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回答问题。热情似火的灵魂1853年3月30日,文森特•梵高出生在荷兰布拉班特省的一个牧师家庭,梵高家庭却是欧洲经营美术品的大家族。梵高聪颖、敏锐,被全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热情似火的灵魂1853年3月30日,文森特•梵高出生在荷兰布拉班特省的一个牧师家庭,梵高家庭却是欧洲经营美术品的大家族。梵高聪颖、敏锐,被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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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情似火的灵魂
1853年3月30日,文森特•梵高出生在荷兰布拉班特省的一个牧师家庭,梵高家庭却是欧洲经营美术品的大家族。梵高聪颖、敏锐,被全家族寄予厚望,希望他能成为家族宏伟事业的继承人。但梵高从小就显现出与世俗为敌的极度真诚和狂热执著,命中注定他是为艺术而牺牲自己、燃烧自己的人。
梵高27岁开始正式学素描,28岁学油画,画画不仅恢复了他对生活的信心和兴趣,而且重新点燃了他那与生俱来的属于艺术的极度真诚和狂热。
到达巴黎前,梵高的艺术生活仅局限在荷兰和比利时。他进入安特卫普美术学院学习素描和油画,到布鲁塞尔学习透视和解剖,推崇伦勃朗和库尔贝,临摹米勒和桑普,探求进入绘画领域的门径,虔诚地承袭西方传统绘画的技法、格调乃至情感——此时的梵高只是借船溯源,只求门径而不求突破和创造。
1886年2月,梵高来到了巴黎。巴黎之行是梵高艺术生涯的转折点。巴黎是现代艺术的摇篮,它没有让梵高失望。在印象主义作品、技法和人物的强烈感召下,梵高的心灵为之震颤,激情为之燃烧,在与之同构契合的新探索中,梵高与曾经浸染其间的荷兰画风告别,舍弃传统技法,循着印象派的足迹踏上全新的艺术旅途,走进一个光与色、太阳与张力的崭新艺术世界。梵高在巴黎找到了引爆自己潜能的艺术源泉,找到了适合自己个性的艺术土壤,不过当对绘画极有鉴赏力的弟弟提奥看到已经疯狂地沉醉在对印象派痴迷的模仿和遵循之中的梵高时,他说:“老兄,你叫梵高,而不叫高更或修拉!你一天天在走下坡路,你一张比一张画得更不像文森特•梵高了。”弟弟的提醒使梵高在自己倾注的色彩与印象派推崇的色彩分界线上徘徊、游移。梵高天性中那如同太阳一样的激情,必定使他抛弃荷兰画风的暗淡与沉寂,也必定要远离只追求瞬间色彩与阳光的印象派。巴黎成了没有营养的土壤,它曾使梵高充实又使他失望,但艺术生命之火不灭,他要离开巴黎,去寻找新的营养丰富的艺术土壤。
走向何方?法国北部和巴黎四周早被印象派榨干了梵高所有的艺术灵感。回到祖国荷兰?那里是被梵高唾弃的传统绘画的一潭死水。梵高在巴黎沉闷的空间创作了200幅绘画,觉得他以画为武器的战场不在城市而在无垠的原野和神秘的自然,要让胸中的太阳与自然的太阳相通,点燃他调色板和画布上的熊熊烈火。梵高为了绘画遗弃寒冷的巴黎,追寻能烧光体内寒冷和点燃调色板的太阳,向阳光更加灿烂、色彩更加丰富的法国南部小镇——阿尔走去,去拥抱那一轮他苦苦追寻的炽热的太阳。
阿尔的梵高变成了“绘画机器”,一部每天早上灌进食物、饮料和颜料,晚上制造出一幅作品的高速运转的绘画机器。梵高每天清晨很早便带着画具外出,晚上则带着一幅完成的作品回到旅馆,他只是一幅接一幅地疯狂地画,全然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或应干什么,完完全全陶醉在色彩与太阳之中。梵高近乎疯狂,一口气完成190余幅作品,在3个月时间里完成的作品几乎等于在巴黎两年时间所画的总和。梵高用鲜亮明快的黄色基调,画桃花、梅花、杏花以及花园苗圃;画吊桥、海滨、草原以及田园风光,画酒吧、情侣、夜景以及广场上的黄房子,他独特的绘画技法日臻成熟。然而,艺术情感的狂热,身体疾病的痛苦,使梵高经常陷入精神病的深渊。身心融入了太阳的梵高,没能慰藉自己的痛苦,反而不断地滑向痛苦的深渊。
