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指出:“(德意志)帝国宪法具有一个唯一的稳固的轴心——一个帝国首相(宰相)。联邦会议处于这样一种地位,这种地位使其他责任行政权成为不可能,可能的只有帝国首
题型:不详难度:来源:
恩格斯指出:“(德意志)帝国宪法具有一个唯一的稳固的轴心——一个帝国首相(宰相)。联邦会议处于这样一种地位,这种地位使其他责任行政权成为不可能,可能的只有帝国首相的责任行政权,因而使帝国责任大臣无法存在。"材料中“帝国首相的责任行政权”表现为A.宪法赋予首相国家最高权力 | B.帝国首相拥有内阁的控制权 | C.帝国首相只对联邦会议负责 | D.内阁大臣均由帝国首相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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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 |
解析
试题分析:本题主要考查学生运用所学历史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德国1871年宪法规定帝国宰相由皇帝直接任命,宰相拥有内阁的控制权对皇帝直接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内阁重要大臣也由皇帝任命,所以德意志帝国皇帝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故答案选B,A C D三项说法错误不符合上述事实特征。 点评: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与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1787年美国宪法以及法国1875年宪法是西方资产阶级国家中最为重要的法律文献,他们都是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或改革的产物。高考对其的考查一方面涉及到这些法律的实质问题,另一方面主要考查该国法律与政体之间的紧密关系。 |
举一反三
一位伟人指出:“俾斯麦依照自己的方式,依照容克的方式,完成了历史上的进步事业……”这一“事业”是指A.阻止奥地利的回归 | B.打破欧洲的势力均衡 | C.抗击法兰西的入侵 | D.完成德意志的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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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恩格斯指出:“当俾斯麦不得不实施普选权,我们的工人立刻就认真地加以对待,把奥古斯特·倍倍尔选进了第一届制宪帝国国会。从此以后,……他们就一直这样使用选举权,并成了世界各国工人的榜样。”材料表面恩格斯A.批判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专制的本质 | B.主张利用《德意志帝国宪法》开展了合法斗争 | C.指责俾斯麦推行虚假民主 | D.揭露德意志帝国的军事专制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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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洛恩堡、巴伐利亚、萨克森、符登堡、巴登……不来梅和汉堡”等邦A.拥有独立海军舰队 | B.可以同外国缔结同盟及其他条约 | C.享有一些自治权 | D.有权任命联邦议会的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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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帝国宪法》第二条:帝国依据本宪法规定在联邦领土内行使立法权,帝国法律应高于各邦法律。第十一条: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由材料内容可知A.普鲁士在联邦中享有特殊地位 | B.帝国实行联邦制,立法权属于皇帝 | C.宪法强调保护各邦的合法权利 | D.宪法带有浓厚的封建专制色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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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想了解德国,就必须抓住这样一个事实:德国,特别是普鲁士,是一个倒着的金字塔,牢牢埋在地里的塔尖是普鲁士士兵头盔上的尖铁,一切都由它托起”。威廉•李卜克内西意在说明德国A.社会结构极不稳定 | B.具有军国主义传统 | C.继承了普鲁士扩张政策 | D.德国士兵享有崇高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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