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相干波源如何定义振动方向相同的问题
设平面横波1沿BP方向传播,它在B点的振动方程为y1=0.210-2cos2t,平面横波2沿CP方向传播,它在B点的振动方程为y2=0.210 -2cos(2t+ ).P处与B相距0.4m,与C相距0.5m,波速为0.2m/s,求:(1)两波传到P处时的相位差;(2)在P处合振动的振幅.
我想问的是,一般情况下相干波源的的定义是两个振动频率相等,振动方向相同,有恒定相位差的振源,既然这里的B和C是相干波源,但他们却一个是沿着BP传播,一个是沿着CP传播,振动方向不一样,是为什么呢?
如果说他们因为都向着P就是同一方向,那只要不是平行就会有交点而交点就可以产生波的干涉了?
难道振动方向相同不是指振动方向在同一直线或者平行吗?
既然振动方向不同,就不符合相干波源的定义了,B和C为什么还能说是相干波源呢?
首先明确这里的干涉不是生活中语言中的干涉,(干扰),它是有特定含义的,要求能够形成稳定的干涉图样才可以.
两个方向当然不一样了,图上不是明着的吗,所谓方向一样,即两者都是东西方或都是上下(平行关系),都向着P不能叫同一方向.要这么说,匀速圆周运动的向心力的方向是恒定的了,不是一直指向圆心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