1889年12月24日,梵高最终被弟弟提奥送进圣雷米精神病疗养院。医生告诫梵高别再作画,但对他而言,时间和生命是以血管里流出的图画、胸腔里喷射的作品来计算的,而不是以表针跳动的声音和日历翻动的页数计算的,他不能不绘画,没有绘画就没有了梵高,生命就此终结。1890年5月,梵高在猛烈发病时喝下一罐颜料,被弟弟提奥送到巴黎最负盛名的精神病专家加歇医生那里照料。他画了著名的《加歇医生》肖像画,疯狂的心绪逐渐平静,因为他不再痛苦,不用追寻,预定了为艺术燃烧、为太阳奉献的人生底线:“去找自己的归宿。”日益增加的无奈与清醒使梵高创作了带有封笔之作意义的悲剧作品——《暴风雨后的麦田》和《麦田上的鸦群》,预示即将袭来的阴影。《麦田上的鸦群》已充分流露出他心灵的空虚、心态的绝望以及对痛苦的妥协和无奈的认同,暗喻梵高的群鸦惊叫乱舞;不知缘何而来,不知向何而去。1890年7月27日,鲜红的晚霞烧遍了阿尔天空,茫然的梵高在金黄色的麦田里拔枪自杀。
1.作者为什么说梵高是一个“注定为艺术而牺牲自己、燃烧自己的人”?(4分)
2.文中多次提到“燃烧”,而标题也是“热情似火的灵魂”,请结合文意解释“燃烧”的含义?(4分)
3.联系全文,请探析一下本传记在写作方面的艺术特色。(5分)
4.梵高是成功的画家,从本文看,他成功的后天因素有哪些?(5分)
答案

1.梵高聪颖、敏锐,极度真诚和狂热执著;印象主义对梵高的感召,他心灵震颤,激情燃烧;梵高天性中有太阳一样的激情;身体疾病及精神病的痛苦。(4分,每点1分;意思对即可)
2.真诚和对艺术的狂热执著;点燃在调色板上的太阳及色彩;梵高对色彩与太阳的痴迷;梵高在金黄色麦田里自杀;燃烧也是梵高似火的灵魂,是对主题的升华。(4分,答出两点即可,每点2分)
3.⑴作者按时间顺序叙写,脉络清晰。⑵语言情感色彩强烈,具有极强的感染力。 ⑶运用比喻等修辞格,生动形象。 ⑷富有意蕴的景物描写。如“鲜红的晚霞”“金黄色”等表示色彩的词语象征了梵高对太阳色彩的痴迷。(5分,答出两点即可,但只答一点得2分)
4.青年时博采众长,向许多名家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善于学习先进地区的先进理念;有对事业的全身心的投入和永远的执着精神。(全对得5分,答出两点得4分,答出一点得2分;意思完整即可)
解析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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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的背景
亚当·斯密是将经济问题放在一个复杂的道德与法律背景下进行讨论的。他从“我们的最普通的、广泛的感情之中,寻求正确、合理、恰当、公正的基础”。假如一条狗在街上被车轧死,不论什么人看到了,其心灵都会被触动。斯密将这称为“同感”或者说“同情”,就是“设身处地”。正是这种“同感”,自然地对人的利己心构成了一种约束。市场要正常运转,需要交易者承认对方的利益跟自己的一样重要。有一句俗话,自己挣钱,也要让别人挣钱。这里面其实就是同感发挥作用,而使个人节制自己的利己心。
当然,斯密清楚地知道,假如一个人看到自己的仇家死亡的惨状,也许会欢呼雀跃,而这种反应肯定是不道德的。因此,人是需要规则约束的。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即可自发地形成一些获得人们普遍认可的规则。比如,即使是盗贼,也知道偷窃是不正当的行为,因为,设身处地,他也不愿意别的盗贼偷窃他的东西,即使这些东西是他偷来的。因此,禁止盗窃就是斯密所说的“天然的正义法则”。
