,叫——金翔!”“金——翔”于是小侄子一边念叨一边写在纸上。“写错了!写错了!……”小侄子说当时父亲望着他刚写下的名字大声喊道,紧接着,从他手里夺过笔,在纸上硬梆梆地写下“金翔”两个字后,呐呐地低语:“我这一辈子只识这两个字!”小侄子说他当时惊得说不出话来。他说,要知道,全村人都知道二爷他老人家一字不识,包括他自己的名字呀!
这就是父爱!除了父爱,便再也无法解释这种奇异而真实的现象!那一刻,我那被对父亲的恨包裹着的已经变得无知、粗砺与麻木的灵魂,被深深地灼痛了,苏醒了!我禁不住地泪流满面,双手捧着书信、朝着家乡,蓦然下跪——向父亲,向对我一生付出了大爱却得不到理解、更别说回报的父亲忏悔,忏悔……
(《散文选刊》2006年1期)
小题1:“我一直很羡慕那些从小就得到父爱并懂得父爱的人”一句,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小题2:根据文章内容,概括父亲的形象。
小题3:文章的高潮部分是父亲来信一段,让人感动。请结合具体的内容,分析作者在这一段使用了哪些描写手法(列举两点)?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
小题4:“我”在对待父亲上有哪些错误?“我”对父亲的态度是如何变化的?你是如何评价“我”对父亲的这种“态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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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的5月9日
东方莎莎
我在俄罗斯工作的那段日子,有过一位房东。这个与托尔斯泰笔下的那位穿黑裙的亮丽女人有着同样名字的妇人,初看上去,似乎并没有任何使人一振的风采:大花的三角头巾围着她一头不听话的白发,一件旧格子呢大衣罩在那面粉口袋一般肥大的连衣裙上,她脸上的皱纹使人想起沟沟坎坎的荒地,满是沧桑和悲凉。
安娜是一位普通的退休医生,年逾七旬,孤身一人,正好需要一个伴,所以,我成了她的房客。
安娜的生活极为简朴,是常年养成的习惯,也是由于为数不多的退休金穷于应付飞涨的物价。可有一天,安娜竟奢侈地一次拎回一条鳟鱼、一瓶红鱼子酱、两只鸡仔、三瓶甜酒和一些现成的牛肉卷、她一边在厨房忙碌着,一边哼起了《喀秋莎》这首歌。一缕阳光透过稀疏的刚长出嫩芽的树梢射进厨房,又斑斑驳驳地映在安娜的脸上,我发现她的眼睛在放光。
“大娘,今天一定有喜事吧?”我按捺不住好奇心,问道。
安娜看也不看我一眼:“小姑娘,你忘了,明天是5月9日胜利日呀!”
哦,5月9日!不管是过去、今天,还是将来,它对俄罗斯来说,都是一个永恒的节日。五十年前的这一天,德国法西斯的投降书正式签署生效,它标志着苏联最后取得了伟大卫国战争的胜利。但这场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来之不易,英雄的苏联人民经过四年多的浴血奋战,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两千多万人为国捐躯。安娜的丈夫瓦夏就是其中之一。
这个节日,安娜总是要庆祝一番的。通常是对着瓦夏的照片,喝一会儿酒,唱一会儿歌,苦一会儿,笑一会儿,还要去广场的烈士公墓站上一会儿。虽然公墓里并没有瓦夏的遗骨,但她喜欢在这一天来公墓旁看燃烧不息的“长明火”,寄托一份哀思。
5月9日的夜,还伴着丝丝寒风,可屋子里却颇有暖意。安娜端出丰富的晚餐,这些都是当年瓦夏最爱吃的。她又拿出瓦夏的照片,轻轻地抚摸着,眼睛里又放射出一种异乎寻常的光芒。
瓦夏原来和安娜同在一个厂里工作,就在他们共度蜜月的日子,战争开始了,安娜亲手送瓦夏参军上了前线。瓦夏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也是一个5月9日,他牺牲在波兰。安娜虽接到了他阵亡的通知书,但仍在战争胜利后,去迎接凯旋的战士,希望有奇迹出现。当然,她的希望最终落了空。从此,安娜将所有的化妆品一律扔进了垃圾箱,任凭白发和皱纹爬满一头一脸,因为她的心早已跟随瓦夏到天堂去了。
“我和瓦夏都渴望有一群孩子,可我们结婚时买的那辆童车一直是空空的。”安娜说着,不禁老泪纵横。
我一边替她拭泪,一边说:“大娘,别难过。我也有亲人在当年的抗日战争中为国捐躯,他们和您的瓦夏一样,都是英雄。如果您愿意,我就做您的女儿。等我将来有了小宝宝,一定抱他来坐您和瓦夏伯伯买的童车。”
“好哇!好哇!”安娜挂着泪花的脸上又泛起了笑容,“我有了一个中国女儿,我还会有一个漂亮的中国孙子。到时候,我一定会用童车推着他到烈士墓前,告诉瓦夏,他的血没有白流,我们的下一代在幸福地成长。”安娜手舞足蹈,又快活地唱起了《喀秋莎》: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
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
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
我发觉此时的安娜,美到极至。
(节选自《散文》2005年10期)
小题1:文章开篇描写了安娜的肖像,请根据这种肖像描写概括出安娜的形象特征,并简要分析作者这样描写安娜在文章中的作用。(5分)
答:
小题2:文章两次提到歌曲《喀秋莎》,为什么?请简要分析。(4分)
答:
小题3:文章在第七段连用了五个“一会儿”,请分析这样写的好处有哪些?(5分)
答:
小题4:根据文章,回答问题。(8分)
(1)“5月9日的夜,还伴着丝丝寒风,可屋里却颇有暖意”是否矛盾,为什么?
