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问题。 必也正名乎  ①我自己有一个恶俗不堪的名字,明知其俗而不打算换一个,可是我对人名实在是非常感兴趣的。   ②旧时代的祖父,冬天两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问题。 必也正名乎  ①我自己有一个恶俗不堪的名字,明知其俗而不打算换一个,可是我对人名实在是非常感兴趣的。   ②旧时代的祖父,冬天两

题型:北京期中题难度:来源: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问题。 必也正名乎
  ①我自己有一个恶俗不堪的名字,明知其俗而不打算换一个,可是我对人名实在是非常感兴趣的。
  ②旧时代的祖父,冬天两脚搁在脚炉上,吸着水烟,为新添的孙儿取名字,叫他什么他就是什么。叫他光楣,他就得努力光大门楣;叫他祖荫,叫他承祖,他就得常常记起祖父;叫他荷生,他的命里就多了一点儿六月池塘的颜色。除了小说里的人,很少有人是名副其实的,穷人十有九个叫金贵、阿富,大有的。但是无论如何,名字是与一个人的外貌品性打成一片,造成整个印象的。
  ③我喜欢替人取名字,虽然我还没有机会实行过。似乎只有做父母的和乡下的塾师有这权利。除了他们,就数买丫头的老爷太太与舞女大班了。可惜这些人每每敷衍塞责。因为有例可援,小男孩该叫毛头、二毛头、三毛头,丫头该叫如意,舞女该叫曼娜。
  ④适当的名字并不一定是新奇、渊雅、大方的,其好处全在造成一种恰配身份的明晰的意境。有人说,名字不过是符号而已,没有多大意义。在纸面上拥护这一说法者颇多,可是他们自己也还是使用着精心结构的笔名。
  ⑤以前人的乳名颇为考究,并不像现在一般用“囡囡”“宝宝”来搪塞。乳名是大多数女人唯一的名字,因为既不上学,就用不着堂皇的“学名”,而出嫁之后,根本就失去了自我的存在,成为“张门李氏”了。
  ⑥男孩儿的学名,工楷写在开蒙的书卷上,以后做了官,就叫“官印”,只有君亲师可以呼唤。他另有一个较洒脱的“字”,供朋友们与平辈的亲族使用。至于别名,那更是漫无限制的了。买到一件得意的古董,就换一个别号,把那古董的名目嵌进去。搬个家,又换个别号。本来,如果名字是代表一种心境,名字为什么不能随时随地跟着变幻的心情而转移?
  ⑦为什么一个人要有几个名字呢?因为一个人是多方面的。同是一个人,父母心目中的他与办公室西崽所见的他,就截然不同——地位不同,距离不同。有人喜欢在四壁与天花板上镶满了镜子,时时刻刻从不同角度端详他自己,百看不厌。多取名字,也是同样的自我膨胀。像这一类的自我膨胀,既于他人无碍,何妨用以自娱?虽然是一种精神上的浪费,但我们中国人素来是倾向于美的靡费的。
  ⑧可是如果我们希望外界对于我们的名字发生兴趣的话,那又是一回事了。
  ⑨一个人,做他自己分内的事,得到他分内的一点注意。不上十年八年,他做完他所要做的事了,或者做不动了,也就被忘怀了。社会的记忆力不很强,那也是理所当然的,谁也没有权利抱怨。……大家该记得而不记得的事多着呢!
  ⑩现在我开始感到我应当对我的名字产生不满了。为什么不另挑两个美丽而深沉的字眼,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点美与深沉,至少投起稿来不至于给读者一个恶劣的最初印象?仿佛有谁说过:文坛登龙术的第一步是取一个炜丽触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而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么?
