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问题。季羡林先生鲜为人知的故事   ①季羡林先生为人所敬仰,不仅因为他的学识,还因为他的品格。他说: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丢掉自己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问题。季羡林先生鲜为人知的故事   ①季羡林先生为人所敬仰,不仅因为他的学识,还因为他的品格。他说: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丢掉自己的

题型:专项题难度:来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问题。季羡林先生鲜为人知的故事
  ①季羡林先生为人所敬仰,不仅因为他的学识,还因为他的品格。他说: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丢掉自己的良知。他在“文革”期间偷偷地翻译印度史诗《罗摩衍那》,又完成了《牛棚杂忆》一书,凝结了很多人性的思考。
  ②2007年“感动中国”人物“颁奖词”中这样评价:“心有良知璞玉,笔下道德文章。一介布衣,言有物,行有格,贫贱不移,宠辱不惊。”
  ③本月6日,是季羡林先生的95岁生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来到解放军总医院,向这位在海内外享有盛誉的学者表示祝贺和敬意,两人还一起探讨了“和谐”话题。其实,早在20多年前,季先生就大谈“和谐”一一“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就是和谐”。他说:“我们讲和谐,不仅要人与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还要人内心和谐。”季老在解放军总医院一住就是4年,这是入院时谁也没想到的。但季老先生自谓早已达到“悲欢离合总无情”的境界,不仅处之泰然,并且,很快在医院建立起了新的大家庭。这个家庭的成员,从医生、护士、护工,到清洁工,再到其他病友及其家属,热热闹闹,亲密无间。季先生被称为“爷爷”或“老爷子”,三天,护士们给他买来个毛绒猫咪;两日,小保安又送来几个柿子;再几天不见,传达室的老门卫就带话来问安了。
  ④半夜有了尿,老爷子总是把两次三次憋成一次,宁愿自己睡不好也不叫醒护工,因为“他们白天也很疲劳了,晚上不忍再让他们起来”。
  ⑤一个细小的习惯,就能勾起往事。给季先生做了几十年秘书工作的李玉洁说,她注意到季老吃馒头炒菜时总是速度很快,吃饺子、面条时速度相对慢一些。那是因为他幼年时就离开父母,寄居在同样贫困的亲戚家,每逢上桌吃饭都是小季羡林最尴尬难熬的时候,他不愿意往自己的碗里搛菜,所以吃得很快,盼着吃完赶快离开。
  ⑥在北大校园里,季羡林经常穿一身洗得发白的卡叽布中山装,圆口布鞋,出门时提着一个50 年代生产的人造革旧书包。他像一个工友,平常说话,总是面带笑容;他像一个老农,声音低沉,平易近人。他的家谁都可以推门而入,同他谈话,如沐春风,绝不会感到紧张局促。有一天,一位年轻护士说起某报正在连载季先生的著作《留德十年》,表示很爱看。老爷子马上把李玉洁找来,吩咐叫人去买,说:“书是给人看的,哪怕有几句话对年轻人有用了,也值得。”这一来轰动了全医院,大家都来伸手,还索要签名本。“都给。”“买去。”季先生发话说:“钱是有价之宝,人家有收益是无价之宝。”最后。一趟一趟买了600本,也一笔一画地签名600本。
  ⑦从入院第一天起,季先生就把办公室搬到医院来了。凡输液,必伸左手,留下右手写东西。滴水石穿,一部《病榻杂忆》就这样渐渐出来了。季羡林还以敢讲真话而闻名。早在1986年,他就写了《为胡适说几句话》一文,震惊文坛。当时胡适还是个“反面教员”,人人谈“胡”色变,无人敢涉足这一“禁区”,有朋友劝他不要写这样的文章,风险太大。季羡林认为,由于胡适在中国现代学术史上的重要地位,胡适的评价问题就不仅仅是一个人的评价问题,而是一件涉及许多重大学术问题的大事。自已有必要站出来说话,把真相告诉大家,还胡适以真面目。他的文章发表后,得到学界的普遍肯定和响应,开启了重新评价百年学术史的先河。
