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惜别樱桃园童道明 为了挽救一座即将拍卖的樱桃园,女主人从巴黎回到俄罗斯故乡。一个商人建议她把樱桃园改造成别墅出租。女主人不听,樱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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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别樱桃园 童道明 |
为了挽救一座即将拍卖的樱桃园,女主人从巴黎回到俄罗斯故乡。一个商人建议她把樱桃园改造成别墅出租。女主人不听,樱桃园易主。新的主人正是那个提建议的商人。樱桃园原先的女主人落了几滴眼泪,走了。落幕前,观众听到“从远处隐隐传来砍伐树木的斧声”……这就是契诃夫的《樱桃园》。 从《樱桃园》这部戏可以生发出种种不同的题旨来。在贵族阶级行将入木的20世纪初,由此可以反思到“贵族阶级的没落”;在阶级斗争如火如荼的十月革命后,由此可以导引出“阶级斗争的火花”;而在阶级观点逐渐让位给人类意识的上世纪中后叶,则有越来越多的人从“樱桃园的消失”中,发现了“人类的困惑”。 “困惑”在哪?美丽的“樱桃园”终究敌不过实用的“别墅楼”,几幢有物质经济效益的别墅楼的出现,要伴随一座有精神家园意味的樱桃园的毁灭。“困惑”在趋新与怀旧的两难选择,“困惑”在情感与理智的永恒冲突,“困惑”在按历史法则注定要让位给“别墅楼”的“樱桃园”毕竟也值得几分眷恋,“困惑”在让人听了心颤的“砍伐树木的斧声”,同时还可以听作“时代前进的脚步声”…… 《樱桃园》里包裹的那颗俄罗斯困惑的灵魂,像是升腾到了天空,它的呼唤在各种肤色的人的心灵中激起了共鸣。其中自然也包括我们黑头发黄皮肤的龙的传人。 五十年代末,旅欧华人作家凌叔华重游日本京都银阁寺,发现“当年池上那树斜卧的粉色山茶不见了。猩红的天竹也不在水边照影了……清脆的鸟声也听不到了”。而在寺庙山门旁边“却多了一个卖票窗口了”。告别已经成为营业性旅游点的银阁寺,凌叔华女士在她的散文《重游日本》里写下了自己的“心灵困惑”:“我惘惘的走出了庙门,大有契诃夫的《樱桃园》女主人的心境。有一天这锦镜池内会不会填上了洋灰,作为公共游泳池呢?我不由得一路问自己。” 有《樱桃园》女主人心境的,并不非得是女性,也并不非得熟悉契诃夫的剧本。五十年代中期,当北京的老牌楼、老城墙在新马路不断拓展的同时不断消失与萎缩的时候,最有契诃夫《樱桃园》女主人心境的北京市民,我想一定是梁思成先生了。 时代在快速地按着历史的法则前进,跟着时代前进的我们,不得不与一些旧的但也美丽的事物告别。在这日新月异的世纪之初,我们好像每天都在迎接新的“别墅楼”拔地而起,同时也每天都在目睹“樱桃园”就地消失。我们好像每天都能隐隐听到令我们忧喜参半、令我们心潮澎湃、也令我们心灵怅惘的“砍伐树木的斧声”。我们无法逆“历史潮流”,保留一座座注定要消失的“樱桃园”。但我们可以把消失了的、消失着的、将要消失的“樱桃园”,保留在我们的记忆里,只要它确确实实值得我们记忆。大到巍峨的北京城墙,小到被曹禺写进《北京人》的发出“孜妞妞、孜妞妞”声响的曾为“北平独有的单轮小水车”。 谢谢契诃夫。他让我们知道,哪怕是朦朦胧胧地知道,为什么跨入新世纪门槛的我们,心中会有这种甜蜜与苦涩同在的复杂感受;他启发我们进入21世纪的人,和复杂的、冷冰冰的电脑打交道的现代人,要懂得多情善感,要懂得在复杂的、热乎乎的感情世界中倘佯,要懂得惜别“樱桃园”。 1.本文中“樱桃园”喻指什么?樱桃园女主人的“心境”是怎样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文中写凌叔华和梁思成用意是什么?并具体说说写这两个人的手法有什么不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章画线句中的“忧喜参半”指的是什么?文章反复提到“砍伐树木的斧声”有什么作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请概括本文的主旨,并说说作者是怎样逐层表达文章主旨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答案
