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9分,每小题3分)恶搞杜甫,一场快闪式的网络狂欢汤嘉琛最近,诗圣杜甫突然爆红网络,因为有人将语文教材中的杜甫插图涂鸦后传到微博,引发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9分,每小题3分)恶搞杜甫,一场快闪式的网络狂欢汤嘉琛最近,诗圣杜甫突然爆红网络,因为有人将语文教材中的杜甫插图涂鸦后传到微博,引发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9分,每小题3分)
恶搞杜甫,一场快闪式的网络狂欢
汤嘉琛
最近,诗圣杜甫突然爆红网络,因为有人将语文教材中的杜甫插图涂鸦后传到微博,引发了主题为“杜甫很忙”的恶搞风潮。经网友再创作后,杜甫时而手扛机枪,时而挥刀切瓜,时而身骑白马,时而脚踏摩托,俨然无所不能。杜甫是河南巩县籍名人,网友的涂鸦之举遭到了河南省诗歌协会会长马新朝痛批:“恶搞杜甫是无知的、浅薄的、低俗的。”
适逢杜甫诞辰1300周年,以恶搞组图的方式成为舆论热点,恐怕是那些推崇和营销杜甫文化的人始料未及的。从目前报道来看,对微博中风头正劲的恶搞行为,无论是成都杜甫草堂,还是巩义杜甫故里,都持一种不欢迎甚至批评的态度。但从网络文化的视角加以审视,大可不必对恶搞杜甫的风潮反应“过敏”,它只是一场快闪式的网络狂欢而已。
恶搞是近些年新兴的一种网络亚文化现象,是年轻网友以讽刺、幽默、游戏的视角,来解构传统、颠覆经典、娱乐大众的一种网络风尚。在知悉恶搞文化的网友眼中,凡是能够通过再编码、再创作而流行于网络的东西,无论是电影、革命歌曲、新闻人物还是普通的照片,都能成为恶搞的对象。几年前红遍网络的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堪称网络恶搞的经典案例。
一些研究者认为,网络恶搞是年轻人释放内心压力的一种新形式,是他们建构网络身份认同的一种特殊话语,也是他们因为叛逆心理而反抗经典的一种文化仪式。这些基于社会学、心理学、传播学的分析,为解析网络恶搞现象提供了多元的学术路径。然而,单就最近这波“杜甫很忙”的恶搞热潮来说,我们或许无需做太多高深分析。它只是偶然出现的、以模拟和戏仿为手段的、寻求快感和参与感的一场网络狂欢。简言之,它只是网友最近的一种娱乐。
与那些曾经流行过的网络恶搞相比,“杜甫很忙”并没有太多特色,最突出的区别,可能是它充分利用了微博这个新型平台。一方面,如今的微博俨然就是一个集聚了数亿围观者的广场,分享资讯、寻找娱乐是这个广场的主流话语之一,这为令人捧腹的恶搞杜甫系列图片创造了迅速流行的可能。另一方面,微博时代的高互动性和高参与性,吸引了众多网友加入到狂欢队伍当中。在微博场域的表演欲与分享欲的双重裹挟之下,恶搞参与者实质上推动了一场关于智力、技艺、幽默感的文化比拼。
不过应该看到,这波恶搞风潮的核心要素只是一张普通的杜甫插图,其多样性和再创作潜力其实并不高。这意味着,即便网友们将自己的生活经验嫁接到恶搞当中(比如将杜甫恶搞为自己喜欢的卡通人物),这张照片仍不具备长期流行的可能。更何况,在“各领风***三五天”的网络文化大观园中,似乎从来没有哪一次网络狂欢能够一直引领风尚。综合各种要素加以研判,这场恶搞杜甫的网络快闪行动,过不了多少时间就会烟消云散。
