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问题。 路易·威登:从小木匠到奢侈品巨头 福康美   2009年7月22日,150年来从不在报纸上做广告的路易·威登在全球多国重要报纸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问题。 路易·威登:从小木匠到奢侈品巨头 福康美   2009年7月22日,150年来从不在报纸上做广告的路易·威登在全球多国重要报纸上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广东省期末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问题。 路易·威登:从小木匠到奢侈品巨头
福康美
  2009年7月22日,150年来从不在报纸上做广告的路易·威登在全球多国重要报纸上刊登了同一幅广告:
  3位老者用憧憬的眼神仰望,着浩瀚夜空中的明月,脚下则是一款经典的LV产品……
  人们不禁猜测其中的深意。LV解释道:这是一种久远的怀念与希望。要读懂这幅广告,不得不细细回顾150年前路易·威登从乡下来到巴黎的艰难之旅。1821年,路易·威登出生于法国乡下一个木匠之家。14岁前,路易终日泡在木屑堆里。14岁那年,村里来了两个年轻的摩登男女。他们衣着华丽,举止高贵。那夜,摩登女郎鄙夷地对围观的村民说:“这个鬼地方月亮都显得那么肮脏!巴黎的月色比这儿漂亮一百倍!”
  骨子皇的不甘让路易萌生了惊人的想法:去巴黎!看看那里的月亮和村里的有什么不一样!
  就这样,这个14岁的孩子,打了一个月的工,走了一个月的路,睡过饭店肮脏潮湿的小厨房,曾躺进木屑堆里取暖,在大街上睡过一夜叉一夜。但是,他凭双手筹到了路费和生活费,徒步两个月走到了巴黎,走过了人生最艰难也最重要的一段路。
  经过长途跋涉,加上一天没吃东西,来巴黎的第一晚,路易晕倒在一家高档皮箱店门口,那晚的月色并非那么漂亮。
  好心的老板给了路易一碗饭,路易边吃边偷偷打量店内的客人。他们衣着考究,居然花几百法郎买个箱子!这是个好地方!路易立刻提出留下工作。老板拒绝了路易,理由很简单:路易不懂皮箱制作。
  不久,路易找到一份捆衣的工作,在服装厂里将衣服捆扎在一起打包运走。
  一年后,路易再次来到那家皮箱店。店内恰好有客人抱怨皮箱太小了,路易在 3分钟内将20条裙子收拾好,装进一个箱子!顾客立刻买下了箱子。路易趁机对老板说:“我能让箱子物尽其用,收我做学徒吧!”这种“增值”效应,让老板破例收下了他。
  路易很用功,也很聪明,他将学到的东西都利用起来。学过木工,他能将皮箱做得更结实;做过捆衣工,他就让皮箱的空间得到充分利用。路易成了最棒的伙计,然而他并不满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他在平静的生活中时刻寻找出口。
  一天,皮箱店来了几个装束举止很奇怪的女人,她们不满店里没有大箱子。路 易意识到:她们应该是大贵族家的仆人。不放过任何机会的他立刻说道:“如果能去贵府看看要装的物品,做出的箱子会更合适。”为首的女仆便带上了路易。
  马车最后停在了皇宫前,那大贵族竟是拿破仑二世的皇后乌婕妮!她要动身旅行,但行李已经装不下了!
  路易再次展现绝活,将所有行李都装进现有的箱子,乌婕妮赏了他一盘子金币!路易说道:“尊贵的皇后陛下,您可能需要一个随从随时整理行李箱。”乌婕妮听完大笑,留下了这个聪明的皮匠。从此,路易·威登就成了乌婕妮的御用捆衣工和皮箱整理师。
  很长一段时间,路易对这种生活很满足。皇宫里的月亮与巴黎街道上看到的又不一样:月华如水,细腻中流淌着雍容华贵。
  然而,皇后乌婕妮太难伺候了。她性格骄横,挥霍无度,有种种怪癖。她所用的东西都必须形如满月:圆床,圆桌子,圆行李箱!