  ⑧前些日子,外省有一位学者在某报撰文,指责季羡林先生“自封大师”云云。季先生闻说后如往日一般平静,说:“人家说得对,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大师。只不过我运气好,好事都往我这儿流。”他说:“我就两条,爱国和勤奋。我总觉得自己不行,我是样样通,样样松。”问他:“如果给您下一个定义,应该是什么?”他说:“我是北大教授,东方学者。足够了。”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中引用季老的话“钱是有价之宝,人家有收益是无价之宝”,是为了表明季羡林先生淡泊名利不追求物质财富的品质。
B.季老的“和谐”观点包含两方面的“和谐”,而他认为和谐观念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C.季老在长达四年的住院治疗期间能够处之泰然,而且在人院不久就在医院建立了新的大家庭,这都是他的“和谐”观念的具体体现。
D.季羡林先生有着艰辛的童年生活经历,但在这样的生活经历中他连吃饭的速度都很快,因为他要抓紧一切时间提升自我。
E.传记有叙有议,选择了具有表现力的若干事件和生活场景并以简短恰当的议论画龙点睛,立体地表现了人物的性格品质。
2.传记中季羡林先生的形象非常鲜明,让人有如见其人之感,请结合文章分析传记中作者运用了哪些描写手法表现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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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启了重新评价百年学术史的先河”指的是什么事?作者为什么这样说?这体现了季羡林先生哪方面的优秀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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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感动中国”人物颁奖词中评价季老“言有物,行有格”,这个评价给你什么启示?依据传记内容,探究文中哪些内容体现了季羡林先生的这一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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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CE
2.①语言描写,文中多处引用季老的话来表现其品格特点。
  ②外貌描写,如对季羡林的穿着描写等。
  ③细节描写,晚上不愿叫醒护工及打针时“必伸左手”等细节。
  ④侧面描写,住院时大家对季老的称呼,众人给他送这送那等描写。
  ⑤神态描写,总是 “面带笑容”等。
3.①指的是1986年季羡林先生写了《为胡适说几句话》一文。
  ②作者说“百年学术史”是指季先生认为胡适在中国学术史上有重要地位,评价胡适是涉及重大学术问题的大事;作者说“开创……先河”是因为“当时胡适还是个‘反面教员’,人人谈‘胡’色变,无人敢涉足这一禁区”。
  ③这体现了季老“敢讲真话”,在学术上“实事求是”的品质。(意对即可)
4.①前一问“启示”可适当发挥,要点是做学问要有钻研精神,在学术上努力追求;做人在思想品格上要严格要求自我,修养自我,完善自我。
  ②后一问答案也不要求完全一致,但要点是结合文章具体内容一方面谈季羡林先生学术言论思想方面的成就,如季先生的“和谐”观念,他在翻译方面的成就等;另一方面结合具体内容谈季羡林先生的为人的品格方面的特点,比如“平易近人”,“真挚诚恳”,“谦逊宽容”等方面的品格。(意对即可)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耕作的诗人
