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求见奥古斯丁·戴利(美)伊莎多拉·邓肯受我所读书的影响,我计划离开旧金山到国外去走走。我想我或许应该跟某个大剧团一起去。有一天,我便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求见奥古斯丁·戴利(美)伊莎多拉·邓肯受我所读书的影响,我计划离开旧金山到国外去走走。我想我或许应该跟某个大剧团一起去。有一天,我便去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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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见奥古斯丁·戴利
(美)伊莎多拉·邓肯
受我所读书的影响,我计划离开旧金山到国外去走走。我想我或许应该跟某个大剧团一起去。有一天,我便去拜访了一个巡回演出公司的经理。他们当时正在旧金山进行为期一周的巡回演出。我请求他看一看我的舞蹈。试演是在一个上午进行的,在一个巨大黑暗的空荡荡的舞台上,母亲为我伴奏。我身着特尼克式希腊风格的白色衣服,随着没有歌词的门德尔松的乐曲翩然起舞。曲子结束时,经理沉默了一会,便扭过头去对我的母亲说:“这种舞蹈不适合在剧院表演,倒是更适合教堂,我建议你还是带着你的女儿回家去吧!”
我很失望,但并没有放弃,开始想别的办法离开。
……
我想这个夏天是我一生中最痛苦的时期之一,在此之后,当我到芝加哥,一走上大街就有一种饥饿得要呕吐的感觉。
我确信留在芝加哥没有任何希望,我们必须到纽约去。但怎么去呢?一天,我在报纸上读到著名的奥古斯丁•戴利和他的剧团公司的消息。我决定一定要去见一见这位在美国以最热爱艺术及最具审美观点的剧团经理而闻名的大人物。我在剧院后台门口站了好几个下午,不停地让人把我的名字报进去,请求一见奥古斯丁•戴利。有人告诉我他太忙了,要我先见他的助理。可我不同意这样,我说我有要事相商,必须见到奥古斯丁•戴利本人。终于,一天傍晚,我被获准见到奥古斯丁•戴利这位大人物,他着实有着出众的外表,但对于陌生人他知道如何摆出一副凶恶的面孔。我有些害怕,但还是鼓足了勇气对他发表了一个非同寻常的长篇演说:
“戴利先生,我有一个绝妙的主意要告诉您,而这个国家也唯有您才能理解它。我发现了一种舞蹈,我发现了这种已经失传了两千多年的艺术。我给你带来了这种舞蹈,也带来了将革新我们整个时代的主意。我是在哪儿发现它的?在太平洋的波浪里,在内华达山脉的松林涌动中,我看见了年轻的美国在落基山山顶翩然起舞的完美轮廓。我们国家最伟大的诗人是沃特•惠特曼。我发现了这种能与沃特•惠特曼的诗相辉映的舞蹈,实际上,我是沃特惠•特曼灵魂的女儿。为了美国的孩子们我将创造一种能够表现美国的舞蹈。我为您的剧院带来了它所缺少的至关重要的灵魂。舞蹈家的灵魂。因为您知道,”我继续说,试图不去理会这位大经理不耐烦的打断(够了!够了!),我对此置之不理,提高了嗓门接着说,“戏剧是从舞蹈开始的,戏剧之初的第一位演员是位舞蹈家。他载歌载舞。这就是悲剧的诞生,直到舞蹈家用他自发的伟大的艺术回归到剧院,否则,您的剧院将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舞蹈。”
奥古斯丁•戴利不知道该如何应付眼前这个瘦小陌生的小女孩,竟敢用这种方式在他面前喋喋不休。他只好说:“好吧,我放在纽约演出的一幕哑剧需要一个小角色,你可以在十月一号来参加排练,如果你合适的话我就雇佣你,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伊莎多拉。”我答道。
“伊莎多拉,不错的名字,”他说,“好了,伊莎多拉,我们十月一日在纽约见吧。”怀着胜利的喜悦我冲回家见我的母亲。
“终于有人赏识我了,妈妈!”我说,“伟大的奥古斯丁•戴利要雇佣我了。我们得在十月一日之前赶到纽约。”
(选自《邓肯自传》伊莎多拉·邓肯著、曹辉译)
小题1:邓肯在芝加哥的经历蕴含着一个艺术家乃至一个人保持恒久魅力的秘密,请结合文本回答这个秘密是什么。(4分)