  路易提出,将箱子改造成平顶,会使东西放得更牢固。这个提议让乌婕妮勃然大怒。路易满腹委屈,想要离开,又舍不得这里的锦衣玉食和特殊荣耀。然而,思前想后,他还是决定抽身而退。
  1854年,路易离开皇宫,在香榭丽舍大街开了家皮箱店,推出第一款平顶箱。精致的做工,尊贵的外观,人性化的设计,路易的箱子很快风靡贵族阶层,连俄国和西班牙王室都不远千里来采购。
  路易·威登死后,他的儿子将经营范围扩大到手提包和背包。1896年,路易·威登的名字被缩写为“LV”,印制在产品上。迄今,LV在奢侈品业的地位不可动摇。
  从乡村木匠到世界最大奢侈品集团的创始人,没有人知道,如果14岁的路易·威登没有萌生去巴黎看看月亮的冲动,世界上还会不会有LV。同一个月亮,在不同地方的确有着不同的光芒。然而,人生的物换星移,才是永恒的动力。(选自《读者》2009年24期,有删改)
1、路易·威登在立身创业过程中,表现出怎样的智慧?请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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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篇介绍路易·威登广告的内容,这样写有什么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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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合路易·威登创业的经历,谈谈你对画线句子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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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①善于听。从摩登女郎鄙夷的话语中萌生到巴黎追梦。
  ②善于观察。偷偷打量店内客人的衣着行为后留在了巴黎。
  ③善于学以致用。将在木工和捆衣工中学到的都充分利用起来,把工作做好。
  ④善于抓住机会。抓住机会对老板和乌婕妮等表达自己的愿望达成目的。
  ⑤善于舍弃。适时离开锦衣玉食的皇宫。
  ⑥善于创新(选择)。创出第一款人性化设计的平顶箱,开创事业。(归纳正确且举例恰当即可)
2、由于广告表明了对LV品牌创始人久远的怀念,开篇写广告内容,意在引起读者对传主成长历程的关注和对LV品牌创业艰难之旅的关注。(意思对即可)
3、示例:在人生的路上,只有不断追求才能获得成功。例如路易·威登,他从乡村小木匠到巴黎皮具店的小伙计,从皇宫的御用捆衣工到在香榭丽舍大街开创首间皮箱店,正是这种不断寻找机会改变命运的闯劲,成为他开创事业的永恒动力,使他获得巨大的成功。(意思对即可)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面问题。花大姐
汪曾祺
  ①瓢虫款款地落下来了,摺好它的黑绸衬裙膜翅,顺顺溜溜;收拢硬翅,严丝合缝。瓢虫是做得最精致的昆虫。
  ②“做”的?谁做的?
  ③上帝。
  ④上帝?
  ⑤上帝做了一些小玩意儿,给他的小外孙女儿玩。
  ⑥上帝的外孙女儿?
  ⑦对。上帝说:“给你!好看吗?”
  ⑧“好看!”
  ⑨上帝的外孙女儿?
  ⑩对!
  瓢虫是昆虫里面最漂亮的。
  北京人叫瓢虫为“花大姐”,好名字!
