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爱美袁昌英(1894-1973)我生平最爱美,人造美与自然美于我均是同样宝贵。人造美中如小巧玲珑的器皿,特是我所珍惜。偶尔得着一件香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爱美袁昌英(1894-1973)我生平最爱美,人造美与自然美于我均是同样宝贵。人造美中如小巧玲珑的器皿,特是我所珍惜。偶尔得着一件香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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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
袁昌英(1894-1973)
我生平最爱美,人造美与自然美于我均是同样宝贵。人造美中如小巧玲珑的器皿,特是我所珍惜。偶尔得着一件香色俱古,或摩登得有趣,而形式极佳的瓷器或玉器,我可以饮食俱废,浓情蜜意的把玩几天,然后藏之宝库,不时取出爱抚。若是一旦得到一本装璜美印刷美而内容尤美的书,那我真会乐以忘忧,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自然美中,大者如高山之峻拔,巨川之洪流,常使我的性灵异样震撼:峻拔如给我以纬的提高,洪流如予我以经的扩大。小者如一朵娇艳鹅黄的蔷薇花,可以使我颠倒终日,如醉如梦的狂喜,仿佛宇宙的精华与美梦都结晶在它身上;一只伶俐活泼的翠鸟,相遇于溪畔枝头,可令我雀跃三丈,宛然它那翠得似在动颤的颜色与那再完美也没有的形体拽引了我性灵深处的一线灵机,使我浑然相与为乐,忘乎物我之异了。
可是美的人,才真是我的特好。记得少年时留学英法,每见一个碧眼金发,皮肤红白柔嫩得那样可爱的洋娃娃,一阵阵的热泪会从我的心坎奔放出来,使我觉得一个能够产生这种可爱的生物的地球,实在值得我的敬爱与留恋。至若一个美丽的女郎,或是一个拔萃的美男子,都于我更有不可抵御的魅力。在这种他或她之前,我的性灵的兴奋,有如朝霞之灿烂,我的心身的慰藉,有似晚天的温柔。即或一旦他或她给我识破了人格上的弱点,我虽一定与之疏远,然而这位子都或西施,在我的心底上,总还留下两分缱绻,三分原宥,因为我觉得生得美的人,应该有这么一点特权的。
容貌上的美,对于我的魔力,是如此猛烈而深入。可是天赋特厚,内心优美的人,也是我的崇尚。只要他与她不是拒人于千里外的特别狰狞者,我的相善,总是一往情深,一见如故的。我可说是最爱朋友的一个人。我爱与朋友谈心:在那语言笑诨的交流中,我如晒满秋阳的温暖,浑身是舒适;在那披肝沥胆的论争中,我如吸饱冬风的冷削,性灵上特起一番愤发。我也爱与友朋默然对坐或寂然偕行:在那相互嫣然一笑中,或恬然对视的静默中,我宛若窥见世外的消息,神秘的恩情!朋友之于我,诚如空气之于有肺动物,水之于鱼,不可一日无也。
至于那才,情,貌,均臻极峰的人物,一旦相遇为知已,我必视为人中之圣,理想中之理想,梦寐中之妙境,花卉中之芬芳,晚霞中之金幔,午夜中之星月,萦于心,系于神,顷刻不能相忘;屈子之思念怀王,明皇之哀恋贵妃,想亦不过如此之热烈而缠绵!