张炜
  俄国画家列宾给托尔斯泰画了一幅耕作图。它长久地吸引了我,让我想象那个杰出的老人,想象他与土地须臾不可分离的关系。也许这是一个伟大诗人与庸常写作者的最本质、最重要的区别。
  在房间里专注于自己的所谓艺术和思想的人,可能不太理解一个耕作的诗人。对于他,稿纸和土地一样,笔和犁一样。于是他的稿纸就相当于一片田园,可以种植,可以催发鲜花、浇灌出果实。在这不息的劳作之中,他寻求着最大的真实,焕发出一个人的全部激情。离开了这些,一切都无从谈起。
  在诗人的最重要的几部文学著作之间的长长间隔里,我们都不难发现他怎样匍匐到土地上,与庄园里的农民,特别是孩子和农妇们打成一片,割草、缝鞋子、编识字课本、收割、种植……他做他们所做的一切,身心与土地紧密结合。这对于他,并非完全是刻意如此,而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他只能如此。他就是这样的一个生命。他在它们中间。①他可以融化在它们之中,融化在泥土之中
  我们现在可以看到诗人在亚斯纳亚·波利亚纳树林中那个简朴的坟墓。那是他最后的归宿。安静的树林、坟墓,都在默默昭示着什么,复述一个朴实而伟大的故事。这个故事不可能属于别人,因为这个世界上仅有一个角落,埋葬着一个耕作的诗人。
  托尔斯泰的故事差不多等于大地的故事。他是一个贵族,后来却越来越离不开土地。于是,他的情感就更为朴实和扎实,精神与身体一样健康。这就启示我们:仅仅是为了保持这种健康,一个写作者也必须投身于平凡琐碎的日常劳动,这是不可偏废的重要工作。而当时另一些写作者所犯的一个致命错误,就是将这种日常的劳作与写作决然分开。偶有一点劳作,也像贵族对待乡下的粗粮一样,带出一份好奇和喜悦。今天,也恰是这种可恶的姿态阻止我们走向深刻,走向更深广和更辉煌的艺术世界。我们只能在一些纤弱和虚假的制作中越滑越远,最后不可救药。
  一个人只有被淳朴的劳动完全遮盖,完全溶解的时候;只有在劳作的间隙,在喘息的时刻,仰望外部世界,那极大的陌生和惊讶阵阵袭来的时刻,才有可能捕捉到什么,才有深深的感悟,才有非凡的发现。这种状态能够支持和滋养他饱满的诗情,给予他真正的创造力和判断力。舍此,便没有任何大激动,人的激动。
  托尔斯泰的鼻孔嗅满了青草和泥土的气息,两耳惯于倾听鸟雀以及树木的喧哗,马的喷嚏,还有其他四蹄动物在草丛里奔走的声音。黎明的空气中隐隐传来了田野的声息,空中连夜赶路的鸟儿发出悄然叹息,还有远方的歌手、农妇的呼唤、打鱼人令人费解的长叫……他眯着眼睛望向遥远的田野,苍茫中费力地辨识着农庄里走来的那个黑黢黢的高大汉子,还有他身旁的人:那个孩子、那个妇人。晨雾中,淡淡的光影里闪出了一头牛、一只狗、一群欢跳的麻雀。有人担来了马奶,原来是头上包着白巾的老妇人用木勺敲响了酸奶桶,她小心的充满溺爱的咕哝声引起了他的注意。 ②他转过身,脚下那双粗大的皮靴踩在地上,踩出深深的凹痕……
  他的去世也令人难忘。那也是一个触目惊心的故事。
  深夜,老人乘一辆马车,抛却了自己的庄园,要奔到更遥远更苍茫的那片土地上去,与贫穷的人生活在一起。他仅仅走到了一个乡间小站就躺倒了。寒冷的车站上,一个伟大的生命临近了最后一刻。
  这一刻向我们诠释了诗人的一生。(选自《张炜散文精选集》,有删节)
1.文中画线部分①中的“它们”指什么?②中的“踩出深深的凹痕”有何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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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述作者从哪些方面写出了托尔斯泰的一生是“与土地须臾不可分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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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全文看,作者把托尔斯泰描绘成“耕作的诗人”的意图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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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问题。拜谒芦苇
