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文本类阅读(20分)阅读下面的作品(20分)给“书虫”当夫人“书虫”是我母亲送给我先生的雅号,他敬受不辞。说他是“书虫”,自然与书有缘。先生在高校从事教学与

文学文本类阅读(20分)阅读下面的作品(20分)给“书虫”当夫人“书虫”是我母亲送给我先生的雅号,他敬受不辞。说他是“书虫”,自然与书有缘。先生在高校从事教学与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文学文本类阅读(20分)
阅读下面的作品(20分)
给“书虫”当夫人
“书虫”是我母亲送给我先生的雅号,他敬受不辞。说他是“书虫”,自然与书有缘。先生在高校从事教学与研究逾卅五载,家中藏书少说也有两万册。当我们还住在旧居时,已是书满为患,但先生视为珍宝,待若上宾,并且任其喧宾夺主,几乎占领了家庭所有领土,连电视对面的沙发上也常常堆满了书,于是吾家有电而无视久矣。好不容易盼到迁移新居,“分居”的书籍终于统一归置到顶天立地的大书架里了,我还特意给先生买了一张非常宽大的写字台,好让他有个宽松、舒适的读书写作之地。然而好景不长。不知觉之间,写字台四周又摞满了书,形成高高矮矮的“书笋”,光洁的台面不久也被各种书稿覆盖,连喝水杯也没有容身之地。对此“惨”状,我实在目不忍睹。一日趁他外出,我花了两个小时整理写字台,自以为替他办成了一件好事。殊不知,我的整理反而打乱了他的秩序——他按照自己的习惯去找东西,可东西已经被我变乱了“东西”,他找不到,便自嘲道:“看来我这是‘意识先于存在’。”见此问题已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我从此不敢再替他整理写字台了。
先生的藏书不仅耗尽了他大半生的积蓄,也耗去了他大半生的时间。从日出到日落,从周一到周七,从春夏到秋冬,只要他在家,除了吃饭、睡觉,便可以不挪窝儿地读他那些永远读不完也永远读不厌的书。母亲关于“书虫”的灵感大抵由此而来。即使是旅行途中,他与书的关系也难以“离间”。记得有一次他与几位同道乘火车去外地开会,我特意买了一副扑克给他带上,供他们一路消遣。出差回来他连声向我道谢。原来他一上车,便把扑克送给别人玩,自己却借此抽身去读书了。我曾经问他:如今商海大潮汹涌澎湃,读书人是否知道钱多的好处、生活享受的乐处?他抬头望了望我,不无歉意的说:“知道,怎么不知道。可我们这一代起码被耽误了十年读书和研究的时间,只有全力拼命赶才行啊。”说完,仍埋头读书。从此,我也不好再用这样的问题为难他了。有时,看到一些商界朋友“妇唱夫随”,双双出入于各种消费与娱乐场所,我也不免有点失落。但有一点,我心里是笃的:我的这位仁兄决不会有外遇,只要他有书。为了节省一切时间来读书、研究,他甚至不愿装修新居,说是装修好了,就得打扫、维护,时间花得太不值,末了还引经据典道:“这就叫做‘不为物役’。”我只好无可奈何地回他一句:“但为书痴。”
先生读书破万卷,但自己的论著并不很多。与那些著作等身的学者相比,他不算高产。我有时嗔轻他动作太慢。可每当我看到他那些写得一丝不苟的手稿,读到那些像他的人品一样不容置疑的文字时,我不能不心悦诚服。说来,我的先生既不风流倜傥,也非有钱有势。当初吸引了我、使我心甘情愿以身相许的,正是他那些写得工整隽秀而又朴实无华的情书。现在我常常是他的文章的第一读者。他总是谦虚地说想听听我的意见,于是关于他的或者别人的作品的讨论便成了我们之间交流最多的内容。有时我也会不经意地把自己工作中的酸甜苦辣说给他听,他总是聚精会神地听着,很少插嘴,只是在重要问题上才发表些意见。起初我奇怪他何以那样吝于言辞,后来才悟出他准是把我念叨的一切也当成书给“吃”了下去。而我则在向他倾诉之中审视了自己。赢得了自信。
