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廷芳:解脱原罪徐虹叶廷芳的故事讲到这里已千钧一发——1942年夏的一个黄昏,浙西衢县下叶村的居民全跑进山里去了。日军从金华、龙游一带***过来,顷刻间远处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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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廷芳:解脱原罪 徐虹 叶廷芳的故事讲到这里已千钧一发—— 1942年夏的一个黄昏,浙西衢县下叶村的居民全跑进山里去了。日军从金华、龙游一带***过来,顷刻间远处近处全是皮靴和马蹄的声响,还有古怪蛮暴的鸟语。叶廷芳全家躲进简陋的小楼二层,将梯子抽了去。院门被粗暴地打开。他们觉得上牙嗒嗒嗒嗒撞击着下牙,呼吸急促得像哮喘病人,整个楼板都随着他们的颤抖而颤抖起来。那时候他刚满6岁,之后的任何一次恐惧也没有超过那一次的剧烈程度。偏偏这个时候,母亲怀抱里的三岁的弟弟又因为口鼻处被捂得太紧而踢打哭闹起来! 楼下的鸡鸭飞跳扑腾几下已被拔毛下锅,猪也大吼一声气息断绝,七八个手上沾了血的日本兵紧急烧火做饭居然没时间***人然后零乱地整队离开。楼上的他们却因为长时间姿势停留在某一个造型上已如雕塑般僵硬……69年后的今天,已成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外文所研究员、我国卡夫卡研究权威的叶廷芳都无法形容当时经历了一场怎样的噩梦。“战争就这样刻进我的骨头,我在惊惧中开始早熟。” 战争的阴霾尚未退去,命运又跟他开了一个恶意的玩笑:1945年夏,他在一次玩耍中跌伤左臂,却偏偏被一个庸医误治而断失,还溃烂了九个月之久。或许治疗不幸的良药是更大的不幸。在20世纪40年代的中国农村,家族生计比一个失去左臂的孩子的内心感受更为重要。“我父亲常常瞪大眼睛暴怒起来,骂道:当初你为什么不干脆死掉?!”他在家里被彻底孤立。正如卡夫卡曾经说的,“在自己的家里我比一个陌生人还要陌生”。他从此背负起一生的“原罪”。 这是不是他与卡夫卡之间心息相通的隐秘通道呢? 叶廷芳在他所撰述的《卡夫卡:现代文学之父》、《现代艺术的探险者》、《现代审美意识的觉醒》等著作中这样分析:卡夫卡一生都生活在父亲的阴影下。他父亲对周围的人包括子女动辄破口大骂,常威胁“我要把你撕碎!”他喜欢讥讽,“做这事对你要求太高了吧?”还常用最后通牒的语气发布命令……这些都使卡夫卡厌恶、害怕、不安——他把父亲看作一个暴君。他在《致父亲的信》中写道,“你坐在靠背椅上统治着世界。只有你的意见是正确的,其它人的意见都是发疯的、不正常的……” 在叶看来,从卡夫卡的书信、日记和小说中都可以看出,他这个人自尊又自卑。重要的是,他时常追究自卑感的起因,把问题的根子归结到父亲那儿去……“这种负面情绪流露在他对自己作品的认知中。他认为他写的东西,既不是这个,又不是那个,不伦不类,没有价值,甚至晚年动了毁稿之念。尽管世人都说他是天才。” 但是至少,自卑比嫉妒或者邪恶要好。如果说,前者提供了由于不断怀疑与否定而丢失自我、超越自我的两个方向的可能性,后者却并不着力于提升自我,而是带着暴虐和邪念,吞并与侵犯自身之外的他者,它的实质是智力的懒惰、德性的放任。就此而言,上帝给了叶廷芳一次肢体残缺却灵魂完善的机会。 他的自信始于一次反叛。1950年,他父亲强调缺钱不准他上学。“我从来没有向父亲提任何要求的胆量,只得一次次躲到暗处去哭泣。学校已经开课两个星期了,我还照料着两头水牛……”但是那一次,他断然在一个雪天穿上蓑衣、草鞋,挑着铺盖,跋涉45里进了城,从堂兄那里借了45斤大米,交了学费…… 在中学期间,他的成绩名列前茅。他学着用一只手把蛇皮做成胡琴。他编鱼篓打鱼,用尺画线制图,用刻刀“剪窗花”。他一边否定一边肯定,一边犹疑一边进益。他晨跑、冷水洗浴、骑车、游泳、歌咏,做正常人所能做的一切。在1956年考取北大西语系德语专业之前,他感觉自己已经置之死地而后生。 多年以后的1972年,叶廷芳在中国书店淘旧书时发现了德文版《卡夫卡选集》,从而开始了对这位西方现代文学之父的研究,此后一以贯之30多年。2008年他获得欧洲名校苏黎世大学授予的“荣誉博士”学衔,这是德语国家最高的学术荣誉。