吾痴乎?吾妄乎?斯亦不过爱美特甚,奉美为宗教的心理上的表征耳。
小题1:文中说:“我觉得生得美的人,应该有这么一点特权的。”这特权指的是什么?作者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4分)
小题2:综观全文说说作者最爱的美是什么美?从文中找出能说明这种最爱的一个词。(4分)
小题3:这篇文章的主线是什么?文章的结构有何特点,试作简要分析。(6分)
小题4:文章结尾说“吾痴乎?吾妄乎?”联系全文找出两个这种痴与妄的例子。作者是否认为自己痴与妄?简述理由。(4分)
答案

小题:对有人格弱点的容貌美的人留下两分缱绻,三分原宥。这样写的用意是突出“容貌上的美,对于我的魔力,猛烈而深入”。
小题:最爱的美是才,情,貌,均臻极峰的人物。一个词是“知己”。
小题:主线是“爱美”;结构特点是“层进式”或“递进式”。由爱人造美、自然美、容貌美的人、心灵美的人、到爱容貌与心灵都美的人,逐层深入地表达了自己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评价(或逐层深入地表达了对美的认识与理解)。
小题:痴与妄:“如小者如一朵娇艳鹅黄的蔷薇花,可以使我颠倒终日,如醉如梦的狂喜”;“每见一个碧眼金发,皮肤红白柔嫩得那样可爱的洋娃娃,一阵阵的热泪会从我的心坎奔放出来”;“我必视为人中之圣,理想中之理想”。否,她自己已经说了“斯亦不过爱美特甚,奉美为宗教的心理上的表征耳。”
解析

小题:无
小题:无
小题:无
小题:无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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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老人的最后情感
侯德云
出乎意料地收到墨痕老师一封信,信很短,正文仅一句话:5月16日是我的七十寿辰,盼你们三个能来老朽的寒舍小聚。
墨痕是我小学时代的启蒙老师,我没有理由不回去看望他老人家。何况又恰逢他的七十大寿呢。
墨痕老师信中提到“你们三个”指的是我:我、麻秆和锅肚。当年我们三个是墨痕老师最器重的学生,也是到目前为止从哪个小山村里走出来的最光宗耀祖的三个人尖尖。都上过大学,之后又都分配在县里工作。如今我是一个暂时不太出名而将来必定大名鼎鼎的作家,麻秆成了一个整天忙着向学生收取各种材料费或辅导费的高中教师,锅肚运气最好,当上了一个以吃喝玩乐为己任的局长。
我把墨痕老师来信的事通知了锅肚。锅肚在电话里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问我,老师为啥只给你写信呢?紧接着又莫明其妙地干笑了几声,提高了嗓门说:没问题,准时回去,给老师献一千块寿礼!
我又给麻秆拔了电话,并向他转述了锅肚对我说过的话。麻秆对回去看望教师没有异议,只是一而再再而三追问我:非得给老师送一千块寿礼吗?
我们三个乘上一辆崭新的“奥迪”,那是锅肚的专车。也许是由于这个缘故,锅肚在我们赶往老家的一路上,总是牛气哄哄地大谈特谈他这几年工作如何出色,县里的大头头们对他又如何赏识之类的话。麻秆则窝在一边不声不响,偶尔插两句嘴,也像放小屁似的,显得底气不足。
远远望见老家村落的时候,麻秆突然抖着手紧紧握住锅肚的胳膊,颤着声儿说:“锅,锅,锅肚局长,咱们非要给老师送、送、送一千块寿礼吗?”
锅肚凝眼瞅了麻秆一阵子,又歪头扫了我一眼,打着哈欠说:“得啦,我看这么办吧,我再多拿一千,两千块,算咱们三个共同给老师的礼钱,这样行了吧?”