小题2:林语堂评价本书说:“在这本记载她一生经历的自传中,她毫不保留地自我剖析,坦率得令人发窘,生动得让我们感觉到一个亮丽生命的耀现。”林语堂的评价包含了传记文学的两个特点,请以本文为例说明这两个特点。(5分)
小题3:伯牙曾经在铺天盖地的波涛中,在茫茫无际的天涯里,在扶摇直上哀号和翱翔着的鸥鸟身上得到启迪,他的琴声忽然变得悠扬而又壮烈,清冽而又浩瀚,刚健而又缠绵,悲切而又欢乐。本文中画线的句子和伯牙的故事,让你从中领悟到艺术创作的一个什么规律?请再举一个同类的例子加以说明。(6分)
答案

小题:(4分)
吃苦又执着;敏感又坦诚;爱艺术,爱自然。
吃苦、执着、善于表达、坦诚、创新、敏感、亲近生活,善于从大自然中受到启迪,爱艺术,爱自然答出其中4点得2分,举例正确2分。
小题:(5分)
真实性和文学性。(2分)邓肯在芝加哥的经历以及心理感受体现了真实性。而对奥古斯丁戴利的演讲则体现了文学性。语言生动、深刻,极富有艺术感染力。(举例2分,也可是文章中其他例子)(语言组织1分)
或:特点一:真实性。林语堂所说“她毫不保留地自我剖析,坦率得令人发窘”即为真实性。作为一个伟大的舞蹈艺术家,邓肯在自传中毫不隐讳个人曾经的低微,为了心爱的舞蹈奔波谒见。特点二:文学性。林语堂所说“生动得让我们感觉到一个亮丽生命的耀现”即为文学性。传记文学为了更好地表现人物的生命状态和精神面貌,需要在坚持真实性的前提下恰当地运用文学笔法。例如本文中的对话语言描写就很好地表现了邓肯执着、坦率、热情的性格。演讲辞的文采则反映出作为艺术家的邓肯对艺术的领悟力。
小题:(6分)
大自然是艺术灵感的重要源泉。(3分)如:鸟巢的设计,徐悲鸿的马,齐白石的虾等都是从自然界获得创作的灵感。(3分)
或:伯牙和邓肯的事例都证明大自然是艺术灵感的重要源泉。伯牙是从波涛、天涯、鸥鸟这些自然事物上得到弹琴的启迪,邓肯是在波浪、松林中领悟到舞蹈的真谛。两位艺术家时代不同、环境迥异,但在艺术灵感的触动点上惊人地一致,这说明从大自然中获得启迪是古今不变的艺术创作规律。
诗人王维的山水田园诗歌是从自然山水中获取诗歌创作的灵感;徐悲鸿为了画好奔马亲自去大草原深入了解马;高尔基从翱翔于狂风怒浪中的海燕身上想到革命者。
解析

小题:无
小题:无
小题:无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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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一种声音
聂鑫森
①有一种声音,让中年画家越来越怀念了。这种声音非常奇妙,有颜色,有形状,有温度,还有杂含此中的情感故事。但现在再也听不到了。
②他知道这种声音只存在于古城的一条小巷,只存在于他家几代居住的那个小院、那座老屋。院子里有一棵梅子树,有两棵梧桐树,有缸荷花,还有几畦作观赏用的韭菜。老屋为两层,砖木结构,上下呈现出一种古铜的色调。
③这种声音叫雨声。雨声从他出生和成长的方向,不断地传来。在他的记忆里,总是弥漫着一片雨雾和雨声,太阳总是见不到的。
④春雨,夏雨,秋雨,冬雨。
⑤一下雨,他爹总会站在老屋的台阶上,听着一院子的雨声,如醉如痴,然后把少不更事的他叫到身边,告诉他许多古人关于雨的诗句:“夜雨剪春韭”“梅子黄时雨”“梧桐叶上三更雨”“留得残荷听雨声”……他听不懂,但他看懂了雨声被花叶染就的绚丽颜色。
⑥然后,他们回到厅堂里坐下来,爹说:“你听——”这两个字在无数次重复后,他的耳朵变得灵敏了:雨点先是小而密,落在薄薄的小青瓦上,叮叮咚咚,如珠玑在玉盘里乱跳;击在玻璃瓦上,声音尖脆,犹如琴声中的高音阶; 打在木晒楼的雨点,声音细腻而光洁;但前厅堂雕花檐板上的雨声,恰恰相反,浑厚而古朴;响在麻石台阶上的雨声,沉着而充满力度。
⑦古城有句俗语:“落雨天,留客天。”他记得一下雨,家里就会有客人不期而至,都是他爹的挚友。雨是请柬吗?雨声中,他们谈天道、人道、医道、艺道;或者下围棋,落子声与雨声交错而响;或者拉起京胡,唱他们所熟悉的京戏名段,音符从雨的缝隙里穿过去,居然没有濡湿……他坐在一边,看着,听着,如梦如幻。