最近他获得国际歌德学会授予的“荣誉会员”殊荣。可以说,在中国,他引领着卡夫卡研究走向显学。 (选自《中国青年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A.战争的磨难和断臂的不幸,是叶廷芳的两段重要人生经历。作者以此为切入点,探究叶廷芳的心路历程及其对学术研究的影响。 | B.作者通过叙述和描写,形象地再现了日军的侵掠给叶廷芳造成的心理创伤。战争给他带来的恐惧刻骨铭心,也使他很快成熟起来。 | C.卡夫卡父亲的粗暴、专制,造成了卡夫卡心理和性格的扭曲。他曾在给父亲的信件和自己的作品中表达了对父亲的不满情绪。 | D.文章对叶廷芳求学过程和学术成就的记叙,表现了他的心智聪慧、心理健康、意志顽强和他所达到的常人难以企及的人生高度。 | E.本文叙议结合,在叙述传主人生经历的同时,结合传主的学术研究,分析他是如何背负和解脱原罪的,展现了他的精神世界。 小题2:本文讲的是叶廷芳的故事,却有相当的篇幅叙及卡夫卡。作者这样安排的意图是什么?请简要叙述。(4分) 答: 小题3:“原罪”一词原指人类生而俱来的罪过,是一切罪恶和灾祸的根源。叶廷芳背负的“原罪”是什么?他为什么能解脱“原罪”呢?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6分) 答: |
答案
小题1:BC 小题2:意在告诉读者:叶廷芳与卡夫卡经历类似(1分),心息(精神上)相通(1分),但叶廷芳能摆脱心理缺陷,获得灵魂完善(1分);这些对他后来的卡夫卡研究有帮助。(1分) 小题3:⑴因肢体残疾而成无用之人,是家族的累赘。(2分)⑵他能解脱“原罪”,是因为:他自卑,但没有因此丢失自我,反而努力超越自我;(2分)他从反叛中获得自信,并不断努力取得了超越常人的成就。(2分) |
解析
小题1: 试题分析:B.“使他很快成熟起来”有误,原文是“我在惊惧中开始早熟”。C.卡夫卡曾在“作品中表达了对父亲的不满情绪”,因文中没有提及而缺乏判断依据。文本中的“这种负面情绪流露在他对自己作品的认知中”,“这种负面情绪”指的是自卑感。 点评:确定筛选信息的区间。信息筛选的依据主要是题干和文本。做题时先认真分析题干, 明确命题指向,再回归文本,找到筛选区域,概括重要信息点。选择题需要将选项信息与原文语句进行比较。选项语言与原文语句在表述上有一定区别,命题者常通过改变叙述的方式来设置一些干扰项。 小题2: 试题分析:这里采用类比的手法,因为卡夫卡的经历和叶廷芳非常相似,而且心息相通。这对于对他后来的卡夫卡研究有极大地帮助。但是叶廷芳又超越了卡夫卡,叶廷芳能摆脱心理缺陷,获得灵魂完善。 点评:本题更侧重的考查表现手法,在分析文本表现手法时,要注意联系已有知识,比如各种抒情方式、各种修辞手法、语言特点等,不仅要掌握这些手法,还要熟悉它们的效果。如比喻的修辞效果是生动形象;拟人的修辞效果是描绘形象,表意丰富;夸张的修辞效果是增强感染力,创设意境等。这些都需要平时善于积累,善于归纳。 小题3: 试题分析:“家族生计比一个失去左臂的孩子的内心感受更为重要”可见叶廷芳背负的“原罪”是指:由于叶廷芳失去左臂而成为了家族的累赘。 “自卑比嫉妒或者邪恶要好。如果说,前者提供了由于不断怀疑与否定而丢失自我、超越自我的两个方向的可能性”这说明他自卑,但没有因此丢失自我,反而努力超越自我。从后面叶廷芳的种种成就可见,他从反叛中获得自信,并不断努力取得了超越常人的成就。 点评:文章主旨是作者在文中表现的中心意思(包括作者的观点、态度等)。理解文章主旨,这是属于把握文章思想内容;方面的能力和要求,要求学生能从宏观上理解和分析文章内容的核心。在不同体裁的文章中,文章主旨的表现形态是有差异。议论文的主旨即是文章中心论点,在科技说明文中介绍的事物特征或所说明的事理就是文章主旨。在文学作品中,作者通过写人叙事状物所表达出来的某种观点、认识或情感即为文章主旨。 |
举一反三