1.“樱桃园”喻指不断消失的、具有精神家园意味的那些事物。“心境”是伤感。(答成“惘惘地”、惆怅、眷恋、依恋不舍亦可。) 2.说明樱桃园女主人的心境是人们普遍存在的心态、共同面对的困惑。(若答“俄罗斯对困惑灵魂的呼唤在各种肤色的人的心灵中激起了共鸣,也包括我们中国人”亦可)。手法是前详后略。前者具体描写了凌叔华重游银阁寺的心境,后者只是概括提及。 3.忧的是“砍伐树木的斧声”中“樱桃园”被毁掉了。喜的是斧声又代表了“时代前进的脚步声”。强化了作者甜蜜与苦涩共存的复杂感受,警醒读者正视“樱桃园”消失的困惑。(意思对即可) 4.主旨:现代人在社会进步中要懂得珍惜精神家园。(意思对即可)文章首先由介绍《樱桃园》的剧情入手,引出“人类的困惑”这个话题;然后以凌叔华和梁思成为例,揭示这种困惑的普遍性;接着揭示“樱桃园”情结的时代意义;最后呼应标题,升华主题。 |
举一反三
怎样理解课文《就任北京大学校长之演说》的中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
从百草园到三昧书屋 |
童年对一个人来说是永不终结的存在—— 正如浪子以离开的方式接近故乡,一个人以他的成长回到童年。当他足够老了,牙掉光了,走路有点踉跄,像孩子那样需要搀扶。这时,他离童年更近了。到了晚年,他与童年相依为命。他倒在自己的童年里——童年变成了一种抚慰,一种个人宗教,一个可以取暖的地方。 与世界文学中那些高龄的大师(如歌德、托尔斯泰)相比,鲁迅活得不够长。56岁。他用加速度——一种呕心沥血的存在——透支了自己的晚年。那么他的童年呢?童年对他来说又是什么? 童年是一出生就尝到的五味:醋、盐、黄连、钩藤、糖。是迷宫式的老台门和新台门。是蜜饯、牛痘、万花筒、“射死八斤”漫画、与弟弟们演出的童话剧。是长妈妈的鬼故事,闰土送来的贝壳、羽毛。是安桥头的外婆家,种田,打鱼,酿酒,摇着小船去看社戏。是父亲的病与死,家道的败落……童年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路,一头是儿童乐园,另一头是启蒙学堂。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从菜畦、皂荚树、蟋蟀们的歌到孔子牌位、四书五经、先生的摇头晃脑,如同从旷野到书斋,从一个星球到另一个星球,是一个人一辈子都无法走完的。 鲁迅没有走完的路,我们装模作样跟着在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是从一个景点到另一个景点。百草园早已不是鲁迅描述的样子,增加了一个盆景园,古戏台变成了小卖部。蜡像馆搬进了鲁迅家,一些人物他在小说中写过,更多的人物他从未见过。周作人终于拥有了一间小小的展室。家门口改成了步行街,店铺林立,如同集市,霉干菜和臭豆腐的香味阵阵飘来。三味书屋前的小河里,乌篷船在为旅游业忙碌…… 在本质上,鲁迅是童年和故乡的逃离者。“灵台无计逃神矢,风雨如磐暗故园。”有一次,郁达夫告诉他,孙伏园又回绍兴了。鲁迅笑着说:“伏园的回绍兴,实在也很可观。”意思是,绍兴又凭什么值得这样频频回去的。从1912年2月离开家乡,到1936年10月去世,整整24年,鲁迅没有回过绍兴。 他的逃离,是决绝者的硬骨头对思乡病的逃离,是“一个也不放过”的愤怒对宽容的逃离,是战斗的热情(匕首和投枪)对隐喻、寓言和叙述的逃离,是杂文对小说的“逃离”。有时我会想,如果鲁迅少写一点杂文,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小说上,沿着《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开辟的个人传统走下去,他的文学又会是怎样的景观呢?当然,如果有这样的如果,鲁迅就不是我们今天看到的鲁迅了。“卡夫卡手里没有真理,而只有关于真理的寓言。对于鲁迅来说,情况颇为不同:对手的卑劣凶残使反抗者加倍地感到真理在手。他抓住了他认为的真理或真话,牺牲了叙事因素。”(耿占春:《被喝彩的愤怒》) 2004年5月竣工的鲁迅纪念馆新馆。一个多亿的投资。这是中国给予一位作家的最高礼遇了。纪念馆里有一份鲁迅著作统计表:杂文16本,小说集3本,散文集2本,理论著作2本,书信1400封,译著300万字,日记70万字……共计1000万字。38.7公斤——这是鲁迅去世时的体重,一个10岁左右孩子的体重。“在生活的路上,将血一滴一滴地滴过去,以饲别人,虽自觉瘦弱,也以为快活。”(《两地书》)他枯槁的遗容是一个苦难民族的纪念碑!一个耗尽了自己的鲁迅,终于以一个孩子的体重(和轻盈),回到故乡,交还童年。(选自沈苇的《七个绍兴》,有删改) (1)第四段作者选择了什么样的内容,用了什么样的方式来表现鲁迅的“童年生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理解文中语句的含意,回答下面的问题。 ①“一个人以他的成长回到童年。”