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旮旯是北方居民生活中一个常用的词,指屋子里或院子里的角落,或指一切角落。近年,北京人艺演出了话剧《旮旯胡同》,说的就是北京的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旮旯是北方居民生活中一个常用的词,指屋子里或院子里的角落,或指一切角落。近年,北京人艺演出了话剧《旮旯胡同》,说的就是北京的一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模拟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旮旯是北方居民生活中一个常用的词,指屋子里或院子里的角落,或指一切角落。近年,北京人艺演出了话剧《旮旯胡同》,说的就是北京的一个不起眼的小巷子里发生的故事。
  旮旯这个词应该是阿尔泰语系的语言音译过来的,它的原意是表示居住地。今天的蒙古族居住地还有很多这样的地名,它们是与旮旯一词发音类似的词,像锡林郭勒盟、霍林格勒市等。“旮旯”与“格勒”发音相似,写法不同,语源应该是相同的。汉语中使用“旮旯”一词的地区,正是我国长城沿线及华北、东北地区,是汉族与阿尔泰语系诸族长期相伴生活的地区,他们的语言影响了汉语是可想而知的。现在的北京方言中就有大量的蒙、满语词,如“窟窿”,即借用蒙古族语“库伦”(蒙语语意为围起来的地方)一词,都表示小的空间,汉语在词意上有所变化。
  那么,汉族是怎样借用旮旯这个词的呢?又怎样把它由表示重要的居住地的词,演变成一个表示边远小地方以至角落的词的呢?我想从我们现实生活的一些词汇演化过程,推测出过去演化的情况。例如,我们原本郑重地称来到中国的外国人为国际友人、外宾、外国人,后来,外国人越来越多,民间就称他们为“老外”了。“旮旯”一词的演变也应该符合这个规律。开始,阿尔泰语系某族人来到汉地,问他们从何处来,他们自然说某某格勒。后来,来的人多了,都说是来自某某格勒。时间长了,就演化为不发达的鲜为人知的边远、偏僻的地方,语音也打趣地变为“旮旯”。
  汉语里借用“旮旯”一词,可以单称“旮旯”,也可以和汉语里原来的词结合,叫犄角旮旯。从字形上看,能推测其音译自外族语。两个字不能拆开,这是很多外来语词的共同特点,如葡萄、唢呐、珐琅等。
  在阿尔泰语系中,“旮旯”表示宏大、雄伟、神圣的地方,从当初造字的字形上也能看出来,两个字都有日字。汉语中旮旯的本意是太阳的故乡或太阳神的住地,保持了阿尔泰语的原意。阿尔泰语系诸族,普遍有崇拜太阳神的信仰。但“旮旯”这个词译过来后,又经过演变,词义由神圣变为世俗,所指的地方也由大变小,但字形却没有变。
1.有关“旮旯”一词的理解,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旮旯”是音译外来词语,与阿尔泰语系词语“格勒”发音相似,语源应相同。
B.按汉字造字法,“旮旯”两字的构成都有“日”字,字形上保留了原词意。
C.“旮旯”的原意是表示居住地,汉语借用过来,演变至今,意思没有太大变化。
D.阿尔泰语系中,“旮旯”的意思与阿尔泰语系诸族崇拜太阳神的信仰有关。
2.对第三段中“这个规律”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某一外来词汇用的人多了,词义发生了变化,时间长了变化后的词义就固定下来了。
B.某一外来词汇其原始意义不被人接受,时间长了人们就自觉不自觉地改变了其意义。
C.某一外来词汇其原始意义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人们在交际中就改变了其意义。
D.某一外来词汇因为使用它的人多了,其词义不能固定下来,时间长了就发生了变化。
3.下列关于“旮旯”一词的用法和演变的解说,正确的一项是(     )
A.原词为褒义,汉语音译过来之后指“不起眼的小巷子”,略含贬义,带有对某地轻蔑甚至歧视的意味,现仍如此。
B.原词为阿尔泰语系的词语,后来,该语系某族人来到汉地,在回答“所自何方”时,将此词传人,遂使其成为汉民族通行于各地的共同语。