下列各项中对作品故事情节的表述,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5分)A.贾宝玉将北静王赠给他的一件珍宝转赠给林黛玉,林黛玉拒绝接受,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这东西。”(《红楼梦》第16回) | B.宝玉挨打后,黛玉前来探望,两个眼睛肿得桃子一般,满面泪光,抽抽噎噎地说道:“你从此可都改了罢!”(《红楼梦》第33回) | C.“贾琏气的墙上拔出剑来,说道:‘不用寻死,我也急了,一齐***了,我偿了命,大家干净。’”这段话是鲍二家的逮着贾琏与平儿偷情,鲍二家的、平儿都醋意大翻,想要寻死的时候贾琏说的气话。(《红楼梦》第44回) | D.宝玉、宝钗、平儿、岫烟四日生日时。宝玉请置酒大家同乐。湘云醉卧石磴,四面芍药花飞了一身,扇子落地,口里犹作睡语说着酒令。(《红楼梦》第62回) | E.“紫鹃也心里暗笑,出来倒茶只听见园里的一叠声乱嚷,不知何故,一面倒茶,一面叫人去打听。”之所以一叠声乱嚷,是因为怡红院枯了一年的海棠突然盛放,众人争着去看。((《红楼梦》第94回)) |
简答题。(选做一题)(5分)选( )题 (1)“我是横了心的,当着众人在这里,我这一辈子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这话是谁说的?事情经过如何?(《红楼梦》第46回) (2) 探春采取什么措施改革大观园?效果如何?(《红楼梦》第56回) 选( )题 |
弘扬科学精神的思路吴国盛 今天到处都能听到弘扬科学精神的呼声。但这个正被弘扬的东西究竟指的是什么?人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弘扬科学精神,现在一个广泛持有的思路是,在科学与人文相区别的意义上,特别的张扬科学的优越性。这种思路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基本上把科学精神等同于科学方法,因为科学之区别于非科学、科学之特别的有效用,就在于科学方法;第二部分,主张把在科学研究领域特别有效用的科学方法,不仅不折不扣的运用在实际的科学研究中,而且要运用到更广泛的日常社会生活领域中去。我把这样的主张定义成科学主义:主张在科学领域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可以而且应当在非科学领域普遍使用。 在这种思路下人们对“什么是科学精神”的回答,基本上都是关于“什么是科学方法”的总结概括。但问题在于,有没有一个普遍适应的科学方法。历史学派的科学哲学家都承认,像逻辑主义那样建立一个严格的超历史的形式方法论以符合科学发展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任何方法都是具体的、历史的。 因此,一般的谈论科学方法可能是舍本逐末。对于一个非科学家,或者对于一个正处在日常生活中的科学家来说,有没有必要把科学方法也同时运用起来呢?弘扬科学主义的人所希望的正是这个。我可以举例来说明,为什么科学主义是不可取的。对所有的对象一视同仁,忽略掉它们的特质,从而用数学的方法对它们进行处理,这是典型的科学方法。但是,忽略掉个体的特质,肯定不是没有缺陷的,特别用在人与人交往的领域。教育学里有一个原则叫“因材施教”,如果培养学生像搞工业化的流水线生产一样,那肯定不是一个好的教育方法。一些伟大的科学家们都深深地意识到科学的有限性,反对科学的“无限扩张”。爱因斯坦在对加州理工学院学生的讲话中说:“你们只懂得应用科学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的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1937年9月的一封信中,爱因斯坦说:“我们切莫忘记,仅凭知识和技巧并不能给人类的生活带来幸福和尊严。” 我已经指出了弘扬科学精神的第一种思路的种种缺陷,但我还是赞成弘扬科学精神的提法,因为还有第二种思路。第二种思路是科学与人文相统一的思路。这里弘扬的不是与人文相对立的意义上更具优越性的科学方法,而是本质上就是人文精神的科学精神,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自由”精神。它与第一种思路的效用的精神、科学至上的精神相对立。竺可桢说:“只问是非,不计利害。”“不计利害”对于一个崇尚实用理性的民族来说是很难理解和接受的,这正是我们缺乏科学精神的根本原因。“不计利害”包含着独立思考、怀疑批判的精神,包含着不畏强权、为真理而献身的精神,包含着为科学而科学的精神,所有这一切,实际上都是自由的精神。 为什么要弘扬真正的科学精神?因为在这个科技昌明的时代,自由的精神反而面临着威胁和危险。