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8—11题。(12分)人有两个“大脑”王江①在生命体的活动中,除大脑外,脊髓的作用也极其重要。如果把大脑比喻成生命指挥中心,那么脊髓便是大脑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8—11题。(12分)人有两个“大脑”王江①在生命体的活动中,除大脑外,脊髓的作用也极其重要。如果把大脑比喻成生命指挥中心,那么脊髓便是大脑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8—11题。(12分)
人有两个“大脑”
王江
①在生命体的活动中,除大脑外,脊髓的作用也极其重要。如果把大脑比喻成生命指挥中心,那么脊髓便是大脑与四肢唯一的信息交换通道。但是,通常并不能把脊髓称作人的第二大脑。那么,人体内真有第二个大脑吗?对这一听起来似乎是不可思议的问题,科学家得出的结论却出乎许多人意料——答案是肯定的。
②哥伦比亚大学的迈克·格尔松教授经研究确定,在人体胃肠道组织的褶皱中有一个“组织机构”,即神经细胞综合体。在专门的物质——神经传感器的帮助下,该综合体能独立于大脑工作并进行信号交换,它甚至能像大脑一样参加学习等智力活动。迈克·格尔松教授由此创立了神经胃肠病学学科。
  ③同大脑一样,为第二大脑提供营养的是神经胶质细胞。第二大脑还拥有属于自己的负责免疫、保卫的细胞。另外,像血清素、谷氨酸盐、神经肽蛋白等神经传感器的存在也加大了它与大脑间的这种相似性。
④人体内这个所谓的第二大脑有自己有趣的起源。古老的腔体生物拥有早期神经系统,这个系统在生物进化演变过程中变为功能繁复的大脑,而早期神经系统的残余部分则转变成控制内部器官如消化器官的活动中心。这一转变在人的胚胎发育过程中可以观察到。在胚胎神经系统形成最早阶段,细胞凝聚物首先分裂,一部分形成中央神经系统,另一部分在胚胎体内游动,直到落入胃肠道系统中,在这里转变为独立的神经系统,后来随着胚胎发育,在专门的神经纤维——迷走神经作用下该系统才与中央神经系统建立联系。
⑤不久以前,人们还以为肠道只不过是带有基本条件反射的肌肉管状体,任何人都没注意到它的细胞结构、数量及其活动。但近年来,科学家惊奇地发现,胃肠道细胞的数量约有上亿个,迷走神经根本无法保证这种复杂的系统同大脑间的密切联系。那么胃肠系统是怎么工作的呢?科学家通过研究发现,胃肠系统之所以能独立地工作,原因就在于它有自己的司令部——人体第二大脑。第二大脑的主要机能是监控胃部活动及消化过程,观察食物特点,调节消化速度,加快或者放慢消化液分泌。十分有意思的是,像大脑一样,人体第二大脑也需要休息、沉浸于梦境。第二大脑在做梦时肠道会出现一些波动现象,如肌肉收缩。在精神紧张的情况下,第二大脑会像大脑一样分泌出专门的荷尔蒙,其中有过量的血清素。人能体验到那种状态,即有时有一种“猫抓心”的感觉,在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如惊吓、胃部遭到刺激则会出现腹泻。所谓“吓得屁滚尿流”即指这种情况,俄罗斯人称之为“熊病”。
  ⑥医学界曾有这样的术语,即神经胃,主要指胃对胃灼热、气管痉挛这样强烈刺激所产生的反应。倘若有进一步的不良刺激因素作用,那么胃将根据大脑指令分泌出会引起胃炎、胃溃疡的物质。相反,第二大脑的活动也会影响大脑的活动。比如,将消化不良的信号回送到大脑,从而引起恶心、头痛或者其它不舒服的感觉。人体有时对一些进入胃肠系统的物质过敏就是第二大脑作用于大脑的结果。
  ⑦科学家虽然已发现了第二大脑在生命活动中的作用,但目前还有许多现象等待进一步研究。科学家还没有弄清第二大脑在人的思维过程中到底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以及低级动物体内是否也应存在第二大脑等问题。人们相信,总有一天,科学会让每个人真正认知生命。
⑧为此,科学家发出呼吁:“爱护肠胃!爱护自己的第二大脑!”