麻秆乐得差一点拍了巴掌,连连点头:行啊行啊。停了一瞬,又柔情似水地说:谢谢局长啦。
我沉默不语。说老实话,我有点瞧不起麻秆,也有点瞧不起锅肚。
眼前是我们当年就读的沟坎小学。我让司机停了车,走了下来。麻秆和锅肚不知我要搞什么名堂,先是坐着不动,过一会儿,也走了出来,各自面朝野地撒了一泡小尿。
从一个作家的角度出发,我深深地懂得收集素材的重要性。事实上,我几平每时每刻都在收集创作素材。这是我积极主张回来看望墨痕老师的内在原因,同样道理也驱使我兴冲冲地走进了母校残破的大门。
一切都跟童年的记忆相距甚远,这种反差使我心里不太好受,但同时也有了些许兴奋:学校的操场凸凹不平,零零落落地生了些杂草;挂着一截锈铁轨的歪脖树,不知何年何月枯死了,以一种别扭的姿势,静止在那里;看不见一个学生,更听不到朗朗的书声;苍灰的校舍像个久病的老人,随时有倒下去的可能;几只麻雀从教室已经没有了玻璃的窗户啾的一声弹出来,一直弹进蒙蒙的天际……所有这些都将在我以后创作的小说里再现。
满头白发而又非常瘦弱的墨痕老师,见到我们说的第一句话是:去学校看过了吗?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又嗓间低沉地说了第二句话:校舍成了危房,学生已经停课两个多月了。
我没说什么,因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麻秆和锅肚也没说什么,都沉默着。
墨痕老师目光缓慢地从我们三个的脸上扫过,轻轻叹了一口气。
墨痕老师招待我们的是大饼子小葱拌豆腐。我们都很吃惊,之后又都大口大口吃了起来,假装吃得很香。饭桌上的气氛很沉闷,也很压抑。
 临别时,锅肚掏出了两千块,墨痕老师坚决不收。一直把我们送到门外,他再也没说一句话,只是连续不断地轻轻叹气。
两个多月后,我又收到墨痕老师的一封信,信中的话犹如利刀穿透了我的灵魂,让我脊背一阵阵发凉:
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人世了,我早已病入膏盲……你们都是成年人了,我不能强迫一个成年人去关心他童年的摇篮……我只是为自己感到羞愧,我培养出了三个有出息的学生,却没有培养出一个好人啊……
小题1:文中对校园景象的描写非常细致,这样写的好处是(6分)
小题2: “有出息的人”和“好人”有什么区别?(6分)
小题3:“临别时,锅肚掏出了两千块钱”,墨痕老师为什么坚决不收?(6分)
小题4:墨痕老师问我们是否去过学校,他得到的回答是肯定的,而小说极具讽刺意味的是麻秆和锅肚到了学校是
而我则是
老人最后的感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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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梦想 姚明
我有很多很多的梦想,人们说“鱼和熊掌不能兼得”。也许是不能。但我要去尝试,不管我在哪里都能鱼与熊掌兼得。
我的梦想是去中国的南海度假。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去过那儿,非常优美,但是那时候我没有钱但有充足的时间。现在我有钱却没有时间,这就是生活。
  我的梦想是有一天能在上海销售汽车。这样我就能拥有很多不同的汽车,而且可以了解每辆车的性能。我把车当成大玩具,也是好玩的工具。当我去印第安那玻利斯参加世界杯赛时,有一天球队去购物。每个人都去看衣服皮鞋之类的。我却去了家奔驰车经销店。当时我口袋里的钱不超过20美金。在我第一个NBA赛季后的夏天,我在国家队比赛时划伤了我的眼睛,他们只好剃光了我的眉毛,我看着伤疤想到:“嘿,这好像奔驰的标志啊。”假如我真成为一个汽车销售员,我会告诉我的客户这些都是二手车,因为我才是第一个开过它们的人。
  我的梦想是美国人能够真正认识中国和中国人。在我NBA第一年回来后,上海市任命我为官方大使。当然,帮助人们了解中国或上海不是我的首要任务,却是我乐意做的。