⑧雨声中,他长大了,成家了,做父亲了……小巷、老屋和雨,成了他生命最奇诡的底色。下雨的日子,他也向他的儿子讲那些古人关于雨的诗句,他的画室也总会有好友联袂而至。
⑨春雨,夏雨,秋雨,冬雨。
⑩突然有一天,这一片地皮划拨给了房地产商,他携家人怅然搬进了世纪花园。小巷没有了,老屋没有了,记忆中雨的声音,没有了!巨大的规整的水泥匣子,嵌着一个个用混凝土、玻璃和钢铁构筑的巢。雨声呈现出呆板的灰色,节奏沉闷而压抑。这不是他感觉过的雨声!每逢下雨的日子,他会觉得格外无聊。他如一匹落入陷阱的豹子,孤立无助。
11他决定,请些工匠,在露台上做一个屋顶,盖上小青瓦,嵌上玻璃瓦。他希望找回那声音。露台的屋顶很快就做好了。他还置办了一个瓷圆桌、四个鼓形瓷凳、一个烧木炭的红泥火炉、一个烧水的青陶提梁壶。下雨的时候,他坐在这里烹茶,沏茶,静静地听雨。露台的前方是开敞的,他一抬头便看见一栋栋的高楼,整齐地排列着;所有的窗口都装着锃亮的防盗窗,窗口的后面都垂下厚厚的窗帘……这样的背景,绝对不会生发一种古典的声音!他明白了,在未来的日子里,他将永恒地怀念一种雨的声音。
12又是一个下雨的日子。他蓦地离开露台,急急走进这间静寂的画室……
13他希望在宣纸上画出那一片久远的雨声……
小题1:试分析第⑥段中作者对“雨”的描写的表达效果。  (4分)
小题2:小说结尾说:“他希望在宣纸上画出那一片久远的雨声……”你对这句话是怎样理解的? (5分)
小题3:试从写作手法着手分析作者怀念雨声的深层含义。(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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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别林——夏尔洛
[法国]乔治·萨杜尔
我们今天还可以在电影博物馆里看到一部很旧的影片,它的名字叫《在阵雨之间》。在这部滑稽片里,一个流浪汉和一个纨绔子弟,为了争夺一把雨伞和一个美貌女郎的垂青而吵闹起来。流浪汉戴一顶圆顶帽,穿一件短上衣,一条过肥的裤子,奇特的背心,带着领结和硬领。他的衣服又脏又破,但这个穷汉子竭力想装得像个绅士。这个小人物耍了一些花招,终于把雨伞弄到手,又找到了那个女郎,两人孤独地出现在一个荒凉的公园里。他突然转过身去,把雨伞当作手杖,像鸭子一样蹒跚地走开了……
1914年2月28日第一批看到《在阵雨之间》这部滑稽片的观众们,可以说一句:“我看到夏尔洛的诞生……”
《在阵雨之间》是卓别林所演的第四部影片。卓别林是在1911年初乘船到美国的,在最初的两个月里,他还不能决定究竟以哪一种角色姿态在电影上出现才好。演了十部影片后,他才作出了最后的决定。自1914年春季开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为止,卓别林每次在银幕上出现时总是留着小胡子,带着手杖,穿着过大的短靴,走着像鸭子一样的步伐。卓别林选择了这样一个典型的英国人形象,一个想冒充绅士的穷汉子,但在启斯东时代,卓别林根本还没有完全了解——说得更正确些应该还没有完全创造出——我们今天称之为“夏尔洛”的这个人物。卓别林那时的外貌已经跟后来的“夏尔洛”完全一样,但这还是一个没有灵魂的外壳而已。
卓别林的风格和作品在1916年底产生了急剧的变化,不过这种艺术的变化被卖座的盛况遮盖得显不出来。直到《安乐街》这部完美的古典作品问世后,夏尔洛的形象才第一次显出了它的巨大光辉。艺术家完全放弃了投人所好的做法,他成了他自己和他的天地的主宰。
他之所以能在27岁时就获得这样高的成就,是因为他能够不被自己在孤星摄影场所获得的名声冲昏头脑。当他到孤星工作后不久——在1916年的某一天,一阵冷水使他清醒过来。他在谈到这点时说:“我那时只有一个愿望,就是讨好爱好我的观众。为了这,我只要把我知道准有把握成功的那一套,把那些准能引起他们哄堂大笑的效果供给他们就行了,纵使这些效果根本和真正应有的动作毫不相关,也没有关系……”