8.下列有关“第二大脑”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第二大脑”能在专门物质的帮助下,独立于大脑工作并进行信号交换。
B.“第二大脑”拥有神经胶质细胞和负责免疫、保卫的细胞,以及一些神经传感器。
C.“第二大脑”与大脑一样,也需要休息,也会沉浸于梦境。
D.“第二大脑”最初是一些在迷走神经作用下与中央神经系统建立联系的细胞凝聚物。
9.下列不是“第二大脑在生命活动中的作用”的一项是( )
A.“第二大脑”能观察食物特点,调节消化速度,控制消化液的分泌。
B.“第二大脑”能像大脑一样参加一些智力活动,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还会分泌出专门的荷尔蒙。
C.“第二大脑”在不良刺激因素作用下会发出指令,分泌出引起胃炎、胃溃疡的物质。
D.“第二大脑”能将消化不良的信号回送到大脑,从而引起恶心、头痛等感觉。
10.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古老的腔体生物在进化演变过程中逐步形成繁复的大脑,其神经系统残余部分则转变成控制内部器官的活动中心。
B.俄罗斯人所谓的“熊病”是人在精神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第二大脑无法及时将不良信号传达到大脑的结果。
C.人体内具有第二个大脑,这并不能否定脊髓是“生命指挥中心”与四肢唯一的信息交换通道这一事实。
D.科学家呼吁人们要爱护自己的第二大脑,最直接的原因是,总有一天,科学会让每个人真正认知生命。
11.文中所谓的“第二大脑”与第⑥段中提到的“神经胃”是同一概念吗?请说明主要理由。(不超过30字)(3分)
答案

8.D 
9.C  
10.C
11. 不是。“神经胃”是病症,“第二大脑”则属神经系统。
解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6题。
科学家与首相
在十九世纪末的苏格兰,有一位贫苦农夫叫弗莱明。有一天,他和自己的妻子带着只有7岁的儿子正在田里收拾农活。忽然听到附近的泥沼地里有人发出呼救的哭泣声。他和妻子立即放下手中的农具,迅速跑到泥沼地边,发现一个男孩掉进了粪池里,孩子已经被粪水污泥淹到了胸口,眼看一个活生生的小生命就要被吞没了。他毫不顾忌地跳了下去,奋力将那个男孩救起来。妻子赶快提来了清水把孩子身上的污泥冲洗干净,孩子脱离了生命危险。
孩子告诉农夫,他跟随家人从这里经过,父母看到这里风光很好就让他随处走走,没有想到不小心掉到了粪池里。农夫看着孩子向父母所在的地方走去,然后埋头继续收拾自己的农活。
不久,一位高雅的绅士驾着一辆华丽的马车来到了弗莱明所住的农舍,彬彬有礼地自我介绍说,他就是被救男孩的父亲,特地前来道谢的。他的太太感激不尽地从马车上拿下来很多名贵的礼品。这位绅士表示要以优厚的礼金报答他对儿子的救命之恩。农夫却坚持不受,一再申明:“我不能因救了你的小孩而接受报酬,我们这里的任何一个人遇到了都会这样做的。”
他们正在互相推让之际,一个农家少年突然从外面走进屋来。绅士瞥了一眼便问道:“这是你的儿子吗?”农夫很高兴地点点头说:“正是。”绅士接着说道:“那好,你既然救了我的孩子,那就也让我为你的儿子尽点力,让我们订个协议吧,请允许我把你的儿子带走,我要让他受到良好的教育。假如这个孩子也像他父亲一样善良,那么他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位令你感到骄傲的人。”鉴于绅士的诚意,农夫只好答应了他的提议。
绅士非常讲信誉,不但把农夫的孩子送到学校读书,而且一直供他到圣玛利医学院上学。这个农夫的孩子不是别人,就是后来英国著名的细菌学家亚历山大•弗莱明教授。
1928年,弗莱明在实验室研究葡萄球菌时,因为没有盖好仪器盖子,致使楼上培养的青霉菌飘落到仪器中。奇迹发生了,因为青霉菌的到来,葡萄球菌竟然全部不见了。弗莱明经过进一步的试验证实,青霉菌当中的“青霉素”,是葡萄球菌的克星,并能***灭多种细菌。于是,第一种抗生素就这样被发明出来了。后来又经过英国病理学家弗洛里和德国生物学家钱恩的进一步研究完善,于1941年开始用于临床,并于1943年逐渐加以推广。青霉素被公认为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与原子弹和雷达相并列的第三个重大发明。青霉素能够治疗多种疾病,发明以来,挽救病人生命数以亿计。弗莱明也因此获得诺贝尔医学奖,并被公认为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一百位名人之一。而那个绅士,就是英国上议院议员丘吉尔,他那个被农夫从粪池里救起的儿子,就是后来英国著名的政治家,二战时期的盟军领袖,首相丘吉尔爵士。