网络文化的兴起与衰落,在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无章可循和超越常规逻辑的,即便是再普通的文化载体,也能突然之间成为某一时段的流行。然而,鉴于今年恰好是杜甫诞辰1300周年纪念,我们也不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杜甫很忙”以及杜甫文化突然升温,这种恶搞背后可能有网络公关和文化营销的魅影。无论如何,恶搞也是一种个性解读、另类表达,不妨对这种网络文化宽容处之。
(摘自《中国青年报》2012年3月27日)
小题1:关于“网络恶搞”,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网络恶搞是以再编码、再创作为特征,以讽刺、幽默、游戏为视角的一种解构传统、颠覆经典、娱乐大众的网络风尚。
B.网络恶搞是近些年新兴的一种年轻网友借以释放内心压力,建构网络身份认同,因为叛逆心理而反抗经典的网络亚文化现象。
C.网络恶搞是一种基于社会学、心理学、传播学意义的以模拟和戏仿为手段、以寻求快感和参与感为目的的偶然出现的网络狂欢。
D.网络恶搞和微博结合后,具有更高的互动性和参与性,在微博场域的表演欲与分享欲的双重裹挟之下,实际上变成了一场智力、技艺和幽默感的文化比拼。
小题2:下列各项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杜甫很忙”的恶搞风潮突然爆红网络,是那些将语文教材中的杜甫插图涂鸦后传到微博上的人们的无知的、浅薄的、低俗的行为。
B.从网络文化的视角审视这次“杜甫很忙”的恶搞狂欢,大可不必对此反应“过敏”,那些推崇和营销杜甫文化的人大可不必这样恶搞。
C.“杜甫很忙”的网络恶搞其实并没有奇特的创意,但它利用了微博这个新型平台,与那些曾经流行过的恶搞相比就显示了突出的特色。
D.这波“杜甫很忙”的恶搞风潮依然会随时烟消云散,因为在网络文化大观园好像从来没有哪一次网络狂欢能够一直引领风尚。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网友经过再创作把杜甫涂鸦成似乎无所不能的形象,亵渎了语文教材插图中的杜甫形象,自然引来一些人的非议,甚至是批评,对如此恶搞作者持基本否定态度。
B.无论是电影、革命歌曲、新闻人物还是普通的照片,都能成为恶搞的对象,我们或许不必对“杜甫很忙”的恶搞热潮做太多高深分析。
C.微博时代的高互动性和高参与性,吸引了众多网友加入到狂欢队伍当中,这为令人捧腹的恶搞杜甫系列图片创造了迅速流行的可能。
D.适逢杜甫诞辰1300周年,有关杜甫的恶搞文化超越常规逻辑突然成为舆论热点,恐怕与网络公关和文化营销的策略关系密切。

答案

小题1:C
小题1:D
小题1:A
解析

小题1:第四段中有“然而,单就最近这波‘杜甫很忙’的恶搞热潮来说”句,此项以偏概全
小题1:A项,“无知的、浅薄的、低俗的”评价是河南省诗歌协会会长马新朝的观点,不是文本的观点。B项,从“这种恶搞背后可能有网络公关和文化营销的魅影”来看,是作者的猜测,不是铁定事实。C项,从第五段“与那些曾经流行过的网络恶搞相比,‘杜甫很忙’并没有太多特色,最突出的区别……”来看,说“突出的特色”就与原文矛盾。
