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文章通过老金和女儿短信沟通从多到少的经过,让读者看到了年轻人从青涩到成熟的人际交往过程的转变,也有父母对子女的关爱。 | ||||||||||||
B.文中的“有父亲兼党委书记的语重心长,亦有对年轻人的尽可能多的理解和报纸上说的与时俱进”,表现出老金作为父亲对女儿生活与学习极为关心,也希望能与女儿建立平等的朋友般的关系。 | ||||||||||||
C.文章里作者的儿子上大一,很少给作者发短信,觉得作者的言论是“半老徐爷”,说明作者的儿子人际关系好,朋友多。不屑于和作者交谈,说明作者是个老古董,不懂与时俱进。 | ||||||||||||
D.老金的女儿专业课考了第一,说明她每天心无旁骛的学习,所以才会缺乏与人交往的时间;而老金对女儿的成绩非常骄傲,说明家长往往把孩子的学习成绩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 ||||||||||||
AB | ||||||||||||
试题分析:C将作者与“我”等同;D“她每天心无旁骛的学习,所以才会缺乏与人交往的时间。”文中可以猜测老金的女儿甚至可以旷课,而且很多时间是在看小说,逛街。所以这点在文中无根据。另外“说明家长往往把孩子的学习成绩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在对孩子衡量的机制上存在很大缺失。”这句也不完全对,老金其实对女儿缺乏朋友圈子是很焦急的。故答案为AB。 |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25分) 忆启功 在启功先生诞辰100周年的日子里,社会各界的人们在不同的场合以不同的方式来缅怀和纪念他,这一现象足以反映出启功先生学术思想、艺术精神和人格魅力的影响深远! 启功先生生前担任了中国书协的最高职务,他潜心研究传统书法艺术,临习大量碑帖,不知疲倦地耕耘,形成了俊朗、清秀、端雅的“启体”风格。他的书法作品在各个社会场合中存在,并为各个社会阶层的人们传阅和珍藏。不仅如此,启功先将学术触角辐射到古典文献、文字、音韵、训诂、历史、文物鉴定、红学、诗词、书画等,几乎涵盖了传统文化研究和创作的所有领域。 他根据各个领域的实际情况,讲事实、重本质、析源流,因而在每一个领域都取得了极高的建树。比如,《汉语现象论丛》大概是自语法学建立以来唯一一部真正立足于汉语实际的语言学著作,系统论述了汉语使用中许多独特而有趣的语言现象。又如,《论书绝句》只有100首七绝的诗文和注释,中肯地评价书家成就、碑帖真伪、流派渊源,提出“透过刀锋看笔锋”、“一从证得黄金律”等著名的论断。最后,我们发现,在任何一种学科的研究中评价启功先生都是不够全面的,而相关的领域都有他的影子清晰存在!这也让我们想起了,他去世后的官方讣告中有“国学大师”的名号,至于民间,或许还会更加直接地冠以“最后一位”的限定语吧。 启功先生于1912年生于北京,虽为皇族贵胄,但家道早已衰落。他早年丧父,家里就靠寡母苦苦操持。在父辈的几位门生仗义相助下,才得以在汇文学校读书,但终因经济困难,中学未毕业便辍学了。后来有幸师从陈垣先生,恩师对他几十年的精心教育,使启功先生异常感动,终身难忘。他的学生不知听了多少遍启功对恩师陈垣的怀念和感激。在《上大学》一文中他曾写道:“恩师陈垣这个‘恩’字,不是普通的恩惠之‘恩’,而是再造我思想、知识的‘恩’谊之恩!” 而在自己的执教生涯中,启功又将此“恩”传给了学生、后辈。他待学生如孩子,甚至在日本以及香港也不忘给学生买回昂贵的书籍。 学校准备设立一个基金会来奖励优秀学生,启功很支持这件事情,耄耋之年的他为此呕心沥血伏案三年,终于完成了上百幅书画作品,在香港义卖得了163万元人民币。但他不同意以自己的名字命名,坚持以“励耘”命名,因为先师陈垣生前曾吟诗云:“老夫也是农家子,书屋于今号励耘。”他要以此纪念恩师。 