二次大战期间,已经当上英国首相的丘吉尔出访非洲时,不幸罹患肺炎,生命垂危。肺炎在当时属绝症,医师均束手无策。紧急时刻,弗莱明从英国赶来,使用自己刚刚发明的青霉素,治好了丘吉尔的病。丘吉尔紧紧握住弗莱明的手说:“谢谢你,给了我两次生命。”弗莱明微笑着回答:“不用客气,第一次是我的父亲救了你,但这一次是你的父亲救了你。”
14.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5分)
A.农夫弗莱明毫不犹豫地跳进粪池里救起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这样一件再普通不过的小事情,却未料到后来会对人类世界发生如此重大的影响。
B.掉进粪池孩子的父母没有尽到家长的责任,险些让孩子丧命,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过,不惜用优厚的礼金收买农夫以封嘴,不让事态扩大。
C.绅士知恩图报,带走农家少年亚历山大•弗莱明,让他接受良好的教育,终于使他成为英国著名的细菌学家。弗莱明后来发明了青霉素,为人类造福。
D.丘吉尔大难不死,终有后福。他成为英国著名的政治家,二战时期的盟军领袖,英国首相。这是农夫弗莱明有先见之明,所以当年舍身救人,在所不惜。
E.本文通过记叙弗莱明、丘吉尔两家人互助互爱、与人为善的真实故事,重点勾勒了弗莱明父子俩可亲可爱、朴实无华的慈善人家的感人形象。
15.农夫弗莱明坚持不受厚礼,却同意让绅士带走自己的孩子,这是为什么?请结合原文概括回答。(4分)
答:                                                                       
                                                                               
                                                                              
16.这里所叙述的事情,经历并不复杂,但却很感人,从某种角度说,它对人类进程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请依据文章内容,并结合实际,探究文中阐述了一个什么道理?你受到了什么启迪?(5分)
答:                                                                       
                                                                               
                                                                               
题型:阅读题难度:简单| 查看答案
(22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
我对黑暗的柔情
迟子建
那天下午,我关窗的时候,忽然发现一只金色的蜜蜂。它蜷缩在窗棂下,好像采蜜采累了,正在甜睡(意见:是“甜睡”还是“酣睡”,请酌)。我想都没想,捉起它,欲把它放生。然而就在我扬起胳膊的那个瞬间,我左手的拇指忽然针刺般的剧痛,我意识到蜜蜂蜇了我了,连忙把它撇到窗外。
蜜蜂走了,它留在我拇指上的,是一根蜂针。蜂针不长,很细,附着白色的絮状物,我把它拔了出来。我小的时候,不止一次被蜜蜂蛰过,记得有一次在北极村,我撞上马蜂窝,倾巢而出的马蜂蛰得我面部红肿,疼得我在炕上直打滚。  别看这只蜜蜂了无生气的样子,它的能量实在是大。我的拇指顷刻间肿胀起来,而且疼痛难忍。我懊恼极了,蜜蜂一定以为我要致它于死地,才使出它的撒手锏。而蛰过了人的蜜蜂,会气绝身亡,即使我把它放到窗外,它也不会再飞翔,注定要化作尘埃了。我和它,两败俱伤。