  瓢虫,朱红的,瓷漆似的硬翅,上有黑色的小圆点。圆点是有定数的,不能瞎点。黑点,叫做“星”。有七星瓢虫、十四星瓢虫……星点不同,瓢虫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吃蚜虫的,是益虫;一类是吃马铃薯的嫩叶的,是害虫。我说吃马铃薯嫩叶的瓢虫,你们就不能改改口味,也吃蚜虫吗
1、文章②~⑩段语言表达有什么特色?为什么插叙这几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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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什么作者认为“花大姐”是个“好名字”?请结合全文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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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章结尾的画线句有何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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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 查看答案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问题。野店
臧克家
  虽然说是野店,它所依傍的却是大道。
  几间茅草小屋,炕占去了每间的大半,留下火镰宽的一点空隙好预备你上下。这儿是大同世界,不问山南的海北的都挤在一堆,各人向着同伴谈论着,说笑着。没有“莫谈国事”的禁条贴在头上,他们可以随便放浪地吐泄,东家的鸡西邻的狗是要谈的,日本鬼子也是一个题目、因为他们中间就有许多是从东三省被迫回来的,一个小被卷是财产的全部。
  晚上,任你一落太阳就躺下,敢保你不会一沾席就如愿地变成一块泥。夏天的蚊子、臭虫,冬天的虱子和跳蚤最喜欢和客人开玩笑,哼哼着叫你清醒的享受一个客夜,身上留点伤痕做一个追忆的记号。还有马棚的牲口也怕主人误了行程,半夜里叫一阵,用蹄子打地咚咚的一阵。当睡梦将要占有了你的临明的那一刻,店门唿隆一声。接着小伙计的脚步动静了,一睁眼,微白的曙色使你再也朦胧不得了。套上车子,披一身星光,冒着晨风,朝曦把人引上了征途。
  “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回头望望这一副大红门联,意味够多长呢。
  门口一个破席凉棚撑着夏天的太阳,为着什么东西奔跑的行人走在这串着天涯和故乡的热土的道上,望着这凉棚像沙漠中的人望见了绿洲。三步并成一步赶上来,卸下身上的负担,扪下沾着汗水的檐溜般的布眼罩,坐在一条长凳上用草帽或是手巾扇风。几碗半冷的残色的茶水浇下去,汗马上从身上涌出来,各人身上背着一身花疏的阴凉。设若有一个像蒲留仙一样的人物,夹在这杂色的队伍里,每个人你借给他一把蕉叶,那么一部聊斋会很快地集起来。
  这些人,在这儿留一个脚印,便飞鸿似的去了,没有留恋,没有感伤,在未来的时候,他们也没想到会在这儿挂这一翅膀。水不是白喝,临走总得留下几个钱,百儿八十是他,三百二百也是他,主人不会嫌太少,伙计也不会说一声谢谢。但当你起身以后,“再来!”这一句淡淡的话,每回是不会忽疏的
  野店的常主顾是车伙子。他们到远一点的地方去运货贩卖,去的时候带着本乡的土产。这些车子往往成群成帮,队伍展得老长,道上的一帆尘土是他们的旗号。一走近了店口,把车子一插,用披布擦去了脸上的汗,弓着腰很自然地踏入了店门。因为太熟照例有称号,姓王的是王大哥,姓李的是李二哥。小伙计牵牲口倒水忙乱一气,住一会,叫一袋旱烟把粗气压下,饭上来了。半斤一张的大饼,包着大块肥肉的包子,再要几头大蒜,一块还没腌变色的老白菜帮子:吃起来有点可怕。不,不能说吃,应是说吞。看那个劲,饼如果是铁的,肚子一定变成熔炉。饭后为了消暑,走到水瓮边去,捧着大瓢的生水往下灌,声音咚咚的可以听好几步远。“掌柜的算账!”这是一闭眼的午睡醒来后的第一句话。外边算盘珠一阵响,几吊几百几十几,小伙计一口喊出来,接着是查铜子的声音。一巴掌钱接到手里,含着笑走到财神位前,不远不近向大粗竹筒内一掷,哗……啦啦……果真是钱龙汇海了。
  这些老主顾来到店里若是逢着佳节,——端阳,中秋,元宵,不用开口,半壶白干,四样小菜碟便送到眼前了。喝了不够,还可以再开一回口。不打钱,这算主人的一点小意思,不要看这是小节,主人的大量与吝啬往往作为客人去留的关键。谁不愿用百年不遇的一壶酒去做招徕的幌子?