  中国是文字国。皇帝遇着不顺心的事便改元,希望明年的国运渐趋好转。本来是元武十二年的,改叫大庆元年,以往的不幸的日子就此结束。对字眼儿的过分信任,是我们的特征。
  中国的一切都是太好听,太顺口了。固然,不中听,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给我自己作一种警告,设法除去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从柴米油盐、肥皂、水与太阳之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有删改)
1.下面对这篇散文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本文以“我自己有一个恶俗不堪的名字”开篇,转入取名的话题。
B.本文看似谈论取名问题,实则蕴涵着对姓名文化的思考与认同。
C.作者以男女取名不同为例,表达了对中国封建伦理传统的不满。
D.作者认为取一个炜丽触目的名字是文坛登龙术中重要的一环。
E.本文是一篇充满文化意蕴与学术理趣的散文小品。
2.阅读全文,回答下面问题。
(1)简要说明第②段作者写旧时的祖父为新添孙儿取名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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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阅读⑦~⑨段,分条概括中国人要有几个名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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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读全文,试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本文的语言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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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文章内容,联系实际,谈谈你对“取名”的看法。(不少于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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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BD
2.(1)用意有三:一是说明人们用取名寄托美好的愿望,二是说明很少有人名副其实,三是引出下文。
  (2)主要原因有三:第一,角色不同;第二,自我膨胀的心理;第三,希望引起外界注意。(意对即可)
3.本文语言质朴平易、诙谐生动,似与挚友聊天、说私房话。如“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以平和的语气将自己的想法道出,那种促膝而谈的亲切,那种随意而说的轻松在文中随处可见,充分显示了作者独特的语言魅力。 (意对即可)
4.作者以亲切的口吻、平实的语言阐述了自己对取名的思考,他认为适当的名字并不一定是新奇、渊雅、大方的。我很赞同这种观点,有人取名喜欢求新求怪,炫耀自己学问的渊博,在康熙字典中找生僻字取名,使得许多人叫不出来,这就有点矫枉过正了,所以,“取名”合适的才是最好的。(意对即可)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问题。乌   米
〔俄〕阿·马·高尔基
  ①……每当早晨醒来,我便打开房间的窗户,倾听着从山上透过果园中茂密的绿阴向我传来的心事重重的歌声。无论我醒得多早,这歌声都已经回荡在充满着盛开的桃花和无花果的香甜气息的晨空里了。
  ②清风从阿伊——偑特里山巍峨的峰顶簌簌吹来,微微地拂动着我窗前浓密的树叶,树叶的簌簌声给歌声增添了许多令人心旷神怡的美感。歌曲本身并不优美,而且有些单调,整个曲调很不和谐。在看来本应该停顿的地方,听到的却是悲伤而激动的呼号,随后这一惊心动魄的喊叫又同样出人意外地变作了柔肠百转的怨诉。这歌是一个苍老而颤抖的嗓音唱出来的,日复一日,从早到晚,什么时候都能听到这支像山溪一般流下来的唱不尽的歌子。  
  ③村民们对我说,这心事重重的歌声他们已经听了七个年头。我问他们:“这是谁在唱?”他们告诉我,这是一个叫乌米的疯老婆子唱的。六年前她的丈夫和两个孩子出海捕鱼,至今没有回来。  
  ④从那时起,乌米便每天坐在自家土屋的门槛上,望着大海歌唱,等待着自己的亲人。一次,我去看她。我沿着蜿蜒的小道,经过几个伫立在山坡上的土屋,穿过一个个果园和葡萄园,爬上了高山。在山石背后翠绿树丛中,我看到了乌米老太婆的那所半坍塌的土屋。在从亚伊拉山顶滚下的巨石中间,长着几株法国梧桐、无花果树和桃树。溪水潺潺地流着,在它流过的地方形成许多小小的瀑布,土屋顶上长着青草,墙上爬着曲曲弯弯的藤蔓,屋门正对着大海。  