我以为疼痛会像闪电一样消逝的,然而我错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到了晚饭的时候,我的拇指仍然锥心刺骨的疼。天刚黑,我便钻进被窝,想着进入梦乡了,就会忘记疼痛。然而辗转着熬到深夜,疼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像涨潮的海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打开灯,察看伤处。我想蜜蜂留在我手指上的蜂针,一定毒素甚剧,而我拔蜂针时,并没有用镊子,大约拔得不彻底,于是拿出一根缝衣服的针,划了根火柴,简单地给它消了消毒,将针刺向痛处,企图挑出可能残存着的蜂针。针进到肉里去了,可是血却出不来,好像那块肉成了死肉,让我骇然。想到冷水可止痛,我便拔了针,进了洗手间,站在水龙头下,用冷水冲击拇指。这招儿倒是灵验,痛感减轻了不少,十几分钟后,我回到了床上。然而才躺下,刚刚缓解的疼痛又傲慢地抬头了,没办法,我只得起来。病急乱投医,一会儿抹风油精,一会儿抹牙膏,一会儿又涂抗炎药膏,百般折腾,疼痛却仍如高山的雪莲一样,凛冽地开放。我泄气了,关上灯,拉开窗帘,求助于天。
已经是子夜时分了,如果天气好,我可以望见窗外的月亮,星星,可以看见山的剪影。然而那天阴天,窗外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人的心真是奇怪,越是看不见什么,却越是想看。我将脸贴在玻璃窗上,瞪大眼睛,然而黑夜就是黑夜,它毫不含糊地将白日我所见的景致都抹***掉了。我盼望着山下会突然闪现出打鱼人的渔火,或是堤坝上有汽车驶过,那样,就会有光明划破这黑暗。然而没有,我的眼前仍然是沉沉的无边的暗夜。
我已经很久没有体味这样的黑暗了。都市的夜晚,由于灯火的作祟,已没有黑暗可言了;而在故乡,我能伫立在夜晚的窗前,也完全是因为月色的诱惑。有谁会欣赏黑暗呢?然而这个伤痛的夜晚,面对着这处子般鲜润的黑暗,我竟有了一种特别的感动,身上渐渐泛起暖意,有如在冰天雪地中看到了一团火。如今能看到真正的黑暗的地方,又有几处呢?黑暗在这个不眠的世界上,被人为的光明撕裂得丢了魂魄。其实黑暗是洁净的,那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繁华,亵渎了圣洁的黑暗。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如果我们放弃梦想,不断地制造糜烂的光明来驱赶黑暗,纵情声色,那么我们面对的,很可能就是单色调的世界了。
我感激这只勇敢的蜜蜂,它用一场壮烈的牺牲,唤起了我的疼痛感,唤起了我对黑暗的从未有过的柔情。只有这干干净净的黑暗,才会迎来清清爽爽的黎明啊。
(原文有删改)
14.根据文意,说说“我”对黑夜有着怎样的“柔情”。(6分)
15.根据上下文,解释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6分)
(1)黑暗在这个不眠的世界上,被人为的光明撕裂得丢了魂魄。
(2)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
16.为什么说“只有这干干净净的黑暗,才会迎来清清爽爽的黎明啊。”?(4分)
17.第四段中,作者用大量笔墨描述自己被疼痛折磨的过程,这样写有什么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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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一19题。
造心     
毕淑敏
蜜蜂会造蜂巢。蚂蚁会造蚁穴。人会造房屋,机器,造美丽的艺术品和动听的歌。但是,对于我们最重要最宝贵的东西──自己的心,谁是它的建造者?   
我们的心,是长久地不知不觉地以自己的双手,塑造而成。
造心先得有材料。有的心是用钢铁造的,沉黑无比。有的心是用冰雪造的,高洁酷寒。有的心是用玻璃造的,晶莹脆薄。有的心是用木头造的,安稳麻木。有的心是用垃圾造的,面目可憎。有的心是用谎言造的,百孔千疮。
造心要有手艺。一只灵巧的心,缝制得如同金丝荷包。一罐古朴的心,淳厚得好似百年老酒。一枚机敏的心,感应快捷电光石火。一颗潦草的心,门可罗雀疏可走马。一滩胡乱堆就的心,乏善可陈杂乱无章。一片编织荆棘的心,暗设机关处处陷阱。一道半是细腻半是马虎的心,好似白蚁蛀咬的断堤。一朵绣花枕头内里虚空的心,是假冒伪劣心界的水货。
心的边疆,可以造得很大很大。像延展性最好的金箔,铺设整个宇宙,把日月包涵。没有一片乌云,可以覆盖心灵辽阔的疆域。没有哪次地震火山,可以彻底颠覆心灵的宏伟建筑。没有任何风暴,可以冻结心灵深处喷涌的温泉。没有某种天灾人祸,可以在秋天,让心的田野颗粒无收。
