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漫画,回答下列问题。(1)图中少年所受的侵害来自哪方面? 2分(2)这种侵害对他们的健康成长有什么影响? 3分(3)你认为怎样才能避免这种侵害?
题型:不详难度:来源:
观察漫画,回答下列问题。
(1)图中少年所受的侵害来自哪方面? 2分 (2)这种侵害对他们的健康成长有什么影响? 3分 (3)你认为怎样才能避免这种侵害? 5分 |
答案
(1)少年所受到的侵害来自家长(或家长) (2)剥夺了孩子的受教育权,使孩子无法系统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不利于孩子自身素质的提高和成长、成才。 (3)①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使家长认识到受教育是孩子享有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的,不让孩子上学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从而更正自己的错误行为。②国家和社会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保护,防止对未成年人的侵害,使他们健康成长。 |
解析
略 |
举一反三
2012年3月1日,中学生李某因贪玩未按时到校,其班主任以李某平常不注意听讲、学习成绩差为由,劝其退学,以免继续影响全班成绩。李某回到家与其父母讲明事情的经过后,其父到校与其班主任大打出手,造成了不良影响。 (1)在此案中,班主任侵犯了李某的什么权利?(1分) (2)班主任劝退李某的理由合理吗?(1分)李某应不应该退学?(1分)为什么?(3分) (3)李某父亲的做法合法吗(1分)?你认为应该怎样维权?(2分) |
材料一:公民为了自身的发展,就要求国家、社会、学校、家庭提供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以保障自己能上学校接受教育。 材料二: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科学水平,力争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多做贡献。 材料三:小强升入初中以后,随着学习科目的增多,难度的加大,以及老师讲课方法的改变,再加上学习基础较差,他产生了厌学情绪,不想去上学了。 ⑴从受教育的角度看,材料一、材料二分别说明了什么? (2分) ⑵如果你是小强的好朋友,你会怎样劝说或者建议他呢?(3分) |
胡忠、谢晓君夫妇坚守藏区12年支教,被评为“感动中国2012年度人物”。在去四川藏区福利学校支教前,胡忠、谢晓君夫妇都是成都中学的老师。2000年,胡忠看了一篇关于甘孜州康定县塔公乡一所孤儿学校急需老师的报道,动了支教的念头,得到妻子的支持。3年后,谢晓君带着3岁的女儿也来到这里支教。2006年8月,一所位置更偏远、条件更艰苦的学校创办了,她主动前往当起了藏族娃娃们的老师、家长甚至是保姆。 颁奖辞:他们带上年幼的孩子,是为了更多的孩子。他们放下苍老的父母,是为了成为最好的父母。不是绝情,是极致的深情;不是冲动,是不悔的抉择。他们是高原上怒放的并蒂雪莲。 根据所学知识回答,胡忠、谢晓君夫妇坚守藏区12年支教的事迹给我们哪些启示?(6分) |
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三项有( )A.考上大学的义务 | B.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 C.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 D.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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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项关于教育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民的自身发展要求有受教育的权利 | B.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 C.受教育是公民个人的事,别人管不着 | D.国家的繁荣与发展要求公民认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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