(取材于肖融《给“书虫”当夫人》)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4分)
A.所谓“惨”状,是说写字台及其周围又被书籍和文稿占据了,显得又乱又
挤。
B.“我从此不敢再替他整理写字台了”,说明妻子对丈夫有点畏惧。
C.妻子有时“不免有点失落”,这表明她希望丈夫也能和自己一起享受点生活的乐趣。
D.丈夫说“不为物役”妻子回他一句“但为书痴”。看来这对夫妇也存在着
沟通障碍。
E.丈夫做事非常认真细心,不论是写论文还是写情书都一丝不苟。
小题2:解释词语并回答问题。(6分)
①解释下面加点的词语在本文里的特定含义。
连电视对面的沙发上也常常堆满了书,于是吾家有电而无视久矣。
东西已经被我变乱了“东西”,他找不到,便自嘲道:“看来我这是‘意识先于存在’。”
②结合以上两句话以及文中其他类似的语句,简要说明这篇散文的语言特点。
小题3:本文生动地刻画了一个“书虫”形象。你认为第一段和第二段对“书虫”的描写各有什么侧重?这两段的内容有什么关系?(4分)
小题4:本文的结束句“而我则在向他倾诉之中审视了自己,赢得了自信”,深化了作者给书虫“当夫人”的感受。联系最后一段的有关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6分)
答案

小题1:(4分)B D
小题1:(6分)①“有电而无视”将“电视”一词分拆开来使用,表现了家里虽有电视却常常不能看的尴尬。“意识先于存在”化用哲学术语,是说东西已经被挪动了位置,自己仍然按照先前的记忆去找,自然找不到了。
②幽默(风趣、诙谐);富于书卷气(符合人物的修养和性格)。
小题1:(4分)第一问:第一段着重写“书虫”如何爱书。第二段主要写“书虫”怎样爱读书。第二问:从“书虫”爱书,进一步写到他爱读书(研究、写书),两段描写逐步深化,丰富了“书虫”的形象。
小题1:(6分)要点一:丈夫耐心听而少插嘴,使妻子感受到丈夫的关怀、理解与尊重。
要点二:妻子在向丈夫的倾诉中,也加深了对自己的认识和对自我价值肯定。
解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共9分)
星  逝
他出生的时候,头上有五颗闪烁的星。
有人玄幻地解释,一颗是想像,一颗是沟通,另外三颗是活泼、信任和爱。
“假如……嗯,如果你有一百万,你会……”
“呵呵,爸爸不会有那么一天了……”
“那如果呢?”
“没有如果!”
“爸爸呀,只是如果……”
“不要总是问我这些不可能的事情!多想点有用的东西!”
一颗星碎了。
13岁的时候,他陪爸爸散步。
“爸爸,今天下课很有趣,我和同学把各种诗词的句子打乱,再重新排列……”
“问题是你肚子里有几首诗?”
“我们翻了辞典呀……”
“我总是让你多背些诗词,你背了多少?”
“你背几首我听听!”
“……”
“今天晚上给我把《唐诗三百首》前五首背下来!”
一颗星碎了。
17岁的时候,他放学回家迫不及待地和爸爸说:
“爸爸,今天老师让我们每人唱了一首歌,我同桌可真是卖力气……”
“上课的时候?”
“嗯……也快下课了……我同桌他……”
“还没有下课竟然搞娱乐活动?!”
“可是我们今天的课堂任务已经完成了……”
“那就不能温习一下吗?你们那个年轻老师我原来就看不惯!”
“爸……”
“不行!我明天得向学校反映一下!”
只剩下两颗星。
21岁的时候,他默默吃完晚饭,便去房间看书。
爸爸走进来。
“儿子,吃完饭休息下再看吧。”
“啊!知道了。”
“这是谁的笔记呀?”
“同学的。”
“你自己的呢?”