C.原词发音与“格勒”相似,汉语借用后语音被打趣地变为“旮旯”,“葡萄、唢呐、珐琅”等词的读音也以这种方式演变而来。
D.原词含神圣之意,汉语译过来后词义由神圣演变为世俗,所指地方也由大变小。
答案
1.C
2.A
3.D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珠宝
莫泊桑
  朗丹先生在副科长家里的一次晚会上,遇到了这个年轻姑娘,从此就堕入了情网。
  她的父亲是外省的一个收税官,已经死了好几年。后来她跟着母亲来到了巴黎。她们家虽穷,可是她为人正派,稳重而且和蔼。这个年轻姑娘仿佛是规矩女人的完美无缺的典型,她的纯朴美里有一种天使般的贞洁的魅力。凡是认识她的人都再三夸奖说:“娶她的人肯定会幸福。再也找不到比她更好的了。”
  朗丹先生那时在内政部里当主任科员,每年的薪水是三千五百法郎。他向她求婚,娶了她做妻子。
  跟她在一起,他的幸福简直是难以用笔墨形容。她勤俭持家,精打细算,因而他们的日子好像过得很阔绰。她对丈夫无比的关心、体贴、温存。而且她本人的诱惑力又是那么大,虽然他们相遇已经有六年了,可是他比开头那些日子还要爱她。
  他责备她的,只有两个嗜好:爱看戏,爱假珠宝。
  她的朋友们(她认识几个小官吏的妻子)经常能够替她找到包厢,请她去看当时风行的戏。她不管她丈夫愿意不愿意,总是拖着他一块去;不过一天工作下来,这种消遣反而增加他的疲劳。因此,他恳求她别再拖他同去。她开始不肯答应,直到最后才为了讨好他,勉强让了步。他对她说不出的感激。
  然而,这种爱看戏的嗜好,很快地引起了她爱打扮的需要。她渐渐地养成了一种习惯,爱在耳朵上戴两粒冒充钻石的大莱茵石。她还戴假珍珠的项链、赛金的镯子。
  她的丈夫有点不满意这种对假货的爱好,每次劝他,她总是露出温柔的笑容,“有什么办法呢?我爱好这个。我当然更喜欢有真的珠宝!”
  到了晚上,只有他们俩待在炉火旁边,她就开始热情地细细观看那些假珠宝,好像其中有一种无穷的、秘密的乐趣似的。她一边用手指转动着珍珠项链,或者让宝石的切面放出夺目的光彩,一边不停地.说:“你倒是瞧瞧呀,做得多么好,简直跟真的一样。”
  一个冬天的夜里,她从歌剧院回来,冻得全身直打哆嗦,第二天不停地咳嗽,一个星期以后就害肺炎死了。
  朗丹差一点也跟她进了坟墓。他是那么失望,不到一个月的工夫头发都变白了。他从早哭到晚,难以忍受的痛苦撕碎了他的心灵。
  但是生活对他来说越来越困难了。他的薪水在他妻子的手里,足够家里的一切开支,现在剩下他一个人,反而不够用了。他奇怪她哪儿来的那么大的本领,居然能够让他天天喝上等的酒,吃精美的食物。
  终于有一天早上,离着月底还有整整一个星期,手上却连一个子儿也没有了。于是他打主意变卖东西。他立刻想到了他妻子的那些“便宜货”。他在她留下的那一堆假货中找来找去,他决定卖掉她好像特别喜欢的那串大项链,因为虽是假货,可是做工考究,想来还可以值个七八法郎。
  他把它放在衣袋里,打算找一家可靠的珠宝店。他终于看到一家,走了进去。“先生,”他对商人说,“我想请您估估这件东西。”
  老板见了这件首饰,就立刻叫了起来:“哎呀!我可认识这串项链,它是从我们这儿卖出去的。”
   朗丹先生感到很惊慌,问:“值多少钱?”
  “先生,我是两万五千法郎售出的。我准备出一万八千法郎收回来,不过按照法律规定,您得先把这件东西弄到手的经过告诉我。”
  朗丹先生惊奇得两腿发软,坐了下来。他说:“不过……不过,您再好好看看,先生,我一直以为它是……假的呢。”
  首饰商人又问:“您愿意告诉我,您姓什么吗,先生?”
  “当然愿意。我姓朗丹,住在殉道者街十六号。”
  商人打开账簿,查了查,说:“这串项链的确是在一八七六年七月二十日送到朗丹太太的住址,殉道者街十六号去的。”
  他从首饰店出来,穿过大街,继续朝前走,走着走着发现走错了路,又转过身来往回走,走到了杜依勒里宫,过了塞纳河,一看又走错了,于是又回到香榭丽舍大街,脑子里乱得没有一点儿主意。他想好好地考虑考虑,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的妻子没有力量买一件这样贵重的东西,——当然没有。那么,这是别人送的一件礼物了!礼物!谁送的?为什么送呢?