  或许芦苇并不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植物,但我对它却怀着一份敬意与留恋。
  童年的故乡,河边和塬下都有芦苇,美丽婆娑,绵绵一片。在我的记忆里,好像所有的春天都是从那里开始绿的。春日里我们像野孩子一般,欢快的影子在绿绿的苇子里蹦蹿。明净的阳光追逐着我们,洒在苇子上,也温暖地绽开在我们脸上。苇叶如剑,顺手掐一枝,卷成苇笛。不一会儿,芦丛里便悠悠地飘起苇笛的合奏。风是芦苇的语言,幽幽地呢哝着。站在高处看,那芦塘如一幅青翠的长卷;深深的芦丛是鸟的家,总飘着鸟们的低吟或高歌,此起彼伏。
  盛夏狂风骤雨会常来,风雨中的芦苇翻腾起伏,像泛白的巨浪,像燃烧的绿色火焰。傲岸的身躯侧身相依,紧紧挽在一起,伴着阵阵轰鸣,如旗如幡地漫卷飞扬,任风暴从它的肩背上卷过。一阵阵雨瀑倾泻着,击打着……不论风雨怎么肆虐,它们一直抗衡着。不论多久,风雨总会过去,当云开雨住,它们颤动一身血雨,又挺起胸,湿漉漉齐刷刷地立起,昂头向天,威武雄壮,像一群摧不垮,压不倒,却能以柔摧刚的王者。它告诉我,在遭逢厄运的风雨时,要守住心中的信念和生命的尊严。
  后来长大了,我看到了河中沙洲上的另一片芦苇。那是一个秋水暴涨的午后,我的心绪如水一般苍茫。坐在河边的坝子上,看一河卷着杂物翻滚着的浑黄的洪水。河中央狭长的芦洲,全被洪水淹没了,只露出一片细长的苇尖。它们在洪流中挣扎着,时隐时现。这急流,这挣扎着的苇子,霎时让我的心为之颤动。那漫漫湍流,正在演绎一场求生的悲壮与惨烈。水面上那一茎茎绿色是那么纤细,却不折不挠,全力支撑着它们孱弱的身躯,艰难地泅渡着。这是一片在狂流中舞动的芦苇,是一片与急流对峙的芦苇。它们坚忍得如一面面希望的旗帜,染亮我的心。它告诉我,生命在激流中,永不会倒下。
  秋去冬来,芦花如雪,一蓬飞絮,白发飘飘,像一群乡野里的母亲一一她们轻吟着生命的沧桑。我知道芦苇心中装着无数大地上的事情,但它不说。鸟儿早已飞走,只有阳光薄而柔软地照着它瘦瘦的叶子。它曾春绿夏荣,趟秋雨,冒冬雪,走完它的四季。在它生命的冬天,只闪耀最纯朴的银白。寒风中的芦苇,每个细节都透出它生命最后的重量--那白亮的黄叶和枝杆是它生命的全部。经霜后,芦叶干枯,只剩挺直锃亮的枝,那明亮的色泽,就像是它不愿凋零的思想,燃亮了冬天。它想带着这最后一丝光芒,卸下一身负累,随风雪与茫茫荒草为伍,回归大地。它没有一丝凄迷与眷恋,只等农人收割,堆成垛。接着人们又用耙子耧净掉在芦苇地上芦叶,芦荡便干干净净地把自己交付给一场又一场风雪。
  从冬到春,场院里芦苇高高的垛越来越小,它们正在被剥,被剖,被辗,被巧手的人们编成席,编成草盖,编成粮仓,编成各种物什拿到集市上去卖。剩余的枝叶最后被烧,变成冬天走向春天的火焰……到开春,高高的苇垛便全消失了。
  一夜春风,悄然而至,塘水冰融。不几日,白惨惨的芦塘不知何时又冒出淡绿的芦尖。哦,这就是它的又一次生命,只要根在,它的生命便生生不息。
  哦,这就是一种生命……忽地我不禁又想起了那更遥远更崇高的芦苇。那曾在《诗经》中读到的“蒹葭苍苍”,该是最古老的芦苇了,然而它比不上让我动情和惊诧的微山湖的芦苇。我曾坐着游艇在当年游击队与日寇斗智斗勇浴血周旋的微山湖上,看到过如汪洋一般的芦苇。水,滚滚滔滔;芦苇如密密的丛林,如威武的战士,在洪流猛浪中向前俯冲……那情景令人震撼。那天虽乌云笼罩,细雨吹洒,而我却分明看到了它崇高与卓越的光芒。那是在血雨腥风中曾坚强地与敌人战斗过的芦苇啊;那是曾见证过扒飞车,炸桥梁,芦荡飞舟的壮烈的芦苇;那是见证了一个民族在强敌面前挣断镣铐,冲破封锁的不屈的芦苇;那是在苦难中,在生与死的烈火中生长过的芦苇啊!