“我上课的时候落下了几段,就……”
“别人能记全你怎么就不能!你比别人少什么了?”
“我只是参照一下……”
“上课你都干什么了?这就是你的笔记?写得跟猪爬的似的!”
只剩最后一颗星。
27岁的时候,他带女友回家。
“你们怎么认识的?”
“啊,在‘千人’。”
“那是什么地方?”
“一个迪厅……就是跳舞的地方。”
“什么?女孩子怎么去那种地方?”
“爸爸,这都什么年代了,年轻人都喜欢!”
“这女孩子太不稳重。”
“我建议你再考虑考虑。”
他没有了星星
几年后,他成了父亲。
(作者:吕丁丁 选自《小小说》2003年第23期)
小题1:请从“父亲”“儿子”两个人物中任选一个,对人物作出简要评价。(2分)
小题2:文中划线句子(倒数第二段)在文章的结构上有何作用?(1分)
小题3:“21岁的时候,他默默吃完晚饭,便去房间看书。”句中加点的词,你如何理解?(3分)
小题4:小说的结尾写到:“几年后,他成了父亲。”你认为“他”会怎样教育子女?请说出你的理由。(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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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原来是诗,不是“经”,这在咱们今天是很准确的。但在封建社会里,诗三百篇却被尊为“经“,统治阶段拿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从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诗三百篇是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这些乐歌一方面用于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当作仪式的一部分或娱乐宾主的节目。另一方面则用于政治、外交及其他社会生活,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其作用和平常的语言差不多,当然它更加曲折动人。例如周代有一种“献诗陈志”的做法,当一些人看到国君或者同僚做了什么好事或坏事,就做一首诗献给他们,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还有人由于个人遭受冤屈或不幸,也往往通过诗来发泄和申诉。应该说明,“献诗陈志”是要通过乐工的演唱来献给君上或同僚的,所以卿士“献诗”总和“簪献曲”或者“瞍赋”、“矇诵”并提。
在人民群众的生活里,诗歌也常用于表情达意,例如《诗经·邶风·新台》和《诗经·秦风·黄鸟》等,都是针对具体的现实问题而发的。古代史传中还有一些不在三百篇之内的“徒歌”,例如《左传·宣公二年》记载宋国将军华元被郑国人提了去,后来逃回来,人民讥笑这位败军之将,做了一个歌儿对他唱。这样的歌,从性质上说和“献诗陈志”没有什么分别。不过士大夫献诗,是特地做了乐工唱的;庶人的作品则先是在社会上流传,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才配上乐曲,达到统治阶段的耳中。
在外交宴会等场合,宾主各方往往通过“赋诗”来表达愿望和态度。“赋诗”时点出现成的诗篇,叫乐工们演唱,通过诗歌的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这就叫“赋诗言志”。这种“赋诗”往往不管原作本身的内容和意义,仅仅是把赋诗者的观点和愿望寄托在诗中某几句之上,来作比喻和暗示,所以是一种典型的断章取义。《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晋侯为了卫国一个叛臣的缘故,把卫侯羁押起来,齐侯和郑伯到晋国去说情,郑国的子晨就赋《诗经·郑风·将仲子》一诗。《将仲子》本来是一首爱情诗歌,这当中有“人之多言,亦可畏也”的话,是说女的爱着男的,又怕旁人说闲话;子晨却借用来说,晋侯纵然有理由,但“人言可畏”,别人看来总是为了一个叛臣。
