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斯麦因为与德皇意见不合而被罢免,德皇的做法A.合法B.不合法C.说不清D.屠戮功臣
题型:不详难度:来源:
答案
A |
解析
试题分析:本题考查学生对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准确认识,回顾已学知识可知因为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皇帝有权任免帝国宰相和帝国官员,宰相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所以俾斯麦因为与德皇意见不合而被罢免,德皇的做法是合法的。故选A。 |
举一反三
依据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德意志帝国的政治体制是A.君主专制 | B.君主立宪制 | C.议会共和制 | D.开明君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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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这些条文应引自A.《权利法案》 | B.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 C.美国1787年宪法 | D.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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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1889年宪法规定,天皇总揽统治大权,内阁辅佐天皇。包含相似规定的宪法是A.《德意志帝国宪法》 | B.美国1787年宪法 | C.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 D.英国《权利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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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容统一、秩序与自由的价值,非平衡地利用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优点,营造出一个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共同发展”的政体。确立这种“政体形式”的法律文件最有可能是A.英国《权利法案》 | B.《德意志帝国宪法》 | C.法国《1875年宪法》 | D.美国《1787年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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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充分体现了普鲁士容克阶级的政治统治优势,又在经济方面照顾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并使两个阶级互为支撑,成为德意志帝国的统治基础,最终促成了德意志工业化的迅速实现。上述材料表明A.专制制度与民主制度可以相互补充 | B.专制集权符合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 | C.容克阶级在政治上能够自我近代化 | D.1871年宪法基本符合当时德意志国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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