这句话包含几层意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我们装模作样跟着在走”,作者为什么这样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章开头在全文中处于什么地位?由此展现出一个怎样的行文思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阅读文本选段,完成问题。 一日抱定宗旨。诸君来此求学,必有一定宗旨,欲知宗旨之正大与否,必先知大学之性质。令人肄业专门学校,学成任事,此固势所必然。而在大学则不然,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外人每指摘本校之腐败,以求学于此者,皆有做官发财思想,故毕业预科者,多入法科,入文科者甚少,入理科者尤少,盖以法科为干禄之终南捷径也。因做官心热,对于教员,则不问其学问之浅深,惟问其官阶之大小。官阶大者,特别欢迎,盖为将来毕业有人提携也。现在我国精于政法者,多入政界,专任教授者甚少,故聘请教员,不得不聘请兼职之人,亦属不得已之举。究之外人指摘之当否,姑不具论。然弭谤莫如自修,人讥我腐败,而我不腐败,问心无愧,于我何损?果欲达其做官发财之目的,则北京不少专门学校,入法科者尽可肄业法律学堂,入商科者亦可投考商业学校,又何必来此大学?所以诸君须抱定宗旨,为求学而来。入法科者,非为做官;入商科者,非为致富。宗旨既定,自趋正轨。诸君肄业于此,或三年,或四年,时间不为不多,苟能爱惜光阴,孜孜求学,则其造诣,容有底止。若徒志在做官发财,宗旨既乖,趋向自异。平时则放荡冶游,考试则熟读讲义,不问学问之有无,惟争分数之多寡;试验既终,书籍束之高阁,毫不过问,敷衍三四年,潦草塞责,文凭到手,即可借此活动于社会,岂非与求学初衷大相背驰乎?光阴虚度,学问毫无,是自误也。且辛亥之役,吾人之所以革命,因清廷官吏之腐败。即在今日,吾人对于当轴多不满意,亦以其道德沦丧。今诸君苟不于此时植其基,勤其学,则将来万一因生计所迫,出而任事,担任讲席,则必贻误学生;置身政界,则必贻误国家。是误人也。误己误人,又岂本心所愿乎?故宗旨不可以不正大。此余所希望于诸君者一也。 1.本文说“一日抱定宗旨”,那么蔡元培先生要青年学生抱定什么样的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文中加线的“大学之性质”是什么?作者为什么要阐明“大学之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根据本文的主旨,体会下面句子的含意和感情。 今诸君苟不于此时植其基,勤其学,则将来万一因生计所迫,出而任事,担任讲席,则必贻误学生;置身政界,则必贻误国家。是误人也。误己误人,又岂本心所愿乎?故宗旨不可以不正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蔡元培先生在这里指出了北京大学多年来的弊端,这弊端是什么?根据文章内容,联系当时的社会现实,请你探究一下,造成北京大学多年弊端的原因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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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与乐业(节选) 梁启超 |
第二要乐业。“做工好苦呀!”这种叹气的声音,无论何人都会常在口边流露出来。但我要问他:“做工苦,难道不做工就不苦吗?”今日大热天气,我在这里喊破喉咙来讲,诸君扯直耳朵来听,有些人看着我们好苦;翻过来,倘若我们去赌钱去吃酒,还不是一样在淘神费力?难道又不苦?须知苦乐全在主观的心,不在客观的事。人生从出胎的那一秒钟起到咽气的那一秒钟止,除了睡觉以外,总不能把四肢、五官都搁起不用。只要一用,不是淘神,像是费力,劳苦总是免不掉的。会打算盘的人,只有从劳苦中找出快乐来。我想天下第一等苦人,莫过于无业游民,终日闲游浪荡,不知把自己的身子和心子摆在哪里才好。他们的日子真难过。第二等苦人,便是厌恶自己本业的人,这件事分明不能不做,却满肚子里不愿意做。不愿意做逃得了吗?到底不能。结果还是皱着眉头,哭丧着脸去做。这不是专门自己替自己开玩笑吗?我老实告诉你一句话:“凡职业都是有趣味的,只要你肯继续做下去,趣味自然会发生。”为什么呢?第一,因为凡一件职业,总有许多层累、曲折,倘能身入其中,看它变化、进展的状态,最为亲切有味。第二,因为每一职业之成就,离不了奋斗;一步一步的奋斗前去,从刻苦中将快乐的分量加增。