三百篇到了孔子的时代,由于新声代替古乐,造成了诗与乐的分家,诗也就由乐歌逐渐变为纯粹的语言艺术了,“赋诗”、“献曲”也不大见到了。诗三百篇在社会上的实际用途缩小了,封建士大夫就逐渐把诗的意义和封建教化的原则联系起来。比如公孙丑问《伐檀》诗中,为什么君子不耕而食?孟子回答道:“国君用了他,就得到安富尊荣;子弟信从他,就学会孝悌忠信。君子不劳而食,还有谁比他功劳更大呢?”封建统治阶级就是这样“以意逆志”,最后把诗尊为“经”。直到五四运动以后,这部伟大的诗集才冲开了各种乌烟瘴气,在思想和艺术上放射出夺目的光辉。
(摘编自中华书局“知识丛书”金开诚《诗经》)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诗经》中的作品原来是普通的诗歌,并没有深刻的含意,但是封建统治阶级却把它尊为经典,用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B.在春秋中叶以前,诗三百篇曾经作为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成为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的一部分仪式或娱乐宾主的节目。
C.所谓“献诗陈志”,一种情况是指卿士通过贡献诗歌,向国君或同僚陈述自己的心意,以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
D.在古籍记载中,卿士“献诗”经常和“瞽献曲”、“矇诵”等一起出现,是因为卿士做诗以后,总是通过乐工的演唱来呈献。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宋国人民讥笑败军之将华元的诗歌,也是用来作为表情达意的工具,所以从性质上说,跟卿士的“献诗陈志”没有什么不同。
B.古人在“赋诗言志”时所言的志,往往不为原诗所具有,而是赋诗者采用断章取义的办法,寄托在诗中某些句子之上的。
C.子展借用《诗经·郑风·将仲子》“人之多言,亦可畏也”一句话,他的意思是叛臣的一面之词令人担心,请晋侯不要听信。
D.到孔子时代,新音乐逐渐兴起,古乐逐渐失传,由此造成诗与乐分家,《诗经》也就变成纯粹的语言文学作品,而与音乐无关了。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在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的政治、外交和其他社会生活中,《诗经》被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往往能收到平常语言所无法达到的效果。
B.上古时候,人民群众的作品如果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就可能进入诗三百篇中,不然则仍然是没有曲调的“徒歌”。
C.古人在“赋诗言志”时采用的都是现成的诗篇,其含意大家都清楚,所以能够通过诗歌
的来回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
D.孟子解释《伐檀》说,君子使国君得到安富尊荣,使子弟学会孝悌忠信,所以君子可以不劳而食。这就曲解了《诗经》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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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中的苇    
王剑冰
①汽车穿行于茫茫戈壁已经很久了。人们初开始的兴趣早已变成了朦胧的睡意。公路像条细细的带子在沙漠中甩来甩去,不知尽头在何处。有人不停地在后悔,应该走另一条国道的,是我等少数几个出的点子,说走这条路可以看到五彩城。远远的五彩城直到我们走到了天黑,看到一颗好大的月亮,也没有见到它的踪影。旅途上的事情是不能凭美丽的想象来完成的。慢慢地我也没有了什么兴趣。除了沙漠还是沙漠,而且沙漠的颜色还不是金黄色的,很多都是粗糙的暗褐色的沙石,在公路的两边铺向无尽的远方。胡杨呢?红柳呢?几乎看不到什么植被,偶尔的几株沙棘,一晃就过去了。有时出现的不高的丘陵,也仅够让视线有个起伏的弧度。沙海茫茫,真正是茫茫了。