“就在这样自满的时候,在《夏尔洛当救火员》放映的第二天,我被泼了一盆冷水。那是一个我从没见过面的不相识的人泼的。他给我写了一封信,上面说:‘我很担心您会变成观众的奴隶。恰巧相反,观众是您的奴隶。夏尔洛,观众是喜欢做奴隶的。”’
“自从接到这一封信以后,我就竭力避免投一般观众之所好。我依照我自己的兴趣,它却更恰当地给予了观众们以他们真正期待于我的东西。”
卓别林并不认为群众必须成为他的个性的奴隶,他认为当演员的唯一原因就是要表达大众的情绪。
1935年夏天,卓别林的“第五号作品”《摩登时代》与观众见面。
在《摩登时代》中,夏尔洛挑选了一个相当摩登的职业,他是一家大工厂的工人。在这家工厂里,一切都是机械化,经理通过电视可以清楚地看到任何一个角落。工人在从事工作时像一些身在屠宰场上的羔羊,时刻都处在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工人夏尔洛常常一不经心就打乱了传送带的工作,他的那份工作是永远不停地拧紧一颗颗螺丝钉。
“吃饭机”证实行不通后,经理就下令加快机器的速度。传送带的加速和工作的单调使夏尔洛丧失了理智,他像白痴一般跳起舞,把女人的衣钮当作螺丝钉,他把机油倒在工长、警官和护士的身上。他被关进了疯人院……等他病愈出院,却失掉了职业。
他在街上流浪,却被误抓进了监狱。但他觉得在监狱里要比在工厂中干活舒服得多。出狱后,他进了一家造船厂,却把一条还没造好的船放下了海。夏尔洛又失业了,他设法使自己能被抓进监狱去,因为在那里倒是有吃有住的。
在危机或不景气的十年中,没有一部美国影片曾经敢像《摩登时代》那样大胆地直接接触失业问题或资本主义统治所造成的其他后果。我们可以把卓别林看作是另一个时代的人物,因为在好莱坞,戏剧片除了表现一些简直是下流的东西以外就没有其他什么了。
(节选自《卓别林的一生》,韩默、徐继曾译)
小题1:评传中的议论不可忽视,请分析文本最后一个自然段议论的作用。(4分)
小题2:文本既叙述了两部电影的梗概,又摘引了观众的来信,这样写的主要目的是什么?请分别说明。(5分)
小题3:在第44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上,卓别林因成功塑造了夏尔洛形象而获得奥斯卡荣誉奖。请就夏尔洛形象塑造的过程,谈谈卓别林获得成功的原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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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之谜的探索者
吴超忠
⑴英国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所著关于宇宙论科普著作《时间简史》,已经用33种文字发行了550万册,如今在西方,自称受过教育的人若没有读过这本书,会被人看不起。他的《时间简史》和《果壳中的宇宙》已成为风靡全球的科学经典。
⑵1979年冬,我在剑桥大学第一次参加霍金的广义相对论讨论班。教室的后门打开了,只见一个骨瘦如柴、全身瘫痪的人斜躺在电动轮椅上,自己驱动着轮椅的电开关,缓缓而进。尽管在此之前,我读过霍金的论文和他的传记,仍不禁为眼前的情景大大吃惊。霍金要很努力才能抬起头,他不能写字,只能用非常微弱的变形语言进行交谈。他看书必须依赖一种翻书页的机器,读文献时需要请人将每一页都摊在大桌子上,然后他驱动轮椅如蚕吃桑叶般地逐页阅读……他正是在这种一般人难以置信的艰难中,成为世界公认的引力物理科学巨人。
⑶面对这样的一个执着追求科学真理而意志坚强的灵魂,人们不能不从内心产生深深的敬意。
   ⑷史蒂芬·霍金1942年1月8日出生于英国的牛津,这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近代科学的奠基人伽利略正是逝世于三百年前的同一天。霍金在牛津大学毕业后即到剑桥大学读研究生, 1962年被诊断得了卢伽雷病,不久,就完全瘫痪了。这种不治之症的患者平均只能活两年左右。1985年,霍金又因肺炎进行了穿气管手术,此后,他完全不能说话,依靠安装在轮椅上的一个计算机和语言合成器与人进行交谈。 身患绝症的霍金,却从未停止在量子引力和宇宙研究领域的攻关,思考着宇宙的起始,时间的开端。