  我的梦想是中国人能够了解篮球。现在他们不在乎你怎么打球,只在乎输赢。如果你赢了,他们说你打得好;如果球员们为了对抗或者为了追球奔跑而摔倒,他们会笑而不是欢呼;或者如果一个个头小的后卫防守大个球员,他们会嘲笑他而不是佩服他的勇气。不是所有得分的投篮都是好球,也不是所有没投入的球都是坏球。中国观众应该多看看全场48分钟的比赛,而不仅仅是最后几秒。
  我的梦想是中国篮球能够树立自己的风格。如果你观察韩国人的打球方式,你会发现每个人都在运球后投三分球,即使是他们的大个子,而且使用全场紧逼战术。你会发现这不是从NBA或者任何其它地方学来的。韩国发展出了适合自己球员的风格,中国也应该做相同的事情。
  我的梦想是中国球员不再寻找借口了。我在CBA时候,很不喜欢的一点就是很多球员会说:“上海大鲨鱼队之所以会赢是因为有姚明,如果姚明走了,他们什么都不是。”我觉得他们应该面对我属于大鲨鱼队这个事实。你不能说“如果”姚明不在,事实是我在。查尔斯·巴克利可以说“如果”乔丹离开了,我就能赢得总冠军。没有“如果”,是你错过了自己的机会。
  我的梦想是中国的运动员能够被当作个人来对待。运动当然是为了国家,我不反对这一点。但是运动员也应该被允许从中受益。他应该能够自己决定去哪里打球以及怎样成为一个更好的球员。如果一个球员想穿和队伍中其他球员不一样的鞋,他应该可以这样做。即使耐克赞助了国家队,我在2003年亚洲锦标赛上穿的还是锐步鞋。如果我不这样做,制鞋公司就不愿去和球员签约,他们只想与球队签约。我不需要这些钱,但我身后的其他球员也许需要。我在中国将可口可乐告上法庭也是出于同样原因。他们签了一个合同付钱给中国队,在瓶盖上使用了我的照片。可我已经和百事公司签了合同。这对中国的运动员来说是件新鲜事,但我明白不管我身上发生了什么事,都会为我后面的球员开启或关闭大门。我只要求可口可乐赔偿一块钱,相当于大约12美分,因为我不需要他们的钱。我上了法庭,这样某条法律就会被通过,也许可以用来阻止可口可乐,或者其他公司再这么干。
  我的梦想是赢得一次NBA总决赛冠军,这可能和赢得2008年奥运金牌的梦想一样大。我不知道我离哪个梦更近一点。如果我在NBA再打10年或10年以上的球,那我的事业会是很成功。有许多球员曾经做到过。但作为一个中国职业球员,我的意义会更大。也许如果我赢得了一个总冠军或最有价值运动员的头衔,NBA球队会因此而更愿意签下或者选中中国球员。
  这些梦对一个自从来到NBA后就没什么时间做白日梦的人来说,好像太多了点。但我现在是在两个国家用两种语言做梦。
  在美国,人们会说“你不能又想有自己的蛋糕又想吃掉它”,我们中国人也有相同的说法:鱼和熊掌不能兼得。也许是不能。但我要去尝试,不管我在哪里都能鱼与熊掌兼得。
选自姚明自传《我的世界我的梦(20):我的梦想》
(搜狐体育2004年11月6日,有删节)
小题1: 全文说了哪些“鱼和熊掌不能兼得”的事?(2分)试列举两种。文章开头和结尾都说到“鱼和熊掌不能兼得”,这样写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1)文章第二段为什么说“我才是第一个开过它们的人”?(2分)
(2)为什么要让“中国观众应该多看看全场48分钟的比赛,而不仅仅是最后几秒”? (2分)
小题3:文章题为“我的梦想”,你如何看待姚明的梦想?(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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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巴叔
徐成龙
哑巴叔是我们村里的。哑巴叔不是先天聋哑,小时候发高烧,吃药打针不管用,连续“烧”了好几天,这一“烧”就把哑巴叔“烧”成了哑巴。
  听大人们说,小时候的哑巴叔很聪明,喜欢玩泥巴。泥巴在哑巴叔手里颠来倒去一阵子,一个个各具特色的小动物惟妙惟肖地出现在眼前,惹得小伙伴围着他跑东家走西家,整个村子都是嘻嘻哈哈的笑声。几只大黄狗也乐颠颠地东奔西跑呢!
