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你忘了小时候冻过的那双手马诗墨腊月里的一天午后,室外。  雪后,寒风刺骨。他要走,母亲蹒跚地送出来。  “儿啊,你冷吗?”说完,母亲一把攥住他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你忘了小时候冻过的那双手马诗墨腊月里的一天午后,室外。  雪后,寒风刺骨。他要走,母亲蹒跚地送出来。  “儿啊,你冷吗?”说完,母亲一把攥住他的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阅读下面的文字。
你忘了小时候冻过的那双手
马诗墨
腊月里的一天午后,室外。
  雪后,寒风刺骨。
他要走,母亲蹒跚地送出来。
  “儿啊,你冷吗?”说完,母亲一把攥住他的双手。母亲的手是热的,他的手也是热的。他觉得母亲的这个动作有些古怪。看来,母亲是上了年纪,活得有些糊涂了。刚从屋里出来,怎么会冷呢?更何况,局里的车就等在外面,司机早把暖风开得足足的,等着他呢。
  “不冷,这不,手热乎着呢。”他顺势推开母亲的手,要和母亲告别。
“不,儿啊,你看这风多硬,割人的脸呢。娘给你拿那副大皮手套去。”母亲颠簸着脚,扶着墙,摸索着,一转眼进了屋里。
  他站在那里,觉得有些好笑。母亲真是糊涂了。
工夫不大,母亲出来了。他一看,笑了。母亲拿出来的,竟是父亲在世时用的那双狗皮里子手套。这手套,暖和是暖和,只是戴过后双手就会有一股难闻的狗腥味。
  “快,娘给你戴上。”母亲不由分说,抓起他的胳膊,把手套戴在了他的手上。霎时,他仿佛感觉到狗毛上的腥味,正顺着他皮肤的毛孔往里钻。
  “娘,我不冷,我真的不冷。”他顺势一抽胳臂,逃也似的将手从手套里抽出来。
  “你怎能不冷,娘都冷呢。”母亲再次抓起他的胳膊,顽固地把手套戴在他的手上。他有些不耐烦,他觉得狗毛的腥气这次不只是弥漫在了他的手上,而且还侵入了他的心。
  “我说不冷,就是不冷!”他一甩手,啪,手套被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母亲僵在那里,他也僵在那里。寒风,在僵持的母子间,呼啸着。
  很快,母亲蹲下身子,摸索着掉在地上的手套。
母亲的眼睛瞎了,是父亲死的那年哭瞎的。那年他7岁,父亲下煤窑,去了之后,就没有再回来。家里的顶梁柱塌了,母亲的天也塌了,母亲一哭就是三天。
  母亲冻得红红的手,在地上摸索着,划拉着,一下,又一下。他的心猛地一紧。他赶紧蹲下身子,抓住母亲的手。
母亲已经泪流满面。“儿啊,你忘了小时候冻过的那双手啦。”母亲的声音不大,但一字一句,像从岁月深处扬起的雪粒,打在他的心上。
  “小时候,你的手冻得像馒头,咱家穷,娘用破布给你缝了个手套。你放学回来,冻裂的手流出的脓血和手套粘在一起,手套脱不下来,你疼得哇哇地哭,娘也跟着哭……”
  他突然跪在母亲面前,一把抱住母亲,喊声“娘……”,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接一颗往下掉。
是的,那些年的冬天,他的手一直冻得鲜血淋漓的。家里倒是有一副手套,狗皮里子的,那是专门给父亲干活用的。然而,这些痛苦,他已经忘得干干净净。
那双狗皮里子手套竟一直被母亲保存着!
“娘,我戴。”他把双手伸出来,伸给母亲,那情形就像小时候,他坐在炕沿边,无数次安享母爱的沐浴。
母亲的手,颤巍巍的,她把手套整了又整,再次递给儿子。
  这是一次最庄重的沐浴母爱的仪式,因为在这一刻,他觉得,他找回了自己。
(选自《中外精短小说100篇》,有删改)
小题1:用简明的语言概括小说中儿子拒绝母亲给自己戴上手套的几点“理由”。(5分)
小题2:依据小说相关内容,试分析文中母、子的形象特点 。(6分)
小题3:试从刻画人物的方法角度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6分)
(1)母亲僵在那里,他也僵在那里。
(2)“儿啊,你忘了小时候冻过的那双手啦。”
小题4: 如何理解“因为在这一刻,他觉得,他找回了自己”?当今,我们应该如何对待“有一股难闻的狗腥味”的父母之爱?(8分)
答案