心的规模,也可能缩得很小很小,只能容纳一个家,一个人,一粒芝麻,一滴病毒。一丝雨,就把它淹没了。一缕风,就把它粉碎了。一句流言,就让它痛不欲生。一个阴谋,就置它万劫不复。
心可以很硬,超过人世间已知的任何一款金属。心可以很软,如泣如诉如绢如帛。心可以很韧,千百次的折损委屈,依旧平整如初。心可以很脆,一个不小心,顿时香消玉碎。
优等的心,不必华丽,但必须坚固。因为人生有太多的压榨和当头一击,会与独行的心灵,在暗夜狭路相逢。如果没有精心的特别设计,简陋的心,很易横遭伤害一蹶不振,也许从此破罐破摔,再无生机。没有自我康复本领的心灵,是不设防的大门。一汪小伤,便漏尽全身膏血。一星火药,烧毁绵延的城堡。
心为血之海,那里汇聚着每个人的品格智慧精力情操,心的质量就是人的质量。有一颗仁慈之心,会爱世界爱人爱生活,爱自身也爱大家。有一颗自强之心,会勤学苦练百折不挠,宠辱不惊大智若愚。有一颗尊严之心,会珍惜自然善待万物。有一颗流量充沛羽翼丰满的心,会乘上幻想的航天飞机,抚摸月亮的肩膀。
当以我手塑我心的时候,一定要找好样板,郑重设计,万不可草率行事。造心当然免不了失败,也很可能会推倒重来。不必气馁,但也不可过于大意。因为心灵的本质,是一种缓慢而精细的物体,太多的揉搓,会破坏它的灵性与感动。
造好的心,如同造好的船。当它下水远航时,蓝天在头上飘荡,海鸥在前面飞翔,那是一个神圣的时刻。会有台风,会有巨涛。但一颗美好的心,即使巨轮沉没,它的颗粒也会在海浪中,无畏而快乐地燃烧。
(选自《百年中国性灵散文》,有删节)
16.用自己的话概括第三、四段主要内容及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6分)
第三段:                                                     
第四段:                                                     
17.请赏析“心的边疆,可以造得很大很大,像延展性最好的金箔,铺设整个宇宙,把日月包涵”这句话。(6分)
答:                                                                
18.文中说“我们的心,是长久地不知不觉地以自己的双手,塑造而成”,又说“当以我手塑我心的时候,一定要找好样板,郑重设计,万不可草率行事”,你如何理解这两种说法的异同?(5分)
答:                                                                       
19.下列对本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   )
A.本文开头借鉴诗歌的表现手法,以蜜蜂造巢、蚂蚁造穴起兴,引出人类要塑造美好心灵的话题。
B.“心可以很硬”这一段运用了比喻、排比、借代、夸张的修辞方法,语言生动形象。
C.“心的质量就是人的质量”,这里的“心”指人的精神世界,包含品格、智慧、情操等,在文中的意思是说人的精神决定人的成就。
D.结尾以船喻心,以下水远航象征开启新的人生之路,喻指美好的心灵可以使人直面困难,承受挫折,永葆生命的活力。
E.本文意象新奇、联想丰富、文笔灵动,是一篇优美的富有哲理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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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
小村即景
韩小蕙
这是晋中南广袤大地上的一个普通小村庄,普通到你都不必问起它的名字。但就是这个普通的小村庄,竟使我体验到一种地域的魅力。
这一带的地貌真是奇特,令平原人看上一眼便永远难忘。
人正在大地上行走,突然,脚起脚落之间,路便没有了。探身一望,脚下就是直上直下的悬崖,有的深度达数十丈,令人头晕目眩。
而身后,人刚才过来的地方,明明是平展展的土地。生着庄稼,长着树木,流着河水,跑着马车。还有一座座土砖结合而筑成的农舍和用秫秆隔成的农家小院。从里面,不时传来鸡鸣、羊叫和娃儿的笑声。
倏的,一群漂亮的狗你追我逐地奔了来,撒欢儿地在地上跑着、跳着、扑咬着,尽情地嬉戏,却没见一只掉下崖去。人正在惊疑之际,崖上崖下的乡亲便喊起话来:
“哎——吃哩?”
