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事件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 )。
题型:不详难度:来源:
下列事件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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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 |
解析
铁农具、牛耕出现是井田制瓦解的根本原因,B项错误;井田制是一种名义上国有而实际上归国王所有的土地所有制形式,C项错误;封建土地所有制有三种形式,即君主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私有制和自耕农土地私有制,D项错误。 |
举一反三
浙江绍兴会稽山下有一座祭祀中国古代历史人物的陵墓和庙宇,内有对联:“三过其门,虚度辛壬癸甲;八年于外,平成河汉江淮。”这副对联所盛赞的是 ( )。A.神农教民农耕 | B.黄帝创制历法 | C.尧舜禅让 | D.大禹治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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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农夫早出暮入,耕稼树艺,多聚菽粟,此其分事也。妇人夙兴夜寐,纺绩积纴,多治麻丝葛绪捆布纟參,此其分事也。 ——墨子 材料二 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暮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 ——晁错《论贵粟疏》 请回答: (1)上述材料反映了我国古代什么样的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最早出现在什么时候?出现的原因是什么? (2)根据材料二归纳这种生产方式下生产者的处境。 |
唐后期至宋代,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土地兼并和土地买卖频繁。南宋叶适记载说:“民自以私相贸易,而官反为之司契券而取其直”。材料主要反映了A.宋代租佃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 B.佃农之间土地买卖频繁 | C.地权所有者在土地买卖中获利 | D.政府维护地权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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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旧唐书·食货志》载:“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庸,每日三尺。” 安史之乱以后,由于土地兼并逐步发展,失去土地而逃亡的农民很多。租庸调制的维持已经十分困难。大历十四年五月,唐德宗即位,宰相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两税法的主要原则是只要在当地有资产、土地,就算当地人,上籍征税。同时不再按照丁、中的原则征租、庸、调,而是按贫富等级征财产税及土地税。同时征税对象不再以人丁为主,而以财产、土地为主。 明朝时期实行一条鞭法,《明史·食货志》载:“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於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徵银、折办於官,故谓之一条鞭。立法颇为简便。嘉靖间,数行数止,至万历九年乃尽行之。” 至于清朝与赋税制度又作新的改革,实行摊丁入亩(征收统一的地丁银)。《清史稿·食货志》载:“康熙五十一年,谕曰:‘海宇承平日久,户口日增,地未加广,应以现在丁册定为常额,自后所生人丁,不徵收钱粮,编审时,止将实数查明造报。”廷议:“五十年以后,谓之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仍五岁一编审。’户部议:‘缺额人丁,以本户新添者抵补;不足,以亲戚丁多者补之;又不足,以同甲粮多之丁补之。’”“雍正初,令各省将丁口之赋,摊入地亩输纳徵解,统谓之‘地丁’。”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明、清征税标准的变化。(9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我国古代的赋税制度改革。(6分) |
如图所示,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下列对其认识错误的是
A.公田归贵族所有,私田归庶民所有 | B.公田的生产采用庶民集体耕作方式 | C.要求先种公田,公事毕然后治私田 | D.公田中的所有收获物都归贵族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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