第三,职业性质,常常要和同业的人比较骈进,好像赛球一般,因竞胜而得快乐。第四,专心做一职业时,把许多游思、妄想杜绝了,省却无限闲烦恼。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人生能从自己职业中领略出趣味,生活才有价值。孔子自述生平,说道:“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这种生活,真算得人类理想的生活了。 1.这段文字的论点是什么?文中列举的四个理由是为了论述什么?(请用文中的话回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文中说“凡一件职业,总有许多层累、曲折,倘能身入其中,看它变化、进展的状态,最为亲切有味”。你有过这种经历或体验吗?请举一例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你能为作者说的“凡职业都是有趣味的,只要你肯继续做下去,趣味自然会发生”这个观点提供一两个例子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对作者在这段文字中所说的,你有什么不同想法吗?请说出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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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异” 詹克明 |
你可以侧目异类,白眼异类,但绝不可小视异类。 异类可以成为事物的中心。晶莹美丽的珍珠,其中心不过是颗砂粒,正所谓“病蚌成珠”。 降雨全靠空气中的尘埃作为凝聚中心,倘若天空绝对干净,水汽再多也不会下雨,当然就没有植物和动物,更不可能有人类。同类之物彼此相差无几,谁也难成中心。异类的介入打破了无差异的均衡,“中心”应运而生,有序的体系得以形成。梁山好汉一百多,各怀绝技,谁肯服谁?倒是文武皆不出众的“异类”宋公明,凭着“呼保义”“及时雨”的名声坐了第一把交椅。 当液体加热到沸点之上,有时高出十几度还不沸腾,就成了过热状态。一旦过热液体受到扰动,瞬时大量汽化,极易发生爆炸。工业生产中为了避免出现“过热”,常将几粒多孔质的沸石投入高温液体。沸石不断释放的小气泡容纳了液体的饱和蒸气,鼓成大气泡腾出,借此平稳沸腾。过于纯粹的体系在形态转化时很可能出现滞后或过头,导致险象环生,异类的适时参与则可化险为夷。 事物需要发展,体系必然转变,异类可以成为伟大转折的突破口。20世纪初,正是爱因斯坦在假设光速不变的基础上提出相对论,普朗克又提出量子论,才使物理学获得了大发展。正因为他们的异类观念,才使得物理学大大创新。不过,切勿强求“异类”,最应警惕那种哗众取宠的故作怪异,如父亲逼着体弱女童跑全国、当街裸体自我标榜是行为艺术之类,就是渴求社会认可的假异类、真恶俗。 不能容忍异类的现象,时时可见。打工者来自不同的地区,农村人与城里人衣饰的差异、口音的不同……都可以泾渭分明地用来划分同类与异类,更不要说大的方面了。不要把一切原因都归结为漫长的封建帝制,更深刻的原因在于我们的“国民性”。蜂拥而上的党同伐异和肆无忌惮的语言暴力,正说明我们缺少起码的宽容心态。一个高度发达、受人尊敬的大国,首先要有宽宏大量的国民气度,最起码要能容忍那些并不妨碍别人、又不违犯法律的异类行为。 对于一个健全发展的体系,异类的存在不仅正常而且必需。 1.下列对文意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以病蚌成珠的事例说明,砂粒在特定条件下成为事物的中心,可以创造美丽的结果。 B.作者以天空中水汽凝成雨滴的事实说明,灰尘是人类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积极因素。 C.作者以过热现象中沸石的作用说明,在工业生产中有时需要异类的参与来化解体系突变的危险。 D.作者列举父亲逼迫体弱女童跑全国、当街裸体自我标榜是行为艺术的事例,意在批评恶俗的假异类现象。 2.作者指出人们往往对异类持什么态度?作者认为应该持什么态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者在文章结尾说“异类的存在不仅正常而且必需”,为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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