  他停下来,呆呆地立在大街中间。可怕的疑窦掠过他的脑海。莫非她?这么说,其余的珠宝也都是礼物了!他觉得地上摇晃,觉得面前的一棵树倒下来;他伸出双臂,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
  他顺利地从珠宝商那里拿到了一万八千法郎,此后,他的贪欲膨胀起来,卖掉了妻子的所有珠宝,成了有钱人,开始到处炫耀,与妓女鬼混,才半年就又结了婚。(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概括,最正确的两项是(     )
A.朗丹太太的“假项链”竟然是真的,这一情节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因为小说已在前面做了多处暗示。这一点与作者的另一篇小说《项链》有异曲同工之妙。
B.小说开头用“为人正派”“稳重”“天使般的贞洁”“规矩女人的完美无缺的典型”来形容朗丹太太,读完全文,我们分明感到这些词语都充满讽刺意味。
C.小说在倒数第三段写朗丹先生一再走错路,这一情节意在表现他内心的恐慌,而造成他内心恐慌的原因是,他觉得对不起妻子,不该在妻子刚去世不久就变卖她生前所喜爱的项链。
D.朗丹太太对丈夫的不忠,其实是朗丹先生-手造成的,他不该纵容妻子的两个嗜好——爱看戏、爱假珠宝。
E.小说在塑造朗丹先生时,主要运用了行动描写和语言描写。而对朗丹太太虽着墨不多,但也写得栩栩如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2)朗丹太太患肺炎并很快死去,这一情节在小说中具有重要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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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分析朗丹太太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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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人说,朗丹夫妇虽然都未经受住物质的诱惑而走向了堕落,但在情感方面,他们夫妻还是彼此相爱的,也有人认为,他们之间根本没有爱情可言。你认为呢?请说说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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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 查看答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
岱俊
  1920年暑假一过,李济将转到哈佛大学人类学系读博士学位,室友徐志摩则要到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学银行学,他们从此开始不同的人生。同船赴美,同室一年,分别后彼此都有些思念。从公开发表的1920年暑假后徐志摩致李济的九封信,大致可以看出如下几点:每封信徐志摩都爱说笑话,足显敏感好动的天性。他内心情绪炽烈,如对《新青年》团体的向往,研读胡适的《中国哲学史》的内心激动,对国内派出的官方考察团的嘲讽和对留学风气的不满等等。他对李济甚为欣赏,对其改学人类学,表示“绝对赞成”,他写道:“子由心理而社会,由社会而人种,变虽速而径不拐,我绝对赞成。……老兄刚毅木讷,强力努行;凡学者所需之品德,兄皆有之,岂复能毁天以殉人乎。教育家言‘自动’,彼此体会此意上达可也。”
  李济曾在一份用第三人称写的《自传》中,谈到改学人类学的动因:他初来美国(1918年)的时候,是想学纯心理的,1919年在那一门混了一个B、A后就跑到社会学里边去了。现在他又想研究人种学。他的志向是想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寻出他所属的人种在天演路上的阶级。要是有机会,他还想去新疆、青海、西藏、印度、波斯去刨坟掘墓、断碑寻古迹,找些人家不要的古董来寻绎中国人的始源出来。据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杨振宁说,当年他初到美国,曾专门调阅了美国国会19世纪末的卷宗,里面正式记录着当年限制华工入籍的理由:中国人的脑容量比较小,他们在进化上可能低白人一等。杨振宁留美的时间比李济晚了二十多年,足见当年美国对华人的歧视更甚,因此,李济的“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的想法,显然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