小题1:作者认为:不可不必对恶搞杜甫的风潮反应“过敏”。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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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    林
陈世旭
在整个世界,除了水,我最喜欢的就是森林。
森林有诗。
要摆脱无名的羁绊,我最想走向森林;要拯救疲惫的灵魂,我最想走向森林;要吟唱隐秘的心曲,我最想走向森林。
花与树的缠绵,云与雾的交融,风与雨的相伴,泉与湖的交响,无处不是诗的流淌。云聚云散是诗,花谢花开是诗,草飞草长是诗,月圆月缺是诗。森林是诗的宠儿。
走向森林,是我的梦想,我的渴望。
在森林任何一个无人知晓的角落,都会有风吹落潮湿的种子。季节更替,森林里到处荡漾着的,是人的自由意志。倾听森林的语言,你将成熟,聪明,坦荡,洞悉真理……生活的困惑与感伤随风而逝。走在森林,你会发现你是快乐的,森林是无声的呼唤,充实了你原本空洞的灵魂。
因为惰性和缺乏勇气,我任随自己长年被囚禁在嘈杂的城市。城市也是森林。楼群像树林,只是没有枝叶没有花朵没有果实,没有令人眷恋的狗尾巴草的清香。楼群的颜色顽固,隐去了季节的界限;窗口在夜晚筛下星星,挤窄了无边际的想象;钢筋水泥傲然挺立,带来了坚硬工具的压抑。这是化工森林。在这里,人们掩起私下里表情丰富的脸庞,让善意和温情在陌生中蛰伏窥望。
只有森林才会有真正的歌唱。森林的歌,嘹亮、清逸而深远。森林里最多的是树,每棵树都是歌手。
走进森林,走进歌声,走进激动的曲调和流畅的节奏,离开城市的喧嚣,演奏自己的乐章。让漫天的音乐的羽毛,化作无边的新绿与嫩黄。等待心灵的撞击,等待灵魂的再生。
我见识过世界的不只一处森林。每次我都会力图进入森林的深处。穿过茂密的、散发着浓郁的树脂和草莓香味的松树林,心里泛起一种甜丝丝的快惑。林中的湖泊像美人的镜子,波光粼粼地闪烁在无边森林的怀抱,映照着蓝天的纤尘不染和青山的雄浑与妩媚。
那些树林是没有猎人也没有伐木者的。那里的鸟是不害怕被人惊扰的。树桠上,站着不知名的鸟。它们大大方方、满不在乎地站着,不时懒洋洋地一跳。有时候落到离你很近的地方,然后又扑扑地飞起。柔顺的、毛茸茸的松鼠就在附近无忧无虑地跳来跳去,有时会突然停下来,蹲在离你最近的树枝上和灌木丛中,睁大眼睛滴溜溜地打量你。所有的生灵都充分享受着作为这片树林的天然主人的特权。
森林无疑有一种凝重的隐喻性质,暗示出生活最为深沉的一面。森林是生命的典范,告诉人们生命的原始法则。
潮湿的凉意从四面八方袭来。鸟悄悄地离开被太阳晒得温暖的树梢,振起翅膀,依恋地、默默地飞进树林深处。雾在林中飘荡。雾是半透明的,并不妨碍仰望树缝中的天空。被树枝分割的天空特别明亮,让我想起南方家乡闪烁的星光,被星光照亮的丰沛的河流、绿树中的城市和织锦般的田地。莱蒙托夫说得不错:“当我们远离尘世而跟大森林接近时,大家都不由得变成孩子了,心灵摆脱了种种负担,恢复了本来面目。”托尔斯泰则给森林赋予了道德意义:“置身于令人神往的大森林之中,心中难道能留得住敌对感情、复仇心理或者嗜***同类的***吗?心中的恶念应该在与作为美与善象征的大自然接触时消失。”如果有一天,你坐在森林之外的地方,梦想曾经的家园,你便会知道,失去绿荫,灵魂就失去了庇护。混浊的噪声从耳边掠过,你将嫉妒并且哀怨,谁曾拥有过那片森林?
