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设小明家到学校为x千米,学校到书店y千米, 小明中午11:30放学,下午1:30上课,吃饭要用30分钟,选书时间是5分钟 那么他剩余的时间为:(2﹣0.5﹣)=小时,要使他上课不迟到, 则需他走路所用的时间少于小时, 已知小明步行速度是5千米/小时,故由题意可列出二元一次不等式: (2x+2y)÷5<x+y<≈3.5 故可由此标出它们三者间的距离分别为:小明家到学校为0.5千米,学校到书店1千米; 去书店和到学校走路所用时间为:(x+2y)÷5=0.5小时=30分钟, 在书店买书的时间为5分钟, 总共耽误的时间为35分钟, 12:55时出发,上课才能不迟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