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因为; (2)证明:假设存在这样的函数f:A→{1,2,3}, 使得对任意的整数, 若, 设, 由已知a≠b, 由于, 所以。 不妨令,这里, 同理,, 因为{1,2,3}只有三个元素,所以, 即,与已知矛盾; 因此假设不成立, 即不存在这样的函数, 使得对任意的整数, 若。 (3)解:当m=8时,记, 记P=CMN, 则, 显然对任意,不存在n≥3,使得成立, 故P是非“和谐集”, 此时; 同样的,当时,存在含m的集合A的有12个元素的子集为非“和谐集”,因此m≤7; 下面证明:含7的任意集合A的有12个元素的子集为“和谐集”, 设, 若1,14,21中之一为集合B的元素,显然为“和谐集”; 现考虑1,14,21都不属于集合B, 构造集合, , 以上每个集合中的元素都是倍数关系, 考虑的情况,也即B′中5个元素全都是B的元素,B中剩下6个元素必须从这5个集合中选取6个元素,那么至少有一个集合有两个元素被选,即集合B中至少有两个元素存在倍数关系; 综上所述,含7的任意集合A的有12个元素的子集B为“和谐集”,即m的最大值为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