②窄窄的戈壁公路上跑着的几乎就是我们这一辆汽车,弱小的一叶扁舟样地在大海的波涛中翻涌。
③中间在什么地方吃了一顿午饭,然后就昏昏沉沉睡着了。醒来已是半下午了,车子还是不急不躁地跑着。我又一次地把头靠在窗户上,无聊地看着已不成风景的风景。就在这时,我竟然看到了一种熟悉的植物,是的,是那种水乡才能看到的植物——苇!起先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以为是看错了,当这种植物又一次在我的视线中出现的时候,我真正地看清了,是苇。
④在我的感觉里,苇属于弱者,弱者都是以群居的形式出现的,所谓“芸芸众生”。群居才能产生勇气,才能产生平衡,才能产生力量,才会便于生存。苇便是一种群像的结合体,荡漾是她的形容词。我曾在双台河口湿地保护区,在我的家乡渤海湾,在孙犁笔下的白洋淀,都看到过面积逾十万亩甚至百万亩的大芦苇荡。那一望无际的芦苇,像纤腰袅娜的女子,一群群相拥相携地在风中悠悠起舞。“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经》中对一位玉人的思念也是以这美丽的植物为衬物。作为一种最为古老的植物,苇给人们带来的总是美好的想望。很多的女孩借用了苇的名字。那是一种带有情感的、内涵丰富的、柔韧的、温馨的表达与体现。
⑤可眼前这些苇却显得这般瘦削,不成气势。就像初生小女的头发,稀稀落落地表明着生命的再生。或像耄耋老者,以几许羊胡迎风,扬头看着不多的时日。我想象不到在这样荒凉(不只是荒凉,简直是恐怖)的地方,怎么会有苇这种植物生长。是鸟的羽翅?是风的神力?她们真的不该诞生在这里。在白洋淀、沙家浜,苇正牵裳起舞,接受着游人的赞叹;在渤海湾、黄海滩,苇也是丰足地吸吮着大地的乳汁,欢快地歌唱。
⑥这该是植物中的弱女子啊,给她一片(不,哪怕是一点)水,她就敢生根、发芽、开花,摇曳出一片星火,一片阳光。那确实是一小片水,好像是修路开挖出的低洼地,仅仅是存留的一点点雨水,而绝不会是人为的故意,她们就结伴地生长起来,那是多么少的伴儿啊。但女子们还是愿意有伴的,这是她们的天性。孤芳自赏的苇似乎不称为苇,况且在这样的地方她们别说孤芳,连群艳也无可夺目。如果不是我惺忪中的一瞥,一个王姓男子也就同她们连一目的交情也错过了。
⑦那片水已经剩了一点点,而她们的长大,还不是借助那一点水吗?看她们的样子,也就是刚刚过了童年而进入了青春期。那可是戈壁滩,是茫茫大漠,她们会摇曳、会挣扎多久呢?水涸地裂,沙丘涌动,她们都活不了。我已经看到,离水稍远的几株已经干枯颓折。
⑧不过我想,既然作为一种生命,站立于这个世界上,就有她生命存在的意义和可能。这个生命就会不讲方式,不图后果地向上生长,直至呼出最后一息。苇,或被风收去,或被沙掩埋,都会以她最后的努力,度过她最美丽的时光。苇,你的意思不是萎,是伟!想起金克木《生命》一诗中有一句“生命是伴着芦苇的啜泣与哈欠”,暗自笑了。这不知写于何时何背景的诗句,有些明了又有些不明,我这时倒是想改一句:“生命是伴着啜泣与哈欠的芦苇。”
⑨西部,戈壁,荒漠,苇,我把这样的字眼在寂寞的旅途上相连,竟就连出了一种美妙的景。
(2011年第3期《散文选刊》)
小题1:本文主体是写“苇”,而开篇却用较多的笔墨写了“荒漠”,这样写有何用意?(4分)
                                                                              
                                                                              
小题2:水乡里的苇与荒漠中的苇各有什么不同?请简要概括相关信息。(4分)
                                                                              
                                                                              
