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B∥CD,∴∠A+∠C=180°(两直线平行,同旁内角互补);
(2)过点P作一条直线PM平行于AB, ∵AB∥CD, ∵AB∥PM,CD∥PM, ∴∠A+∠APM=180°,∠MPC+∠C=180°, ∴∠A+∠APC+∠C=360°;
(3)分别过点E、F作EM、FN平行于AB, ∵AB∥CD, ∵AB∥EM∥FN∥CD, ∴∠A+∠AEM=180°,∠MEF+∠EFN=180°,∠NFC+∠C=180°; ∴∠A+∠AEF+∠EFC+∠C=540°;
(4)由以上规律,有两个角时,和为180°; 有三个角时和为360°; 有四个角时和为540°… 故可得有n个角时,和为180°(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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