人只有遵守规则,才不会走向毁灭。斯密相信,“如果人类没有普遍地把尊重那种重要的行为准则铭记在心,人类社会就会崩溃”,市场自然也不可能正常运转。而宗教的作用,正在于促进人们遵循这些规则。因为宗教告诉人们,人们经过教化也逐渐相信,“这些重要的道德准则是造物主的指令和戒律,造物主最终会报偿那些顺从的人,而惩罚那些违反本分的人。”大约正是据此,有学者提出了“有教堂的市场经济”概念。如果这里的教堂并不是指狭义的基督教堂,那么,其实我们看到,明清时代的中国最成功的商业活动,就是“有教堂的经济”,徽商、晋商、浙商,无一不深深浸润在儒家伦理的气氛中,并以儒家传统的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生活。这些商人对儒家伦理的虔诚态度,可能也正是诸多家族基业维持上百年并平稳扩张的制度基础。假如缺乏基本的道德约束,市场必然就是扭曲的。今天人们在中国看到的市场,就是这样一个市场。
斯密所设想的社会,不是一个以金钱为唯一价值的商业化社会,他追求的是“文明”社会。法律、道德及由此形成的社会秩序,乃是个人从事其市场活动的制度背景。也只有在这样的背景下,个人追求自己的财富和幸福的努力才会造福于其他人和整个社会。
1.下列关于“同感”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同感”就是“设身处地”,它属于人们最普通的、广泛的情感,它也是建立合理、公正的市场经济的基础。
B.“同感”能约束人的利己心,使交易者承认对方的利益跟自己的一样重要,在交易中学会尊重对方。
C.一个人看到自己仇家死亡惨状而欢呼雀跃,这种反应虽不道德,但也许人人都会有,这种反应也属于“同感”。
D.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同感可以自发地形成一些获得人们普遍认可的行为规则。
2.下列对文中画线的“人只有遵守规则,才不会走向毁灭”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斯密认为,人类如果不遵循“天然的正义法则”,就会受到市场经济的惩罚,从而导致人类走向灭亡。
B.明清时代的商业活动遵循了有教堂的经济规则,成为中国那个时代最成功的商业活动。
C.今天中国的市场由于缺乏基本的道德约束,不能完全遵守规则,已经成为扭曲的市场。
D.人人遵守有教堂的市场经济规则,就能保障市场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
3.下列理解与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盗贼虽然知道盗窃是不正当的,但却不会认同“禁止偷盗”这样的“天然的正义法则”。
B.明清时代徽、晋、浙商人对儒家伦理的虔诚态度,正是他们家族基业维持上百年并平稳扩张的制度基础。
C.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只要人们遵守道德规范,节制欲望与利己心,市场就必然不会扭曲。
D.亚当·斯密追求“文明”社会,主张从事市场活动的人遵守法律、道德规范及由此形成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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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封化石揭秘现代人身世
大部分人都相信自己的祖先来自非洲——10万年前的某一天,这些现代人走出自己的“摇篮”,形成了今天的人类。然而这一切到底发生在什么时间一直存在巨大的争论。如今,根据一具古老的头骨化石,研究人员得到了新的数据,这无疑为研究现代人何时走出非洲以及去向何方提供了新的线索。
对于现代人的祖先究竟是在10万年前走出非洲还是仅仅在5万年前才离“家”出走,遗传学者和古人类学者一直抱有不同的观点。尽管最近完成的一些遗传学研究均支持后一种观点,然而有关这一假设的化石证据却鲜有发现。古人类学家在这一时期最有可能的现代人发源地——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并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化石记录。