小题3:句子理解(8分)
⑴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赏析第⑤段划线句子。(4分)
就像初生小女的头发,稀稀落落地表明着生命的再生。或像耄耋老者,以几许羊胡迎风,扬头看着不多的时日。
                                                                                 
                                                                               
(2)在第⑧段中,作者把金克木的诗句“生命是伴着芦苇的啜泣与哈欠”改为“生命是伴着啜泣与哈欠的芦苇”。请理解作者改动的意图。(4分)
                                                                                
                                                                              
小题4:作者写苇,显然又不仅仅是在写苇,作者运用了怎样的表现手法?探究一下作者要表达的情感。(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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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 查看答案
哀枫树
梁实秋
①我每至西雅图,下榻士耀文蔷家。我六楼上寝室有两个窗子,从南窗远眺,晴朗时可以看到高一万四千余呎的瑞尼尔山峰清清楚楚地浮现在天空中,山巅终年积雪,那样子很像日本的富士山,而其悬在半空的样子又有一点像是由我们的岳阳楼之遥望君山。西窗外,则有两棵大树骈立,一棵是杉,一棵是枫,根干相距约有十呎,枝叶则纠结交叉,相依相偎如为一体。两棵树都高约五丈,虽非参天古木,亦甚庄严壮观。尤其是那株枫树,正矗立在我窗前,夕阳西下,几缕阳光从树叶隙处横射过来,把斑斓的叶影筛到窗幕上面。窗外的树,窗内的人,朝夕相对,默然无语。
②枫树的种类很多,据说一百五十种以上。我们这棵枫树是最普通的一种,自阿拉斯加至南加州一带无处无之,是属于大叶枫的一类。叶厚而大,风过飒飒作响,所以此树从木从风。能制枫糖的是属于另外一种。“霜叶红于二月花”的则又是一种。我们中国诗人所常吟咏的是丹枫,又名霜枫,亦谓江枫。张继的《枫桥夜泊》“月落鸟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以及刘季游的《登天柱冈诗》“我行谁与报江枫,旋摆旌旗一路红”,都是有名的诗句。其实,红叶不限于枫,凡是树根吸取土中糖分过多,骤遏霜寒即起化学作用而呈红色,既非红颜娇艳取悦于人,亦非以憔悴之容惹人怜惜。
③落叶乔木,到了季节,叶子总要变色脱落的。西雅图植物园里枫树很多,入秋红叶缤纷,有人认为景色甚美,我驱车往统,只是有一股萧瑟肃杀之气使人不快。我们这棵枫埘,叶子不变红,变黄,一夜北风寒,黄叶纷纷落。我曾有好几个秋季给它扫除落叶。接连十天八天,叶子扫不尽。一早起来,就发现很厚的一层黄叶遮盖了一大块草地。我用大竹篾做的耙子,用力地耙拢成堆。从土壤里来的东西还让它回到土里去。扫叶工作相当累人,使人遍体生温,和龚半千扫叶楼的情景不大相同。扫叶楼是南京名胜之一,是我于一九二六年最喜欢盘桓的一个地方。那里庭院不大,树也不大,想半千居士所扫的落叶也不过是一种情趣的象征而已。我扫枫叶乃纯粹的劳动,整理庭除,兼为运动。
④枫树不仅落叶烦人,春天开的小花,谢后散落如雨,而且所结的果实有翅,乘风滴溜溜的到处飞扬,落到草地上、石缝里、到路边,随地萌芽生长,若不勤加拔除,不久就会成为一座枫林。易经说:“天地变化,草木蕃。”枫树之雄厚的蕃息力量,正是自然之道。不过由萌芽而滋长,逃过多少灾难,然后才能成为一棵几丈高的大树。枫树在我们需要阴凉的时候,它给我们遮阳,到了冬天我们需要温暖的时候它又迅速地脱卸那一身的浓密太叶,只剩下干枝光轩在丰空寒风中张牙舞爪。它好知趣,它好可人!
