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日前出台《重庆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规定,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基本供电容量按以下标准配置:新建住宅每户基本供电容量配置标准,建筑面积80平方米及以下配置为6kW;80―120(含)平方米配置为8 kW;120―150(含)平方米配置为10 kW……。该办法于2013年4月1日起执行。按照该办法规定,如果买一套建筑面积为100m2的住房,要保证安全用电,那么该住房配套的应该是以下哪种规格的电能表( )A.“220V 10A” | B.“220V 20A” | C.“220V 30A” | D.“220V 40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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