  长大后,哑巴叔以捏泥人为营生,一个稻草把,几块橡皮泥就是他的全部行当,走村串户赚点钱过日子。
  哑巴叔的手艺越来越精,捏泥人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从小狗小猫到人物造型,千姿百态,无个不精,几十里方圆闻名遐尔。
  到后来,哑巴叔开辟新的场所,来到了小城,把精心捏成的泥人,整整齐齐插在一个稻草把上,像一个小展厅,陈列着一个个美轮美奂的艺术品。哑巴叔扛着稻草把,沿着大街走,身后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城里的小学生看着活灵活现的小泥人,兴趣盎然,雀跃一般,纷纷掏钱购买。哑巴叔生意越来越好,腰包就鼓了,乐得他咿哩哇啦地叫。
  有一个小女孩,最喜欢哑巴叔捏的泥人了,隔三差五都要买一些,不是小动物就是卡通人物。
  一次,夕阳西下,小女孩欢蹦着过来,指了指自己的脸蛋,又指了指哑巴叔的手眼神充满了期待。哑巴叔眨巴着眼睛,心领神会,瞅了瞅小女孩,掏出橡皮泥揉了揉,三两下一个小女孩的模样出来了:大眼睛,圆脸蛋,小巧的鼻子。小女孩接过小泥人,爱不释手,咯咯一阵笑,挥挥手走了。
  这时,一个中年人走过来,拉住小女孩的手,附在耳畔一阵嘀咕。小女孩疑惑地看着中年人,使劲挣脱中年人的手。中年人不罢休,抱起小女孩向前走去。小女孩哭喊着,挣扎着,无济于事,被塞进一辆轿车。轿车一个拐弯,朝着小巷疾驰而去,扬起一股灰尘,不见踪影。
  一天,二天,过了好几天,哑巴叔在街上天天徘徊到天黑也不见小女孩来买泥人。一天,哑巴叔在城里的角角落落转悠,猛地看见墙角、电线杆张贴着一张纸,仔细一看,纸上印着小女孩的相片,还有一些文字。小女孩活泼可爱,眼睛明亮有神。小女孩不是别人,而是经常买泥人的那一个。
  第二天,哑巴叔不再扛着稻草把卖泥人了,径直来到了派出所,咿哩哇啦一通。公安人员不明就里,虎着脸,推推搡搡赶他出门。哑巴叔竖眉瞪眼,一动不动,拿出从墙上撕下来的纸片,指着小女孩的相片比划。公安人员似乎明白了什么,倒了一杯水给他喝。哑巴叔定定神,从衣袋里掏出一块橡皮泥,一阵捣鼓,一个中年人的相貌出来了,棱角分明,活的一样。哑巴叔指指小女孩,指指自己捏成的泥人,对着工作人员咿哩哇啦,脸色涨得通红。公安人员恍然大悟,留下泥人,拍拍哑巴叔的肩,让哑巴叔回去。哑巴叔对着公安人员一弯腰,笑容满面地走了。
  过了半个月,小城里传来了振奋人心的消息,公安部门破获了一起特大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除了祸害,城里的老百姓奔走相告,拍手称快,鞭炮放了一整天,劈劈啪啪震天响。据说,这个案子靠的是一个卖泥人的哑巴提供的线索。一传十,十传百,妇孺皆知。
  从此,小城里的人见到哑巴叔卖泥人,不管大人还是小孩,都会买一些小泥人带回去,唯独不见那个小女孩。
  哑巴叔依然在小城的街上卖泥人,只是在上学或者放学的时间,准时在校门口走来走去,眼睛显得特别有神。
小题1:文章前部分极力写哑巴叔捏泥人的手艺,说“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这样写有什么好处。(4分)
小题2:文章第七段刻画了“小女孩的模样”,作者的写作意图是什么?(3分)
小题3:结合文章第五段和倒数第二段
(1)两次写到的哑巴叔生意的火红场面,有哪些不同?为什么会不同?(4分)
(2)哑巴叔对生意的态度发生什么变化,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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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任志强在博鳌如何就房价骗人
牛刀