答:
(2)文章开始说安娜“没有任何使人一振的风采”,但结尾说安娜“美到极至”。这样说是否矛盾,为什么?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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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的三坊七巷
①早就听说福州“三坊七巷”的历史文化地位与江苏周庄、山西平遥、云南丽江齐名,在建筑界被誉为“明清建筑博物馆”。但省里每次接待北京和外省的客人时,参观的目的安排表上却未出现“三坊七巷”。带着疑惑,我拨通了福州大学陈晓博士的电话,约他周末与我去“三坊七巷”看个究竟。
②我们相约在塔巷的老字号“永和鱼丸店”集合,穿过塔巷到了南后街。陈博士边走边说,“三坊七巷”由白墙、灰瓦、亭台、楼阁等组成。具有典型的闽越民居特色,是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标志性建筑,占地约40多公顷。它始建于西晋末年,到唐代逐渐形成规模。当时在南街建起了“七巷”,后来隔了一条街(南后街)又建起了“三坊”,形成了以南后街为中轴的“非”字形结构的大型建筑群。“三坊七巷”是南后街两侧从北到南依次排练的十条坊巷的统称。
③听了陈博士绘声绘色地介绍,我建议说,那我们就按古人的建筑顺序先去“七巷”再走“三坊”吧。陈博士摊开双手摇了摇头遗憾地告诉我,杨桥以后改造的杨桥路了,遗址上仅留存黄花岗烈士林觉民的故居,盛下的全是高楼和商业街。
④站在南后街与杨桥路的岔路口,面对车水马龙的杨桥路和衣锦坊的建筑工地,我们和“三坊七巷”一道仿佛一同被挤在高楼大厦的夹缝中。“三坊七巷”成了现代建筑群中的孤岛,现代派家居豪华大厅中的一件小古董。
⑤不经意间我们走进了郎官巷.这里与最繁华的东街口只一步之遥,却是两个世界,一边是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一边是幽深古老的庭院,它静谧地躺在高楼大厦之中,散发出古老的芬芳。郎官巷20号是严复的故居,那是一幢三进三开式的古建筑群,白墙灰瓦,精致的木雕,土筑的马鞍形风火墙。这里的每块砖瓦仿佛都透露出浓浓的书卷味,让人释怀。参观结束时,为了纪念这位近代史上的启蒙思想家,我还专门买了一本《天演论》。
⑥现在的南后街成了一条时装街。据说,每一种时装新款刚上市,在南后街就能买到它的仿制品,而且价格十分便宜,每到节假日,满街都是购物者。在福州这片最古老的坊巷里,我们仅看到一家字画装裱店。这是南后街唯一的文化窗口。店内正中挂着一副精致的匾额,上写“米家船”三个字,我走进店内向林师傅请教,他递给我一张名片后解释说,该店建于1865年,由清代著名学者何振岱题匾。取意北宋书画家米芾携带书画作品游览山水,以船为家。
⑦漫步在“三坊七巷”中,仿佛置身于明清时期,浮躁的心境也会随着挂钟不慌不忙的摆动而平和下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杨桥巷和吉庇巷已分别扩建为杨桥路和吉庇路,衣锦坊的一大半已被推倒拆建为现代化住宅小区。“三坊七巷”成了“二坊半五巷”。但尽管如此,“三坊七巷”宏大的规模和别具一格的建筑群,仍然掩不住昔日曾有的气派和辉煌。
⑧在宫巷我们慕名来到林聪彝的故居。据说它是明清以来福州最大的私宅,占地面积约3000多平方米。现今里面住了二三十户人家,内有十多个小天井,天井里栽培着各种各样的花草,把整个庭院衬托得更加妖娆。
⑨院外却是另一番景象。那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建筑风格的坊巷,两边的高墙有已倾斜的、白粉墙有的已脱落,坊巷里的名牌有的已残缺,蓝天被凌乱的电线分割得支离破碎。经过历史沧桑,昔日辉煌的历史文化景象如今已黯然失色,再也很难寻找到往日的风采。“三坊七巷”不知不觉地变得浮躁起来,那浓重的商业味,把整个坊巷压得透不过去来,承载着福州久远的历史文化的“三坊七巷”渐渐被现代文明吞没。福州是否在远离多样性、差异性和历史性文化特色中逐渐失去了记忆。
⑩建筑学家黑川纪章说:“建筑是一本历史书,我们在城市中漫步,阅读它的历史。把古代建筑遗址留下来,才便于阅读这个城市,如果旧建筑都拆光了,那我们就读不懂了,就觉得没有读头,这座城市就索然无味了。”城市现代化不仅仅意味着高楼大厦,更重要的是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
当人类砍倒第一棵树的时,文明就诞生了;而当人类砍倒最后一棵树的时,文明结束了。难道城市不也是如此? (选自《美文》2005年第11期,有删改。)
小题1:在作者看来,福州的“三坊七巷”具有怎样的特点?请整合文意作答。
小题2:三坊七巷”成了现代建筑群中的孤岛,现代家居豪华大厅中的一件小古董。”结合上下文,说说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小题3:本文的标题是“福州的三坊七巷”,文中又多出将“三坊七巷”与“高楼”,“商业街”,“现代化小区”联系在一起,请说说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
小题4:作者引用了黑川纪章的话的目的是什么?
小题5:能否将文章的最后一自然段删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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