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赞成——2 896票;反对——0票;弃权——2票。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题型:不详难度:来源:
材料一: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赞成——2 896票;反对——0票;弃权——2票。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宣布自即日起执行。 材料二:《反分裂国家法》第五条指出,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 材料三:《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1)材料一反映了什么政治现象? (2)材料二和材料三的共同点是什么? (3)根据材料一、二、三,运用政治常识知识,谈谈你对《反分裂国家法》的认识。 |
答案
(1)《反分裂国家法》的高票通过反映了全中国人民反对“台独”分裂、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反映了全国人大具有立法权;反映了国家主席具有颁布法律和发布命令权。 (2)材料二和材料三的共同点是:国家将采用必要的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3)首先,为了反对和遏制日益猖獗的“台独”分裂势力,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非常必要的。其次,《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宗旨,就是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实现和平统一的最佳方式。这样可以避免战争带来的社会动荡,不损国力、不伤民心,有利于台海地区的繁荣和稳定。第三,如果出现“台独”重大事变,国家将采取非和平手段解决台湾问题,以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完全是正当、正义之举。面对猖獗的“台独”分裂势力,我们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
解析
略 |
举一反三
近年来,全国各地检察机关根据人民群众的揭发、举报,认真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运用所学政治学道理,说明你对我国公民的监督权是如何理解的。 |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年均增长速度超过9%,13亿中国人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和从温饱到小康的两次历史性跨越。这表明A.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 | B.人民民主具有真实性 | C.公民的政治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 | D.人民民主具有物质的保障 |
|
近年来,选择在农村基层创业成为全国各地大学生创业的一个新亮点。某大学生在毕业后当上了本村的村委会主任,当上了名副其实的“村官”。该村群众可以在以这名大学生为代表的村委会的带领下 A.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 B.行使管理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 C.行使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 | D.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
每年三月同时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两个大会之所以同时召开,是因为 A.两个大会都要履行国家职能 | B.两个大会共同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 C.两个大会的代表都是民主选举产生 | D.两个大会都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 |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议事公开,市民可以旁听会议。这一现象说明 A.我国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权 | B.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 C.我国公民享有监督权 | D.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
|
最新试题
热门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