“算计利害”而非“不计利害”成了压倒性的时代精神,令自由的心灵感到窒息,这是90年代的有识之士发起人文精神大讨论的真正动机。弘扬科学精神轻而易举地走上了第一种思路,更表明“不计利害、但求是非”的自由精神已处在遗忘的边缘。 小题1:与原文意思相符合的一项是( )(3分)A.把在科学领域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运用到其他领域的做法属于科学主义。 | B.一般人或者是处在日常生活中的科学家不能把科学方法运用到自己的生活中。 | C.只有懂得科学本身,拥有知识和技巧,人类的生活才会有幸福和尊严。 | D.第一种思路弘扬的是与人文相对立的、科学至上的精神,容易导致科学“无限扩张”。 | 小题2:完全不能证明“科学主义是不可取的”一项是( )(3分)A.任何方法都是具体的、历史的,没有一个普遍适应的科学方法。 | B.科学领域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可以而且应当在非科学领域普遍使用。 | C.科学主义对所有的对象一视同仁,忽略掉它们的特质。 | D.一些伟大的科学家们意识到科学的有限性,反对科学“无限扩张”。 | 小题3:作者认为,真正的科学精神与现在人们广泛认为的科学精神有什么本质差别?(3分) |
下坡或者上坡 侯德云 从县政府往东走,是一条长长的下坡路。当然也可以这样说,从国税局往西走,是一条长长的上坡路。两种说法,指的是同一条道路。人间的勾当就是这样,同一个事物,至少会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乍一听,好像是矛盾的,是相反的,仔细琢磨,其实是一回事儿。立场不同,视角不同,说法自然就不会相同嘛。 从县政府到国税局之间那条长长的下坡路,几天前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把我和我的朋友老周都牵扯进去了。我的心情很不平静。老周的心情也很不平静。 说实话,如果早知道那个黄昏有交通事故发生,我会拒绝老周来接我。也就是说,我会避免让老周的奥迪轿车从那个下坡路或者上坡路经过。避免了这件事,我们两个就会在晚上六点钟准时走进农家菜馆,点几个可口的小菜,比如小葱拌毛虾、干煎黄花鱼、酱焖海兔什么的,再来一钵“王妈疙瘩汤”,好好地小酌一番。可惜,交通事故这东西不像地震,事先还能给你个预兆。交通事故不是这样,一点说法都没有,咔嚓一声,就发生了。 老周曾经是我的同事,两个人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坐对面,关系相当密切。十几年前“下海”热的时候,老周义无反顾地下去了,开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如今,老周的事业红红火火,连奥迪都开上了。我呢,还窝在原先的那个部门。当然也“进步”了,不过跟老周相比,我的“进步”可以忽略不计。 老周不忘旧交,忙里偷闲,会主动来电话,约我出去小聚。去的是老地方——农家菜馆。 那个黄昏跟往常一样,老周亲自开车来接我。我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坐好,奥迪便缓缓驶出县政府的大门。跟往常不一样的是,在那个下坡路的中间地段,围了一群人。老周把车停下了。老周说:“肯定是交通事故。” 说完,老周打开车门走了出去。我坐着没动。我不想管这种闲事,弄不好会管出一身麻烦的。这样的例子我见到的不少,听到的更多。原本是一种美德,可很多人都被自己的美德弄得焦头烂额。 我正胡思乱想着,老周回到车上,从公文包里拿出纸和笔,匆匆地写着什么。 我说:“老周,别管闲事!” 老周没有抬头,边写边说:“不管不行,弄不好有生命危险。” 我知道自己拖不住老周的后腿。他认准要做的事,谁反对都不行。当年“下海”的时候就是这样。 我心里有点儿不踏实,跟老周一起下了车。我看见柏油路上躺着一个白发的老人,脑袋上有血,手上也有。跟我想像的一样,肇事司机逃走了。没逃走的是一群围观的看客。事不关己,看看又何妨呢?何况,看过以后,他们至少会捡到一个话题,跟别人说来说去,还可以发几声感慨,加几句议论,甚至还可以骂骂娘。 老周走到白发老人身边,扶起了他的上半身,把纸和笔都递给他,说:“老人家,你签个字,证明我不是肇事的司机。