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从一九五三年起,我国已经按照社会主义的目标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因此,我们有完全的必要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前进一步,制定一个像现在向各位代表提出的这样的宪法,用法律的形式把我国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肯定下来。…… ——刘少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1954年9月15日) 材料二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的大小,分别建立各族自治机关。凡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材料三 (中国历史上)民族发展在地区上是互相交叉的……汉族曾经长时期统治中原,向兄弟民族地区扩展;可是,也有不少的兄弟民族进入过内地,统治过中原。这样就形成各民族杂居的现象。而一个民族完全聚居在一个地方的比较少,甚至极少。……历史的发展使中国各民族多数是杂居的,互相同化,互相影响。 我们整个中华民族对外曾是长期受帝国主义压迫的民族,内部是各民族在革命战争中同甘共苦结成了战斗友谊,使我们这个民族大家庭得到了解放。在中国这个民族大家庭中,我们采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为了经过民族合作、民族互助,求得共同的发展、共同的繁荣。 ——《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 (1) 结合材料一指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制定的?这部宪法具有什么样的性质?(6分) (2)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主要内容。(4分) (3)根据材料二,概括指出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依据和目的。(6分) (4)依据材料和所学知识,指出新中国确立了哪三大政治制度?(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