  哈佛大学是人类学研究的重镇,研究所设在皮博迪博物馆。李济知道自己是“半路出家”,遂如饥似渴地吸吮各种知识养分:狄克森的《大洋洲民族与文化》,神学院菜斯纳的《埃及考古学》,还有哲学、梵文及麦独孤教授的《心理学实验》等;此外,他还选了许多本可免修的一至三年级大学生的课。研究院教务长柴斯(Chase)教授“希腊考古学”,采用博物馆实物教学法,常以看图为主。当时,哈佛大学收集有关希腊遗迹与遗物的资料,尤其是建筑与雕刻方面的照片与图画,数量可观。上了这门课,李济对古希腊、爱琴海的文化艺术以及西方文明的起源有了较深的认识。年轻讲师虎藤(EAHooton)原是学古文字学的,留学英国时兴趣转到人类学,做了一些考古工作。他刚从英国回来,走上哈佛的讲台不久,除讲授欧洲史前考古学外,还讲授一门最重要的课“体质人类学”。这门课是研究生的“铁门槛”,必须学会认识人的骨骼,且须懂得辨识碎骨片。考试时,虎藤就拿几块破骨头给学生认,认对了满分,认错了零分。这种近乎苛酷的训练,促使李济一步跨进了大门。
  哈佛第一年,他掌握了人类学的一般情况,并开始形成博士论文的大致思路。1921年3月,他向哈佛大学文理学院研究生院提出读哲学博士学位的申请,随即开始做人体测量学调查。他在美国东部各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和波士顿中国侨民中收集体质人类学的材料,历时七个多月,先后测量了一百一十一人。他将所获得的数据,加上当时学术刊物土发表的有关中国人体质测量的材料,综合成一篇讨论中国人体质的论文。指导老师虎藤赞赏道:“你做得很好,这是一个新的贡献。”李济心里清楚,那是导师的鼓励,“用那一百一十一个人的测量,讨论号称四万万中国人的体质,显然是大题小做了”,况且“博士论文总不能单靠这篇短文交卷”。
  这年暑假,虎藤得知李济无别的安排后,邀请他每天来皮博迪博物馆打半天工,交给他处理一批埃及人头骨:开箱、洗刷、整理这些头骨,按钟点付费。李济在和这五百个埃及人头骨的亲密接触中,度过了大半个暑假。这是一次很好的磨砺,对其日后进行生体测量和处理安阳殷墟出土的人头骨等都有直接帮助。
  清澈的查尔斯河水,不舍昼夜,流过三个寒暑。李济在哈佛大学苦苦钻研,一本折合中文约三十余万字的博士论文《中国民族的形成》终于完成,并于1923年5月10日以“极佳”的评语获得正式通过。此为中国人写的现代人类学的开山之作。一位历史学家说,“自后中外学人凡论及中国民族及人种问题的,大都征引其书”。这年6月,二十七岁的李济被授予哲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12月,被美国人类学会吸收为会员。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A.李济改学人类学是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因为当年美国人十分歧视中国人。
B.由于李济原来学习的并非人类学,因此他不得不付出比别人更大的努力,才能实现“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的理想。
C.在虎藤老师的帮助和鼓励下,李济顺利地写出了一篇讨论中国人体质的论文,离实现他的理想越来越近了。
D.李济二十余万字的博士论文《中国民族的形成》,历时三年多,是中国人写的现代人类学的第一部著作,李济也凭借它成为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
E.本文运用平时自然的语言,详略有序地叙述了李济在哈佛求学的艰辛经历,读者从中感受到了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的人格魅力和他如饥似渴的求知***。
(2)文章开头引用徐志摩的话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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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这篇传记表现了李济哪些优秀品质?请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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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济的这段经历给了你哪些有益的启示?请结合全文,联系当前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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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书院教育,是宋元明时期最具特色的教育组织动工。“书院”一词,最早出现于唐代。不过,那时的书院主要还只是编书、藏书以及读书的场所。作为具有一定规模的教育场所的书院,是到宋代才出现的。当时,刚刚经历五代十国战乱,文化教育亟待振兴,一些思想家也需要自己的宣传阵地,以私人讲学为核心的书院教育,就顺应这种时代需要而出现了。宋代书院教育,以其官私结合的教育体制以及完善的教育组织形式,呈现出与古代私学大不相同的面貌。不仅如此,书院教育与宋代官学之间也有较大区别。虽然书院也选用儒家经典作为教材,但它更侧重于引导生徒修养品性、增长才识,而不是为了适应科举。不过,书院的教学内容又都不出北宋官学以及科举所要求的范围,也正因为如此,书院能够得到宋代官府的鼓励,并获得长足的发展。