  ⑤乌米坐在门旁的石头上,她的身材匀称颀长,白发苍苍。她那布满细小皱纹的脸,已被太阳晒成了棕褐色。层层叠叠的石堆,年久失修的半塌的土屋,在炎热的蓝天衬托下的阿伊——偑特里山的灰色峰顶,以及在太阳照耀下寒光熠熠的大海,所有这一切在老人周围形成了一种肃穆静谧的气氛。在乌米脚下的山坡上,有一些零零落落的村舍。透过果园的绿树丛看去,它们那五颜六色的屋顶,酷似一个被打翻了的颜料箱。从山下不时传来马具的叮当声,还有潮水拍击海岸的沙沙声。偶尔还可以听到聚集在集巿上咖啡馆附近的人们的喧嚷声。在这儿的山顶上是一片宁静,只有淙淙的溪水,伴随着还在六年前已经开始了的乌米的幽思漫漫的歌声。  
  ⑥乌米一面唱,一面用笑脸迎着我。她的脸在微笑时皱得越发厉害了。她的眼睛年轻而明亮,眼里燃烧着专心致志的期待之火。她温存地打量了我一眼,重又凝视着一片荒漠似的大海。  
  ⑦我走近前去,在她身旁坐下,听着她歌唱。歌子是那样奇特:满怀信心的曲调不时为忧思所代替,其中含有焦灼不安和疲倦的调子,它时而中断,寂然无声;时而又响起来,充满了喜悦和希望……       
  ⑧但是不论这歌曲表现什么样的情绪,乌米老太太的脸上却只有一种表情,那是一种坚信不疑的期待,一种满怀信心的、安详而喜悦的期待。  
  ⑨我问她:“你的丈夫叫什么名字?”她粲然一笑,回答说:“阿布德拉伊姆……大儿子叫阿赫乔姆,还有一个叫尤努斯……他们很快就会回来的。他们正在路上,我马上就会看到船了。你也会看见的确”  
  ⑩她说“你也会看见的”这句话时,似乎深信,见到他们父子对我说来也将是莫大的幸福,似乎当她丈夫的渔船出现在海天之际,出现在她那被南方的烈日晒干了的、木乃伊般的棕色手指所指的那一道深蓝色的细线上时,我会感到莫大的快乐。  
  随后她又唱起了那支期待和希望之歌。我看着她,一面听,一面想:“就这样怀着希望该有多好啊!心里充满了对未来巨大欢乐的期待,这样活着该有多好啊!”  
  乌米一直在唱着,她微笑地摇晃着身躯,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在日光下闪烁着耀眼光辉的茫茫大海。  
  她完全沉湎在一种思念里,不理会任何别的东西了,坐在她身旁的我对她说来已不复存在。我对她这种全神贯注的神态满怀敬意,我觉得,她这种只怀着一种希望的生活很值得羡慕,我沉默着,情愿让她把我忘却。这一天海上风平浪静,它像一面明镜,映射出明亮的天色,但并未使我产生什么希望。随后我便满怀惆怅悄然离去。身后传来了歌声和溪水响亮的淙淙声,海鸥在海上翱翔,一大群海豚在离岸不远的地方尽情嬉戏,远方是苍茫的大海。  
  年迈的乌米永远等不到什么了,但她将怀着希望活着和死去……  
1.本文着意勾勒了乌米的形象,请从两个方面概括乌米的主要性格特征。(各不超过两个字)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2.指出第5自然段中景物描写所采用的手法,并简析该段景物描写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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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文中反复写她的歌声有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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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4)题。定风珠
魏继新
  小镇多吊脚楼,旧称干阑。此屋沿溪而建,时传为避毒豸虫蛇而筑,人居其上,可眺山水岚雾,倒也十分有情趣。且房屋鳞次栉比,多为木柱板壁,街道为麻石路面,凹凸不平,就有了几分古香古色。镇口岩头上的老藤粗枝,盘虬错节。小镇位于深山之中,极少有人来往,村野田埂之中,常见老牛慢慢地吃草咀嚼着岁月,仿佛日子也凝固了;只有小路上日子覆盖着日子,脚印覆盖着脚印。连风也很难穿透时间凝固的墙壁,为这方圆百里惟一不通公路的小镇,送来些山外新鲜的气息。
  小镇上有一屠夫,生得膀粗腰圆,每日里***头肥猪,烫了刮毛开膛,然后用担挑了,步行几十里山路,到城里去卖。他从不要高价,也不扣斤两,所以常常不到一个时辰,肉便卖完了。于是,他便沽些酒,买些油盐柴米,顺了山路回去。当然,担子里顺便捎了些镇人托买的东西,或油或盐。屠夫总是把它们用信包包好,作上记号。他虽看上去五大三粗,心却极细,从不会错,加上有的是力气,也乐此不疲。如此一来,人缘极好,镇上的人把自己喂的猪,都往他那儿赶,所以日复一日,小日子倒也过得十分滋润。
  屠夫有一***猪用的案桌,矮脚宽身,是祖上传下来的,虽然开裂了,且血痕累累,年复一年,连木质也看不出了,屠夫对它,却十分钟爱,用起来也十分顺手。一日,镇上来了一老客,此人打扮倒也入乡随俗,穿了蓝布罩服,布底沿口鞋,只是银须飘飘,颇有些风骨。据云,此人乃名中医,回祖籍省亲的,偶尔也给镇上的人看病。不知何故,他却对屠夫***猪感了兴趣,一连数日,流连忘返。屠夫为赶生活,***猪时间是极早的,其时山洼里云摇着破碎的夜晚,山顶上刚流出血红的黎明,老者便来了,目不转睛地看。屠夫是个直爽人,见状,便嘿嘿地笑了,说:让老人家见笑了,我手艺不精呢。
  老者微微一笑,说:你手艺倒是极好,人也不错,不过,我不是看你***猪的。
  屠夫大奇:那你看什么呢?