⑤但树也有旦夕祸福。我这次到西雅图回来,隔窗一望那棵枫树不见了!再探头望下来,一块块的大木橛子、大木墩子,横七竖八地陈列在木栅边。一棵树活生生地被锯成了几十段!那棵杉,孤零零地立着,它失掉了贴身的伴侣,它比我更难过。
⑥原来是今年春天,树该发芽的时候,这棵枫树突然没有发出芽来,有气无力地在顶端冒出几片小叶。请了三位树医,各有不同的诊断。一位说是当年造房子打地基伤了树根,一位说是草地施肥杀莠使它中了毒,一位说是感染了无名的疾病。有一点三位完全同意:树已害了不治之症。善后是必须立即办理,否则桔树恐难久立,在风雪怒号之中它会訇然仆地。邻居测量形式,所受威胁最大。于是三家比价,以二百五十元成交,立即伐木丁丁了。言明在先,只管锯成短橛,不管运走。木橛的最大圆周是八呎有余,直径约二呎半。唯一用途是当柴烧,分期予以火化。可是斧劈成柴,那工程不小,怕只好出资请人把它一块块地运走了。
⑦现在我的窗前没有东西遮望眼,一片空虚。十年树木,只能略具规模,像这棵枫树之枝叶扶疏,如张巨盖,至少是百年以上物。然而三千大千世界,一切皆是无常,一棵树又岂是例外?“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选自《粱实秋散文集》)
小题1:请概括本文的行文思路。(5分)
小题2:请从语言表达的角度对第①段画线文字进行赏析。(6分)
小题3:本文第②段援引了古代描写枫树的诗句,请分析其作用。(6分)
小题4:“树犹如此,人何以堪?”一棵枫树的死去,为什么引发了作者如此深沉的感慨?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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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孙丛林中的雄性蓝蝶带有彩虹般的蓝色光辉,半公里外就能看到。其光辉如此强烈,有的竟能反射70%的蓝色光线,远远超过蓝色涂料的反射率。蓝蝶耀眼的光辉,原是一种警号,使别的雄性蓝蝶在远处就能知所趋避。蓝光越强,示警作用越显著。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亿万年的自然选择,使亚马孙蓝蝶翅膀有了如此奇妙的性能。
  这种性能,早在一百多年前就被人发现,但其奥秘直到最近才被揭开。原来蓝蝶翅膀上覆盖着许多微小鳞片(就是触摸蝴蝶翅膀时会沾手的粉),其表面有许多平行的脊状突起物。观察脊的截面,会发现其中包含着许多平行排列的羽状物。“羽毛”的主干两边生出若干分支,分支的长度沿主干从根到梢逐渐变短,其结构类似于人造的多层介质反射镜。人造多层介质反射镜的反射光有很强的方向性:对接近垂直入射的单色光线反射率极高,但对斜入射光线的反射率很低。令科学家们大吃一惊的是:蓝蝶翅膀的反光却是广角的,可以在很大范围内看到。这种奇妙性能缘于那些羽状物的分支并非完全位于同一平面内,而是各具略微不同的倾斜角,使反光的视角大为增加。蓝蝶的翅膀还具有颜色选择性。其羽状物的尺寸恰好能增强蓝光的反射,而且其分支越多,反光就越强。一种仅有6到8个分支的蓝蝶翅膀,仍比蓝色涂料的反光率高出一倍以上。蓝蝶翅膀的反射光颜色随不同的视角略有变化,从蓝色到紫色,一直延伸到人眼看不见但蓝蝶能看见的紫外线。
  目前人们正在研究蓝蝶的反光机理,想仿造应用。比如改善公路上的路标,改善电脑的液晶显示器。军事部门感兴趣的是仿蓝蝶翅膀的反光结构,将之用于可随环境变换色彩的新型迷彩伪装;服装公司则设想,仿蓝蝶翅膀做出的具有特殊反光性能的衣料,将使时装展示台上更加异彩纷呈。最重要的应用当然是有价证券的防伪,因为再先进的复印机也无法印造出具有精细立体结构的蓝蝶翅膀来。
  纽约州立大学的一位昆虫学家说:“蓝蝶做到了工程师们试着做却未能成功的事。”的确,正在研究中的人造模仿物,在光学性能上仍无法与蓝蝶的翅膀相比。
 小题1: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3分)
A.亚马孙丛林中的雄性蓝蝶带有彩虹般的蓝色光辉,能反射70%的蓝色光线。
B.蓝蝶的翅膀覆盖着羽状物,具有多层的、立体的结构,因此反光具有很强的方向性。
C.蓝蝶的翅膀具有颜色选择性,其羽状物的尺寸可以增强蓝光的反射,其反光强度与分支数量正相关。
D.在蓝蝶仿生的各类应用研究中,证券防伪的研究最有成效,其技术是最先进的复印机都无法达到的。
小题2:通观全文,简要说明蓝蝶翅膀具有的独特光学性能。(5分)
题型:阅读题难度:简单| 查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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