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题目论快乐(有删节)钱钟书  在旧书铺里买回来维尼的《诗人日记》,信手翻开,就看见有趣的一条。他说,在法语里,喜乐一个名词是“好”和“钟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题目论快乐(有删节)钱钟书  在旧书铺里买回来维尼的《诗人日记》,信手翻开,就看见有趣的一条。他说,在法语里,喜乐一个名词是“好”和“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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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快乐(有删节)
钱钟书
  在旧书铺里买回来维尼的《诗人日记》,信手翻开,就看见有趣的一条。他说,在法语里,喜乐一个名词是“好”和“钟点”两字拼成,可见好事多磨,只是个把钟头的玩意儿。我们联想到我们本国话的说法,也同样的意味深永,譬如快活或快乐的“快”字,就把人生一切乐事的飘瞥难留,极清楚地指示出来。所以我们又慨叹说:“欢娱嫌夜短!”因为人在高兴的时候,活得太快,一到困苦无聊,愈觉得日脚像跛了似的,走得特别慢。德语的“沉闷”一词,据字面上直译,就是“长时间”的意思。《西游记》里小猴子对孙行者说:“天上一日,地上一年。”这种神话,确反映着人类的心理。从此类推,地狱里比人间更痛苦,日子一定愈加难度;段成式《酉阳杂俎》就说:“鬼言三年,人间三日。”嫌人生短促的人,真是最快活的人;反过来说,真快活的人,不管活到多少岁死,只能算是短命夭折。
  “永远快乐”这句话,不但渺茫得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得不能成立。快过的决不会永久;我们说永远快乐,正好象说四方的圆形,静止的动作同样地自相矛盾。在高兴的时候,我们空对瞬息即逝的时间喊着说:“逗留一会儿罢!你太美了!”那有什么用? 你要永久,你该向痛苦里去找,不讲别的,只要一个失眠的晚上,或者有约不来的下午,或者一课沉闷的听讲——这许多,比一切宗教信仰更有效力,能使你尝到什么叫做“永生”的滋味。人生的刺,就在这里,留恋着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恋的东西。
  快乐在人生里,好比引诱小孩子吃药的方糖,更像跑狗场里引诱狗赛跑的电兔子。几分钟或者几天的快乐赚我们活了一世,忍受着许多痛苦。我们希望它来,希望它留,希望它再来——这三句话概括了整个人类努力的历史。在我们追求和等候的时候,生命又不知不觉地偷度过去。也许我们只是时间消费的筹码,活了一世不过是为那一世的岁月充当殉葬品,根本不会想到快乐。但是我们到此也不明白是上了当,我们还理想死后有个大堂,在那里——谢上帝,也有这一天! 我们终于享受到永远的快乐。你看,快乐的引诱,不仅像兔子和方糖,使我们忍受了人生,而且仿佛钓钩上的鱼饵,竟使我们甘心去死。这样说来,人生虽痛苦,却不悲观,因为它终抱着快乐的希望:现在的账,我们预支了将来去付,为了快活,我们甚至于愿意慢死。
  穆勒曾把“痛苦的苏格拉底”和“快乐的猪”比较。假使猪真知道快活,那么猪和苏格拉底也相去无几了。猪是否能快乐得像人,我们不知道;但是人会容易满足得像猪,我们是常看见的。把快乐分肉体和精神的两种,这是最糊涂的分析。—切快乐的享受都属于精神的,尽管快乐的原因是肉体上的物质刺激。洗一个澡,看一朵花,吃一顿饭,假使你觉得快活,并非全因为澡洗得干净,花开得好,或者菜合你口味,主要因为你心上没有挂碍,轻松的灵魂可以专注肉体的感觉,来欣赏,来审定。要是你精神不痛快,像将离别时的宴席,随它怎样烹调得好,吃来只是土气息,泥滋味。那时刻的灵魂,仿佛害病的眼怕见阳光,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虽然空气和阳光都是好东西。快乐时的你一定心无愧怍。假如你犯罪而真觉快乐,你那时候一定和有道德、有修养的人同样心安理得。有最洁白的良心,跟全没有良心或有最漆黑的良心,效果是相等的。