  老者说:我是看你的案桌呢。
  屠夫不解。老者问可否转让,愿出钱购买。屠夫说:区区一破桌,你愿要,便拿去吧。老者便说:那我代病家谢你了。不过,我将掏钱给你买一新案桌。我隔七日后来取,这七日,你仍在此桌上***猪吧。
  七日后,老者至,见屠夫已置新案桌,并说:你既为病家故,我何可让你破费,并置这新案桌送与你吧。老者大惊,急问旧案。屠夫曰:我已劈矣。且见一巨大蜈蚣,伏于案内。
  老者遂长叹一声,仰天曰:民风淳朴如此,我复何言?!
  于是,老者告知屠夫:此蜈蚣伏于案内,日日以猪血为食,到今日,已逾百年,取出剖开,腹内有一珠,名曰定风珠,可治百病。我存有私心,怕说出来被你敲竹杠,故此未言明,谁知竞毁于一旦矣!我要这新案桌,又有何用呢?以我这等褊狭之心,如何济世救人,真让人汗颜,老夫碌碌一生,看来仍是心不迭,艺不精矣!
  言罢,大笑而归。
  倒是屠夫,常听人言及,他到手的富贵,竞被自己弄丢了。屠夫听罢,也无懊悔,只笑曰:该来则来,该去则去,天意也。
  屠夫依然每日***猪卖肉,乐此不疲。倒是老者,听到此言后,仰天叹曰:求不可求之求,吾何止心不达,艺不精,而是枉读药理诗书,不如一屠夫矣!
  遂摘牌罢医,不再悬壶矣。(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小说采用了第三人称叙述,看似简洁平淡,但不乏作者对人物的肯否。
B.小说按照时间顺序铺排情节,塑造人物形象运用了环境描写、语言描写、肖像描写以及细致的心理描写。
C.小说为我们塑造的屠夫生活在民风淳朴的环境中,其形象令人敬佩,其古朴性情与“老者”多疑心态构成了对比。
D.小说在前面进行了合理铺垫,使情节发展合理、不牵强,具有很强的可读性与耐读性。
E.屠夫对祖传下来的***猪用的案板十分钟爱,用起来也十分顺手,但是因为知道里面有一蜈蚣,所以把它劈了。
(2)结合小说,简要分析屠夫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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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要概括小说的故事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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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小说以情节取胜,本文开头却就小镇的背景、地理等因素作了详尽的说明,这样写是否赘余?请结合文本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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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定风珠
魏继新
  小镇多吊脚楼,旧称干阑。此屋沿溪而建,时传为避毒豸虫蛇而筑,人居其上,可眺山水岚雾,倒也十分有情趣。且房屋鳞次栉比,多为木柱板壁,街道为麻石路面,凹凸不平,就有了几分古香古色。镇口岩头上的老藤粗枝,盘虬错节。小镇位于深山之中,极少有人来往。村野田埂之中,常见老牛慢慢地吃草咀嚼着岁月,仿佛日子也凝固了;只有小路上日子覆盖着日子,脚印覆盖着脚印。连风也很难穿透时间凝固的墙壁,为这方圆百里惟一不通公路的小镇,送来些山外新鲜的气息。
  小镇上有一屠夫,生得膀粗腰圆,每日里***头肥猪,烫了刮毛开膛,然后用担挑了,步行几十里山路,到城里去卖。他从不要高价,也不扣斤两,所以常常不到一个时辰,肉便卖完了。于是,他便活些酒,买些油盐柴米,顺了山路回去。当然,担子里顺便捎了些镇人托买的东西,或油或盐。屠夫总是把它们用信纸包好,作上记号。他虽看上去五大三粗,心却极细,从不会错,加上有的是力气,也乐此不疲。如此一来,人缘极好,镇上的人把自己喂的猪,都往他那儿赶,所以日复一日,小日子倒也过得十分滋润。
  屠夫有一***猪用的案桌,矮脚宽身,是祖上传下来的,虽然开裂了,且血痕累累,年复一年,连木质也看不出了,屠夫对它,却十分钟爱,用起来也十分顺手。一日,镇上来了一老客,此人打扮倒也入乡随俗,穿了蓝布罩服,布底沿口鞋,只是银须飘飘,颇有些风骨。据说,此人乃名中医,回祖籍省亲的,偶尔也给镇上的人看病。不知何故,他却对屠夫***猪感了兴趣,一连数日,流连忘返。屠夫为赶生活,***猪时间是极早的,其时山洼里云摇着破碎的夜晚,山顶上刚流出血红的黎明,老者便来了,目不转睛地看。屠夫是个直爽人,见状,便嘿嘿地笑了,说:让老人家见笑了,我手艺不精呢。
  老者微微一笑,说:你手艺倒是极好,人也不错,不过,我不是看你***猪的。
  屠夫大奇:那你看什么呢?
