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某国宪法规定: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首相主持帝国政府,只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联邦议会不能自行通过任何一项对政府不利的法案。“某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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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某国宪法规定: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首相主持帝国政府,只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联邦议会不能自行通过任何一项对政府不利的法案。“某国”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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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英国 B.德国 C.法国 D.美国 |
答案
B |
举一反三
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政体与英国君主立宪制政权相比,其特点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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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专制主义色彩浓厚 B.君主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 C.国王统而不治 D.首相对议会负责 |
“兼容统一、秩序与自由的价值,非平衡地利用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优点,营造出一个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共同发展”的政体形式。确立这种“政体形式”的法律文件最有可能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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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英国《权利法案》 B.《德意志帝国宪法》 C.法国《1875年宪法》 D.美国《1787年宪法》 |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 德国总统由全体德意志人民选举之,任期为七年,可连选连任,德国总统掌握德国全部武装力量之最高统帅权。如某一邦不履行其依照德国宪法或德国法律所规定之义务时,德国总统得使用武力强制之。如德国境内之公共安宁和秩序受到严重扰乱或危害时,德国总统得采取必要之措施,需要时并得使用武力。德国总理和各部部长行使其职责,应取得德国国会之信任,当国会以明显之决议对其中之一员撤销其信任时,该员应即退职。 |
——摘编自德国“魏玛共和国宪法”(1919年) |
材料二 郑邦总统由联邦大会不经对论两选举产生,任期5年,只能连任一次。联邦政府由联邦总理和联邦各部部长组成,联邦总理根据联邦总统提名。由联邦议院不经讨论而选举产生,获得联邦议院过半数票者当选 为联邦总理,外交事务、联邦财政等由联邦行政和下属行政,便于以管理。联邦国防部长对武装部部队拥有命令权和指挥权。 |
——摘编自《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1948年) |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近代以来德国三部宪法中有关行政权规定的演变及其趋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联邦德国基本法关于行政权的规定发生变化的原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下侧是一幅题为“俾斯麦牌香肠”的漫画,它讽喻了俾斯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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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武力统一政策 B.全球扩张政策 C.社会保障政策 D.欧洲均势政策 |
下图是讽刺德意志第二帝国的漫画,能体现其寓意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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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德意志的未来不在于普通的自由主义,而在于强权” B.“帝国议会是‘一个没有政府的议会’,只好‘发表独白’” C.“在上帝的天堂和这个国家之间,不允许有任何文件作为第二天意出现” D.“现在有效的国家生活的唯一可能的形式是在一位明智的国王领导下的议会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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