  发现了快乐由精神来决定,人类文化又进一步。发现这个道理,和发现是非善恶取决于公理而不取决于暴力,一样重要。公理发现以后,从此世界上没有可被武力完全屈服的人。发现了精神是一切快乐的根据,从此痛苦失掉它们的可怕,肉体减少了专制。精神的炼金术能使肉体痛苦都变成快乐的资料。于是,烧了房子,有庆祝的人:一箪食,一瓢饮,有不改其乐的人;千灾百毒,有谈笑自若的人。所以我们前面说,人生虽不快乐,而仍能乐观。譬如从写《先知书》的所罗门直到做《海风》诗的马拉梅,都觉得文明人的痛苦,是身体困倦。但是偏有人能苦中作乐,从病痛里滤出快活来,使健康的消失有种赔偿。苏东坡诗就说:“因病得闲殊不恶,安心是药更无方。”在着重体育的西洋,我们也可以找着同样达观的人。工愁善病的诺凡利斯在《碎金集》里建立一种病的哲学,说病是“教人学会休息的女教师”。身体结实、喜欢活动的人采用了这个观点,就对病痛也感到另有风味。顽健粗壮的十八世纪德国诗人白洛柯斯第一次害病,觉得是一个“可惊异的大发现”。对于这种人,人生还有什么威胁? 这种快乐,把忍受变为享受,是精神对于物质的最大胜利。灵魂可以自主——同时也许是自欺。能一贯抱这种态度的人,当然是大哲学家,但是谁知道他不也是个大傻子?
  是的,这有点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价。这是人生对于人生观开的玩笑。
1.第一段中说“这种神话,确反映着人类的心理”。联系上下文,请问答“人类的心理”含义是什么?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作者善用比喻, 下列比喻的含义和作者借此表明的观点分别是什么? 
①“好比引诱小孩子吃药的方糖”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仿佛害病的眼怕见阳光,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者认为,“把快乐分肉体和精神的两种,这是最糊涂的分析”。为什么?请分条陈述。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
 
1.天上比人间舒服快乐,所以神仙活得快,人间一年在天上只当一日过。
2.①比喻快乐是忍受痛苦的希望,作者借此表明的观点是人生虽痛苦却不悲观。  ②比喻不快乐的时候难以体会优美的东西,作者借此表明的观点是快乐属于精神。  
3.①因为快乐属于精神,如果缺乏精神上的愉悦,再好的物质刺激也不会发生作用;  ②如果精神愉悦,痛苦也可以成为快乐的契机
解析
 无
举一反三
①简述《红楼梦》中“木石前盟”的故事。
②简要地描述卡西莫多的外貌特征。
③简述《三国演义》中“煮洒沦英雄”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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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在我的名字里
金翔
我一直很羡慕那些从小就得到父爱并懂得父爱的人。
因为我对父爱的认识是经过长期的恨才转化过来的。
我的名字不是父亲取的。父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个地地道道的文盲。在我满月的时候,父亲特意请来乡里一个挺出名的算命先生,得知我五行缺金,又因为父亲希望我长大有出息,能够跳出穷山村,于是算命先生便给我掐出这样一个名字:金翔。然而,就因为这个名字,我的童年很孤寂——小伙伴们常玩的“打仗”游戏,是不会让我加入其中的——他们会咬文嚼字般地说:金——翔,今天要投降,多不吉利呀!于是就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晾在一旁。那种感受是父亲所顾及不到的。
父亲的脾气不好,也不知是因为没进一天学堂,还是由于成天忙于繁重的农活却仍无法摆脱贫困,而造成他长年阴沉着脸和暴躁的性情。加上那望子成龙的心切,便构成他对我独特的管教方式——娃儿的出息是骂出来打出来的!而我对父亲的恨,也正是在这一次次的打骂中,不断加剧加深的。尽管我的学习成绩应验了他那句全村闻名的“至理名言”。为此,我时常想,也许就因为这种应验现象,才使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都是在父亲的“至理名言”中度过。