  老者说:我是看你的案桌呢。
  屠夫不解。老者问可否转让,愿出钱购买。屠夫说:区区一破桌,你愿要,便拿去吧。老者便说:那我代病家谢你了。不过,我将掏钱给你买一新案桌。我隔七日后来取,这七日,你仍在此桌上***猪吧。// 七日后,老者至,见屠夫已置新案桌,并说:你既为病家故,我何可让你破费,并置这新案桌送与你吧。老者大惊,急问旧案。屠夫日:我已劈矣。且见一巨大蜈蚣,伏于案内。
  老者遂长叹一声,仰天曰:民风淳朴如此,我复何言?!
  于是,老者告知屠夫:此蜈蚣伏于案内,日日以猪血为食,到今日,已愈百年,取出剖开,腹内有一珠,名曰定风珠,可治百病。我存有私心,怕说出来被你敲竹杠,故此未言明,谁知竞毁于一旦矣!我要这新案桌,又有何用呢?以我这等褊狭之心,如何济世救人,真让人汗颜,老夫碌碌一生,看来仍是心不迭,艺不精矣!
  言罢,大笑而归。
  倒是屠夫,常听人言及,他到手的富贵,竟被自己弄丢了。屠夫听罢,也无懊悔,只笑曰:该来则来,该去则去,天意也。
  屠夫依然每日***猪卖肉,乐此不疲。倒是老者,听到此言后,仰天叹曰:求不可求之求,吾何止心不迭,艺不精,而是枉读药理诗书,不如一屠夫矣!
  遂摘牌罢医,不再悬壶矣。(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镇屠夫每日里***一头肥猪到城里去卖,因为从不要高价,也不扣斤两,所以,常常不到一个时辰,肉便卖完了,这充分表现了城里人对小镇人人品的信任。
B.老者看屠夫***猪时,“山洼里云摇着破碎的夜晚,山顶上刚流出血红的黎明”,这一景物描写极富特色,既渲染了悲凉气氛,又暗示宝珠被毁的悲惨结局。
C.老者说将给屠夫买一新案桌,隔七日后来取***猪旧案,且要求屠夫这七日“仍在此桌上***猪”,这主要是怕屠夫看出破绽,取走定风珠,足见其老谋深算。
D.小镇屠夫是小说的主人公,受小镇淳朴民风的熏染,他为人实诚热情,谦逊爽直,古道热肠,淡泊名利,是小镇人物的优秀代表。
E.这篇小说语言古雅,状景描物,言简意赅,富有地域文化特色;注重虚实结合,即在民间传说的基础上发展创新,赋予其新的含意,结尾令人回味。
(2)小说第一段所写“小镇”有什么特点?这段环境描写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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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说中的老者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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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这篇小说以“定风珠”为题,有主题思想、人物塑造、情节结构等多方面的考虑。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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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访谈,完成下面问题。
  北岛:当代诗人、作家。
  林思浩:出版人,任职于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
  林思浩:您的新书《城门开》写的是北京记忆,其中有没有用文字“修复”一座“被毁掉”城市的心意?