  秋天,连线的阴雨把一个远道的客人困在野店里,白天黑夜分不开界限。闷闷地用睡眠用烟缕打发日子。风挟着雨丝打进纸窗来,卧着,从眼缝里闪进来一片阴暗,粗人就算是不善于愁,一只孤鸿也难免于凄凉。等着,胸中灼火的等着,等到雨丝一断,他是第一个把脚印印在泥上的人。
  时间把什么都变了。有了汽车转眼可以百里,“夕阳古道瘦马”的趣味算完了。野店是诗意的,然而今日的野店成了时代头顶残留的一条辫子了。
1、第四小节点出野店的一副对联: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从全文结构看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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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语言风格,简析文中画线句子的丰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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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者称野店的客人,有时是“你”,有时又是“他”“他们”,这样的人称变化有什么表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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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结合野店诗意的表现,探究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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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 查看答案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问题。“敬”的当代价值
  对于孔子思想的认识,学界一般以“礼”和“仁”为核心,认为孔子继承了周礼,发展出“仁”的思想,因而着重探讨两者的关系及其当代性意义。其实,在“礼”和“仁”之中还有更本质性的精神内涵,这种精神内涵可以用“敬”来概括。
  礼最早是祭祀天地神灵的仪式活动。在那些高高在上的“天”“神”面前,人自然产生敬畏的心理。其中的敬,出于内心的崇拜仰慕,而畏则是害怕受到惩罚。最早的礼活动即内含着这种敬畏的心情。
  礼由祭祀的仪式活动发展为社会政治活动的规范形式时,“敬”作为内质也留存下来。这种“敬”保障了礼的实践可能性,而且其发自内心,也即出于天赋,由“敬”而发的礼活动也就合乎天理,具有道德价值。因此在国家政治活动中要求“敬”,社会的一切活动和个人的修养也以“敬”为内核。
  孔子继承“礼”的同时,自然吸纳了“敬”的精神。在《论语》中,“敬”出现21次,频率颇高。这些关于“敬”的阐述,有继承,也有发展。关于祭祀活动,孔子继承了上古对“天”和“神”的敬仰态度,强调“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祭思敬”。即使“敬鬼神而远之”一语,强调实践理性的重要性,也告诫对于鬼神要有敬畏的心态。关于政治活动,孔子也承传了西周以来的敬谨精神,故而回答鲁哀公说:“治礼,敬为大。”孔子对于“敬”的发展,在于把它扩展为普通人对待物事的敬业精神。“敬”原本主要表现在人对神、臣民对君王等下对上的关系上,孔子以后则成为所有社会成员为人做事的基本原则。《论语》出现的21次“敬”中,关于敬事的即有18次。而且,由“礼”中发展出来的“仁”也以“敬”为本。一般认为,“仁”是“礼”的内核,“礼”是“仁”的形式,故而许多学人着重以“仁”为核心建构孔子的思想体系。其实,“仁”之中也必有“敬”的精神。没有发自内心的“敬”,也就没有真切的仁爱之情。