因此,科学家们不得不从已有的一些化石入手——一具在南非博物馆尘封50余载的人类头骨化石成为他们的首选。由美国纽约州Stony Brook大学古人类学家Frederick Grine领导的一个国际研究小组重新分析了这具头骨。1952年,人们在南非Hofmeyr附近干涸的河床中发现了这具头骨化石。由于最初试图确定这具化石的生存年代没有成功,关于他的“年龄”和身份一直是个未解之谜。一些研究人员相信,其生存年代不应早于10万年。
研究小组在最新出版的《科学》杂志上报告说,利用艺术级的光学受激发光和铀系测年技术,他们确定这具头骨的年代约为36000年。尽管研究人员无法利用放射性碳对其骨骼进行年代测定,但他们对覆盖在头骨穹窿内部的水泥状碳酸盐进行了测年。两项不同的测试表明,这具化石在被掩埋后不久便出现了土壤沉积。
更多的分析显示,与距今10万年前生活在非洲或欧洲的古人类相比,这具头骨看起来更像大约36000年前生活在欧洲和亚洲的现代人。这一研究成果表明,Hofmeyr的头骨更接近于最初登陆欧洲和亚洲的现代人,而他们都是来自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古人类的后裔。这项研究同时还提供了第一个化石证据,表明现代人的祖先是在“最近”才离开非洲的。Grine表示:“如果这些古人类走出非洲的时间大大后移,那么你可能会想,当时的欧洲人看起来应该与非洲人非常相像。”
对此,两位测年专家表示,这一研究成果很有说服力。英国Aberystwyth威尔士大学的发光测年法专家Ann Wintle表示:“我不认为这具头骨的年代会比碳酸盐古老。”接下来,Grine将把Hofmeyr的头骨与一具来自罗马尼亚的同年代头骨进行对比研究,从而试图确定他们是否失散多年的“表亲”。                        
(《科学时报》2007年1月18日)
1.下列关于文中加点的“人类头骨化石”的叙述正确的一项是
A.它是古人类学家Frederick Grine领导的一个国际研究小组在南非Hofmeyr附近干涸的河床中发现的。
B.它的生存年代当时没能成功地确定,但是部分研究人员认为,它的生存年代应在5万年以内。
C.它的年代是研究人员利用艺术级的光学受激发光和铀系测年技术对覆盖在头骨穹窿内部的水泥状碳酸盐进行了测年后确定的。
D.它比距今10万年前生活在非洲或欧洲的古人类更像大约36000年前生活在欧洲和亚洲的现代人。
2.下列关于“现代人的身世”之谜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虽然还不能确定“出走”发生在什么时间,但人们确信自己的祖先来自非洲。
B.最近完成的一些遗传学的研究证明了人类的祖先是在10万年前走出非洲的。
C.Grine的研究揭开了古人类从非洲“出走”从而演变为现代人真正谜底。
D.Hofmeyr的头骨为现代人的祖先走出非洲的时间后移提供了第一个化石证据。
3.下列各项中与原文不相符的是
A.对于现代人的祖先究竟是在10万年前还是仅仅在5万年前走出非洲,古人类学者和遗传学者一直抱有不同的观点。
B.Hofmeyr的头骨更接近于最初登陆欧洲和亚洲的现代人,表明他们都是来自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古人类的后裔。
C.Grine认为,如果古人类走出非洲的时间大大后移的观点得以确认,那么当时欧洲人和非洲人应该“非常相像”。
D.英国的发光测年法专家Ann Wintle同意Hofmeyr的头骨化石“在被掩埋后不久便出现了土壤沉积”这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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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为什么能“飞”得如此完美
郭松民
刘翔破了世界纪录,固然有他先天的天赋、后天的训练等种种因素,但他的速度也的确证明了,一个有着超越性的人生态度的中国人能够取得什么样的成就!