签完字,我送你上医院。” 老人的神志还算清醒,他看了老周一眼,点点头,接过笔,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我注意到,老人的手有些颤抖,字写得歪歪扭扭,而且,还把手上的血蹭到那张“证明”上去了。 这时候,围观的人群里发出不同的声音。一个声音说:“救人要紧,签哪门子字呢?” 又一个声音说:“快点吧,出了人命谁负责?” 还有一个声音说:“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哇。” 老周一声不吭。我不知道他在心里想什么。我倒是有些愤愤不平。一大群人没一个肯动手帮忙的,现在倒说起风凉话了。 我们把老人送进了医院。还好,伤势不算太重。医生说,需要住院观察一下。恰好,老人的儿子也赶到了,住院的事情,让他去安排吧。 老人的儿子是个穿着皮夹克的中年人,脸色很阴,似乎有些愤怒。他没去安排住院的事,而是瞪着眼睛走到我们身边,说:“怎么回事儿?” 老周把前后经过跟他说了一遍。皮夹克沉默不语,他的表情很怪,似乎不相信老周的话,又似乎是将信将疑。屋子里的空气僵硬了。老周轻轻叹了口气,把“证明”拿出来给他看。皮夹克低着头看“证明”,看了很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冷冰冰的字:“那就,谢谢啦。”说完,一转身走了,连老周的姓名都没想起问一下。老周不是肇事司机,他心里是不是特别失望呢? 我对皮夹克非常不满。什么人呀?人家帮了你父亲,你就用这种态度来对人家?老周长长吁了一口气,突然在我的胸脯上擂了一拳,大声说:“走,我们到富丽华大酒店,一醉方休!” 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老周先把奥迪开回了家,然后我们打车奔向富丽华大酒店。看老周的架势,真的要一醉方休了。 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A.小说开头说去农家菜馆聚会,为结尾老周决定改去最高档的富丽华酒店“一醉方休”埋下伏笔,以突出老周做成好事后的兴奋之情。 | B.小说中的“我”反对老周救人,反映了“我”的世故与冷漠,说明本质上“我”与车祸现场的“看客”没有什么区别。 | C.小说描写老人在“证明”上签字时的情形,说明老人可能伤得很重,突出抢救老人的紧迫性,也自然引出了围观者的一番议论。 | D.小说描写“皮夹克”的行为,既验证了老周坚持让老人签“证明”行为的正确性,也批评了国人的某种阴暗心理的劣根性。 | E.小说没有明确表明“我”的身份,而是通过对“我”的言行及处事方式的描写,暗示“我”是县政府机关的干部。 小题2:小说中的老周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概括。(2分) 小题3:小说开头一段关于路的描写和议论,看似闲笔,实为精妙之处,请简析其作用。(4分) 小题4:请结合文本简析小说结尾写“老周”变得“如此兴奋”的原因及作用。 (4分) |
下列各项中,对作品故事情节的叙述有误的一项是( )(3分)A.荀彧劝阻曹操加封九锡,曹操心中不快,就让他自***了。曹操兴兵四十万征讨孙权,要报赤壁之仇。两军相持多日,曹操无功而返。见曹操兵退,孙权又想再取荆州。他的谋士出了一个计策,给张鲁写一封信,让他进攻荆州;再给刘璋写一封信,说刘备想夺取西川。 | B.孙权听说刘备已去了西川,便想派兵断刘备的后路,不想此事被他的母亲吴国太听见,吴国太怕孙权此举会伤了自己的女儿,不准孙权妄动。孙权与张昭谎称吴国太病危去召孙夫人,孙夫人带着阿斗离开荆州。刘备派赵云奋力拦截,从船上夺回阿斗。张飞带船赶来接应,救回阿斗。 | C.刘备与庞统兵分两路进攻雒城,蜀将张任伏兵于山中,把庞统乱箭射死于落凤坡。刘备无心再战,令人到荆州请诸葛亮。诸葛亮把荆州托付关羽后,亲率大军分两路进川。张飞异常英勇,计取巴郡,还收了老将严颜。 | D.曹操命大将于禁、庞德去救樊城。关羽得信,亲自披挂前去迎敌。不料中了庞德的箭。后见襄江水势汹猛,心生水淹七军之计。就在这天夜里,于禁投降了关羽,庞德被生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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