  佛家说一苇可航,渡尽劫波,那是对芦苇最高的礼赞。其实一个人就是一棵芦苇-一棵在人世的风雨中,艰辛活着的芦苇。但你要坚守自己,做一个正直的人,因为正直的人,灵魂永远是站着的。而现实中有太多弯曲的灵魂,也有太多黯淡污浊的生命。
  我常想,芦苇虽不伟岸,不强权,像茅草一样活着,但我却很崇敬它。它不与花争艳,只是淡泊从容度着岁月;它也不争宠邀媚,卑躬屈膝,它只是用它的朴素洁净,坦荡高昂,昭示自己生命的平凡。我不知道一棵芦苇能活多久,但我分明知道,它的前世今生都是一种永恒的高贵。
  站在芦苇身边,我才发现我的渺小。有那么一天,我能拥有一缕来自芦苇的光芒,照亮我的心灵就够了;有那么一天,我能像芦苇一样,永远清醒顽强守护自己的灵魂,完整地活一生也就够了。
1.文章开头说“我对它却怀着一份敬意与留恋”,请结合全文内容,概括作者对芦苇怀着一份敬意与留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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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上下文,解释下列语句在文中的含意。
(1)我知道芦苇心中装着无数大地上的事情,但它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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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实一个人就是一棵芦苇-一棵在人世的风雨中,艰辛活着的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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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从修辞及词语锤炼的角度赏析第二自然段画线部分的表达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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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者在文末说“有那么一天,我能拥有一缕来自芦苇的光芒,照亮我的心灵就够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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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问题。
  低碳经济是一种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模式。它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是经济性。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低碳经济应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和机制来发展,二是低碳经济的发展不应导致人们的生活条件和福利水平明显下降。也就是说,既反对奢侈或能源浪费型的消费,又必须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更通俗地说,发展低碳经济不能也不是让人类回到农耕社会。
  其次是技术性。也就是通过技术进步,在提高能源效率的同时,也降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强度。前者要求在消耗同样能源的条件下人们享受到的能源服务(如照明、家用电器消耗等)不降低;后者要求在排放同等温室气体情况下人们的生活条件和福利水平不降低,这两个“不降低”需要通过能效技术和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来实现。
  最后是目标性。发展低碳经济的目标应该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上,不至于带来全球气温上升影响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如海平面上升导致小岛屿国家的淹没等),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低碳经济概念的形成和提出背景,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应对气候变化,是低碳经济提出的最直接和最根本原因。20世纪下半叶以来,随着世界经济增长速度的不断加快以及全球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化石能源的大量开发和使用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包括烟雾、光化学烟雾、酸雨危害以及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升高带来的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提出了严峻挑战,降低碳排放强度就成为保护我们共同的地球的客观需要。
  其二,发达国家迈过了以使用高碳能源为主要动力的发展阶段,保持现有福利水平,可以不依赖高碳能源特别是煤炭的生产和消费。从工业化进程看,英国、美国等国家在20世纪就完成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历史任务,或者说走过了大量消耗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发展阶段。这些国家在后工业化阶段,生产的目的主要是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除小汽车需要消费油品外,吃饭、住房等可以不依赖高碳能源的生产和消费。一般地说,发达国家工业化时的经济是以高能耗、高碳排放为主要特征的“高碳经济”,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是依赖低碳能源实现工业化的。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摆脱贫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仍是一项历史任务,是第一要务。因此,发展低碳经济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其三,煤炭、石油等能源资源耗竭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内在要求。从世界能源储量看,化石能源在现有技术经济水平和开采强度下,煤炭仅可以用200多年,石油仅可以用40多年。尽管如此,我们也应看到,人类使用化石能源的经济成本越来越高,技术要求越来越强。因此,发达国家把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放在节能、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等领域的技术开发上,正是出于对能源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考虑。研究开发第三代核电技术、节能技术、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氢能技术、电动汽车等,成为发达国家加大投入的领域。
  在上述背景下,低碳经济应运而生,带来的能源、经济乃至发展观价值观的全球性变革,可能为人类迈向生态文明探索出一条新路。
1.下面对“低碳经济”这一概念的理解,不符合文章内容的一项是(     )
A.低碳经济是一种经济发展模式,它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
B.低碳经济通过技术进步,提高能源效率,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强度。
C.低碳经济应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和机制来发展,必须提高人们的生活条件和福利水平。
D.发展低碳经济要将大气的浓度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上。
2.下面的叙述中,不属于低碳 经济概念形成和提出背景的一项是(     )
A.化石能源的大量开发和使用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提出了严峻挑战。
B.处在后工业化阶段的国家保持较高福利水平,可以不依赖生产和消费高碳能源。
C.发展低碳经济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D.煤炭、石油等能源资源耗竭,煤炭仅可以用200多年,石油仅可以用40多年。
3.根据文章的内容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低碳经济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实行低碳经济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一种积极有益的探索。
B.如果要实现人们在消耗同样能源、排放同等温室气体的情况下享受到的能源服务和生活水平都不降低的目标,就必须抓好能效技术和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的研发。
C.随着低碳经济的实施,人们的能源消耗结构将会出现重大的变化,太阳能将最终占据能源的主要地位,化石能源必将消失在人们的视野。
D.发展中国家要想摆脱贫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只有走以高能耗、高碳排放、高污染为主要特征的“高碳经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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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毁誉
季羡林
  古代豁达之人倡导把毁誉置之度外。我则另持异说,我主张把毁誉置之度内。
  置之度外,可能表示一个人心胸开阔;但是,我有点担心,这有可能表示一个人的糊涂或颟顸。
  我记得在什么笔记上读到过一个故事。一个人最心爱的人,只有一只眼。于是他就觉得天下人(一只眼者除外)都多长了一只眼。这样的毁誉能靠得住吗?