任志强在博鳌说,相对工资增长来讲,房价等于没涨。并且,罗列了一堆数据。1978年中国GDP大约3000多亿元,现在增长到30多万亿元,增加了100多倍。1978年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28.6元,现在也增加了100倍。1978年大白菜2分钱一棵,现在要卖到2块钱,也增加了100倍。而30年间的房价只增加了16.6倍,和工资收入相比,房子等于没有涨价。我们不禁要问:你把房价也增加100倍试试看。
实在没有意思得很,中国楼市的话语权被几个奸商控制,把中国的房价忽悠得如此之高,还嫌不过瘾,居然扯出了30年前的房价,就像个别专家,一到危机的时候就扯出爱国主义的破旗一样。那么,中国30年前有商品房吗?没有。把现在的房价和一个30年前不同性质的房价来对比,只能说,玩的是奸商的欺诈。
30年前,中国的社会体制决定,中国没有商品房市场。我们就高房价的所有对比,只有和社会环境相一致,才有对比的基础,否则,如果和秦始皇年代相比,中国的房子就成了坟墓,埋葬的是所有的暴政。幸好,现在政治昌明,社会和谐,任志强的对比才有强词夺理的道理,因为奸商是不讲逻辑的,就像秦始皇的暴政只讲强权。奸商只要能骗人,什么花招都会使出来。
30年前的中国,根本就没有一个市场化的体系。只是到了1987年,在深圳才开始了商品住宅的开发。即使那时有了商品住宅的开发,今天的房价也不能和那个刚刚开始进行商品住宅开发的年代来比,就像任志强在婴儿时拉的屎是无法和你现在50岁拉的屎一起来比重量。
中国民众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苦苦奋斗了30年,为了什么?为了生活的改善。如果现在的生活还和三十年前一样,我们这个民族还能进步吗?现在的房价高不高,本来应该由市场来决定,可是我们的商品房住宅的市场是由政府在垄断的,当商品房因价格过高卖不动时,我们的政府在干什么呢?印刷钞票,维护高房价。遗憾的是,钞票印的再多,也维持不了多久,相反,会导致整个货币体系的崩溃,重演美国今天的危机。
所以,我们的房价只能现实的来看,多和老百姓的收入比一比,多和良知比一比,多和民族的发展和强盛比一比,或许还能找出比的意义。
昨天中国证劵报报道,3月份中国钢铁产业亏损面继续扩大,但是,贷款支撑,越亏越产,其他产业何尝不是如此。如果越亏越产越产越亏,循环下去将会导致一个什么样的结局,任志强不应该不清楚。如果所有的产业都靠贷款支撑,中国经济还有复苏的希望吗?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为什么国家被迫加印钞票,因为大量的资金都凝固在房地产上,无法流动。到了国家被迫加印钞票来维护经济的正常运行时,实际上是在告诉我们,高房价已经失去了所有赖以支撑的基础,忽悠高房价,就是把中国经济推向崩溃。
小题1:“就像任志强在婴儿时拉的屎是无法和你现在50岁拉的屎一起来比重量。”在文中是什么意思?作者为什么要用如此不雅的句子?(4分)
小题2:牛刀认为“把现在的房价和一个30年前不同性质的房价来对比,只能说,玩的是奸商的欺诈”,其理由是什么?(5分)
小题3:“现在的房价高不高?”对这个问题任志强和牛刀的看法显然不同,根据文章内容,联系社会现实,谈谈你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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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见奥古斯丁·戴利
(美)伊莎多拉·邓肯
受我所读书的影响,我计划离开旧金山到国外去走走。我想我或许应该跟某个大剧团一起去。有一天,我便去拜访了一个巡回演出公司的经理。他们当时正在旧金山进行为期一周的巡回演出。我请求他看一看我的舞蹈。试演是在一个上午进行的,在一个巨大黑暗的空荡荡的舞台上,母亲为我伴奏。我身着特尼克式希腊风格的白色衣服,随着没有歌词的门德尔松的乐曲翩然起舞。曲子结束时,经理沉默了一会,便扭过头去对我的母亲说:“这种舞蹈不适合在剧院表演,倒是更适合教堂,我建议你还是带着你的女儿回家去吧!”
