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共和制的主要组成机构是 ①执政官 ②元老院 ③五百人议事会 ④公民大会 ⑤民众法院 ( )A.①②③④B.②④⑤C.①③④⑤D.①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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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共和制的主要组成机构是 ①执政官 ②元老院 ③五百人议事会 ④公民大会 ⑤民众法院 ( ) |
答案
D |
解析
试题分析:公元前5世纪的罗马共和国是贵族共和制的典型。元老院是国家的决策机构,全体成员皆由贵族组成,实行政事共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元老院拥有立法、行政、军事、财产、司法和宗教等实权,在管理国家方面起首要作用。执政官是共和国的最高官职,共两名,两人权利相等,由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公民大会是平民可以参加的会议,负责选举公职人员和通过元老院拟定的题案,也有否决元老院题案的权力。③五百人议事会与⑤民众法院为雅典民主政治的组成机构,因此排除。 |
举一反三
罗马实行一种“保护人制度”,即保护人为被保护人进行诉讼代理,这一制度后来发展为 ( ) |
《十二铜表法》第六表规定:“出卖的物品纵经交付,非在买受人付清价款或提供担保以满足出卖人的要求后,其所有权并不移转。”这一规定表明《十二铜表法》A.保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 B.保护物品所有者的私有财产权 | C.限制贵族的特权,维护平民的利益 | D.已经发展到罗马法的成熟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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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罗马法律在妇女继承财产上做了严格限制,但一些聪明人往往能找到法律的漏洞……随着罗马在地中海地区的扩张,妇女们也开始占有大宗财产。……许多妇女管理着家庭的财政事务和大地产。”这段话表明A.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渐与男子平等 | B.罗马法关于财产关系的规范不够严密 | C.妇女的财产继承权富有自然法的精神 | D.妇女的财产占有体现公民法的灵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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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规定:“出卖的物品纵使交付,非在买受人付清价款或提供担保以满足出卖人的要求后,其所有权并不移转。”该规定反映了A.罗马法对贵族利益的维护 | B.罗马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 C.古罗马商品经济高度发达 | D.古罗马严格限制商品交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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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在《中国历史政治得失》中谈到:“政治制度是现实的……任何制度,断无二三十年而不变的,更无二三百年而不变的。但无论如何变,一项制度背后的本原精神所在,即此制度之用意的主要处则仍可不变。于是每一项制度,便可循其正常轨道而发展。此即是此一项制度之自然生长。”下列各项制度的发展演变能够体现上述观点的有 ①中国的分封制 ②古罗马法 ③英国的君主立宪制 ④新中国的政治协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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