  书院教育直接了宋代学术的发展,成为宋代理学发展的摇篮。一方面,书院中掌教的“山长”,一般都会把自己的思想定为书院的教育宗旨,以此来聚集生徒,开展讲学活动。书院生徒在聆听山长集中讲学、向山长请教以外,还有充分的时间组织自学和学术讨论,这种浓厚的探讨学问的风气为思想和学术的发展留同了很大余地。另一方面,书院中的讲学内容既包括掌教者个人的学术思想,也包括正统的儒家经学思想,还包括一些后来逐渐为官方所接受的民间思想。书院因此而成为各种思想和学术交流的场所,书院之间更以学术论辩、讲学交流等形式,促成不同思想和学术的深入研讨和互相影响,从而为宋代理学的成熟准备了条件。此外,南宋时期一些理学家开始掌教各大书院,推动了书院教育与学术研究结合的进程,也促进了理学的传播与深入发展。著名的理学家陆九渊曾经受邀前往白鹿洞书院讲学,他讲授《论语》“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一章,听讲的人都很感动,甚至于有听讲者为之落泪。书院交流的盛况以及书院教育推行理学思想所形成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摘编自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
1.下列有关“宋代书院教育”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宋代书院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组织形式,以官私结合体制和私人讲学为主要特点。
B.宋代书院教育是顺应战乱后文化教育亟待振兴,以及思想传播的需要而出现的。
C.宋代书院教育中选用的教材与官学相似,但其人才培养的标准与官学大相径庭。
D.宋代书院教育的教学内容能够符合官府的要求,因而能有机会获得长足的发展。
2.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唐代和宋代都有“书院”这一名称。不过,唐代的书院和宋代的书院是名同实异的关系。
B.宋代书院中的生徒要集中聆听山长讲学、向山长请教,并在山长的组织下开展自学和讨论。
C.书院中的私人讲学、学术讨论及书院间的学术论辩、讲学交流,是宋代书院中常见的教育活动。
D.南宋时期一些理学家开始掌教各大书院,书院的这种变化,有利于书院教育与学术研究的相结合。
3.根据文意,下列推断有误的一项是(     )
A.作为教育体制的宋代书院,与此前的古代私学既相区别,又有一定的联系。
B.宋代书院中的生徒,对当时朝廷科举考试的总体要求,大致上也能够适应。
C.一些民间思想,往往通过书院教育的途径来实现逐渐为官方所接受的目的。
D.在书院的讲学交流中,不同思想和学术相互影响,都有机会得到发展完善。
题型:辽宁省高考真题难度:| 查看答案
阅读下文,完成第1~5题。
  ①2010年上海世博会中国国家馆“东方之冠”的设计方案,在传统的斗拱造型基础上进行了创造性的现代转译。斗拱榫卯穿插的运用,保持了最为世人所理解的中国建筑元素,而层层出挑的主体造型更显示了现代工程技术的力度和气度。与国家馆相呼应的地区馆平卧其下,则引入江南园林的理念,以现代园林空间来软化主体建筑与城市周边的关系。整个设计一寓“天”,一寓“地”,体现出东方哲学对于“天地”关系的理解,以及对理想人居环境的憧憬。几年之后,这个世博中国馆必将成为上海的新地标,雄踞于浦江之滨,给上海和中国带来新的光荣和自豪。
  ②城市地标是一座城市最具标志性的建筑或景观,它聚焦了一座城市的魅力,是这座城市区别于另一座城市的特色之所在。我国历史上唐代长安之曲江,北宋汴州之金明池,南宋杭州之西湖,明清南京之秦淮河、北京之故宫、苏州之虎丘、扬州之瘦西湖,近代上海之外滩,都是历史上极具特色和标志性的城市景观,并积淀为一种独特的城市意象。随着我国当代城市化进程的迅猛发展,新的城市地标不断浮出地表。这些新的城市地标如何与城市的历史文脉相协调,并体现出创新和发展,已成为今天城市建设中一个普遍性的问题。
