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
材料一 朱熹认为,“师之所以教,弟子之所以学,则皆忘本逐末,怀利去义,而无复先王之意”;“隋唐遂专以文词取士,而尚德之举,不复见矣。积之于今,流弊已极,其势不可以不变。”“其所以教者,既不本于德行之实;而所谓艺者,又皆无用之空言。至于甚弊。则其所谓空言者。又皆怪妄无稽,而适足以败坏学者之心志,是以人材日衰,风俗日薄”。因此,他“尝思之,必欲乘时改制”,“尽革其末流之弊”。
材料二 针对当时科举考试的情况,朱熹提出学习的内容,应该主要是“明人伦”,“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谓学者,学此而已”。而不是记诵词章;应该是“求治世之道”,而不是只为科举取士。他说:“圣朝教育人才之意,凡使为学者,知所当务不专在于区区课试之间”;而是要学习与懂得修身治己的做人道理。朱熹还认为,“学经以探圣人之心,考史以验时事之变”,历史上的“古今兴亡治乱得失”,“礼乐制度、天文地理、兵谋刑法之属,亦皆当所须而不可阙,皆不可以不之习也”,从而使“士无不通之经,无不习之史,皆可为当世之用矣”。
——均摘编自张全明《论朱熹对科举态度的三次转变及其改革主张》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科举制存在的问题。(8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朱熹教育改革方案的主张。(7分)
【题文】(25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江西景德镇市古称浮梁,唐始设县,现存古衙建于道光年间,大门、仪门、大堂、二堂和内宅居中轴南北,两厢有六部房。大门额书“浮梁县署”四字,东边立一鼓,告状的人或有紧急案情时击鼓,知县闻声升堂。西边有两块碑刻“诬告加二等”,“越讼杖五十”。仪门是县令举行仪仗恭迎上级官员的地方。大堂即正堂,取名“亲民堂”,是知县举行重大典礼、审理重大案件和迎接圣旨的地方。大堂内有原告石、被告石,又称下跪石,绅士以上身份的人候审时可以不跪。二堂是知县处理一般民事案件、商议政事的地方,取名“琴治堂”,表示知县一面弹琴,一面理政,就是仁政教化以德治县。大堂动刑罚乃以法治县,两处结合就是文武兼治。
——据豆丁网浮梁古县衙解说词整理
材料二 公元前449年罗马颁布了《十二铜表法》,公开诉讼的程序、债务、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宗教以及犯罪和刑罚等方面规定。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内容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由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罗马法广泛借鉴外邦法规,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以自然法观念指导,认为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形成了适应帝国时期境内各族人民社会要求的万民法体系,逐步取代了公民法。在帝国时期,法律逐渐影响到国家和个人生活的各个领域,规范了行政行为,调节了大量商业纠纷和债务、继承等个人财产关系,较好地理顺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罗马帝国灭亡后,对罗马法的研究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两度掀起热潮。后来,罗马法又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现代法律的先驱。
——摘自朱汉国主编《历史》(人民出版社)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法治的基本特征。(9分)
(2)结合近代西方民主政治历程,分析说明材料二中罗马法的思想内容能够影响久远的原因。(16分)
【题文】古往今来,无论是东方古国,还是西方古代、近代国家,都有“分权”的思想:我国唐代有分相权以集君权的措施;古代希腊亚里士多德把政府权力分为讨论、执行、司法三要素;近代史上英国洛克最早提出了立法权和执行权(行政权)的分立。古今中外这些不同的分权理论与实践的相同点是
A.都促进了行政效率的提高 | B.都以分权进而限权为目的 |
C.都体现了权力制约和平衡 | D.都不同程度为后世所借鉴 |
【题文】(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 《旧唐书·列传第六十八》记载:“炎因奏对,恳言其弊,乃请作两税法,以一其名,曰: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逾岁之后,有户增而税减轻,及人散而失均者,进退长吏,而以尚书度支总统焉。”
——李剑农《魏晋南北朝隋唐经济史稿》
材料二 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在清丈全国土地的基础上下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康熙五十一年二月应令直省督、抚,将见今钱粮册内有名丁数,勿增勿减,永为定额……嗣后所生人丁,免其加增钱粮,但将实数另造清册具报。……山东布政使司所属州县卫所各项丁银,均摊入地粮内征收。
——《明经世文编》卷一八0
(1)根据材料一,概括杨炎“两税法”的主要内容。(9分,不得摘抄材料原文。)
(2)依据材料一、二,指出我国古代税收制度的变化趋势。(6分)
【题文】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大体可归荐举之列。从理论上说,荐举制是一种合理的官僚选拔制度,但是,察举制与九品中正制不约而同地走向了其初衷的反面,其中的原因是它们
A.都将选官范围定为世家子弟 | B.都把选官标准定为考试成绩 |
C.都把才德具体化,难以操作 | D.都对荐举者缺乏有效的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