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赖、班禅和驻藏大臣

达赖、班禅和驻藏大臣

达赖

  西藏佛教格鲁派(黄教)中与班禅并列的两大宗教领袖之一。全称为"达赖喇嘛"。达赖是蒙古语“海”的意思,喇嘛是藏语“上人”的意思。这个称号最初是明代蒙古赠给三世达赖索南嘉措的尊号。顺治十年(1653年),清世祖福临正式册封达赖五世罗桑嘉措为“达赖喇嘛”,承认达赖在西藏的政治和宗教地位。

班禅

  班禅额尔德尼,在藏传佛教格鲁派中,与达赖喇嘛并称,班禅是梵文“班智达”(意为博学)和藏文“禅波”(意为大)的简称。西藏人一般相信班禅是“月巴墨佛”即阿弥陀佛的化身。而达赖喇嘛为观音菩萨的化身,蒙古可汗是金刚手菩萨的化身,满清君主是文殊菩萨化身。1713年清朝康熙帝封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额尔德尼”是满语词,意为“珍宝”,并加封以前各世班禅,从此这一活佛系统得此封号。其驻跸地为日喀则的扎什伦布寺。班禅的影响主要在后藏,以日喀则为中心。

管理

  清朝时期加强对西藏管辖的措施及作用:

  1.措施:

  (1)清初:顺治帝接见五世达赖,赐予他“达赖喇嘛”的称号;后来康熙的赐予五世班禅“班禅额尔德尼”称号。此后,历代达赖和班禅都经过中央政府册封。

  (2)雍正时期(1727年),开始设立驻藏大臣,代表中央长驻西藏,同达赖班禅共同管理西藏,加强了对西藏的管辖。

  (3)乾隆帝制定了“金瓶掣签”制度,规定喇嘛教活佛转世人选,必须用中央颁发的金奔巴瓶抽签决定,由驻藏大臣监督。

  2.作用:

  清朝统治者对西藏地区采取的措施稳定了西藏政局,密切了西藏同内地的联系,有利于西藏地区的经济发展,进一步使西藏成为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领土。

驻藏大臣

  驻藏大臣是中国清代中央政府派驻西藏地方的行政长官。全称是“钦差驻藏办事大臣”,又称“钦命总理西藏事务大臣”。设正副各一员,副职称“帮办大臣”。雍正五年(1727)始置,至宣统三年(1911)、历一百八十四年驻藏大臣共八十三任,计五十七人(内有再任及三任者)。帮办大臣共五十二任,计四十九人。由帮办大臣升任办事大臣者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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