我多么愿意住在这样的树林:在森林幽静的小径徘徊,鼻翼里全是青涩的气味,看或枯或荣的草在夕阳下泛着柔柔的光,像长发飘逸;在绿叶沙沙的伴奏下唱歌,唱消失的爱情和不可知的未来;听或深或浅的水在林子的深处汩汩流动,像精灵呢喃。
等有一天终于不能呼吸的时候,我就溶入树下的泥土,无声地悠悠地去到森林的旋涡深处,肃穆,庄严,神秘,颤栗。然后在返青的季节,同蚂蚁、蚯蚓和飞虫,同所有卑微的生命一起,用柔软的头颅叩开泥土的门,迎接春天的来临。一声鸟鸣,心便永不寂寞。
(选自2011年第1期《散文选刊》,有删改)
小题1:在文中,作者写了城市中的“化工森林”,用意是什么?(4分)
小题2:文章联想丰富,但始终围绕作者的感情而展开,而且感情的发展层层深入,请梳理作者的感情发展脉络。(5分)
小题3:结合文章内容,探究“森林是生命的典范,告诉人们生命的原始法则”一句中“生命的原始法则”的意蕴。(4分)
小题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4分)
A.作者认为,森林会消除人们的困惑和感伤,会使人们空洞的内心得到充实,会让人们变得成熟、聪明、坦荡、洞悉真理等。
B.“等待心灵的撞击,等待灵魂的再生”的意思是,在喧嚣的城市,人们的心灵将受到世俗的冲击,但走进森林,将可能获得重生。
C.文中引用莱蒙托夫、托尔斯泰的话.写出了森林的巨大作用,揭示了文章的主旨: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应该和谐相处。
D.文章语言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这和比喻、拟人等修辞的运用密不可分,如“湖泊像美人的镜子”“睁大眼睛滴溜溜地打量你”等。
E.文章以第一人称为主,有时插入第二人称,不同人称的运用既丰富了文章的叙事手段,有助于思想感情的表达,又使文章显得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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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与本土
张颐武
春节的价值和象征性的意义都是不可估量的,可以说是中国人最重要文化符号之一,也是华人文化认同的象征。回首过去,世界和我们自己都发生了许多深刻的变化,春节也在不变和变化中呈现了新的形态。
春节现在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的关切。一方面是中国的崛起造成的文化影响力和全球华人的力量的兴起已经使得春节越来越引起了国际的关注。“中国年”的价值和意义已经越来越变成了中国的重要的文化象征,逐步为世界所了解。虽然春节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还远不能和圣诞节相比,但在世界许多华人移民较多的城市或社会中,春节也开始在华人社区之外产生影响。以往仅仅是传统的唐人街张灯结彩地庆祝,现在往往已经成为当地多元文化的一个重要的部分。各国政要也都发表对于春节的祝福。春节在全球的意义的凸显是一个相当引人注目的现象。在这个过程中,全球华人的结构随着三十年来来自中国大陆的新华侨的大量出现而产生了变化,大陆的文化习惯和生活方式越来越被海外华人社区所接受,因此以大陆的文化为特色的过年方式如春节联欢晚会就成了全球华人过年的主流形式的一种,和传统的过年的方式如舞龙舞狮等融合之后,形成了全球春节文化的新形态。另一方面,过年的意义在今天人们重视传统文化和家庭价值的时刻更加凸显了出来。国内的“过年”的气氛也一年浓似一年,在计划经济时代,春节被简化为“过革命化的春节”。而八十年代时,在现代化和西化的浪潮中,春节的文化和认同的意义也还没有像今天一样被强化的如此之高。人们越来越重视春节的意义,越来越强调在这一时刻的文化的价值和生活意义。
当然,春节的国际化还仅仅限于华人和对中国文化有兴趣的人,还难以变得更普及。它还不能在全球获得更多的影响力。这当然和中国文化的现实的处境有关,中华文化还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其全球的传播和理解还有不少局限和问题。因此,如何推展春节的文化含义,让世界更加深入地了解其意义和价值,还是一个现实的困难。关于春节的那些中国文化的积淀,还需要更多的理解和体认,这其实对于全球的跨文化对话具有高度的意义和价值。让人们了解春节的趣味和活力,还需要全球华人社会更好地努力。
春节在国内的传统意义得到了相当大的弘扬和发挥。当然也造成了相当大的返乡和回家的诸多困扰和问题,造成了春运的巨大的压力。现代所要求的是高度的流动性,是跨越边界的需要和人的高度的灵活性,这和传统的归乡的感情的关系是复杂的。今天的春节热说明中国社会的本土因素在当下的背景下得到了更多的展现。从这一点上看,如何回应这样的感情和精神的追求就是社会需要认真探究的。
小题1:下列的说法,与文章内容不相符的两项是(    )(5分)
A.春节是中国人最重要的文化符号之一,是华人文化认同的象征。
B.中国大陆的文化习惯和生活方式越来越被世界所接受,成为一些地区多元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C.春节的价值和意义已经成为中国的重要的文化象征,并为世人所了解。
