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问中,利用数列的首项和直线的方程可以得到的关系得到。 第二问中,利用第一问中的关系式,表示,然后得到分式函数,化简可得 解:过的直线方程为 联立方程消去y得 ∴即 (2) ∴是等比数列 ,q=-2; (III)由(II)知,,要使恒成立由恒成立, 即(-1)nλ>-()n-1恒成立. ⅰ。当n为奇数时,即λ<()n-1恒成立. 又()n-1的最小值为1.∴λ<1. 10分 ⅱ。当n为偶数时,即λ>-()n-1恒成立,又-()n-1的最大值为-,∴λ>-. 11分即-<λ<1,又λ≠0,λ为整数,∴λ=-1,使得对任意n∈N*,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