  孔门贤人子路“闻过则喜”,古今传为笑谈。我根本做不到,而且也不想做到,因为我要分析:是谁说的?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点,因为什么而说的?分析完了以后,再定“则喜”,或是“则怒”。喜,我不会过头。怒,我也不会火冒三丈,怒发冲冠。孔子说:“野哉,由也广大概子路是一个粗线条的人物,心里没有像我上面说的那些弯弯绕。我自己有一个颇为不寻常的经验。我根本不知道世界上有某一位学者,过去对于他的存在,我一点都不知道;然而,他却同我结了怨。因为,我现在所占有的位置,他认为本来是应该属于他的,是我这个“鸠”把他这个“鹊”的“巢”给占据了。因此,勃然对我心怀不满。我被蒙在鼓里,很久很久,最后才有人透了点风给我。我不知道,天下竟有这种事,只能一笑置之。不这样又能怎样呢?我想向他道歉,挖空心思,也找不出丝毫理由。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由于各人禀赋不同,遗传基因不同,生活环境不同,所以各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好恶观等等,都不会一样,都会有点差别。比如吃饭,有人爱吃辣,有人爱吃咸,有人爱吃酸,如此等等。又比如穿衣,有人爱红,有人爱绿,有人爱黑,如此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各人自是其是,而不必非人之非。俗话说“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这话本来有点贬意,我们可以正用。每个人都会有友,也会有“非友”,我不用“敌”这个词儿,避免误会。友,难免有誉;非友,难免有毁。碰到这种情况,最好抱上面所说的分析的态度,切不要笼而统之,一锅糊涂粥。
  好多年来,我曾有过一个“良好”的愿望:我对每个人都好,也希望每个人对我都好。只望有誉,不能有毁。最近我恍然大悟。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真有一个人,人人都说他好,这个人很可能是一个根端圆滑的人,圆滑到琉璃球又能长只脚的程度。
1.下列对文章内容和写法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一篇好文章必须能够道他人之所未道,能够道他人之所不能道。季羡林先生的这篇短文就做到了这一点,观点新人耳目且持之有据。
B.作者习惯于运用“反弹琵琶”的手法,如子路“闻过则喜”的美谈,自己“弯弯绕”的说法,“鹊巢鸠占”的成浯,“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俗语都是这样。
C.文中的“某一位学者”的作为为作者的新观点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D.作者提醒世人,对有些“誉”,你要冷静分析,不要人云亦云,对有些“毁”,你也要区别对待,大可不必在意;千万不要企求只有“誉”而没有“毁”,因为没有谁能够做到这样。对习惯于追求完美的世人来说,这无疑是一帖良方。
E.作者教而不训,并不以世外高人的姿态“布道”,反而时时地投入“自我”,拿自己说道,让读者倍感亲切,很轻松地认同了作者的观点。
2.作者为什么要“主张把毁誉置之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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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文章结尾,作者这样说:“如果真有一个人,人人都说他好,这个人很可能是一个极端圆滑的人,圆滑到琉璃球又能长只脚的程度。”请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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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云南省模拟题难度:| 查看答案
阅渎下面的文字,完成1一3题。