启功先生平素为人谦和,却从不随波逐流、随声附和。在原则问题上,他是一点也不含糊的。他要较起真来,谁也奈何不得。比如,他对有人假冒他的书法表现得很超然;然而当他发现有人冒用他的名字进行古书画鉴定,并在赝品上以他的名义题字落款时,先生却非常气愤。登报发表声明:从今以后,启功不再为任何个人鉴定字画真伪,不再为任何个人收藏的古字画题签。他严肃地说:“这与造我的假字不同,这是以我的名义欺诈别人,对这种犯罪行为,我要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声明发表后,启功先生的许多朋友都不相信他能做到,因为他们知道启功先生为人随和,好说话。可是先生真的是说到做到了,留下文物鉴定界的一则佳话。 早在1978年,六十六岁的他风头正健之时,就自撰其《墓志铭》:“中学生,副教授。博不精,专不透。名虽扬,实不够。高不成,低不就。瘫趋左,派曾右。面微圆,皮欠厚。妻已亡,并无后。丧犹新,病照旧。六十六,非不寿,八宝山,渐相凑。计平生,谥曰陋。身与名,一齐臭。”如今,我们以虔敬之心缅怀启功先生,他用93载的人生路写下了一个大写的“人”字,让我们仰之弥高,永记心中。 (选自2012年7月《中国教育报》,有删改) 相关链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在北京师范大学校园内,镌刻着启功先生亲笔书写的校训的黑色大理石碑刻在夏日的阳光下格外耀眼。先生在北京师范大学执教50余年,用“桃李满天下”来形容绝不过分。(《启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小题2:官方讣告中为什么称启功先生为“国学大师”?请概括分析。 小题3:本文最后一段引入了启功先生自撰的《墓志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4:为什么说启功先生“用93载的人生路写下了一个大写的‘人’字”?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此的理解和看法。(8分) |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①在历史上,城与市是产生于不同历史阶段的两种事物。这两个事物既曾结合在一起,融为一物( 城市);也曾互相独立,或为无市之城,或为无城之市。“城”与“市”是反映不同事物的两个概念。 ②城与市关系演变的过程与形态,是社会关系演变过程与形态的一个方面,特别是其中的交换关系演变的集中表现。在氏族社会的早期和中期,既无城,更无市。到了后期,在距今7000年前后,修城之初,城墙内没有商品交换活动,没有市场。当社会组织由氏族变为家族,开始有了产品交换、商品交易和相关场所——市。此事发生在距今5000年前后。当国王在市的四周修筑墙垣,将商业和商人的活动限定在这个称之为“市”的小区域内活动时,这标志着市场交换关系的产生。奴隶主生产方式促使商品货币关系迅速发展。庄主经济使早已存在的、无城的乡村市场兴盛。地主制与商品经济相伴而行,城里的市场活动跨过市垣,扩散到全城,市垣被市场淹没了,丧失了它原有的功能,市垣和被它围起的那种“市”成了历史遗迹。当商业和商人的活动突破这个被称为“市”的围墙,扩大到全城各个角落,在空间上城与市同大时,这标志着市场交换关系进入了中级发展阶段,即商品经济阶段。随着企业制与雇佣制的兴起,城里市场活动的范围又跨越城墙,扩散到全社会,那种原初的“城”也成了历史遗迹。当商业和商人的活动地区扩大到城墙之外,在空间上市比城大,甚至可以有市无城时,这标志市场交换关系进入高级阶段,即市场经济阶段。大体说来,无城无市和有城无市是原始自然经济的标志;城中有特定的“市”(区)是商品货币关系的产物;城区即市区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城在市中和有市无城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③城与市的兴起,以及城与市关系的变化,是交换方式发展的结果。