  ③所谓历史文脉,就是指一座城市的历史文化传统,它是在城市产生和发展的漫长历史进程中慢慢积淀和形成的,一旦形成,它又影响着生活于这座城市的市民共享的生活体验和共有文化想象,由于中国很早就是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因而其城节必然烙有大体一致的中国特色;同时由于中国疆域辽阔,分成许多文化区域,因而每座城市又往往形成鲜明的地方特点。王国维说过“都邑者,政治与文化之标征也”,就是说,城市是一个国家、民族和区域政治与文化的标征。夸天的城市新地标,理应与这座城市的历史文脉亦即城市的政治和文化标征相吻合。而目前很多城市的新地标,要么比高度,要么比奢华,或是一味追求前卫和怪诞,与周边的历史文脉形成尖锐的反差。由于建筑特别是地标性建筑关涉百年大计,千年大计,一旦造好,就很难改变,因而近年来有不少公认的败笔,已成为城市中极不和谐的音符,为世人所诟病,并为后人留下笑柄。
  ④城市新地标必须和城市的历史文脉相协调,近年采也有不少成功的尝试,由著名建筑学家贝聿铭设计的苏州博物馆就是其中一例。该建筑地处著名的苏州园林忠王府和拙政园旁边,楼层不高,灰白色调,青砖铺地,窗格透绿,曲径通幽,移步换景,与周边建筑和环境完全融为一体。它继承了苏州园林和江南民居的建筑风格,整个建筑的灰白色调和传统的粉墙黛瓦非常协调。不仅如此,城市新地标还应在原有城市地标的基础上有所承续与发展。这方面我们可以举出上海外滩和浦东陆家嘴的建筑群。前者为欧洲古典建筑,凝重、端庄、厚实,代表着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上海;而后者多为造型奇特的摩天大楼,拔地而起,鳞次栉比,富有现代感,代表了九十年代浦东开发以后的新上海形象。这两组地标都切合上海海派文化的历史文脉,又互为映衬,以黄浦江为界,形成了相互呼应的“双城记”,成为今天上海最显著的标志。
  ⑤强调城市新地标要与历史文脉相协调,并不是说一味复古,不要创新,只是说创新首先要有个文化底色和基调,这个底色和基调就是中国特色、地方特点。世博中国馆的设计体现了这一思路,如国家馆的“故宫红”色调就代表了最典型的中国元素。但无论国家馆还是地区馆又都不是一味复古,而是在传统的基础上进行了大胆的革新,从而体现了传统和现代的完美结合,以及国家和地区的和谐一致。世博中国馆的建设,将为2010年中国上海世博会留下一座纪念碑式的建筑,也给今天和未来的上海留下一座新的城市地标。
1.第②段中列举了我国多处城市景观,用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第③段“近年来有不少公认的败笔”一句中“败笔”的意思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对“历史文脉”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城市地标与城市的历史文脉应该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B.历史文脉总是在一座城市出现的时候产生和发展的。
C.历史文脉也是王国维说的城市“政治与文化之标征”。
D.城市新地标与历史文脉相协调要有文化底色和基调。
4.阅读第④段,简述城市新地标与原有地标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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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联系全文,概述上海世博会中国馆的文化底色。(80字序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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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上海高考真题难度:| 查看答案
阅读下文,完成问题。灯笼红
  ①我们家乡有一种香瓜叫作“灯笼红”。这瓜熟透了以后,瓤儿红得像点亮的灯笼。我的曾祖母就像熟透了的灯笼红。她面孔焦黑,布满老树皮般的皱纹,可是心灵却如瓜瓤那么又红又甜。我的童年时期见过不少这样的老人,他们经历了艰难的一生,最后在生命的内部酿出并积聚起隽永而仁慈的美好性灵。
  ②曾祖母至少活到八十岁以上,我四岁那年,她无疾而终。我跟她在一盘大坑上挨着睡,她死的那天晚上,把我的被褥铺好,像往常那样,如打坐的僧人,久久不动地盘腿坐在上面,为的是把被窝焐得暖暖和和的。我光身子一出溜钻进被窝,曾祖母隔着被子抚拍我好半天,直到入睡为止。那时正是严寒的冬天。当我在温暖的被窝里做着梦的时候,曾祖母在我身边平静地向人生告别了。
  ③我睡得死,醒来时天大亮。平时曾祖母早已起床下地,坐在圈椅里跟祖母说话,今天为甚仍稳睡着?侧脸一瞧,一双绣花的新鞋露在曾祖母的被头外面,不是过大年,为甚穿新鞋?还有,她怎么头朝里睡?我愣怔地坐起来,看见姐姐立在门口嘤嘤地哭泣,屋里有几个大人靠躺柜立着。我坐起来,刚喊了声“老娘娘”(家乡对曾祖母这么叫,第一个“娘”读入声),就被一双有力的手臂连被窝一块抱走,送到父母住的屋子里。我哭着,我并不晓得曾祖母已死,喊着“老娘娘……”这时我才听见我的几个姐妹也都哭喊着“老娘娘”。