小题1:①刚从屋里出来。②局里的车就等在外面,司机早把暖风开得足足的。③手套戴过后双手就会有一股难闻的狗腥味。气味顺着他皮肤的毛孔往里钻,而且还侵入了他的心。
(答对1点给2分,给满5分为止)
小题1:①母亲是个经受生活磨难的盲人。父亲下煤窑遇难, 母亲因悲伤痛哭而瞎了眼。②母亲对儿子充满爱。母亲怕儿子受冷,执意要给儿子戴手套的一举一动,显示出母亲对儿子的挚爱。③儿子做官后差点忘了本,他在母爱的沐浴下找回了自我。(1个要点2分)
小题1:动作描写(答“神态描写”亦可),写母亲给儿子戴手套被拒时的疑虑,吃惊;也表现儿子对自己重重拒绝了母亲给予关心、爱护时的惊异。(手法1分,赏析2分)
②参考答案:语言描写,表达了母亲对儿子既疼爱又责怪的复杂感情。母亲一方面提醒儿子记住苦难的往事,同时埋怨儿子不该忘本。 (手法1分,赏析2分)
小题1:“这一刻”是指“娘,我戴。”他把双手伸出来,伸给母亲。是“安享母爱的沐浴”;“ 找回了自己”是指自己做了领导,忽视了母亲对儿子的爱,重新认识到:人,不管何时何地,都不能忘本,都要好好接受这人间至爱——母爱。(3分)
“难闻的狗腥味”代表一种粗陋的、难以让隔代人接受的爱。“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之爱乃人间至爱,是一种稳定伦常关系的表现。这种爱有时虽迂腐、粗陋,“有一股难闻的狗腥味”,但那是来自心灵深处的温暖呵护;那是不需任何回报、不带任何杂念的爱,“百善孝为先”,你惟其接受并转化为生活的动力,才是最好的“反哺”,才是最好的“尽孝”。(只要言之成理,视理解情况酌情给分。)(5分)
解析

小题1:该题考查“分析作品结构,概括作品主题”的能力,侧重于考查在理解作品内容的基础上理清作品的思路和分析作品结构的能力。能力层级为C。(分析综合)
小题1:该题考查“欣赏作品的形象,赏析作品的内涵,领悟作品的艺术魅力”的能力。能力层级为D。(鉴赏评价)
小题1:该题考查“体会重要语句的丰富含意,品味精彩的语言表达艺术”的能力,能力层级为D。(鉴赏评价)
小题1:本题考查“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发掘作品蕴含的民族心理和人文精神”的能力。能力层级为F。(探究)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

秋天的怀念
史铁生
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劲!”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小题1:本文开头极力描写“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这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用简练的语言概括“母亲”这一形象的主要特点。
①作用是                                                      (4分)
②母亲的主要性格特点是                  。(4分)
小题2:文中作者两次写到了母亲要推儿子到北海看花,母亲的用意是什么?文章结尾着重描写了“秋风中正开得烂漫”的菊花,作者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①母亲的用意是                                            (2分)
②作者这样写,作用是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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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段(12分)