  ⑸霍金是一个非常勤奋的学者,也是一个非常好的导师,我有幸在他的指导下于1984年初获得剑桥博士学位。与霍金教授相处的岁月非常令人留恋。医生曾诊断霍金只能活两年,他之所以能支持至今并取得卓越成就,皆因他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极其坚强的意志。霍金的一生,是人类意志力的记录,是科学精神创造的奇迹。
  ⑹霍金在剑桥大学担任卢卡斯数学教授一职,这是世界上最崇高的教席,因为他的前任包括伟大的牛顿和狄拉克。他的黑洞蒸发理论和量子宇宙论不仅震动了自然科学界,并且对哲学和宗教也影响深远。
  ⑺黑洞是一种奇异的天体,它的引力场极其强大,任何物体甚至光线都无法从它逃逸。霍金证明了在经典理论中黑洞的表面积不会减小。但是,霍金在考虑了量子效应之后,发现黑洞会像黑体那样辐射,并在一次极其猛烈的爆炸中终结。这一发现是引力物理在爱因斯坦之后的最重大进展。
  ⑻从宇宙大爆炸的奇点到无边界设想,霍金对宇宙学的发展作出了最基本的贡献。他的目标是解决从牛顿以来一直困扰人类的“第一推动”问题。他的宇宙模型是一个封闭的无边界的有限的四维时空——不需要上帝的第一推动,宇宙的演化完全取决于物理定律。
  ⑼耐人寻味的是,虽然霍金的宇宙论使上帝没有存身之处,梵蒂冈教廷仍对他表示了敬意。在承认了对伽利略审判的错误之后,教廷科学院又选举霍金为该院院士,教皇保罗二世两次会见他,为后世留下了佳话。世俗的偏见和神学的权威,都不能阻挡科学的力量。
⑽霍金相信,关于宇宙的起源和命运的基本思想可以不用数学来陈述,而且没有受过专业科学训练的人也能理解。他曾在通俗演讲里,生动地向听众解释“利用光速,从‘黑洞’进去,从‘白洞’到宇宙另一区域去作时空旅行”的设计,是有趣的科学幻想,而现实却是难以做到的简明道理。1982年,他决定针对没有科学背景的读者写一本有关宇宙之谜的通俗读物。经过数年的辛勤写作和修改,终于完成了《时间简史》,于1988年4月正式出版。霍金在《时间简史》中引导读者遨游外层空间奇异领域,对遥远星系、黑洞、夸克、大统一理论、“带味”粒子和“自旋”粒子、反物质、“时间箭头”等进行探索。
⑾人类,作为万物之灵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作为物质的形体,人类可以享受到生物所具有的任何乐趣,并且由于技术的发达,可以使用更多更有力的手段,本世纪人类能在月球表面上留下几个脚印即是明证。但是人类与一般生物最大的差别却在于人的精神世界可以囊括整个宇宙。宇宙的时间方向箭头给我们带来追求生活的刺激,而乐趣又在探索之中,宇宙对于我们总是具有“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美感。这就是为什么宇宙论这门既古老又年轻的学科能如此地牵动着历代思想家和哲学家的原因。宇宙学历来是孕育新观念和新思想的摇篮,它的每一个新成果都会对人类的传统产生震撼,这种现象将会贯穿于人类的整个历程。
《中华读书报》2007年4月18日
小题1:“霍金的宇宙论使上帝没有存身之处”,为什么“梵蒂冈教廷仍对他表示了敬意”? 联系全文回答。(4分)
小题2:第二段中画线的句子有哪些表达作用?(5分)
小题3:“英国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所著关于宇宙论科普著作《时间简史》,已经用33种文字发行了550万册,如今在西方,自称受过教育的人若没有读过这本书,会被人看不起。”这一现象说明了什么?结合本文,谈谈你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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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为什么还要阅读经典
刘梦溪
今天的国际与国内的现实环境、社会与经济与政治与文化的特殊景观,一句话,今天这样的时代,还需要读中国古代的经典吗?
