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父母既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也是我们应尽的法律义务。
题型:不详难度:来源:
孝敬父母既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也是我们应尽的法律义务。 |
答案
对 |
解析
试题分析:孝敬父母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孝”是做人的根本。古人常说“百善孝为先。”一个人,如果连养育自己的父母都不关心、不照顾、不尊敬、不爱戴,又怎么会去爱他人、爱集体呢?一个人对生身父母都没有深厚的情感,又怎么能升华出高尚的爱国之情?一个人只有爱自己的父母,才会爱别人、爱社会、爱国家。孝敬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尊敬、赡养长辈,不只是报答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更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必须履行的义务,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点评:本题纯属考察比较死板识记的知识点,考察价值不大,只要识记孝敬父母的意义。 |
举一反三
生活中,我们常被这样的场景所感动: 情景一:夜深人静的时候,妈妈为熟睡中的孩子盖好被子。 情景二:妈妈不顾风雪严寒,骑车送生病的我们去医院。 情景三:妈妈生病了,女儿端上药,说:“妈妈您吃药!” 为了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营造和谐的亲子关系,某班准备召开一次主题班会,请你参与这一活动。 【小试牛刀】(1)请你联系“家”和“父母之爱”的内容为这次班会确定一个主题。(1分) 【你说我说】(2)结合所学知识,说说情景三中女儿这么做的理由什么。(4分) 【出谋划策】(3)在本次班会上不少同学对于如何与父母相处感到困惑,请你就如何“有话好好说”帮他们出出主意。(3分) 【真情流露】 (4) 在班会结束的时候,许多同学意识到父母为我们付出了很多,他们很辛苦。为表达对父母深切的爱意,请用简洁的语言写给父母温馨的祝福。(2分) |
2012年4月,海口某大学学生张某,因为和父母关系不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自己的父母解除父子、母子关系,法院依法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这是因为基于血缘关系确立的父母子女关系A.是不能改变,但可选择的 | B.只有在未成年之前才能改变 | C.是不可选择、不可随意改变的 | D.只能在双方当事人同意之后才能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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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2日,一个4个月大的女婴,被亲生母亲遗弃在海口一家小旅店的房间里。这位女婴的妈妈因为实在没有能力扶养孩子,打算用这种方式将女儿送人。这位母亲的行为A.是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的行为,应受到法律制裁 | B.是一种非常不道德的行为,但不违法 | C.值得肯定,这样做也许能为女儿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 D.无可厚非,因为她这样做是迫不得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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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在当今家庭生活中,最令父母焦虑的是子女不听话。为了缓解这一现象,作为子女的我们应当: ①遇事主动与父母商量,聆听父母的建议 ②理解父母,进行换位思考 ③对父母的话绝对服从 ④和父母发生矛盾时要冷静处理,心平气和讲道理 |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家里总有年夜饭;有钱没钱,回家过年……”这说明了( ) ①家里是一个充满亲情的地方 ②家是我们生活的唯一场所 ③家是我们温馨的港湾 ④中国人恋家情绪非改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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