D.在过去,春节的文化和认同的意义不可能像今天这样被不断强化。
E.春节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还远不能和圣诞节相比,但正在不断扩大影响。
小题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春节新变化”的一项是(   )(3分)
A.春节开始在华人社区之外产生影响
B.各国政要发表对于春节的祝福
C.春节联欢晚会成了全球华人过年的主流形式的一种。
D.唐人街张灯结彩地庆祝。
小题3:从全文来看,春节“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的关切”的原因有哪些?(4分)
小题4:结合文意,概述如何解决春节面临的“国际化”和“本土化”问题。(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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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 路
刘国芳
我小时候迷过一次路。
那天我一个人在外面玩。我走了很远,来到了一条河堤上。但再远,我也认识回家的路,因为这地方我来过,大人带我来过几次,我知道回家的路:沿堤往回走,过一座桥后往左拐,就能走到我住的新大街。
这样熟的地方我当然不担心迷路。
在河堤上我没再走,就在河堤上玩。差不多是夏天了,美丽的蝴蝶从很远的地方飞来又飞往很美的地方,也有的蝴蝶不再飞往远处了,停下来。蝴蝶停下来的地方更美——那是美丽的花丛。与蝴蝶一起飞来的还有蜻蜓,它们飞在很高的天空,把天空装点得多彩多姿。这是一个很美的夏天,花红草绿,蝴蝶起舞,蜻蜓翩跹。
一个老人,在我玩着时走了来。近了,老人说:“你知道新大街怎么走吗?”
我看着老人,点点头,说:“知道,往这边走,过了一座桥后往……”我应该告诉老人往左拐,但话要说出口时,我忽然想骗骗老人——我小时候是个很调皮的孩子,往人水缸里撒过尿,塞过人家的烟囱——这次,我骗起老人来,说:“过了一座桥后往右拐。”老人丝毫没有怀疑,老人谢过我,蹒跚着走去。
我在老人走远后笑起来,老人按我指点的方向走,一定会迷路。
我在堤上玩了一阵,也要回家了。回家的路我认得:沿堤往回走,过一座桥后往左拐,就能回到家里。
我按上面的想法往回走。
很快我走到桥边了,又很快,我过了桥。桥那边两条路,往左拐就是回家的路,很快,我走上了这条路。但在这条路上走了一阵,我居然看见了老人,她慢慢吞吞地走在我的前面。见到老人,我立刻明白我走错了,我告诉过老人让她过了桥往右拐,这是骗她的,现在,我看见了老人,说明我跟老人走在同一个方向。
我不能跟着老人走。我转身往回走,走回到桥边时,我拐进了另一条路。
但在这条路上走了很久很久,我也没走到我住的新大街,而且越走越陌生,我不知道我走到哪里了,也不知道新大街在哪里。
我迷路了。
我后来嘤嘤地哭起来,我要回家,但不知道家在哪里。一个大人,过来问我哭什么?我告诉大人,说我迷路了。大人让我别哭,然后慢慢诱导我,问我住在哪里。我还记得我住在新大街,我告诉了大人。大人听了,笑起来,大人说你走反了方向。说着大人牵着我,带我回家。
我回到家后又看见那个老人了,妈妈说那是我外婆。外婆也认出了我,她说你指给我的路是错的,你不认识路,你怎么能不迷路呢?我说外婆你怎么知道我指错了路。外婆说我过了桥又问了别人,人家告诉我往左边走。
我明白我为什么会迷路了。
小题1:小说为什么以“迷路”为题?请结合全文分析。(4分)
小题2:“我明白我为什么会迷路了”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它在文章的结构上有什么作用?(5分)
小题3:文中主要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请联系全文举例(不少于两个例)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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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选择
[英]狄斯尼
退休教授阿道特是个不大健谈的人。然而谈及他1944年春的那段奇遇,他会激动得滔滔不绝,而我们这些听众也会神痴魂迷的。
那是在大规模反攻的前夜,盟军向德军控制的法国诺曼底空投了伞兵,青年阿道特就是其中之一。不幸,他在远离预定地点好几英里的地方着陆。那时候差不多天亮了,老早已经细致地在脑子里记熟了的标志,他一个也没有找到,也见不到任何战友。
他懂得,他必须马上找地方隐蔽。他着陆的地点,是在一个整洁并收拾得挺漂亮的果园的一垛石墙附近。在熹微的晨光里,他看见不远处有一栋小小的、红色屋顶的农舍。他不知道住在里面的人是亲盟国的呢,还是亲德国的,但是他总得碰碰运气啊。他朝那房子奔去,一边温习着出发前刚学会的寥寥可数的几句法语。
听到敲门声,一个年约三十岁的法国女人——她长得并不漂亮,但是她的眼光善良而镇定——开了门。她是刚从做饭的灶间出来的。她的丈夫和三个幼小孩子在饭桌旁边,惊异地盯着他。
“我是一个美国兵。”伞兵说,“你们愿意把我藏起来吗?”