  ④我家的大门口平放着一扇废弃的石磨,夏日黄昏,曾祖母常常坐在上面。我从远远的街角一露面,她就可着嗓门喊我“汉子,汉子,快过来!”我们家乡女人把丈夫才叫“汉子”,曾祖母“汉子汉子”地叫我,引得过路的人狂笑不止。这个细节我一直没有忘记。我跑到她身边,她牵着我的手走进大门。一进大门,有一问堆放麦秸的没门没窗的房子。麦秸经过碌碡压过以后很柔软,我们叫“麦滑”。当年的麦秸都有股浓馥的太阳味儿,我自小觉得凡太阳晒过的东西都有一股暖暖的甜味儿。在收割季节的庄稼叶子上能闻到,地里的土坷垃上能闻到,熟透的“灯笼红”香瓜散发出的太阳味儿最浓。
  ⑤曾祖母叮咛我:“你看着,不要让人来。”我心里全明白,假装着懵懵懂懂,隔着麦秸,我早闻到了诱人的灯笼红的香味。曾祖母跪在麦秸上。双手往里掏,掏得很深,半个身子几乎埋进麦秸里,麦秸里沉聚的芬芳的太阳味儿被扬了起来,刺得鼻孔直痒痒。她终于掏出三五个“灯笼红”,逐个闻一闻,挑出其中最熟的一个递给我,把剩下那几个又深深地寄在麦秸里面。家乡话中的“寄”是藏匿的意思。甜瓜寄在麦秸里两三天,能把半熟的瓜酿得全熟,浓浓的香味溢出了瓜皮。香味正如同灯放射出的光芒,只不过不像灯光能看得见。其实跟看得见也差不多,一闻到香味就等于看见红烁烁的瓜瓤了。我们回到大门口磨盘上坐着,曾祖母眼瞅着我一口口地把瓜吃完
  ⑥我连曾祖母的姓和名字都不知道。她留给我的只有上面说的一些梦一般的事迹。隐约地记得她个子子很矮小,穿的袄肥而长,宽大的袖口卷起半尺来高,里面总寄放些小东西,她会从里面给我掏出几个醉枣或麦芽糖。对曾祖母的手我还有记忆。她总用干涩的手抚摸我的面孔,晚上当我钻进被窝,她的手伸进被窝久久地缓慢地抚摸着我,从胸口直抚摸到脚心,口里念念有辞:“长啊,长啊!”我现在仍能隐隐感触到她的手微微颤动着,在我的生命的里里外外……别的,关于她,我什么也记不得了。她早已隐没进了无法忆念的像大地一般深厚的历史的内腔之中了。
  ⑦听说曾祖母年轻时性子很刚烈,说一不二,村里有个姓王的武举人(是全县有名的摔跤场的评判),都怕她三分。到了晚年,她却异常的温厚,像收完了庄稼的一块田地,安静地等着大雪深深地封盖住它。她从人世间隐没了,回归到了生养她的浑然无觉的大自然。大自然因他们(无以数计)生命的灵秀和甜美而更加富有生育的能力。
1.家乡的女人把丈夫叫“汉子”,曾祖母却这样叫“我”,这是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
2.阅读第⑤段画线的两处细节描写,辨析曾祖母心理上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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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章为什么用“一些梦一般的事迹”来概括曾祖母留给“我”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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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⑥段写道:“我现在仍能隐隐感触到她的手微微颤动着,在我的生命的里里外外……”简析这句话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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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文章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A.本文富于诗意,对“我”少年时代的农村生活的描写,充满情趣和温馨。
B.本文刻画传神,对曾祖母的描写细致入微,很好地体现了她的刚烈性格。
C.本文从儿童视角叙述曾祖母的死,很大程度上弱化了死亡的恐怖和悲哀。
D.本文感情深挚,通过对曾祖母的回忆,讴歌了母性的伟大和故乡的美丽。
E.本文从死亡开始由近及远倒叙有关曾祖母的记忆,深具感人的艺术魅力。
F.本文首尾呼应,点面结合,通过曾祖母成功地塑造了农村老人群体形象。
6.概括本文的语言风格,联系文章主要内容进行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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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文章将曾祖母喻为“灯笼红”,又将她喻为“收完了庄稼的一块田地”,联系全文对此加以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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