我很失望,但并没有放弃,开始想别的办法离开。
……
我想这个夏天是我一生中最痛苦的时期之一,在此之后,当我到芝加哥,一走上大街就有一种饥饿得要呕吐的感觉。
我确信留在芝加哥没有任何希望,我们必须到纽约去。但怎么去呢?一天,我在报纸上读到著名的奥古斯丁•戴利和他的剧团公司的消息。我决定一定要去见一见这位在美国以最热爱艺术及最具审美观点的剧团经理而闻名的大人物。我在剧院后台门口站了好几个下午,不停地让人把我的名字报进去,请求一见奥古斯丁•戴利。有人告诉我他太忙了,要我先见他的助理。可我不同意这样,我说我有要事相商,必须见到奥古斯丁•戴利本人。终于,一天傍晚,我被获准见到奥古斯丁•戴利这位大人物,他着实有着出众的外表,但对于陌生人他知道如何摆出一副凶恶的面孔。我有些害怕,但还是鼓足了勇气对他发表了一个非同寻常的长篇演说:
“戴利先生,我有一个绝妙的主意要告诉您,而这个国家也唯有您才能理解它。我发现了一种舞蹈,我发现了这种已经失传了两千多年的艺术。我给你带来了这种舞蹈,也带来了将革新我们整个时代的主意。我是在哪儿发现它的?在太平洋的波浪里,在内华达山脉的松林涌动中,我看见了年轻的美国在落基山山顶翩然起舞的完美轮廓。我们国家最伟大的诗人是沃特•惠特曼。我发现了这种能与沃特•惠特曼的诗相辉映的舞蹈,实际上,我是沃特惠•特曼灵魂的女儿。为了美国的孩子们我将创造一种能够表现美国的舞蹈。我为您的剧院带来了它所缺少的至关重要的灵魂。舞蹈家的灵魂。因为您知道,”我继续说,试图不去理会这位大经理不耐烦的打断(够了!够了!),我对此置之不理,提高了嗓门接着说,“戏剧是从舞蹈开始的,戏剧之初的第一位演员是位舞蹈家。他载歌载舞。这就是悲剧的诞生,直到舞蹈家用他自发的伟大的艺术回归到剧院,否则,您的剧院将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舞蹈。”
奥古斯丁•戴利不知道该如何应付眼前这个瘦小陌生的小女孩,竟敢用这种方式在他面前喋喋不休。他只好说:“好吧,我放在纽约演出的一幕哑剧需要一个小角色,你可以在十月一号来参加排练,如果你合适的话我就雇佣你,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伊莎多拉。”我答道。
“伊莎多拉,不错的名字,”他说,“好了,伊莎多拉,我们十月一日在纽约见吧。”怀着胜利的喜悦我冲回家见我的母亲。
“终于有人赏识我了,妈妈!”我说,“伟大的奥古斯丁•戴利要雇佣我了。我们得在十月一日之前赶到纽约。”
(选自《邓肯自传》伊莎多拉·邓肯著、曹辉译)
小题1:邓肯在芝加哥的经历蕴含着一个艺术家乃至一个人保持恒久魅力的秘密,请结合文本回答这个秘密是什么。(4分)
小题2:林语堂评价本书说:“在这本记载她一生经历的自传中,她毫不保留地自我剖析,坦率得令人发窘,生动得让我们感觉到一个亮丽生命的耀现。”林语堂的评价包含了传记文学的两个特点,请以本文为例说明这两个特点。(5分)
小题3:伯牙曾经在铺天盖地的波涛中,在茫茫无际的天涯里,在扶摇直上哀号和翱翔着的鸥鸟身上得到启迪,他的琴声忽然变得悠扬而又壮烈,清冽而又浩瀚,刚健而又缠绵,悲切而又欢乐。本文中画线的句子和伯牙的故事,让你从中领悟到艺术创作的一个什么规律?请再举一个同类的例子加以说明。(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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