  这种“敬”的思想较之“礼”和“仁”更是人类社会的本质需要,具有当代意义。“礼”和“仁”的思想建立在小农业文明的基础上。小农业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家庭,国家不过是一个家族对其他家族的统治,个人也只是家庭成员,而家庭主要由血缘关系构成。当代社会,已经走出了小农业文明时代,家庭在社会结构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式微。而由于“仁”的观念是基于血缘关系之上的,有着疏近等差的特性,因而在现代社会中就会带有一定的局限性。与此不同,“敬”是人类在远古时期就普遍存在的精神状态,是人作为有限性的个体,面对无限的自然和社会时必然产生的,从远古主要对于自然的敬畏,到殷周以后更多对于社会中年长者、位尊者的敬重,再到孔子普遍要求的为人行事的敬业,“敬”的外延在扩大,而所抽象的内涵一直延伸着。(选自《光明日报》2009年10月20日,有删改)
1.下列选项中关于“敬”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敬”最早源自我国远古时期祭祀天地神灵的仪式活动。
B.“敬”以其发自内心、出于天赋的特性而成为一切社会活动和个人修养的“内核”。
C.“敬”作为人类普遍存在的精神状态,它的产生和发展体现了历史的必然性。
D.“敬”是人作为有限性的个体在面对无限的自然和社会时必然产生的一种精神状态。
2.下列选项对“仁”“礼”“敬”之间关系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礼”和“仁”都以“敬”为本,“敬”保障了“礼”和“仁”的发展可能。
B.孔子继承周礼的同时,自然吸纳了“敬”的精神,并从“礼”中发展出了“仁”。
C.比起“礼”和“仁”来,“敬”的思想更能代表孔子的思想,更符合人类社会的本质需要。
D“仁”是“礼”的内核,“礼”是“仁”的形式,二者之中都有“敬”的精神内涵。
3.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敬”保障了“礼”的实践可能性,因此使“礼”由祭祀活动发展为社会政治活动的规范形式。
B.孔子对于“敬”的贡献,在于把它发展成为诸如敬重年老位尊者等为人行事的基本原则。
C.在家庭作用愈加式微、血缘关系愈加淡薄的现代社会中,“仁”的局限性越来越大。
D.深入认识“敬”的精神,有助于更准确地领会孔子思想中“礼”和“仁”的内涵。
题型:0115 模拟题难度:| 查看答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问题。死于美丽
申赋渔
  谁能想到,忠贞于爱情的新西兰椋鸟竟会因一位风流成性的国王的垂青,而全族覆灭。
  新西兰椋鸟的羽毛,绚丽多姿、流光溢彩,呜叫婉转缠绵、惹人爱怜。雄鸟的喙像啄木鸟的一样,可以啄开树皮,而雌鸟的喙细长弯曲,能够啄出藏在树缝里、雄鸟无法捕捉的小虫子。“夫妻”配合默契,形影不离。不知是因为它们的美丽,还是因为它们的如胶似漆,新西兰的土著毛利人把它们当做心中的神物。毛利人中还流行着这样的说法:如果新婚的男子梦到椋鸟,妻子就会怀孕,并且会生个女孩。在举行一些盛大仪式时,部落的酋长会用椋鸟来祭祀他们的神灵。
  毛利人与椋鸟相依相存。从公元950年他们的祖先库珀乘着独木舟来到新西兰起,到1840年英国殖民者到来之前的这900年时间里,部落的祭祀并没有减少椋鸟的数量。可是1840年,英国海军军官豪伯森率领舰队,耀武扬威地来到了新西兰。英国人迫使毛利人酋长签下《威坦奇条约》,把这片土地并入大英帝国的版图。
  蜂拥而至的欧洲人焚烧森林,抢夺土地。失去了安身之地的椋鸟们盘旋在昔日的栖所,一时间一片悲鸣……
  然而健壮威武的毛利人是天生的战士,他们操起长矛,甚至用牙齿,向英国人发起攻击。毛利人前赴后继,到1872年战争结束,20多万毛利人剩下不到4万。而他们的神鸟,就只能默默承受自己的命运了。20世纪初一个英国国王的来访,终于给了新西兰椋鸟最后一击。
  声名狼藉的爱德华是英国女王维多利亚的长子,他继承王位不久,就访问了新西兰。欢迎他的人们,送给他一支美丽的椋鸟羽毛。这个风流的浪荡子,随手把羽毛插在了自己的帽子上。意想不到的是,用椋鸟羽毛装饰帽子,立刻成为风靡欧洲的时尚。
  1907年12月28日,生物学家在森林里发现了最后一只已经死去的新西兰椋鸟,有人在它的尸骨旁立了一块纸板,上面写着:再见,新西兰。
  与椋鸟同时告别新西兰的,还有一种名叫垂耳鸦的鸟。不过,椋鸟是因为它的美丽而死,垂耳鸦却是死于它的“丑陋”。和椋鸟一样,垂耳鸦的雄鸟也有像啄木鸟一样的喙,雌鸟的嘴也是细长而弯曲,它们同样形影不离地分工合作,只有在一只死后,另一只才会另觅配偶。可是垂耳鸦羽毛灰黑,“哇、哇”的呜叫令人毛骨悚然,人们往往把它视作不祥之兆。人们讨厌它,只要看到,便立即猎杀。垂耳鸦东躲西藏,远离人类,可是随着森林被毁,垂耳鸦无处藏身,纷纷饿死。1907年,最后一只垂耳鸦在孤独中死去。
  一种物种因为美丽而消亡,另一种物种却因为丑陋而灭绝;这个地球,是人类主宰的地球,动物的生与死似乎一直由人类来定夺。
  更让人感慨的是,曾经用长矛、牙齿对抗异族入侵的毛利人,也有可能在本世纪末消亡。