“哎——吃哩。”
这是汉子的声音。声音于崖上崖下巨大的空间之中,显得格外雄浑苍凉。倘是女子,便会于雄浑苍凉之中,又夹杂上缠绵悱恻的韵味,令人遐想无穷。
一忽儿,月上高崖,清辉撒满大地,崖上崖下便一起进入了这里才有的极其静谧旷远的夜世界……
借用地理学的名词术语,这是典型的丘陵地貌。再准确一点说,这是平原与山地的交界地带,因而既呈现平原的平整,又间有山地的起伏。起起伏伏之间,便出现大断大裂又错落有致的高崖低谷。人在高处放眼望去,但见对面崖壁像是一面巨大的史前壁画,那上面的神秘图形令你读不够也思不够。而远处,则是一派倒海翻江的山茆沟壑图,纵是天下最杰出的大师,也绘不出它们的英雄本色。
老乡们却绝少这样看景。他们更相信老辈人留下的传说。说是女娲炼石补天的那会儿,补到这里地界时伸了个懒腰,漏下一缕沙粒,地面上便不平起来。因为年深日久,他们早已没有了对女娲的愤激,生命的因子里,只留下择佳地而生息的顽强生命力。在极不规则的地表之上,他们竟顺势建起了房舍,形成村落,荷家养畜,婚丧嫁娶。虽然活得不轻松,但也能在春种秋收之中,闻得一些戏文。何况,当青草漫满黄土世界之时,山茆沟壑也显得蓊郁苍翠起来。鸟儿也能飞来几只,唧唧喳喳地叫上一阵。
这地方只是不能过冬天。一到荒凉的冬季,造化的穷凶极恶便再难掩饰了。
每当钻天杨的最后一片叶子被狂风吹落之后,生命的绿色消失殆尽,苍茫的黄土高坡就裸露出它的贫穷。高崖与低谷之间,只萧疏着荆棘枯草的几只枝杈,天低云暗,更载不动悬崖、坡坡、沟沟、壑壑的忧并愁。而夹带黄土的狂风却全然不理会这些,只一阵紧似一阵地刮着,对准光秃秃崖际,麻利地刮下一层又一层黄土,怪笑着抛洒向半空中。
在这样的日子里,连狗也不敢跑出门去;家家农户院子,更是门户紧闭。汉子蹲在炕沿上抽烟叶,婆姨搂着被吓坏的娃儿,满崖满坡满世界中,失却了一切人声兽语,只剩下黄土的怒号和黄土的***……
这一切,是平原人无论如何也经受不住的。
与江南的鱼米之乡相比,不用说,这样的地域环境是太沉重了。
可无论历史上还是今天,这里始终被称为晋中南宝地。庄户人家的日子红火,为历史上偏居此隅的各路诸侯们奠定了太平昌盛的基础。气势恢弘的中原文化,也由这里播往陕北高原,甚至河西走廊、祁连山脉。就连异族侵略者,也不敢贸然践踏这片神圣的黄土地——有老乡告诉我,在抗战最严酷的1940年,小鬼子也只有在大规模“扫荡”时,才敢来村子里指指戳戳。
到底是谁的功勋呢?
人杰?地灵?还是天意?
天意不过是人们自己编造出来的感觉。地灵向来也是依靠人杰才得以体现的。归根结底,我以为,还是这里的人民是有血性的人民。自然环境的险恶,造就了他们挑战意识。倘若人类不劳动,不创造,不抗争,不奋斗,天天依赖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优哉游哉地享受,恐怕这世界上根本就没今天这高度发达的人类社会。
这读不透也思不透的“史前壁画”,这倒海翻江的“山茆沟壑图”特别是这依地势而形成和兴旺的小村,永远地载入我的记忆。我清楚,在今后的人生之旅上,我会常常想起它们来的。
(选自《现代散文鉴赏》)
14. 文章开篇说“这个普通小村庄,竟使我体验到一种地域的魅力”,结合全文,概括这种“地域魅力”的特点。(6分)
答:                                                                   
15. 文章说“‘哎——吃哩?’‘哎——吃哩。’令人遐想无穷”,请揣摩语言,说说你体会到了什么?(4分)
答:                                                                   
16. 文章多处使用了对比的手法,请找出两处,并简要分析。(6分)
答:                                                                   
17. 本文题目是《乡村即景》,但作者的用意显然不只是在写景,作者真实的用意是什么?(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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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18题。
