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如忠于职守,得终身任职。”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A.保障法官的人身安全B.实现“三权分立”C.防止高级司法人员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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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如忠于职守,得终身任职。”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A.保障法官的人身安全 | B.实现“三权分立” | C.防止高级司法人员流失 | D.鼓励法官忠于职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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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 |
解析
试题分析:美国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实行终身制,即:法官一经被任命,非经弹劾,不得被免职、撤职,或令其提前退休。美国宪法规定:“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如忠于职守,得终身任职。”法官有独立司法权。此规定的目的是保障三权分立。 |
举一反三
最能体现1787年美国宪法民主性特征的条文是A.三权分立 | B.总统、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 | C.共和政体 | D.议会内的演说、辩论、议事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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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历史性地当选为美国首位黑人总统,并于2009年1月20日就任56届总统。为此,许多非洲裔选民流下了激动的热泪。奥巴马说:“这是除美国之外的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实现的梦想。”他的当选表明 ①自1787华盛顿当选为第一任总统以来,美国的选举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②美国的民权运动取得重大胜利 ③随着时代的进步,美国的种族歧视观念正逐步淡化 ④共和党候选人奥巴马的竞选主张赢得了大多数选民的支持 |
1935年,美国联邦行政机关裁定纽约布鲁克林的一家屠宰场违反了《国家工业复兴法》规定的工资和工时限制。这家工厂对此不服,提出起诉。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休斯起草的裁决理由书驳斥了联邦行政机关的理由,指出“要恢复经济,联邦政府必须以宪法授权的方式作出努力”,而《国家工业复兴法》授予行政部门的权力超出宪法规定的范围,因而是违宪的。这反映出A.在罗斯福新政时期,联邦法院的权力大于国会和总统的权力 | B.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有效地维护了美国的民主 | C.联邦法院不支持罗斯福实行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 | D.联邦法院的裁决影响了美国工业的复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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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于2012年再次当选为美国总统,他在任职期间的权力与义务不包括( )A.对宪法负责,对国会立法有否决权 | B.最高行政权并统率三军 | C.对国会负责 ,由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 | D.任命最高法院大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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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表中可以得出的正确结论有
| 美国联邦政府
| 州政府
| 权力
| 最高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统一联邦宪法,全国范围适用;国际交往主体;不能任命、监督、考核州官员或其施政行为
| 有立法、行政、司法机关;本州宪法、法律,与联邦宪法相抵触时无效。不干涉联邦事务
| A.美国的国家结构是邦联制 B.美国是中央集权制国家 C.涉及全国性事务的权力都赋予联邦政府 D.州政府与联邦政府分享的政治权力相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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