  这一次,杀害他们的凶手不是西方的枪支弹药,而是西方的饮食及生活方法。面对这次入侵,毛利人毫无抗拒。医学专家分析说,一只汉堡包对毛利人的伤害要远比对白人大得多。日渐肥胖的毛利人普遍患上了糖尿病。如果找不到有效解决糖尿病的办法,如果不能回到自己的生活方式,一个民族就可能面临消亡的境地。
  毛利人以入梦的椋鸟来预兆生命的繁衍,椋鸟消失了,毛利人也会消失吗?(选自《人与自然》2009年第12期,略有改动)
1、文中第二自然段写新西兰椋鸟的美丽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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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写了死于美丽的椋鸟,为何还要写死于“丑陋”的垂耳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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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对这次入侵,毛利人毫无抗拒”,作者为什么要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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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合全文,谈谈你对题目“死于美丽”的理解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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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 查看答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问题。阮籍之哭
  《晋书·阮籍传》中记述了阮籍的三次大哭,其中后两次分别如下:
  其二:兵家女有才色,未嫁而死。籍不识其父兄,径往哭之,尽哀而还。
  其三:时率意独驾,不由径路,车迹所穷,辄恸哭而反。
  兵家的女儿既有才华,又有关貌,但还没出嫁就死了。阮籍不认识她的父兄,却莫名其妙前往哭丧,把心中的哀伤哭尽之后,才自个儿返回家。《晋书》的作者房玄龄是这么评价这件事的:“其外坦荡而内淳至,皆此类也。”可事实上,一个无论多坦荡淳真的人,也不会做出这种荒唐的举动来吧?那么阮籍这种狷狂的举动,除了千年之后贾宝玉似的痴情外,还有别的喻意吗?
  当然有。阮籍为什么要为兵家之女而哭?一是此女有才貌,二是此女未嫁而亡。可以说,这两条理由都非常重要,缺一不可。如果兵家之女有才貌,但已作人妇;或者兵家之女未嫁而亡,而才貌平平,都不会吸引阮籍前去哭丧。阮籍明地里是哭兵家女,暗地里哭的却是他自己。兵家之女既有才又有貌,还没等到慧眼识珠的情郎,便香消玉殒。而阮氏自己同样才德兼备,却一直流光空耗,等不到可以报效的明主。而光阴飞逝,韶华飞渡,人生这东西就像春花般短暂,兵家女的夭折,不就是明例吗?阮籍感同身受,自然会号啕大哭。这哭一是可以“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胸中之块垒”,二是也可以用这个事例来加强世人对自己“不拘礼法”的印象。
  阮籍是当时软弱文人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在那个草管人命的时代,阮籍要想“苟全性命于乱世”,他必将学会变通与圆滑,掌握与世间邪魔歪道斡旋的手段,小范围内牺牲自己外表的清洁,以保全内心深处绝对的高贵。
  阮籍只活了五十四岁,就死掉了。一生除了留下八十二首咏怀诗外,其它毫无作为。其简短而苍白的人生轨迹,比起过早夭折的兵家之女也好不了多少。
  也许在阮籍为兵家女哭泣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才华一生只能注定在岁月的幽炉里空焚。
  阮籍“穷途之哭”的喻意更为明显。此哭被后世好多文人所引申。千古以来,失意文人每每吟咏此句,常惆怅满怀、清泪满面。
  恨天低,大鹏有志愁难展。“山道之穷”让阮籍很自然地想到了“仕途之穷”,驾车出门,不管东西南北,总有无路之时;而一生历经数位强权者,却找不到一个可以投效的明主。理想就像一棵被巨石压住的草芽,竞找不到一点冒尖的空隙,此时不哭,更待何时?