弧状人生
申永霞
汤红美是个很有点意思的主妇。
她曾经是我的房东。当我随房屋中介者刚踏进她家的房门时,便听到她很鼓舞人心的笑声。哈哈哈哈,四节拍的。
很可能是因为她自己耳背,所以也怀疑别人耳朵不太好使。这就使得她先生跟她说话须像吵架一样,轮到真正吵架时便没有了内容,一来二去,烦恼也就没有了。
她先生比她大了十岁,她的儿子又比她小了三十岁。她在他们一大一小中间,爱他们,也被他们爱。久了,她活得似乎比先生幸福些,比儿子还霸道些。
我见到她时,正是她发胖的时候。平白无故的日子,突然一天比一天胖起来。奇怪的是她形体的变化竟一点也没损伤她面容的姣美,甚至有一段时间当她胖得一发不可收拾的时候,她仍然是一张瓜子脸,面色光洁,五官秀美,笑容颇像一个二十岁女孩那样童叟无欺。这实在让人不可思议得很。
论起她的婚姻,也是令人奇怪的地方。她嫁给她丈夫老K的代价是被她家人真心诚意地逐出了家门。她说我到底喜欢他什么呀,我喜欢他的耳朵,我那时一见到他耳朵就想笑,笑得截不住。
我正听着听着,她说着说着笑起来。哈哈哈哈,仍是四节拍的。
知道了她的往事,从此我就很刻意地重视她先生的那双耳朵。一次两次,终于还是失望了。我不知道它怎么会吸引了汤红美,照现在看汤红美年轻时确乎是一个很美丽的人。比起她,我觉得即便老K长了一双金耳朵也会显得自愧弗如。
然而,汤红美很爱她的先生。她叫她的先生老K。老K。老K。   
老K是皮鞋厂的一名工人。皮鞋的式样老得惊人,任何一只穿在脚上都能吓人一跳,工厂的效益与工人的工资可想而知。有几次每到月底发工资时,我便看到老K抱着几双皮鞋愁眉苦脸地回来了,老K的同事抱回皮鞋常常被老婆骂得要命,老K的命运真比他们好多了。汤红美一见到他抱皮鞋回来就笑。哈哈哈哈,四节拍一落,让老K心里真是惭愧极了,踏实极了。
有一段日子,老K迷惘得很,全家人指望汤红美一个人拿工资——怎么办啊。
但汤红美不这么想,并且她也不给时间让老K想。她整天充实极了,天天早晨要吃油炒饭,油炒饭炒好了,就亮起嗓门儿喊:老K。老K。小苗。小苗。叫嚷之中,先生老K和儿子小苗很不情愿地起了床吃了饭,然后三口人一块儿抹嘴出门了。老K的自卑全没了,汤红美的一叫一喊使他的上班像儿子上学一样,充满了一种神圣而又严肃的责任。
有时候,老K感慨地想,没有了汤红美,或者换了另外一个汤红美,他的一切将会是另外一种样子。
有一次,汤红美坐下来认真地让我帮她分析长胖的原因。   
来来去去,列了以下两个理由。
1.吃肉多;2.睡觉多。
此时汤红美才悄悄叹一口气,说,没办法,累呀。
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汤红美在单位***不是轻松活儿。她在机械厂上班,以前靠的是智力,工作轻松,但拿钱不多;后来她就要求换了岗位,加入了搬运工的行列。逢到机器出厂、材料进厂都是她最忙累的时候。
末了汤红美表功一样说,看,工资一下长了两百多。
日子如果这样过,除了汤红美偶尔为胖烦恼以外,倒也没什么大不了。
但这个家庭后来却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
一次在搬运过程中,一个工人一失手碰落了摆放的机器,噼里啪啦一堆沉重的铁物砸落下来,汤红美是伤势最重的一个,她被人抬出来时双腿已是面目全非。
在漫长的医疗过程中,汤红美又向人学会了机织毛衣。
初春的阳光常常照在汤红美的脊背上,一边的机器“吱吱”作响,粉红色的线团在她身边跳跃出各种各样的弧线,仿佛在给她从此沉寂的一生唱着赞歌。
这时候,老K就会走过来,默默望着她,说:
汤红美。
16.小说中多次写到汤红美的笑“哈哈哈哈,四节拍的”“哈哈哈哈,仍是四节拍的”等,这样写有什么作用?(4分)
17.结合作品,请简要分析“汤红美”这一人物形象。(5分)
18.小说描述了主人公汤红美的“弧状人生”,请联系全文,谈谈你对这种人生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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