随着交换的发展,城中之市从无到有,市在城中作用从小到大,其地位从低到高,所占的空间,先是在一个被市垣围起来的范围之内,继则跳出市垣跑遍全城,又跳过城墙跑到城外,把城包围起来。市从蜷缩在城的边缘到位于城的中心,由城的附属物变成城的主体。在城与市关系的演变过程中,厚厚的市垣没能挡住市场自我扩散的力量,高高的城墙也没能挡住市场自我扩散的力量。市的自我扩散力量是人建筑的坚固市垣和高矗城墙挡不住的,也是人制定的政策和制度挡不住的。市场依靠自身的力量开辟前进的道路,直至成为调配资源的基础。如果把历史比喻像一条长河,那么市场就是河中之水,它自然地流淌着,冲垮一切障碍,水到渠成。中国的市场经济,既不是从外国学来的,也不是某个人设计出来的,它是几千年来市场力量自我发展的结果。中国的市场经济植根于中国历史之中。 (选自赵德馨《中国历史上城与市的关系》,有删节) 小题1:联系上下文,对第③段画线句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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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转角照相馆 [香港]东瑞 晨风刮着,落叶在地面上滚动着,发出沙沙沙的声响。 这一区都是五十年以上的唐楼。前面一条大马路,行人稀少,大半天不见一个人影。大约在中段,有一条横街,密集并排着一列都是五六层高的唐楼。唐楼窗外,架满横七竖八的晾衣长竹竿。横街偶然有一两只流浪狗走过,对空乱吠几声,之后,就静得犹如死寂的墓地。 照相馆就在大马路和横街交界处的转弯。木门很残破,除了馆主上班。每天发出悉悉索索锁匙钻锁孔、然后“咿呀"的一声的开门声,到了一天将尽再次重复之外,不再有任何其它声音了。 最令人魂销的是傍晚时分,太阳的余辉照在照相馆外面的橱窗,反射出残黄的余辉,与橱窗内泛黄的、四角卷起的旧照片相得益彰,构成一种天然的怀旧色彩,也慢慢地退出人们的视野了。 照相馆的丘老板今年已六十岁。老伴在十几年前离世时,他失去了一个好帮手,加上生意清淡,本来就要把照相馆结束掉,但他舍不得。尽管已几乎没有什么生意,他还是准时每天早上九点就到照相馆上班。储蓄的老本快要吃光了,一年前他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将唐楼上的居屋卖掉了。过几天就是交楼的日子。他就要搬到照相馆来住了。 新儿不久就要三十岁了,在厨艺学院学做厨师,还没毕业。丘老板想,这家照相馆留传给儿子不现实也不合适,何况十几年前儿子就已多次激烈地劝老爸将它结束,他就是不肯。儿子的话如今还在耳际响着:爸,照相技术大革命,数码机越出越新。如今人人玩自拍,连做证件的相片、全家福的照片都是自己拍了……谁还上我们照相馆照相!……在事实面前,他无法和儿子辩论,是的,早就该结束了。只是四十年来的感情,这儿的每一件过时的工具,包括那些老爷摄影器材,什么蒙头摄影机啦,打光伞啦,老爷椅子啦……都像有生命似的,令他不忍遗弃。 记得六十年代末期,他从父亲手中接棒时,父亲就跟他说起转角照相馆的“威水史”①——照相馆拍得最多的是全家福。但有一次,一位父亲牵着一个十一二岁的漂亮女孩来此拍合照,他将洗出的相片贴在橱窗里,大约一年后,一个电影公司的老板走过,看中了女孩,联络上父亲,从此,女孩被发掘出来做明星还频频获奖,改变了一生的命运。还有一次,也是一个女孩,不过这次是由母亲带着,年龄更小,约是八九岁光景,拍的是个人照,父亲拍得很满意,见女孩天真可爱,将她的大头像贴在橱窗内,一个著名导演走过,被女孩的笑容吸引住?也走进了照相馆。从此,小女孩成了著名的童星,演戏一直演到成年。父亲说,他仍记得,母女家庭经济不好,取像付款时还要求优惠些呢。