  都说乱世造英雄,阮籍的一生看起来机会多多,但他却像一只被关在玻璃房里的蜜蜂,四面八方都有亮光,但当他朝四面八方飞去时,四面八方传来的却是砰砰砰的碰壁声。
  阮籍人生的真正悲剧在于:内心的高洁容不下当时社会的污秽。如果他能真正做到随波逐流,那么他有的是官当,甚至还能成为皇帝的姻亲。文帝司马昭当初曾求婚于阮籍,想让阮籍的女儿嫁给武帝司马炎。可阮籍故意大醉六十天,让文帝司马昭派去的人没有跟他说话的机会,才不得不止了这种念想。
  酒是阮籍的朋友,既是他的软武器,又是他的伪装道具,一碰到难以解决的尴尬局面,他就将自己喝醉,让对手莫可奈何。可以说,阮籍烂醉之时,也是他最为清醒、心机最缜密的时候。阮籍不是醉于性情,而是醉于谋略。只有这样,他才能在乱世中保全自己。但这种和稀泥式的“武器”毕竟当不得长久之用。到了司马昭假心假意,辞让九赐之封的时候,公卿要辅助他登帝位,请阮籍起草《劝进书》,阮籍看不惯这种伎俩,便把自己喝得酩酊大醉,以为可以像上次拒绝联姻一样逃过这一关。可上次的联姻对司马氏而言,并不是太重要,派下来的使者见阮籍醉了,转身就告辞了。待使者下次来时,阮籍有时间重新喝醉。可这一回,事关重大,非同小可。使者见阮籍醉了,就一直待在他家里等候。阮籍酒醒之时,见一批批使者站满了大厅,没有办法,他只好挥笔草就。由于太有才华了,违心之话也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劝进书》写得“辞甚清壮”,被当时的人们所器重。
  阮籍是当时名士的代表人物,此文一出,便为司马昭谋取帝位扫清了舆论障碍,司马昭的阴谋很快就得逞了。可以说,这篇《劝进书》是阮籍人生中最大的污点,阮籍高洁的心灵容不下自己的这个污点,写完此文几个月后,便郁郁而死。而他的意味深长的哭声却在历史的横粱上久久缭绕,千百年来都没断绝。(选自谢宗玉《阮籍三哭》,有删改)
(1)下列对人物短评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阮籍为兵家之女痛哭的狷狂举动虽与贾宝玉有某些相似之处,但本质是借机表达自己政治理想和治国才华难以施展的痛苦。
B.之所以把酒当做最好的朋友和武器,是因为只有在烂醉的时候,阮籍才能排遣内心的郁闷,头脑才最清醒,心思才最缜密。
C.无可奈何之下,连违心话都能说得文采斐然,让人敬服,这说明阮籍除了举世无双的才华外,其心理也有潜在的两面性。
D.阮籍最后的郁郁而死,一方面表现了他对自我人格的完美追求,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他在向严酷现实妥协之后的愤懑和不甘。
E.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与评价者个人的性情及价值观有关,在对阮籍为兵家女痛哭原因的分析上,本文作者比房玄龄略高一筹。
(2)阮籍的两次痛哭有何异同?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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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章最后一段画线句子有什么含义?请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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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中说:“在那个草菅人命的时代,阮籍要想‘苟全性命于乱世’,他必将学会变通与圆滑,掌握与世间邪魔歪道斡旋的手段,小范围内牺牲自己外表的清洁,以保全内心深处绝对的高贵。”阮籍的处世态度给了你哪些启示?请说出你感受最深的一点,并结合原文谈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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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陕西省模拟题难度:| 查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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