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的确是一个具有多重身份、多重性格的时代。你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加以解读。比如你可以说,现在是一个大力推进现代化进程的时代,是一个全球一体化的时代;也可以说这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是知识过剩的时代,当然也是一个文化垃圾充斥的时代;还可以说这是一个消解文字的时代,一个读图时代等等。
那么身处如此繁杂、令人眼花缭乱的时代,不用说中国古代的经典,宽泛些说,我们还需要读书吗?我是指文字的文本阅读,现在还有它的价值吗?
实际情况是,现在在我们中国,很多人已经不喜欢读书了。不读书的“理由”据说可以举出很多,可是我想说的是,文本阅读是不可缺少的。读书风气其实就是一个社会的文化风气,甚至也是一个社会的道德风气的反映。因为读书不仅使人获得知识,还可以使人变得安宁,减少浮躁气。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可以说充满了浮躁气。扎扎实实做事情的人少了,走捷径、取巧的人多了。此种情况下,培养文本阅读的兴趣、形成读书风气,尤为重要。如果说人们往往喜欢追求时尚的话,读书也应该成为今天的一种时尚。
那么我们应该读些什么样的书呢?肯定要读好本专业的书,所谓“术业有专攻”是也。那么是否也有一些共同的书需要大家都来读一读呢?有的,这就是那些属于一个民族文化系统的典范之作,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本民族的文化经典。世界上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文化传统,也都有自己的文化经典,而凡是文化经典,就是人类的共同精神财富,不仅本民族的人应该阅读,其他国家的人也应该阅读。
至于今天为什么还要读中国的这些经典?我想主要是为了文化传承的需要。如果你不想完全抛弃自己的民族文化传统,那么阅读代表自己文化传统的典范性文本,是承继传统的一种必要的方式。其意义又不止于此。就个人的修养而言,阅读经典文本是使阅读者经历一番文化濡化的过程,它可以改变人的气质。朱熹就说过,读书的目的之一就是让人变化气质。读古人书、与古贤为伍,是一个人精神境界高尚的表现,可以提示人们不要堕入俗流。古人、古贤、古书,都是传统文化积淀的代称,接触多了,势必使一个人的气质发生潜移默化的变化。很多人都发生气质的变化,一个时代的社会风气就会随之发生变化。所以阅读本民族的文化经典,在个人,可以变化气质;对社会而言,可以转移风气。
当然现代社会是多元文化交错的社会,一个人不可能只接受单一的某一种文化,近百年来西方强势文化影响于东方、影响于中国,是不争的事实。我们也无须拒绝这种影响。只是当我们接受异质文化的时候,应该收拾好自己文化的主体,打点好自己的文化精神,把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溶解在一起,那才意味着新的文化的诞生。现在仍有很多人把现代化和“西化”完全等同起来,以为自己的文化传统无法和现代性相衔接,这是一种过时的看法,不应让这种看法成为我们的文化导向。我们正在进行的现代化进程,同时有一个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的任务,我可以肯定地说,要完成这个任务,必须造成全民族的阅读风气,首先是造成阅读经久不衰的本民族文化经典的风气。
(选自2003年11月26日《中华读书报》有删改)
小题1:根据文意,以下说法错误的两项是(5分)
A.作者认为,虽然现在中国很多人不喜欢读书了,但是文本阅读还是不可缺少的。
B.培养文本阅读的兴趣、形成读书风气,对于今天这个充满浮躁气的社会,显得尤为重要。