中国奥运第一人
1932年7月8日上午。上海黄浦江畔。
刘长春,这个正要踏上第十届奥运会征程的中国唯一的选手,踏着微微颤动的渡桥,登上威尔逊总统号。他回眸岸上,送行的人们挥动着红红绿绿的小旗,如潮水般向码头边流涌。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汇集成一股热浪扑面而来。江上船只都减速行驶,几艘货轮和客轮拉响了汽笛,向即将远行的健儿致敬。刘长春不由涌出两行热泪,心情十分激动、亢奋,可又是沉重、悲壮的。是的,偌大的中国,四万万同胞,第一次出征世界奥运会,仅仅派出他一个选手!自己的两肩,能挑得起这千钧重的国人期待吗……
  刘长春14岁时,100米成绩已达到11秒8,400米成绩59秒。1927年,他的百米成绩提高到11秒。年底,他被东北大学录取为体育系学生。一次,与俄侨进行4×400米接力对抗赛,刘长春接第4棒时已经落后几米,可他急如闪电,竟然先于对手十多米到达终点,令俄国裁判目瞪口呆。1929年的一次中、日、德田径运动会上,他以10秒6的百米成绩名列世界前10 名。这是当时世界上中国人百米成绩的最好名次。
7月29日下午4时,在太平洋上颠簸了二十五个昼夜的威尔逊号,在数百华人的欢呼声中抵达洛杉矶港。刘长春乘上轿车,在美国警察的四辆摩托车引导和护送下,直朝唐人街开去。闻讯赶来的华侨华人排成近1公里的长龙,为刘长春欢呼,鞭炮声、锣鼓声、汽笛声、喇叭声冲天而起,场面十分壮观。许多热情的美国人聚集在奥运村,发现刘长春便欣喜地高喊:“China!”请他签名,围住他问长问短,刘长春常久久难以脱身。当然,也有蔑视与嘲弄他的美国人,一家美国报纸登出了他的照片,照片说明是:“看看,这个小中国人明天如何跑法……”
8月1日,第十届奥运会男子百米预赛正式开始。还没有来得及好好休整的刘长春直接参加比赛,被分在第二小组第四跑道。发令枪声一响,各国好手奋力冲刺,刘长春用尽全身力气冲向终点的红丝带,20米,10米,5米,刘长春仍然跑在第四名。美国观众热情地欢呼着,给刘长春注入了新的活力,在身体触及丝带的一瞬间,他奋力超过了前面一名法国选手。裁判报告他的成绩为11秒35。可惜的是,按照规定只有前8名才有资格参加决赛,而第8名的成绩为11秒02。
刘长春千里迢迢远涉重洋,在海上颠簸近月,到达洛杉矶第二天就得参加比赛,身体疲乏,无法正常发挥水平,竟与奥运决赛失之交臂,国人为之扼腕。
小题1:文章第三、四自然段插叙刘长春小时候的事情,突出了刘长春哪些特点?(4分)
答:                                                                                   
                                                                              
小题2:文章第五自然段末尾,作者还选用了一家美国报纸蔑视与嘲弄刘长春的材料,其作用是什么?
(4分)
答:                                                                                   
                                                                              
小题3:刘长春只身远涉重洋参加奥运会,送行和迎接的场面热烈壮观,海内外华人及华侨的热情和期盼超乎寻常。对此,你有何见解?(4分)
答:                                                                                                                                                                                                                               
(节选自《安东尼奥·萨马兰奇》,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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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进入了山区,山路崎岖不平,颠得人五脏六腑都翻腾出来。车上只有十几个乘客,坐在后几排的乘客,因为颠得吃不消,都挪到了前排。

他却主动移到了最后一排,五个座位连在一起,正好可以躺下。他太需要休息了。这段日子,工作丢了,谈了好几年的女朋友也吹了,整个人完全处在心灰意懒中,连续十几天吃不下睡不着,他觉得自己走到了人生的绝境,自己是那么渺小,存不存在都不重要。此行,他想回老家看看父母,年迈的双亲培养出他这个大学生很不容易。他决定在了断自己之前,再看一眼可怜的双亲。
他站起来,探身准备往外跳,可是,因为他的移动,车厢猛烈地颤动了一下。他突然意识到,如果自己跳下去,整个汽车可能因为重心失衡而坠落。前面的乘客发出惊呼:你不能跳,不然我们可就都完了!
是的,他不能只顾自己跳出去,那将置一车人于死地。可是,如果不马上跳出去,汽车可能随时坠落,那自己将与大家同归于尽。他不怕死,他这次回乡,就已经做好了死的打算,只是没想到会是这种死法。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
他冷静地判断了一下形势。中学时,他的物理成绩就很好,他知道,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车头和车尾重量的稍稍改变,都可能使平衡打破,而致车毁人亡。其他乘客都在汽车的前半部分,车尾只有他一人,他是这个平衡系统中,最重要的一环。他这一生,从来也没有这么重要过!
现在,唯一可行的自救办法是,他保持不动,维持这个平衡,让前面的乘客,慢慢往后移,再从窗户逃出险境。
他对大家说,我不动,你们一个一个从前面挪过来。千万不能挤,不要慌张,一个一个来!
在他的指挥下,离他最近的一位乘客,一点一点,向车尾爬过来。汽车轻轻摇晃着,每一次抖动,都揪着大家的心。
第一位乘客,成功地移到他身边,从窗户跳了出去。又一位乘客,爬了过来。十几位乘客都获救了。受伤的司机,也从驾驶室爬了出来。
他最后一个从窗户跳了出来。汽车晃了晃,没有坠落。
惊魂未定的乘客们,都安全获救了。看着摇摇欲坠的客车,大家的脸上,流露出劫后余生的欣慰。等大家定下神来,才想起坐在最后一排的那个小伙子。如果没有他的沉着和勇敢,不敢想象,会是怎样不堪的后果。大家四处找他,要向他表达谢意,却没有找到。
他已经悄悄走了。他的家就在离此地只有几公里的山坳里,上中学时,为了省路费,他就常常一个人从这条山路步行回家。十年前,也是从这条山路,他走出了大山,他是他们山寨里出的第一个大学生,他曾经令多少人为之自豪啊。
落日的余晖洒满山林。他拐进一条小路,这样可以早一点到家。归巢的鸟儿们,成群结队,从头顶掠过。他要从这里,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小题1:文章一开头交待“山路崎岖不平”对故事情节的发展有何作用?说说你的理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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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结合文中两处划线句子,分析“他”在两种不同情境下的内心活动。(4分)
(1)他深深地吸了口气。(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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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他已经悄悄走了。(2分)
小题3:小说中的“他”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试作简要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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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减。)
这篇小说以“你有多重要”为题,有主题思想、人物形象、情节结构等多方面的考虑。选择一个方面探究,陈述你的观点并作一定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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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阅读题难度:简单| 查看答案
阅读下面的文字