所以,当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一口气冲上山顶,哭了,不是为自己十年寒窗将获得美好前途,成为全村羡慕的第一个大学生,而是为自己终于可以脱离父亲管制,实现不想见到他的梦想而喜极而泣!所以,对向来节俭的父亲大办酒席,忙着招待前来祝贺的乡亲的那个高兴劲儿不屑一顾;所以,在冲出家门的时候,我是那样急急迫迫而义无反顾,一点也不顾及父亲的黯然神伤……
在省城念书的前两年,我没有回过一次家,没有认真给父亲写过一封信,就连每次收到他托人寄来的生活费,我也只是应付地写上“钱已收到,勿挂念”之类短语。直到大三那年,直到父亲托人给我写来一封书信时,我的灵魂和良知才受到了一次强烈的震撼,我才开始懂得该如何去阅读和咀嚼在自己生命中那一再被忽略的、仇恨的沉重的父爱。
信是父亲找上初中的小侄子写来的,没什么要紧事,只是问我好不好而已。可信写了满满几页,只因小侄子详细地讲明了父亲来信的原因,说是父亲那晚做了一个梦,仅仅因为老家流传一种说法,说是梦见大牙掉是要死亲人的。而父亲首先想到的是他离家在外求学的儿子。
读到这里,我对迷信父亲的所举,嗤之以鼻,甚至愤然。信的最后,小侄子讲了一个令他惊讶不已的事,说他就在铺开纸,提笔欲写时,却因一时记不起我的大名而猛然顿住了,结果遭到父亲的训斥:“亏你狗崽子还念了这么多书,记性也忒赖,叫——金翔!”“金——翔”于是小侄子一边念叨一边写在纸上。“写错了!写错了!……”小侄子说当时父亲望着他刚写下的名字大声喊道,紧接着,从他手里夺过笔,在纸上硬梆梆地写下“金翔”两个字后,呐呐地低语:“我这一辈子只识这两个字!”小侄子说他当时惊得说不出话来。他说,要知道,全村人都知道二爷他老人家一字不识,包括他自己的名字呀!
这就是父爱!除了父爱,便再也无法解释这种奇异而真实的现象!那一刻,我那被对父亲的恨包裹着的已经变得无知、粗砺与麻木的灵魂,被深深地灼痛了,苏醒了!我禁不住地泪流满面,双手捧着书信、朝着家乡,蓦然下跪——向父亲,向对我一生付出了大爱却得不到理解、更别说回报的父亲忏悔,忏悔……
(《散文选刊》2006年1期)
小题1:“我一直很羡慕那些从小就得到父爱并懂得父爱的人”一句,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小题2:根据文章内容,概括父亲的形象。
小题3:文章的高潮部分是父亲来信一段,让人感动。请结合具体的内容,分析作者在这一段使用了哪些描写手法(列举两点)?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
小题4:“我”在对待父亲上有哪些错误?“我”对父亲的态度是如何变化的?你是如何评价“我”对父亲的这种“态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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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的5月9日
东方莎莎
我在俄罗斯工作的那段日子,有过一位房东。这个与托尔斯泰笔下的那位穿黑裙的亮丽女人有着同样名字的妇人,初看上去,似乎并没有任何使人一振的风采:大花的三角头巾围着她一头不听话的白发,一件旧格子呢大衣罩在那面粉口袋一般肥大的连衣裙上,她脸上的皱纹使人想起沟沟坎坎的荒地,满是沧桑和悲凉。
安娜是一位普通的退休医生,年逾七旬,孤身一人,正好需要一个伴,所以,我成了她的房客。
安娜的生活极为简朴,是常年养成的习惯,也是由于为数不多的退休金穷于应付飞涨的物价。可有一天,安娜竟奢侈地一次拎回一条鳟鱼、一瓶红鱼子酱、两只鸡仔、三瓶甜酒和一些现成的牛肉卷、她一边在厨房忙碌着,一边哼起了《喀秋莎》这首歌。一缕阳光透过稀疏的刚长出嫩芽的树梢射进厨房,又斑斑驳驳地映在安娜的脸上,我发现她的眼睛在放光。
“大娘,今天一定有喜事吧?”我按捺不住好奇心,问道。
安娜看也不看我一眼:“小姑娘,你忘了,明天是5月9日胜利日呀!”