  大约50年前,知识分子和批评家们才开始忙于构建或重构有关何种文化有利于我们、何种文化是糟糕的文化的等级划分理论。美国丈人多维特。麦克唐纳曾写了一篇题为《大众文化和中产文化》的著名文章。他提出,大众文化和中产文化其实都是传统高雅文化退化后的产物。美国著名艺术批评家克莱门特·格林伯格在一篇有广泛影响力的关于现代油画的文章中对“先锋艺术”和“庸俗艺术”作了一番考察,他非常支持先锋艺术,认为它是人类精神所必不可少的,同时,他将后者谴责为法西斯运动的导火线。但从笔者与一批继承了麦克唐纳和格林伯格观点的文人和知识分子的交谈中发现,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等级层次阙如、近乎乌托邦的文化世界中。我所认识的大多数人都与我一样拥有反差极大的口味爱好:一边在看《南方公园》(美国的一部喜剧动画剧集),一边欣赏着舒伯特的音乐;既能沉浸在詹姆斯·凯恩(美国硬派小说代表作家)情节紧凑的小说中,也喜欢安东尼奥带有哲学探索意味的艺术电影。
  资深旅游作家皮科·耶尔告诉笔者:“近几个夏天里最值得一提的事就是观看喜剧电影《疯狂神父》。”和其他正规的21世纪新人一样,耶尔的爱好也是混杂的:今年夏天,他最喜欢的电影是《四月三周又两天》,一部主题沉重的罗马尼亚艺术片。“对我来说,什么高雅和低俗、罪愆和无辜、大众文化和中产文化都已经过时了,正如东方西方、新旧这些观念一样。”耶尔说道。他认为全球化和互联网已对所有的东西进行了重新洗牌。“如今的那些最富吸引力的艺术家,从萨尔曼·拉什迪(著名的印度裔英国作家)到冰岛摇滚乐队SigurRos,无不在以各种方式混淆着文化阶层的界限,以至于我们乐得不知道究竟我们是得到了艺术的升华还是得到了娱乐。”
  但文化阶层的这一融合怎么会发生得如此迅速而彻底?
  小说家兼影评家斯蒂夫·埃里克森认为:“与其他东西一样,大众传媒打破了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之间的界线。”他说:“‘披头士’之所以风靡世界,一个原因在于他们出现在了时间轴的一个恰当的点上。”出道时的他们可以上电视节目露面,又能登上杂志封面,还能录制唱片,让全世界以前所未有的快捷速度听到他们的歌曲。由于“披头士”对古典音乐和实验音乐都有兴趣,他们使得高雅、低俗间的严格区分不再有效。光是凭着1966年的《左轮手枪》专辑,埃里克森说:“披头士就抹去了所有这些层次之分。”
  其他方面的界线也在日益消融。曾经不受欢迎的音乐家,如去年夏天去世的迷幻牛仔李·海泽伍德(老牌乡村音乐歌手、作曲家),如今变得非常“酷”,“因为人们重新开始不带文化偏见地用崭新的耳朵去倾听他的音乐。”埃里克森说道,“如今的孩子们可以直接到YouTube网站观看他们要看的东西,而无需背负传统的包袱。
  但有时候,我在想我们是不是太急于抹***文化层次之间的差别了。我一直有种担忧,随着我们失去了分辨真正品质的能力,我们得到的只是低质产品。(选自《正在消失的文化分界》)
1.下列各项表述,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
A.美国著名艺术批评家克莱门特·格林伯格所说的“先锋艺术”和“庸俗艺术”即本文所说的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克莱门特·格林伯格支持高雅文化。
B.作者与一批继承了麦克唐纳和格林伯格观点的文人和知识分子一样,都认为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尊贵卑贱等级层次、近乎乌托邦的世界中。
C.安东尼奥的艺术电影属于高雅文化,美国作家詹姆斯·凯恩情节紧凑的小说属于通俗文化。
D.罗马尼亚艺术片《四月三周又两天》属于高雅文化,喜剧电影《疯狂神父》属于通俗文化。
E.“披头士”的《左轮手枪》专辑属于高雅文化,冰岛摇滚乐队SigurRos属于通俗文化。
2.文化分界消失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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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文化分界的消失,作者持怎样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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