③除了歌咏山川和人民生活外,杜甫在这时有了充裕的时间,回忆他的青年时代。他在偏僻的山城与外边广大的世界隔绝,朋友稀少,生活平静,因此过去的一切经历在他面前活动起来。他写了不少长篇的诗叙述他过去的生活。他写《壮游》诗,从七岁学诗起经过吴越齐赵的漫游、长安时代、安史之乱,一直到滞留巴蜀,是一篇完整的自传。他还写了八首长诗,怀念八个人物,集在一起,叫做《八哀诗》,但它们只有历史的价值,艺术方面并不算是成功的作品。
④杜甫在这时因为与外面的世界脱离,作诗的态度有时改变了。他在成都草堂时说他写诗的态度是:“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老去诗篇浑漫与,春来花鸟莫深愁。”前两句说他长安时代以来对于诗的努力,极力避免庸俗,生活越艰难,作诗也越刻苦;后两句则说明在草堂的生活较为清闲,对着美丽的自然界可以信口成章了。但是到了夔州,他又把一部分的精力用到雕琢字句、推敲音律上边去了。他在《遣闷戏呈路十九曹长》里说“晚节渐于诗律细”,又在《解闷十二首》里说“颇学阴(阴铿)何(何逊)苦用心”。并且在指导儿子宗武学诗时,也教他熟读《文选》,以便从中采撷辞藻:这好像又把诗歌扯回到“研揣声病、寻章摘句”的时代里去了。但杜甫夔州时代的诗并不是每一首都是这样写成的。他用这种态度写出来的代表作品最明显的是《秋兴八首》、《诸将五首》。这些诗里不是没有接触到实际的问题,不是没有说到国家的灾难与人民的贫困,不是没有写出时代的变迁和自己热烈的想望,可是这些宝贵的内容被铿锵的音节与华丽的词藻给蒙盖住了。使后来杜诗的读者不知有多少人只受到音节与词藻的迷惑与陶醉,翻来覆去地诵读,而不去追问:里边到底说了些什么?因此在解释上也发生分歧。与此相反,反倒是在《写怀》里毫不费力地写出来的“无贵贱不悲,无富贫亦足”,读起来觉得亲切动人;而像《宿江边阁》里“不眠忧战伐,无力正乾坤”那样的诗句足以表达出诗人的品格。
⑤杜甫在夔州,身体时好时坏,疟疾、肺病、风痹、糖尿病都不断地缠绕着他,最后牙齿落了一半,耳也聋了,几乎成了一个残废的老人。他在这种情形下,两年内写了四百三十余篇诗,占有他全集诗中的七分之二,而且其中有不少的长篇,这是一个丰富的创作时期。由于生活的限制,在内容和思想上比起过去的作品都略有逊色,但其中也不缺《登高》这样的杰作。
小题1:从传记中看,杜甫在夔州时的诗歌创作,其素材的来源有哪些?请简要分析。(5分)
答:        
小题2:文章最后说“这是一个丰富的创作时期”,依据所选的这部分文字,你认为“丰富”体现在哪些方面?为什么能产生这么“丰富的创作”?(5分)
答:    
小题3:.第四段说杜甫“作诗的态度有时改变了”,有了什么改变?作者对改变的评价怎样?请依据文本加以阐述。(5分)
答:  
(节选自冯至《杜甫传》,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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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2分)
我的灵魂我的书
气质,就是品质散发出来的味道。
有一年,一个美国小伙子考上了哈佛大学,学工程。哈佛大学第一年有个核心课程,所谓核心课程,就是新生进校不是上专业课,而是上全体学生都必须上的公共课。这些课程的内容千奇百怪,什么都有,学校认为这些是任何一个哈佛学生都应涉猎的知识领域。于是,这个学生就选了一门课,但选完后他非常后悔,因为他选的是“中古英文文学”。想想看,一个想学工程的学生,跑去念“中古英文文学”,肯定非常痛苦。
更要命的是,代课教授年纪大,说话慢,讲课风格老派,听着很闷,所以他经常逃课。好不容易熬完了一学期的课,放暑假了,他很高兴。他要打工挣钱,于是就在学校附近的一家旧书店里找了份工作。
干什么呢?这种书店常常接到电话,被叫到别人家里收一些旧书回来,然后出售——他就干这个。
有一天,老板派他去哈佛大学旁边的一户人家里收书。他去了,一个老太太开的门,老太太看上去一脸忧伤。自我介绍后,他发现老太太竟是那位教他“中古英文文学”课教授的夫人。原来那位教授上完这学期的课后没多久就死了,死后留下了一屋子的书。老太太觉得这些书让她睹物思人,所以决定把它们卖掉,于是就给这家旧书店打了电话,恰好是这个小伙子被派来收书。这时,小伙子意识到,原来他刚上完的那门课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的一门课,他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一批学生之一。虽然他不喜欢那位教授,但他的心情也很沉重。当他去看这些书该怎么搬时,他发现教授书房的一整面墙的书柜里全是廉价的侦探小说。这个学生笑了,他想,这个老家伙平时上课很严肃,原来最爱看的是侦探小说。他竟有这种兴趣!小伙子越想越觉得好笑。书房后面是一扇大玻璃门,出去后是一个小花园,非常漂亮。老太太说:“我丈夫生前最大的嗜好就是种花剪草。”
玻璃门旁边还有两个书柜,里面放的全是园艺书。看了半天,这个学生做出决定:不搬这些书了!