哦,5月9日!不管是过去、今天,还是将来,它对俄罗斯来说,都是一个永恒的节日。五十年前的这一天,德国法西斯的投降书正式签署生效,它标志着苏联最后取得了伟大卫国战争的胜利。但这场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来之不易,英雄的苏联人民经过四年多的浴血奋战,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两千多万人为国捐躯。安娜的丈夫瓦夏就是其中之一。
这个节日,安娜总是要庆祝一番的。通常是对着瓦夏的照片,喝一会儿酒,唱一会儿歌,苦一会儿,笑一会儿,还要去广场的烈士公墓站上一会儿。虽然公墓里并没有瓦夏的遗骨,但她喜欢在这一天来公墓旁看燃烧不息的“长明火”,寄托一份哀思。
5月9日的夜,还伴着丝丝寒风,可屋子里却颇有暖意。安娜端出丰富的晚餐,这些都是当年瓦夏最爱吃的。她又拿出瓦夏的照片,轻轻地抚摸着,眼睛里又放射出一种异乎寻常的光芒。
瓦夏原来和安娜同在一个厂里工作,就在他们共度蜜月的日子,战争开始了,安娜亲手送瓦夏参军上了前线。瓦夏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也是一个5月9日,他牺牲在波兰。安娜虽接到了他阵亡的通知书,但仍在战争胜利后,去迎接凯旋的战士,希望有奇迹出现。当然,她的希望最终落了空。从此,安娜将所有的化妆品一律扔进了垃圾箱,任凭白发和皱纹爬满一头一脸,因为她的心早已跟随瓦夏到天堂去了。
“我和瓦夏都渴望有一群孩子,可我们结婚时买的那辆童车一直是空空的。”安娜说着,不禁老泪纵横。
我一边替她拭泪,一边说:“大娘,别难过。我也有亲人在当年的抗日战争中为国捐躯,他们和您的瓦夏一样,都是英雄。如果您愿意,我就做您的女儿。等我将来有了小宝宝,一定抱他来坐您和瓦夏伯伯买的童车。”
“好哇!好哇!”安娜挂着泪花的脸上又泛起了笑容,“我有了一个中国女儿,我还会有一个漂亮的中国孙子。到时候,我一定会用童车推着他到烈士墓前,告诉瓦夏,他的血没有白流,我们的下一代在幸福地成长。”安娜手舞足蹈,又快活地唱起了《喀秋莎》: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
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
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
我发觉此时的安娜,美到极至。
(节选自《散文》2005年10期)
小题1:文章开篇描写了安娜的肖像,请根据这种肖像描写概括出安娜的形象特征,并简要分析作者这样描写安娜在文章中的作用。(5分)
答:
小题2:文章两次提到歌曲《喀秋莎》,为什么?请简要分析。(4分)
答:
小题3:文章在第七段连用了五个“一会儿”,请分析这样写的好处有哪些?(5分)
答:
小题4:根据文章,回答问题。(8分)
(1)“5月9日的夜,还伴着丝丝寒风,可屋里却颇有暖意”是否矛盾,为什么?
