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著名法学家西塞罗认为:“在各民族制定的各种法律之上有一更高的适用于一切民族永恒的自然法。自然法是与自然即事物的本质相适应的法,其本质为正确的理性。”西塞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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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著名法学家西塞罗认为:“在各民族制定的各种法律之上有一更高的适用于一切民族永恒的自然法。自然法是与自然即事物的本质相适应的法,其本质为正确的理性。”西塞罗意在表明 A.法律必须维护人民的利益 | B.法律必须注重保护自然事物 | C.法律必须体现正义和公正 | D.法律必须与民主政治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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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
解析
试题分析:A项明显错误,罗马法制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奴隶贵族的利益,A项内容与材料不相干。B项对材料内容理解不正确,自然法不是保护自然的法律,而是指不用证明的自然界自然存在的法则。D项为无关项,材料中并没有涉及到民主政治的问题。 |
举一反三
(26分)法国年鉴派历史学家布罗代尔提出过“世界时间”的概念。依据他的观点,人类文明的进步并不均衡地发生在地球的每一个地方,相反,它只出现在少数的两到三个地方,这些地方所呈现的景象代表了那个时期人类文明的最高水平。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 若将两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放置于世界文明史中,我们或可以发现,两汉时期,“世界时间”确乎是在西方的罗马城和东方的西安、洛阳。公元6世纪之后,中国独享“世界时间”长达一千年之久。从13世纪开始,西方的进步声浪越来越响,到18世纪,“世界时间”的钟摆彻底离开了中国。 ——吴晓波《历代经济变革得失》 材料二 造成“世界时间”大挪移的原因,不是自然性的,不是资源性的,而是制度性的。首先是政治制度,然后是经济和文化制度。 ——吴晓波《历代经济变革得失》 材料三 2008年9月,美国哈佛大学著名经济史学教授弗格森(Niall Ferguson)和柏林自由大学石里克教授共同创造出的新词“Chimerica”(China与America的组合),借以强调中美经济关系联系的紧密性,称中美已走入共生时代。 ——百度百科《Chimerica》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两汉时期“世界时间”在东、西方的具体表现。(4分) (2)据材料二,结合史实归纳“从13世纪开始,西方的进步声浪越来越响”的表现。(8分) (3)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三中“Chimerica”产生的背景。如何理解“中美已走入共生时代”?(10分) (4)从上述“世界时间”的挪移过程中,你得到哪些启示?(4分) |
古罗马著名政治家马库斯·图留斯·西塞罗在其《论共和国》中阐述道:“国家的精神目的就是维护正义,物质目的就是保护私有财产。国家是人民为了正义和保护私有财产,通过协议建立起来的政治组织。”对上述法治观理解最为确切的是A.“私法”之外自由民平等 | B.体现了一定的奴隶制民主 | C.野蛮的习惯法荡然无存 | D.废除贵族对法律的解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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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上述观点的最有力论据是A.制定《十二铜表法》 | B.编纂《民法大全》 | C.颁布《拿破仑法典》 | D.万民法的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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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辱是对他人人格权的蔑视,公元前二世纪左右,罗马法已经通过侵辱之诉对非物质的人格利益损害给予金钱赔偿。著名的德国罗马法学家弗里兹·舒尔茨对此说:“侵辱之诉对于精神损害,尤其是任何类型的侮辱行为,提供了强大而有效的保护。”这体现出罗马法的特点是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B.具有人文主义精神 | C.公平、正义、理性 | D.体系完备、影响深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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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规定:采用“要式买卖(买卖的一种方式)”时,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并由已达婚龄的市民五人出场作证,另由一已达婚龄的市民为司秤人。买卖时,由司秤人持秤,买受人一手持标的物或其象征物,一手持铜块说,“依照罗马法律,此物应归我所有,我是以此铜块和秤买来的”。说毕,以铜块击秤,随即交给出卖人,买卖就告成立,买受人立即取得所有权。对这段材料解读错误的是A.买卖行为重视法律形式和程序 | B.以铜作为商品交换的一般等价物 | C.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重要表现 | D.罗马法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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