  北岛:与其说是用文字“修复”,不如说是“哀悼”。我是即将消失的北京的最后见证人之一。我猜想,一个1990年出生的孩子,大概认为北京就是现在这样,天经地义,一个古城只是谣传而已。其实根本不止北京如此。前几年我也去过我的祖籍地绍兴,那是我头一次回老家,失望至极。哪儿还有鲁迅笔下的那种韵味儿?就连鲁迅故居都像是仿造的。我认为,不仅我这样的异乡人在自己故乡迷失了,所有不聋不傻的中国人也全都在自己的故乡迷失了。
  林思浩:中国文化史上也有一些用回忆来复原文化名城的例子,一代文物的倾毁反而成就了文学的不朽,文学又反过来令文物增添了传奇的吸引力。您怎样看待这种关系?
  北岛:我既没有让文学不朽的野心,也没有考古热情,何况北京作为城市算不上什么文物,人们至今还住在其中。我只是希望我们从紧迫的节奏中停下来,哪怕片刻也好,反观我们的生活,看看在所谓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到底失去了什么。写此书的另一个目的,是借助文字追溯我的童年和青少年,我生命的开始,很多想法和事都是在那时形成或被注定的。
  林思浩:您在写作《城门开》时是否想过在北京这座城市和您的生活间做一区分?哪一部分更令您着迷?
  北岛:就我的成长经验而言,城市与人事是不可分割的,有某种镜像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我并没有刻意写城市,而所有大小事件都折射出城市的变迁。至于哪一部分最让我着迷,细节。正是个人的可感性细节,如同砖瓦一样,让我在纸上重建一座城市。
  林思浩:光和影,味道和声音,你一开始三篇写的这些显然都是难以言传的细微之物,这些能说是悠长岁月仍留在您身上的感受吗?这种感受对您接下来写到的人物和情节发挥的作用大吗?
  北岛: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细节的时代,意识形态化、商业化和娱乐化正从人们的生活中删除细节。我在大学教散文写作时,让学生写写他们的童年,发现几乎没人会写细节。这是非常可怕的。没有细节就没有记忆,而细节是非常个人化的,是与人的感官紧密相连的。正是属于个人的可感性细节,才会构成我们所说的历史的质感。如果说写作是唤醒记忆的过程,那么首先要唤醒的是人的各种感官。以这三篇开头,是为了让感官充分开放,甚至强化放大,这是我的记忆之城的基础。
  林思浩:用文字重建一座城市,您这个文字北京城的结构是什么样的呢?也就是说全书的篇章是怎样铺排的?
  北岛: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北京城的结构和汉字的结构有许多共同之处,比如横平竖直、封闭性。老北京过去叫四九城,“四”指城墙,即外城、内城、皇城、紫禁城,“九”为内城的九个城门,与汉字的结构不谋而合。至于全书的篇章铺排,并不是按线性时间展开的,每章都可独立成篇,自成系统,很像汉字和北京的四合院,彼此呼应,在互相勾连拼接中产生更深的意义。(选自《南方周末》,有删改)
1.统观这篇访谈,采访者林思浩所提的问题可以归纳为哪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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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门开》一书前三篇为什么写光和影、味道和声音这些细微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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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门开》这本书的写作和编排有哪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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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问题。碧云寺的秋色
  北京西山碧云寺是一个大寺院,又是一个大林子。在那些大小不等的院子里,都有树木或花草。那些树木,种类繁多,其中不少还是活上了几百岁参天老干。寺的附近,那些高土和山岭上,树木也相当繁密。我是中秋节那天搬到寺里来的,在那些繁茂的树丛中,还很少看到黄色的或红色的叶子。
  半个月过去了。寺里有些树木渐渐开始在变换着颜色。石塔前的柿子树,院子里那些攀着石桥和假山的爬山虎,好像先得秋意似的,叶子慢慢地黄的黄、赤的赤了。可是,绿色的统治基本上还没有动摇。近日,情景突变。黄的、红的、赤的颜色触目都是。它来得是那么神速,将我那模糊的季节感惊醒了。不论这里那里的爬山虎,都急速地换上新装。它们大都由绿变黄、变红、变丹、变赤………我们要找出整片的绿叶已经不很容易的了。罗汉堂前院子里靠北墙有株缠绕着大槐树的爬山虎,平日,我们没有注意到它跟槐树叶子的差别。几天来,可大不同了。槐树有一些叶子渐渐变黄,可全树还是绿沉沉的。而爬山虎的无数叶子,却由绿变黄、变赤,在树干上、树枝上鲜明地显出自己的艳丽。特别是在阳光的照射下,那些深红的、浅红的、金黄的、柑黄的叶子都闪着亮光,把大槐树反衬得美丽可爱了。
