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监督法》总则中明确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行使监督权,对本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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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监督法》总则中明确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行使监督权,对本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人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是 ①既监督又支持的关系 ②权力相互制衡的关系 ③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④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
答案
B |
解析
试题分析:①③选项观点正确且符合题意,人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大大既监督又支持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故入选。②④选项观点错误,在我国实行民主集中制,而不是三权分立制,故人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之间不存在权力相互制衡的关系,也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故排除。 |
举一反三
2013年11月12日,某市100多位人大代表分别前往52个选区,汇报本年度的履职情况,同时听取民声,反馈民意。这表明该市人大代表( ) ①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②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 ③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 ④正在行使监督权 |
2012年元旦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公众意见对车船税法草案进行重大修改后,审议通过了车船税法,对不同排量用车的税额进行了大幅调整,更加符合民意。这一过程说明( )A.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我国已建立 | B.我国公民积极参与政府决策 | C.我国法律是全体公民意愿的体现 | D.我国立法机关坚持民主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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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代表审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委员讨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仔细研究和认真修改。这说明( ) ①全国人大与国务院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②国务院要对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③全国政协与国务院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④政协委员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协商 |
如何利用好省级人大的立法权,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如何代表人民监督“一府两院”,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如何发挥人大代表的主观能动性,使其成为促进发展的社会中坚力量?科学立法促进发展、创新监督提升实效、依法办事履行职权,近年来,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促进“五个重庆”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推动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等重点,发挥人大制度的优势,创造性地开展人大各项工作,大力推动法治建设,将立法资源转为发展优势,保障和促进了重庆的科学发展。 结合材料说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上述做法的政治生活依据。 |
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气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由此可见 ( )A.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随着国家发展不断扩大 | B.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最高立法权、最高监督权 | C.人大代表享有选择权、审议权和质询权 | D.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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