爱好、兴趣,甚至癖好,都彻底浮现在教授的书房里。当时这个学生有种很强烈的感觉:如果把这些书搬回旧书店,就得把它们分开,分门别类地放在旧书店的书架上,然后再去卖。这样一来,教授的藏书就崩溃了、解体了。而现在,当这些书在它们主人的书房里安身时,它们是完整的。完整的意思是什么呢?这些书完整地表达了它们主人的人格、灵魂。所以这个学生觉得,只要教授的藏书还在,只要这些书仍然完整地在一起,那位教授就还没死,他的灵魂就还在这些书里面。
他觉得他应该让那位教授的灵魂完整地保留下来,所以决定把它们买下来,不拆散它们!老板听了他的话后说:“算了,这些书我6折卖给你。你在我这里打3年工就够了。”于是,他在这里打了3年工。
这个故事是真的。一个人的书房,一个人看什么书,一个人拥有哪些书,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全部,就是这个人。
小题1:下列对文段的分析综合,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这篇文章用平实、质朴的语言讲述了一个普通人的故事,平中见巧,写出了故事的起伏,引人深思,令人回味。
B.文章题目“我的灵魂我的书”将灵魂与书联系起来,“我”不是指教授,也不是指“小伙子”,而是指作者。
C.当小伙子意识到刚上完的那门课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的一门课时,当他意识到自己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一批学生之一时,他为自己的逃课行为懊悔不已。
D.虽然他不喜欢那位教授,但他的心情也很沉重。可当他发现教授书房的一整面墙的书柜里面全是廉价的侦探小说时,小伙子笑了。这一发现让他明白这位教授的阅读品位并不高。
E.作者在记述故事的过程中主要运用了侧面描写的手法,写出了教授的兴趣、爱好,为我们展示了生活中的教授形象。
小题2:文章第三段中说:“更要命的是,教授年纪大,说话慢,讲课风格老派,听着很闷。”有人认为这段话可以删去,你同意吗?为什么?(5分)
小题3:什么原因让小伙子宁愿不拿打工的薪水也要买下这些书?(6分)
小题4:故事的结尾说:“一个人的书房,一个人看什么书,一个人拥有哪些书,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全部,就是这个人。”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并联系生活实际探究这句话给你怎样的启示。(6分)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 查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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