两件新闻在报纸上刊登后,非常轰动,一时间,不知多少做明星梦的少女争先恐后到与“明星”有缘的转角照相馆拍照,并要求父亲相片洗好贴在橱窗内。那几年,照相馆的生意如日中天,不知有多少人跟风,也开起照相馆。“什么生意、行业都是有起有落的……你要坚守着。”这是父亲的最后一句话。完全没想到从父亲那里接过手,竞也四十年过去了。他苦苦支撑到现在,已没有退路了,连住屋都卖掉来贴生活费了。儿子的学费他仍在负担呢。 看报纸看到一半,丘老板打起盹,想的竞都是这些不堪回首的陈年旧事。 中午,他叫外卖,一盒饭不过二十元,他也分两餐吃,留一半给晚餐。他将二十元纸钞交到送饭的小伙子手中时,还多给了一只二元硬币。小伙子将二元搁在台面上不取,反而问:“什么时候搬下来?要帮忙吗?”他答:“后天,家具基本上都不要了。一个小衣柜,较重,帮帮我。其它我一个人就行了。”小伙子问:“阿新毕业了吗?听说在拍拖?”“再过一个月就毕业,打算一年后就结婚。”小伙子在破沙发上闲坐了一会,与丘老板相对无言,站起,向他告辞走了。 住处卖掉后,小新也跟着老爸,在照相馆打地铺。 父子俩夜夜沉默。父亲不能给儿子留下什么,心中有愧;儿子学艺未毕业,无法供养父亲,内心也感隐痛。他说:“儿子,我没什么给你做结婚贺礼,照相馆以后你把它卖掉吧。”小新心想:“这偏僻地方的唐楼能值多少钱,照相馆又那么小。”但他没说出来。 一个午夜,丘老板睡不着.摇醒儿子:“帮爸爸拍一张半身照。”小新感到突然。数码机,一部两万多元的,他玩得出神入化,而五十年前的、仍要用黑布盖头的老爷机大家伙,他就不知所措了。老爸如此这般教他,新很快上手拍了一张。 照片中的丘老板,精神奕奕,露出丝丝忧郁中的淡淡微笑。这是丘老板一生中的第一张相片,也是他最后一张头像。因为一星期后他心脏病发,突然去世了。 丘老板死后半年,小新接到爱护文物事务署的署长的电话,约他商谈有关收购“转角照相馆"的事宜。他们开价一千万,修葺后会向公众开放,他们认为像这样的历史几乎将近一百年的古董照相馆,在现代都市里已很少了,观赏价值很高。小新认为对文物的保存和流传有益,没有异议。 这样,父亲对他的结婚贺礼,除了一个新楼的海景单位外,还有一场盛大体面的婚礼晚宴。新婚夜,他愧悔交织,流下了男儿泪。 [注]①“威水史”:粤语“了不起”的意思。 小题1:小说开头两段描写横街秋景有什么作用?( 5分) 小题2:小说用了较大篇幅叙述“丘老板关于转角照相馆昔日辉煌的回忆",请分析作者这样写的用意。(6分) 小题3:小说结尾处写到“小新愧悔交织,流下了男儿泪”。结合全文,你怎样理解小新的这一行为?( 5分) 小题4:小说在社会变化的背景下,展现了一间照相馆的沧桑历史和身处其中的人物的心灵历程。关于小说主题,读者看法不一,请谈谈你认为比较合理的两种见解。( 8分) | ||||||||||||
现代文(文学类、实用类文本)阅读(共22分,共4小题)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爷爷的毡靴 (俄)普里什文 我记得很清楚,爷爷那双毡靴已经穿了十来个年头。而在有我之前他还穿了多少年,可就说不上了。有好多次,他忽然间看看自己的脚说:“毡靴又穿破啦,得打个掌啦。”于是他从集上买来一小片毛毡,剪成靴掌,上上——结果毡靴又能穿了,跟崭新的一般。好几个年头就这么过去了,我不禁思忖着:世间万物都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永世长存。 不料,爷爷的一双腿得了严重的酸痛病。爷爷从没闹过病,如今却呻唤不舒服起来,甚至还请了医生。“你这是冷水引起的,”医生说,“你应该停止打鱼。”“我全靠打鱼过日子呀,”爷爷回答道,“脚不沾水我可办不到。”“不沾水办不到么,”医生给他出了个主意,“那就在下水的时候把毡靴穿上吧。” 这个主意可帮了爷爷的大忙:腿痛病好啦。只是打这以后爷爷娇气起来了,定要穿上毡靴才下河,靴子当然就一个劲儿地尽在水底的石头子儿上打磨。这一来毡靴可损坏得厉害啦,不光是底子,就连底子往上拐弯儿的地方,全都出现了裂纹。 