  释迦牟尼佛殿前的两株梧桐,弥勒佛殿前的那些高耸的白果树,泉水院石桥边的那株黑枣树……它们全都披上黄袍了。中山纪念堂一株娑罗树的大部分叶子镶了黄边,堂阶下那株沿着老柏上升到高处的凌霄花树的叶子也大都变成咖啡色的了。
  自然,那些高耸的老柏和松树还是比较保守的,尽管有很少的叶子已经变成了刀锈色,可是,它们身上那件墨绿袍子是不肯轻易褪下的。槐树的叶子,也改变得不踊跃。但是,不管怎样,现在,碧云寺的景色却成为多彩的了。多彩的秋林有它自己特别的情调和风格。夏日花园的美不代替它,也不概括它。
  古代的诗人,多喜欢把秋天看作悲伤的季节。过去许多“悲秋”的诗篇或诗句,多半是提到“草木黄落”的景象的。其实,引起人们的伤感,并不一定是秋天固有的特性。从许多方面看,它倒是一个叫人感到愉快的时辰。所谓“春秋佳日”,决不是没有根据的一句赞语。
  在夏天,草木的叶子绿油油的,这固然象征着生长、繁荣。但是,它到底不免单调些。到了秋天,尤其是到深秋,许多树木的叶子变色了,柿红的、朱红的、金黄的、古铜色的、赭色的,还有那半黄半绿或半黄半赤的……五颜十色,把山野打扮得像个盛装的姑娘。加以这时节天色是澄明的,气候是清爽的。你想想,这丰富的秋色将唤起人们怎样一种欢快的感情啊。
  我们晓得古代诗人所以对秋风感喟,见黄叶伤情,是有一定的社会生活的原因的。诗人或因为同情人民的苦难,或因为伤掉个人遭逢的不幸……那种悲哀的心情,往往容易由某些自然现象的感触而发泄出来。即便如此,也并不是所有的诗人面对那些变了色的叶子都唉声叹气。“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明白地颂扬红叶的生机与美丽;“扁舟一棹归何处?家在江南黄叶村”,诗人对于江南秋色分明艳羡不已。此外,如像“红树青山好放船”、“半江红树鲈鱼”……这此美丽的诗句也都远离“满山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那种饱含着哀伤的情调。大家知道,“现在”跟“过去”是对立的;但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又有着一脉相联的源流。因此,即使是生活在旧进代里的诗人,对于某些事物也可以具有一定的正常感情。我们没有权力判定,过去一切诗人对于红叶和黄叶的美,都必然是色盲的。(取材于钟敬文的同名散文)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
A.本文对秋叶的描写采取了有详有略的技巧,着重描绘了得秋意之先的爬山虎,而对其它树种的叶子则点到即止。
B.作者对急速换上新装的爬山虎倾注了热烈的赞美之情,意在对老柏和松树和“保守”表达自己的不满和批评。
C.作者在行文过程中用对比的手法具体描述了夏日花园之美,借此突出多彩的秋林有它自己特别的情调与风格。
D.古代诗人写下了许多“悲秋”之作,从“满山红叶”中见出“离人眼中血”,这与诗人的生活背景有一定关联。
E.在结尾一段,作者援引了一系列描写秋色的诗句,是为了证明中国古代诗人见秋叶而伤情是完全不足取的。
2.请仔细体会第三段结尾画线的一句话:“它来得是那么神速,将我那模糊的季节感惊醒了。”回答下面问题。
 ①这句话在文章结构上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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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作者使用了“惊醒”一词,好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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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文大量运用描写色彩的词语,这与文章主旨有什么关系?产生了怎样的艺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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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章结属说:“‘现在’跟‘过去’是对立的:但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又有着一脉相联的源流。”结合上下文,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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