中国飞人刘翔继勇夺雅典奥运会冠军之后再次令世界惊讶:他在刚刚结束的2006年瑞士洛桑田径超级大奖赛男子110米栏的比赛中,以12秒88打破了沉睡13年之久、由英国名将科林·杰克逊创造的12秒91的世界纪录(7月12日新浪体育)。刘翔赛后由衷地感叹:真是太完美了!看着他身披国旗绕场奔跑的镜头,我想所有的中国人也都会发出同样的感慨。
刘翔为什么能够如此完美?我想,他显然不是为了拿到国际田联奖励的那块金砖,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如他的教练孙海平所总结的那样:心无旁骛,一心要跑好,跑赢!换言之,对刘翔来说,把自己的状态发挥得尽善尽美,就是目的本身,而不是实现任何别的什么目的的手段。
这个判断让我想起了一部曾经风靡美国的小说《海鸥乔纳森的故事》。小说主人公乔纳森是一只有理想的海鸥,他不安于只是活着,不安于世俗的命运,对那种“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吃,并且想方设法延长寿命”的想法嗤之以鼻。“乔纳森喜爱飞行胜于一切”,他激情痴迷地练习飞翔,时时刻刻在挑战海鸥的极限,希望能飞到任何他想去的地方。最终,他发现自己最大的快乐就是进入这种境界——“飞得尽善尽美就是天堂”。
刘翔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在冲过终点的一刹那,他的感觉一定是“这就是天堂”,也许天堂也还没有这么快乐吧?
现在我们可以知道,我们为什么不能做得像刘翔那样尽善尽美了:因为有太多功利的考虑遮蔽了我们的心智。我们缺少像刘翔、“海鸥乔纳森”那样超越性的人生态度,除了“名利”二字以及物质上的享受,我们早就忘了什么叫“理想”。
当然,不可能所有的人都像刘翔那样跑得那么快,但在自己选择的领域里,只要我们能够像刘翔那样心无旁骛,怀抱理想,我们其实也完全能够像刘翔那样“把自己的状态发挥得尽善尽美”:假如一个官员把实现公平和正义看做是自己从政的目的本身,假如一个企业家把制造出世界上最优质的产品看做是自己管理、经营的目的本身,假如一个学者把追求真理看做是从事学术的目的本身……
遗憾的是,所有这一切,都不过是“假如”而已。真实的情况是:大部分从事这些行业的人,都把自己的职业看成是谋取各种功利上的好处的手段罢了。
明白了这些,我们就明白了为什么我们的官场会有那么多腐败,为什么我们的生活中会有那么多假冒伪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专家”喜欢昧着良心说话,为什么几乎所有的制度都会失灵……甚至我们能明白,为什么中国足球始终冲不出亚洲。“国脚”们和刘翔最大的区别也许在于:刘翔心里没有金砖,而他们心里只有金砖
刘翔破了世界纪录,固然有他的天赋、后天的训练等种种因素,但他的速度也的确证明了,一个有着超越性的人生态度的中国人能够取得什么样的成就!学者萧功秦曾经感慨说:中国人什么都不缺,智慧、毅力、勤勉、奋发这些东西都有,缺少的就是一种对人生的超越功利的浪漫主义态度。现在我们在刘翔身上看到了这种宝贵的东西,我们是不是应该向他学点什么呢?
(选自《燕赵都市报》)
1.文章第二段为什么重点强调110米栏世界纪录?(2分)
2.文章第四段引述的“海鸥乔纳森”的故事有什么作用?(4分)
3.结合文章,理解下面两个句子的含义。(6分)
(1)所有这一切,都不过是“假如”而已。(3分)
(2)刘翔心里没有金砖,而他们心里只有金砖。(3分)
4.文章的中心观点是什么?用自己的话简要概括。并结合文章,谈谈你对这一观点的认识。(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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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文后各题
炊   烟
阿 城
老张得了一闺女。老张说,挺好,就是大了别长得像我,那可就嫁不出去了。因此,女儿名美丽,自然姓张。
老张的大学同学都说,叫个美丽,没什么不好,就是俗了点。老张你也是读过书的人,怎么不想个雅点儿的呢?