我心想:世上万物总归有个尽头,毡靴也不可能给爷爷用个没完没了——这不,它快完啦。 人们纷纷指着毡靴,对爷爷说:“老爷子,也该叫你的这毡靴退休啦,该送给乌鸦造窝儿去啦。” 才不是那么回事儿呢!爷爷为了不让雪钻进裂缝,把毡靴往水里浸了浸,再往冰天雪地里一放。大冷的天,不消说毡靴缝里的水一下子就上了冻,冰把缝子封得牢牢的。接着爷爷又把毡靴往水里浸了一遍,结果整个毡靴面子上全蒙了一层冰。瞧吧,这下子毡靴变得可暖和结实了:我亲自穿过爷爷的那毡靴,在一片冬天不封冻的水草滩里来回淌,啥事儿也没有……于是我重又产生了那种想法:说不定,爷爷的毡靴就是永远不会完结。 但是有一次,我爷爷不巧生了病。他非得出去上厕所不可,就在门道里穿上毡靴;可他回来的时候,忘了原样脱在门道里让它晾着,而是穿着冰冻的毡靴爬到了烫烫的炉台上。当然,糟糕的并不是毡靴化出的水从炉台上流下来淌进了牛奶桶——这算啥! 倒霉的是,那双长生不老的毡靴这回可就寿终正寝啦。要知道,如果把瓶子装上水放到冰天雪地里,水就会变成冰,冰一胀,瓶子就得炸。毡靴缝子里的冰当然也一样,这时已经把毡毛胀得松散开来,冰一消融,毛也全成了渣儿……我那爷爷可倔啦,病刚好,又试着把毡靴冻了一次,甚至还穿了一阵子。可是不久春天就到了,放在门道里的毡靴消了开来,一下子散成了一摊儿。 爷爷愤愤地说:“嘿,是它该呆在乌鸦窝里歇着的时候啦!”他一气之下,提起一只毡靴,从高高的河岸上扔到了一堆牛蒡草里,当时我正在那儿逮金翅雀之类的鸟儿。“干吗光把毡靴给乌鸦呢?”我说,“不管什么鸟儿,春天都喜欢往窝里叨些毛毛草草的。” 我问爷爷这话的时候,他正挥动另一只毡靴准备扔。“真的,”爷爷表示同意,“不只是鸟儿造窝需要毛,就是野兽啦,耗子啦,松鼠啦,也都是这样啊。”这当儿,爷爷想起了我们认识的一位猎手,记得那人曾经向他提过毡靴的事儿,说早该拿给他当填药塞儿。结果第二只毡靴就没扔,他叫我送给那位猎手了。 转眼间,鸟儿活动的时节到了。各种各样的春禽纷纷落到河边的牛蒡草上,它们啄食牛蒡尖儿的时候,发现了爷爷的毡靴,一到造窝那会儿,它们从早到晚全来剥啄这只毡靴,把它啄成了碎片儿。一星期左右,整只毡靴竟给鸟儿们一片片全叨去筑了窝儿,然后各就各位,产卵、孵化,接着是雏鸟啁啾。在毡靴的温馨之中,鸟儿们出生、成长;冷天即将来临时,便成群结队飞往暖和的地方。春日它们又都重新归来,在各自的树穴中的旧巢里,还会再次觅得爷爷那只毡靴的残余。那些筑在地上和树枝上的巢窠同样不会消逝:枝头的散落到地面,小耗子又会在地上发现它们,将毡靴的残毛搬进自己地下的窝中。 我一生中经常在莽林间漫游,每当有缘觅得一处以毡毛铺衬的小小鸟巢时,总要像儿时那般思忖着:“世间万物终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却永世长存。”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5分)
小题2:联系小说内容,简要分析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故事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3:结合故事,分析概括“爷爷”的性格特点。(7分) 小题4:小说标题是“爷爷的毡靴”,如果以“我的爷爷”为标题,你觉得是否合适?请结合全文说明理由。(6分) | ||||||||||||