答:
(2)文章开始说安娜“没有任何使人一振的风采”,但结尾说安娜“美到极至”。这样说是否矛盾,为什么?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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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的三坊七巷
①早就听说福州“三坊七巷”的历史文化地位与江苏周庄、山西平遥、云南丽江齐名,在建筑界被誉为“明清建筑博物馆”。但省里每次接待北京和外省的客人时,参观的目的安排表上却未出现“三坊七巷”。带着疑惑,我拨通了福州大学陈晓博士的电话,约他周末与我去“三坊七巷”看个究竟。
②我们相约在塔巷的老字号“永和鱼丸店”集合,穿过塔巷到了南后街。陈博士边走边说,“三坊七巷”由白墙、灰瓦、亭台、楼阁等组成。具有典型的闽越民居特色,是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标志性建筑,占地约40多公顷。它始建于西晋末年,到唐代逐渐形成规模。当时在南街建起了“七巷”,后来隔了一条街(南后街)又建起了“三坊”,形成了以南后街为中轴的“非”字形结构的大型建筑群。“三坊七巷”是南后街两侧从北到南依次排练的十条坊巷的统称。
③听了陈博士绘声绘色地介绍,我建议说,那我们就按古人的建筑顺序先去“七巷”再走“三坊”吧。陈博士摊开双手摇了摇头遗憾地告诉我,杨桥以后改造的杨桥路了,遗址上仅留存黄花岗烈士林觉民的故居,盛下的全是高楼和商业街。
④站在南后街与杨桥路的岔路口,面对车水马龙的杨桥路和衣锦坊的建筑工地,我们和“三坊七巷”一道仿佛一同被挤在高楼大厦的夹缝中。“三坊七巷”成了现代建筑群中的孤岛,现代派家居豪华大厅中的一件小古董。
⑤不经意间我们走进了郎官巷.这里与最繁华的东街口只一步之遥,却是两个世界,一边是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一边是幽深古老的庭院,它静谧地躺在高楼大厦之中,散发出古老的芬芳。郎官巷20号是严复的故居,那是一幢三进三开式的古建筑群,白墙灰瓦,精致的木雕,土筑的马鞍形风火墙。这里的每块砖瓦仿佛都透露出浓浓的书卷味,让人释怀。参观结束时,为了纪念这位近代史上的启蒙思想家,我还专门买了一本《天演论》。
⑥现在的南后街成了一条时装街。据说,每一种时装新款刚上市,在南后街就能买到它的仿制品,而且价格十分便宜,每到节假日,满街都是购物者。在福州这片最古老的坊巷里,我们仅看到一家字画装裱店。这是南后街唯一的文化窗口。店内正中挂着一副精致的匾额,上写“米家船”三个字,我走进店内向林师傅请教,他递给我一张名片后解释说,该店建于1865年,由清代著名学者何振岱题匾。取意北宋书画家米芾携带书画作品游览山水,以船为家。
⑦漫步在“三坊七巷”中,仿佛置身于明清时期,浮躁的心境也会随着挂钟不慌不忙的摆动而平和下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杨桥巷和吉庇巷已分别扩建为杨桥路和吉庇路,衣锦坊的一大半已被推倒拆建为现代化住宅小区。“三坊七巷”成了“二坊半五巷”。但尽管如此,“三坊七巷”宏大的规模和别具一格的建筑群,仍然掩不住昔日曾有的气派和辉煌。
⑧在宫巷我们慕名来到林聪彝的故居。据说它是明清以来福州最大的私宅,占地面积约3000多平方米。现今里面住了二三十户人家,内有十多个小天井,天井里栽培着各种各样的花草,把整个庭院衬托得更加妖娆。
⑨院外却是另一番景象。那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建筑风格的坊巷,两边的高墙有已倾斜的、白粉墙有的已脱落,坊巷里的名牌有的已残缺,蓝天被凌乱的电线分割得支离破碎。经过历史沧桑,昔日辉煌的历史文化景象如今已黯然失色,再也很难寻找到往日的风采。“三坊七巷”不知不觉地变得浮躁起来,那浓重的商业味,把整个坊巷压得透不过去来,承载着福州久远的历史文化的“三坊七巷”渐渐被现代文明吞没。福州是否在远离多样性、差异性和历史性文化特色中逐渐失去了记忆。
⑩建筑学家黑川纪章说:“建筑是一本历史书,我们在城市中漫步,阅读它的历史。把古代建筑遗址留下来,才便于阅读这个城市,如果旧建筑都拆光了,那我们就读不懂了,就觉得没有读头,这座城市就索然无味了。”城市现代化不仅仅意味着高楼大厦,更重要的是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
当人类砍倒第一棵树的时,文明就诞生了;而当人类砍倒最后一棵树的时,文明结束了。难道城市不也是如此? (选自《美文》2005年第11期,有删改。)
小题1:在作者看来,福州的“三坊七巷”具有怎样的特点?请整合文意作答。
小题2:三坊七巷”成了现代建筑群中的孤岛,现代家居豪华大厅中的一件小古董。”结合上下文,说说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小题3:本文的标题是“福州的三坊七巷”,文中又多出将“三坊七巷”与“高楼”,“商业街”,“现代化小区”联系在一起,请说说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
小题4:作者引用了黑川纪章的话的目的是什么?