老张说,俗有什么不好?实惠。这年头你还想怎么着?结结实实的吧。
老张的同学说,结实?那叫矿石好了,叫火成岩。咱们这行就是学了个结实。
老张在大学读的地质。
老张疼闺女。
老张抽烟。老张的老婆说,你要想要孩子,就把烟忌了,书上说,大人抽烟,会影响胎儿的基因。老张正抽到一半儿,马上扔掉,用脚碾灭,戒了。美丽生出来了,老张买了一包烟。老张的老婆说,你叫美丽从小肺就是黑的吗?老张凄凄的样子。老张的老婆说,你抽吧,别在美丽旁边儿抽。
美丽是冬天生的。春天了,老张的老婆抱着美丽出来晒太阳。起风了,老张说,还不回去,看吹着。老张的老婆说,不晒太阳,美丽吃的钙根本就吸收不了。老张说,那就屋里窗户边儿上晒嘛。老张的老婆说,紫外线透不过玻璃,人体吸收钙,靠的就是个紫外线,隔着玻璃,还不是白晒。老张说,那就等风停了。
秋天了,美丽大了点儿,手会指东西,指妈妈,指爸爸,还会抓耳朵,抓妈妈的头发,抓爸爸的鼻子。
一天,老张的老婆抱着美丽,老张在旁边挤眉弄眼,逗得美丽嘎嘎乐,两只小手儿奓着。老张的老婆把美丽凑到老张的脸前,美丽的手就伸进爸爸的嘴里。
说时迟,那时快,老张抬手就是一掌,把母女两个打了个趔趄。老张在地质队,天天握探锤打石头,手上总有百来斤的力气。老张的老婆没有提防,就跌倒了。到底是母亲,着地的关头,一扭身仰着将美丽抓在胸口。
美丽大哭。老张的老婆脑后淌出血来,从来没有骂过人的人,骂人了,老张的老婆骂老张。
老张呆了,浑身哆嗦着,喘不出气来,汗从头上淌进了领子里。
老张进了医院,两天一夜,才说出话来——
一九六0年,闹饥荒,饿死人,全国都闹,除了云南。那年,我毕业实习,进山找矿。
后来,我迷路了。有指南针,没用。我饿,我饿呀。慌,心慌,一慌就急。本来还会想,这下完了。一直就吃不够,体力差,肝里的糖说耗完就耗完。后来就出汗,后来汗也不出了。什么也不敢想,用脑子最消耗热量了。躺着。胃里冒酸水儿,杀得牙软。
后来,从肚子里开始发热,脚心,脖子,指头尖儿,越来越烫。安徒生不是写过卖火柴的小女孩吗?这个丹麦的老东西,他写得对。人饿死前,就是发热,热过了,就是死。
我没死。死了怎么还能跟你结婚?怎么还能有美丽?
