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汉武帝的统一思想是要人民只读一种书,他的手段是利禄的引诱。”下列认识不正确的( )
A.“统一思想”确立了儒学的正统地位 |
B.“统一思想”巩固了中央集权 |
C.“一种书”指儒家经典 |
D.“利禄”指通过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员 |
【题文】陆游《老学庵笔记》写道:“吏勋封考,笔头不倒;户度金仓,日夜穷忙;礼祠主膳,不识判砚;兵职驾库,典了
【题文】(25分)结合材料及所学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官员一般称为“宪官”或“法吏”,在行使监察权力之时,监察机关与监察官员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监察。历朝对于严格监察官员的选任主要奉行三条原则:其一,注重监察官员的基本素质。其二,注重在具有实际政治经验和有良好治绩的各级官吏中选拔监察官。其三,晋升从优,出将入相。御史台至东汉时已开始独立行使职权,魏晋以后成为皇帝亲自掌握的机构,台官的地位也相对独立,往往不受台主牵制,而直接向皇帝上章弹奏。唐玄宗规定弹奏应先通过御史台副长官御史中丞,再通报中书、门下,然后方可弹奏。唐中宗时又下令弹劾官员必须先送奏章,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当庭弹奏。宋朝规定御史每月必须奏事一次,称为“月课”,如果上任百日还无所纠弹,就要被罢黜,或调任外官,或受罚俸减薪之处分。同时加大对失职者责任的追究,监察官员倘有滥用权力,除受到同行纠弹之外,也常要负实际责任;如有案件长期积压、定罪量刑错误、钱粮埋没等项依律处理。清代“科道合并”,“台谏”进一步合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纠官与谏官的两种职能也无形中变为一种职能即纠举百官。康熙初年,干脆废除巡按御史制度,“事权尽归地方的总督或巡抚”。雍正时,又将“六科给事中”改隶都察院。自此,历史上封建监察制度的影响也不复存在。
材料二 孙中山在一次演讲中指出,“中国古时举行考试和监察制度,也有很好的成绩,像满清的御史,唐朝的谏议大夫,都是很好的监察制度。举行这种制度的大权就是监察权。监察权就是弹劾权。”“中国所有一切的灾难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普遍的又是有系统的贪污。”“这样就证明了,用输入物质文明的方法不能改良中国,只有用根绝官吏贪污的办法才行。”因此,中国的前途“只有革命”。
孙中山指出:“政是众人之事,集合众人之事的大力量,便叫做政权;政权就可以说是民权。治是管理众人之事,集合管理众人之事的大力量,便叫做治权。所以政治之中,包含有两个力量:一个是政权,一个是治权。这两个力量,一个是管理政府的力量,一个是政府自身的力量。”孙中山认为:“将国外的规制和本国原有的规制,融合起来,较为完善。”“欧美对于民权问题的研究,还没有彻底。因为不彻底,所以人民和政府日日相冲突。因为民权是新力量,政府是旧机器,我们现在要解决民权问题,便要另造一架新机器,造成这种新机器的原理,是要分开权和能。人民是要有权的,机器是要有能的。”“我们现在要集合中外的精华,防止一切的流弊,便要采用外国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加入中国的考试权和监察权,建成一个很好的完璧,造成一个五权分立的政府”。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12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归纳并评论孙中山有关权力监督的主张。(13分)
【题文】(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 北宋以来,“官既众,事益繁,增将吏之衙参,添簿书之拥滞。”“官有其名而不除(差遣)者甚众,皆无定员无月限,不计资品,任官者但常食其奉而已。”
从元丰三年(1080年)六月开始,宋神宗下令于中书设立“详定官制局”,仿照《唐六典》,制定新的职官制度:“几百司庶务皆以类别,所分之职,所总之务,……有革有因,有损有益,有举诸此而施诸彼,有舍诸彼而受诸此,……自.事以上,本末次第,各区处而科条之。”同年八月,宋神宗发布改革官制的诏令。九月,批准实行新的寄禄官阶(即“寄禄新格”)。元丰五年二月,颁布新的官制条例(“三省六曹条例”)。
材料二 清代学者钱大昕评论说:“元丰以前所云尚书、侍郎、给事、谏议,诸卿、监、郎中、员外郎之属皆有其名而不任其职,谓之寄禄官,以为迁叙之阶而已。”“寄禄新格”将旧的文武散阶增减编定为二十四阶。自元丰三年九月推行之日起,寄禄官不再以尚书、侍郎、卿、监等职事官为名,而“以阶易官”,同时取消旧的文武散阶,于是统一了职官的品与阶。如阶开府仪同三司,为从一品;阶特进,即为正二品。此外,凡领空名的职事官一律罢去,这就为后来职事官的正名举职创造了条件。
(1)根据材料一、二及所学概括元丰改制的背景和内容。(10分)
(2)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分析元丰改制的积极影响。(5分)
【题文】(12分)中国传统社会始终面临着中央与地方关系调处的难题。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西周以同姓兄弟或亲信所封的诸侯国已非过去承认的原有邦国,而是以武力为背景,在原有众多邦国的地域内人为“插队”进去,……很像“掺沙子”。分封出去的邦国,按“授民授土”的原则,仍是“有其土、田、人民”的地方实体,并实行贵族世袭统治,地方拥有实权。……西周政治体制明显是二元,而不是一元的——中央与地方权力并存共荣。
——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
材料二 汉之郡国守相丞尉、县令长、侯国相及丞尉虽不能用本地人,但他们的属吏必为本地人。如(郡)主簿于属吏中最为亲近,犹今之秘书长,功曹总领众曹,群吏进退赏罚皆由之……故其权极重。
——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略》
材料三 无论行政、财政、军事、司法诸事权,朝廷总是在直接掌握某些基本权力(如主要军队、官吏任用等)的同时,把相当一部分权力分寄于行省,然后借行省集权于中央。显而易见,元行省制中央集权是秦汉以来郡县制中央集权模式的较高级演化形态,……明显优于单纯的中央集权或单纯的地方分权。
——李治安《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
请回答:
(1)据材料一,分析周王室在原有邦国内“掺沙子”的意图。这一举措对西周政治体制产生了怎样影响?(4分)
(2)据材料二,指出汉代地方官员任用的特点。这反映出中央与地方关系如何?(4分)
(3)据材料三,指出元朝行省制度在权力运行方面的特征。(2分)
(4)综合上述材料,概括古代中国地方权力的变化趋势。(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