C.作者认为我们读书肯定要读好本专业的书,也应该阅读本民族的文化经典,甚至还可涉猎外国文本经典。
*
D.人们往往喜欢追求时尚,阅读本民族的文化经典就是一种时尚。
*E.读书的过程就是使阅读者经历一番文化濡化的过程,可以改变人的气质。
F.倡导阅读本民族经久不衰的文化经典,是我们现代化进程中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的首要任务。
小题2:根据文意,联系现实,对文中加点的有关“文化”的名词阐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文化垃圾”主要是指一些宣扬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粗制滥造的低俗文化。
B.“读图时代”指的是大量精美图片加文字的文本时代,它具有形象性、直观性和通俗性等特点,带来了阅读的简便和快捷,同时又加剧了阅读的表层化,培养了一批表层化的读者,使快餐文化走向泛滥和无度。
C.“文化经典”指的是能体现本民族文化精髓的和文化传统的典范性文本。
D.“异质文化”指的是在形式上与本民族传统文化截然不同的其他国家文化。
小题3:结合全文分析,作者认为今天为什么还要阅读经典?(4分)
小题4:文中“应该收拾好自己文化的主体,打点好自己的文化精神”体现了作者对传统文化经典的态度,“文化主体”“文化精神”指的是什么?我们该如何继承传统文化经典?就阅读中国古典名著的体会举一例加以说明。(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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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德行加上纽约人德行
胆大妄为,无所拘束,雄心勃勃,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没有什么是不敢做的。这就是谭盾。“湖南人的德行。”他给自己下着定义。
22岁时,在中央音乐学院读大二的谭盾暑假一个人憋在教室里,写了他平生第一部交响乐——《离骚》。在这部试图诠释两千年前楚国诗人屈原的作品里,他动用了很多板鼓、箫等民族乐器,当时这是很出格的事。“我的老师当时很不满意,说你有这么深刻吗?你有这么多牢骚要发吗?后来这部作品得了一个大奖。”他笑开了,微微有点得意。
“大概是湖南人的缘故。我们很小的时候,就被教育要有精英文化的抱负,要学文人的气质、气度,这是地域教育的基础。
“我成功的根源,对我而言,就是创造性。但是创造性的来源是非常艰辛的,要全面地学习,也离不开土壤。我觉得自己蛮幸运,一直有很好的土壤。
“我就觉得自己是一个农民。‘文革’之前,跟着外婆在湖南乡下长大,在中国传统的儒教伦理、农民非常朴实的真善美环境里长大;青少年时期跟着父母下乡,经历了‘文革’的动荡和苦难。我觉得,一个人的成长是离不开苦难的,没有尝过苦难的人不会有抱负。有的人会失去理想、信任、信心,人生的一切都被摧毁,有的人则会底气更足。一个艺术家经历‘文革’,就像观看或者参与一部大歌剧,让你看到了一切。当‘文革’结束,这个国家的精英要在废墟上重建理想和文化时,我们多多少少又参与其中,中国最活跃就是这个时期。”
无论湖南,还是北京,都容纳不了这个嚣张、创造力过剩的灵魂。1986年,中央音乐学院四大才子之一的湖南青年谭盾,拎着一箱足够用3年的卫生纸(有人跟他说纽约的卫生纸很贵),带着一颗“要来改变西方音乐”的野心,昂着头颅去了纽约,纽约聚集了来自世界各个角落的各色人等。谭盾在艺术家聚居地格林威治村一住就是10多年。
“全世界的神经病都在那里,你知道有多神经吗?你身边忽然冒出来一个人,你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竟然,他怀着的理想和你一模一样!”