现代文阅读: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共19分) 九 公 凡 夫 你要是到村子里去打听九公,无论大人小孩几乎没有不知道的。九公是全村年龄最长、辈分最高的老人,是远近有名的有趣人,他的趣事就如同他的胡须,多得数也数不清。 九公九岁的时候,被送去读私塾。九公对那些摇头晃脑的“之乎者也”十分反感。先生也不喜欢这个调皮的学生,时不时出一些难题难为他。一天在讲曹植七步成诗时,九公却和周公秘密会谈去了。先生十分生气,就让九公当场作诗一首,不然就挨板子。九公望着窗外的瓢泼大雨,歪着头,略作思索,遂以《雨》成诗。 盆泼也 瓢倒也 一滴雨 一个大豆也 全班同学笑成一团,先生气得差点背过气去。 九公的学业也就到此结束了。 “扫盲”的那几年,九公也和大伙一起去村小学学习。那节语文课,老师教学“人”字,九公再次拜会周公,呼呼大睡。老师辈分低,既要严肃课堂纪律,又要给爷爷辈的九公脸面,便耐心地开导他。 “其实汉字很容易学,一人为‘人’,二人为‘从’,是说两人在一起,三人为‘众’,是说很多人的意思——多形象!多生动!” 九公走上讲台,边说边在黑板上写。 “如果人上边有人,人下边也有人,人左边也有人,人右边也有人,人加人,人叠人,人连人,念什么字?”九公在黑板上写了密密麻麻、歪歪扭扭七八个“人”字。 老师有点生气。“这不是字!” “不是字?”九公面向大伙,手一挥,如同一位镇定自若的将军。“这个字念——一堆人!” 从去年入冬以来,天气持续干旱,许多地方遭遇五十年一遇的干旱袭击,大片大片的庄稼开始枯黄。我们这里也不例外,大伙开始忙着抗旱保收。但是由于基础设施匮乏,加之抗旱又是个费时费力的活儿,所以效果不明显。人人都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这时,九公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那天,九公带领四个六七十岁的老伙计来到河边求雨。九公说,河中心有个千年鳖精,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他年轻时曾见过有人在这里求雨,当天就电闪雷鸣,大雨倾盆。方圆几里、四面八方的人都赶来看热闹。 九公在河边支起一个供案,上面摆着供品,然后点燃三炷香,双手捧着擎过头顶,对着上天三叩九拜,口中还念念有词,不知说些什么。 之后,真正的求雨过程开始了。 九公身背一个簸箕——此时他就是千年鳖精的化身。四个帮手分列东南西北,围成一个圈,每人手中还提着一壶水。 九公就在中间爬来爬去。爬到东面,就抬头问:“东海龙王下不下雨?”帮手忙说:“有雨!”提起壶在九公身上浇一阵。爬到西面,九公又问:“西海龙王下不下雨?”西面的帮手忙说:“有雨!”提起壶在九公身上又浇了一阵子。“南海龙王”“北海龙王”也都声称:有雨!九公就这样爬来爬去,衣服渐渐湿透了。 说来也怪,天真是渐渐地阴沉下来,起风了。甚至还滴下几滴雨来。 轰隆隆,轰隆隆! 一阵响过一阵,一阵急过一阵的巨响在天空回荡。 “打雷了!要下雨了!老天爷显灵啦!”九公激动得老泪纵横。“都别傻站了,快跪下来求老天爷吧!”九公向周围的人群喊去。有两个老太太当即就跪下了。 就在众人不知所措的时候,村支书刘义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别瞎闹啦!部队趁着今天的有利天气正在人工降雨呢。炮弹已经打过了,马上就要下雨。谁要是不想饿肚子,就赶快去地里挖沟引水,我只通知这一次啊!”刘义说完又转头跑掉了。 人群一哄而散。九公慌忙喊:“哎!别走!哎!”九公的四个帮手最后也随着人流不见了。 九公一下子瘫坐地上。 雨足足下了一天一夜。雨过天晴,天空升起一道美丽的彩虹。 从此,九公就常常坐在村头的那棵大柳树下,对着那些背着书包上学的小学生,不厌其烦地说:“娃呀,好好读书。将来有知识才能长本事!” 小题1:小说中的九公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2:小说详细描写了九公“求雨”的过程,请分析其作用。(6分) 小题3: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最后一段画蛇添足,有人却认为此结尾画龙点睛,你怎么看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