我醒的时候,好半天才看得清东西。我瞧见远处有烟。当时,我只有一个念头,烧饭才会有烟。爬吧。
就别说怎么才爬到了吧。到了,是个人家。我趴在门口说,救个命吧,给口吃的吧。没人应。对,可能我的声音太小。我进去了。
灶前头靠着个人,瘦得牙龇着,眼睛亮得吓人。我说,给口吃的。那人半天才摇摇头。我说,你就是我爷爷,祖宗,给口吃的吧。那人还是摇头。我说,你是说没有吗?那你这灶上烧的什么?喝口热水也行啊。那人眼泪就流下来了。
我不管了,伸手就把锅盖揭了。水气散了,我看见了,锅里煮着个小孩的手。
小题1:纵观全文,“老张疼闺女”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用简洁的语言加以概括。(4分)
小题2:试分析老张“抬手就是一掌”这一细节在小说中的作用。(5分)
小题3:你认为小说为什么要以《炊烟》为标题?(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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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文后各题
古 松
残 雪
①那坡上有三株高拔的古松,坡也很高,我将全身贴在树干的巨型鳞片上,仰起头看上面。松枝间有月亮、乱云和青天。我不能久看,因为感到了眩晕——实在是太高了。我的脚下是山泉在咆哮,那是雨后。啊,我沉浸在灭顶之灾的恐惧之中。我下来了,我离开它们,一走一回头,从另外的角度去感受它们的高度。我释然,那并不是世界的末日,树冠上面不是还有两个鸟巢吗?可是贴着树干往上看,那是另外一回事了。只有在那一点上,真相才会显露。我的小伙伴们在远处追跑,大人们在厨房里烧柴草做饭——我们的晚饭吃得真晚。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困境。那一刻定格成了永恒,无论过去多少年也历历在目。
②后来,我每天上学仍然要经过那三棵巨松,我将它们的形状和风度记得清清楚楚,可是我不再站在树干那里朝上看了。这些松树有一百岁了吗?那上面的情况究竟怎么样呢?有时候,我又觉得它们并不是生活在高空,而是地底。因为大雨使护坡塌方时,我见到过一部分树根。就仅仅展露的这一个角落而言,情况也是吓人的。尽管超出想象,同黑暗大地的纠缠仍然让人心中踏实。只有高空的自由才是最可怕的啊。那上面是什么样的鸟儿?
③有些事懵懵懂懂地经历了,并没有刻意去关注,可就再也忘不了了。启蒙的确是有些神秘,那么,是谁在对我进行启蒙?那时我觉得外婆应该是深通这类奥秘的,但她也并不曾刻意对我进行过启蒙。她只是行动,在半明半暗中同大自然浑然一体。至于启蒙,那是冥冥之中的另一股更强大的力量在做,一定有那样一股力量存在。
④有一晚,没有月,也看不到天,我鼓起勇气又去了那里。阴惨的微光从树枝间透下来,四周那么黑。在我脚下,山泉没有咆哮,而是潺潺地流着。我的弟弟们走到前面去了,我听到他们的只言片语,他们离得那么远,恍若隔世。我用手抚摸着那一个一个的巨型鳞片,我闻到了什么?对了,阳光。真温暖。它们在白天吸收了那么多的阳光,它们在阳光下发出惬意的“喳喳”的声音。我又用耳朵贴上去,我没有听到任何声音,我只是相信那里头有声音。起风了,黑风。我想,此刻,年轮是在生长还是静止不动?忽然,树身明显地抖动了一下,是那只鸟在巢里跳动。一只小鸟居然可以使得这庞然大物发抖!看来我是没法理解那高处的生活了。
⑤我行程万里,走过苍茫的岁月,古松仍在原地。我记得那个坡。坡边垒起的大石块,和坡下轰响着的山泉。熟人告诉我说,那三株大树的格局仍然没有改变。当然,当然。如果改变,那不就像是要改变一个梦一样?你只能重做一个梦,在你的新梦里,古松成了背景,那背景不断变形,但格局始终不变。后来我学会了爬树,但我一次也没有妄想过我可以爬到那么高的处所,那类似于想象末日是怎么一回事。可是我也有了地下的根了,那并非由于蓄意。它们的生长是不受我控制的,既是对我的报复,也是给予我的馈赠。那些无形的盘根错节的一大堆,多少年里头伴随着我远走他乡。
⑥因为对于松的念念不忘,后来我发明了一种“长寿鸟”。那种鸟是通体绿色的,有长长的尾翼,属候鸟,来无影,去无踪。通常,当某个人不知不觉地进入那种永恒境界时,它就悄悄地出现了。它落在亭子的栏杆上,草地上或矮树上。我的“长寿鸟”,大约是松树的变体吧。它在我的小说中尽显风流。
           (选自《明报月刊》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二日号)
小题1:第一段“树冠上面不是还有两个鸟巢吗?”一句对鸟巢的反问在文章中起什么作用?(4分)
小题2:为什么“我”觉得高空的自由才是最可怕的?(5分)
小题3:“长寿鸟”有哪些象征义?它与作者、古松之间有什么关系?(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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