小题5:能否将文章的最后一自然段删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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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铁质
刘向民
乡村是我永远的家园。在我全部的生活中,乡村是最重要的。
虽然走进了城市,不可能与土地日日肌肤相亲,但我始终以农民的眼光审视乡村。乡村是城市的依托,没有乡村也就没有城市的存在,乡村是城市的母体,城市是乡村的延伸和延续。乡村是狗吠鸡鸣牛哞,是薄薄的晨雾和袅袅的炊烟,一条静静地流淌的小河,茂密的小草尖上晶莹的露珠闪耀着太阳的光彩。乡村的早晨是清新和鲜明的。
走进田野,就走进了自我。一株株茂盛的高粱、谷子或者玉米,就是我们的兄长。闪着光芒的锄探进植物的根部,根系蔓延,锄的铁质意念就通过异常发达的根系蔓延了整个土地,广阔的原野处处闪耀着铁质的浑厚和沉重,所以我们收获的每一粒粮食、每一季粮食包含着铁质。铁质沿着血管流动,扎根于我们的每一处神经,我们的脊梁才如此坚挺。
粮食的存在,使乡村有了存在的充分理由。一茬一茬的庄稼,一茬一茬的人生,在乡村的远天下格外亮丽。已经死去多年的大树仍然直直的挺立,黑枯的树干直指青天,乡村中许多的构思和想象缘自树干的启迪。镰刀闪着铁质的锋利,农民的梦想始终与庄稼有关,一头牛与一架梨在土地深处探寻,浑黄或者黝黑的土壤蕴涵着无穷的力量,只要播下种子,幻想就无可阻挡地蓬勃起来了。土地时刻迸发着铁质的响声。
土地养育了庄稼,也养育了整个乡村。乡人们的性格和作为,任何时候都充满着铁质,欢喜时会无所顾忌地畅心大笑,发怒时会打上一架,或者跑到村街上不明不白地骂上一场,悲哀时会痛痛快快淋漓尽致地大哭一场,然后又执著地走进田野,走进劳作,一切都毫无遮遮掩掩。嫉恶如仇,旗帜鲜明,高昂的气概和高亢的声音比得过任何烦琐深奥的说教。他们不怕风,不怕雨,不怕雷鸣,他们饮风露餐,吃得下千般苦,受得住万般罪,他们常说“没有吃不了的苦,没有受不了的罪”,年景的丰歉和日子的辛苦都是岁月的点缀,他们从不冤天忧人,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沿着太阳的方向走进田野,走进庄稼地里,走进乡村深处的每一个细节,使乡村的每一刻都充充实实和铿锵有声。哪怕只是一声劳动的号子,也如雷鸣一般响亮:哪怕只是向前迈出一步,也如山一般稳重:哪怕只是一个耕或者种的手势,也都是乡村的经典动作。乡村,处处铁质,铁质处处。
乡村是农民的部落。城里人已经厌烦的事情,乡村还在喜欢或者也早已厌烦,喜欢的是一种没有丢失的乡村质朴,厌烦的是曾经生活在乡村里的城里人的矫作。城里人始终也在吃着乡村的粮食,但缺少了乡村的铁质。铁质似乎已被城里人丢失殆尽。我们是否要寻找乡村的铁质,使乡村铁质在城市里闪烁,应该是我们思考的问题。
乡村是我们生存的依托,也是城市生活的依据,没有了乡村就没有城市。是否有人为城市的一天天的侵占乡村沾沾自喜呢?如果缺少了乡村,缺少了乡村铁质,我们将会更加颓废,城市也将因此而变的莫名其妙地失去方向,因此,不论生活在乡村还是城市里的人们,都不能忘记永远的乡村铁质,它是我们永远的支撑,我们永远的方向。(选自《散文选刊》2006年1期)
14.乡村的“铁质”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体现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情感?(5分)
答:
15.文章的第五段运用了连用了三个“哪怕”,有何作用?(5分)
答:
16.如何理解“乡村是城市的母体,城市是乡村的延续”?你如何评价作者这样的观点?(6分)
答:
17.整篇文章在写作上有何个性特点?这种写作手法对表达文章中心有何作用?(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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