“哦,当然啦。”法国女人说着,把他带进屋里。
“赶快!你得赶快!”做丈夫的一边说,一边把这个美国人推进壁炉旁边一个大碗橱里,“砰”的一声关上了橱门。
几分钟后,六个德国冲锋队员来了。他们已经看到这个伞兵的降落,而这栋农舍是附近唯一的房子。他们搜查得干脆利落,转眼之间就找到了这个可怜的伞兵,把他从碗橱里拖了出来。
仅仅是由于收藏他而“犯罪”的那位法国农民,并没有受到审讯。根本无所谓手续不手续,德国人依照惯例,命令他站到院子里,把他当场枪毙了。妻子和孩子放声大哭起来。
不过,冲锋队员对于如何处置俘虏安道特,却有一场争议。由于争执不下,于是他们暂时把他推入一间棚屋里,反锁了棚门。
棚屋后面有一个小小的窗口,越过田野就是树林。阿道特蜷身挤出了窗口,向树林奔去。
德国人得知他逃走。他们跑到棚屋后边来追他,并且向他开枪。子弹没有打中目标。不过从当时的情况看来,逃跑是徒劳的,没有什么希望。他刚跑进树林——悉心经营的、没什么灌木、杂树的法国树林子——就听到了周围追兵的互相叫嚷声。他们分散开来,有条不紊地进行搜索,呐喊声从四面八方传来。看来抓住他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对于伞兵来说,没有什么逃走的机会了。
不,还有最后一次机会。伞兵振作起来押了这一注。
他往回跑,离开树林,再次跑进田野。他穿过院子,院子里躺着那个被***害的法国人的尸体。这个美国佬又来到农家跟前,敲着厨房的门。
女人来得很快。她满脸苍白,泪眼模糊。他们面对面的,也许站了一秒来钟。她直直地注视着这个美国青年的眼睛,他的到来使她变成了寡妇,孩子们变成了孤儿。
“你愿意把我藏起来吗?”他问。
“哦,当然啦,快!”
她毫不迟疑地把他送回壁炉边的碗橱里。他在碗橱里躲了三天。农民的葬礼举行的时候,他就待在那个碗橱里。三天之后,诺曼底地区解放了,他得以重返部队。
冲锋队员再没有来到这户农家。他们想不到要再来搜查这栋房子,因为他们不理解他们所要对付的这种人民。也许,他们理解不了,人类的精神竟然能够达到这样的高度——在做过一次牺牲之后,她毫不犹豫地又给了他第二次机会。
小题1:小说最后一段说“他们不理解他们所要对付的这种人民”,结合全文谈谈“这种人民”具有怎么样的特点?(4分)
小题2:第三自然段和第十二自然段(划线部分)分别描写了果园、农舍和树林,请分别阐述这样描写在文中的作用。(5分)
小题3:文章最后写到:“她毫不犹豫地又给了他第二次机会”,而小说的题目却是“第二次选择”。你认为本小说的题目是“第二次机会”好,还是“第二次选择”好呢?请说明理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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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罢,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那么,怎么办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但是,如果反对这宅子的旧主人,怕给他的东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进门,是孱头;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烧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则是昏蛋。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示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毛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只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可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小题1:文中,“大宅子”比喻                 ;“鱼翅”比喻                      
“鸦片”比喻                   ;“姨太太”比喻                  。(4分)
小题2:文段中批判了对待文化遗产的哪几种错误态度?作者认为“拿来主义”者应采取怎样的态度和方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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