在一大堆来纽约追寻伟大使命的“神经病”、笨蛋和天才中,也有一批来自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留学生,来自北京的艾未未、陈凯歌,来自台北的李安,来自上海的陈丹青、陈逸飞……一群新波西米亚人,在那里寻找他们的出路和梦想。
“那个时候,我天天和艾未未泡在一起。大家都很年轻,也很穷。但是所有的人都很有抱负,一种非常狂妄的抱负。我们对中国文化的热爱,是一般人难以比拟的。我感觉,这种很强的使命感,和毛泽东他们在上海成立共产党的使命感是一样的。我们出去留学,是为了中国去的。
“纽约非常有意思,它永远在向你灌输——从地球上看世界都不够,一定要从宇宙看世界。而在中国,永远只告诉你让你从中国看世界。我觉得,从中国看世界,你就不会这么爱自己,只有从世界这个角度讲,你才会更爱自己、珍惜自己。”
文化的创建,需要大舞台和大气候,而慷慨的纽约给予了他们一切。这批当年流浪纽约的华人艺术家和知识分子,如今都是活跃在中外文化艺术领域里声名显赫的人物,他们中的一些人,把自由、独立的风气带回了国内。
“我们对西方的学习很扎实。我们在西方学完之后,各人都对西方产生了很大的贡献。中国很大,但是,对中国当代文化产生重大冲击的人,大多是来自纽约的留学生。我觉得,全中国都应该为有这么一批人感到自豪。
“湖南人和纽约人都有一种得天独厚的文化土壤。虽然纽约人很富,在物质和文化上过得舒舒服服;湖南人很穷,有时连辣椒萝卜都吃不上。但是,他们都没有仅仅生活在世俗的状态里。妈的,说白了,就是这两个地方的人都有一种超越俗气的潜能。”
湖南人的德行,加上纽约人的德行,成就了一个如今的谭盾。狂妄,自由,随心所欲,追新逐奇,又不乏实际,紧紧把握住市场的需要。
“我一刻都没有怀疑过自己。你说我是自信也好,狂妄也好。我在内心是个极度浪漫的人。人一定要浪漫,才能超越世俗生活。只有超越世俗生活,才能够创造。”
关于谭盾:
   1957年8月18日谭盾出生于湖南长沙郊区思茅冲,高中时下放到农村插队,后在县京剧团开始其职业音乐家的生涯。1978年,谭盾带着一把只有三根弦的小提琴考入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获得作曲硕士学位。1986年,谭盾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奖学金,获得博士学位。至今谭盾旅居于美国纽约。
他在1983年以交响曲《风雅颂》赢得国际作曲大奖(Weber prize in Dresden),1984年举行的“谭盾中国器乐作品专场音乐会”发表了《天影》及《双阙》等多首曲目,引起不少批评,却也震撼了当时的民乐界。由于坚持在声音、技术上的不断探索,他被认为是中国先锋音乐的重要代表人物。1989年,一首以自制乐器演奏的作品《九歌》问世后,谭盾终于在国际乐坛获得成功,并不断以令人惊奇的创作成为越来越被国际乐坛瞩目的重要作曲家。
   1996年获加拿大格兰•格德音乐奖(Glenn Gould Prize);1997年他被《纽约时报》评为“本年度国际乐坛最重要的十位音乐家之一”,同年又被德国权威音乐杂志《歌剧世界》评为“本年度最佳作曲家”;1999年荣获当今世界最权威的格威文美尔作曲大奖;2001年他因电影《卧虎藏龙》的音乐赢得使他声名远播的奥斯卡最佳原创音乐金像奖。获第44届格莱美四项提名。
小题1:统观这篇报道,谭盾身上有着纽约人怎样的德性?(4分)
小题2:这篇报道,除了作者简约的旁白外,通篇都是直接引用主人公的原话。你认为这种手法有什么好处? (6分)
小题3:《人物周刊》发表本文时,前面写到“谭盾又搞怪了,这一次,又震动了西方。2007年1月13日,纽约大都会歌剧院上演他最新的歌剧《秦始皇》。120多年以来,这是这所全球著名的歌剧院第一次上演中国题材的原创歌剧。……这部歌剧连演9场,包括最高票价2500美元在内的戏票销售一空”。你认为这篇报道有着怎样的新闻价值?(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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