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中剿匪记 丰子恺 口中剿匪,就是把牙齿拔光。为什么要这样说法呢?因为我口中所剩十七颗牙齿,不但毫无用处,而且常常作祟,使我受苦不浅。现在索性把它们拔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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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中剿匪记 丰子恺 |
口中剿匪,就是把牙齿拔光。为什么要这样说法呢?因为我口中所剩十七颗牙齿,不但毫无用处,而且常常作祟,使我受苦不浅。现在索性把它们拔光,犹如把盘踞要害的群匪剿尽,肃清,从此可以天下太平,安居乐业。这比喻非常确切,所以我要这样说。 把我的十七颗牙齿,比方一群匪,再像没有了。不过这匪不是普通所谓“匪”,而是官匪,即贪官污吏。何以言之?因为普通所谓“匪”,是当局明令通缉的,或地方合力严防的,直称为“匪”。而我的牙齿则不然:它们虽然向我作祟,而我非但不通缉它们,严防它们,反而袒护它们。我天天洗刷它们;我留心保养它们;吃食物的时候我让它们先尝;说话的时候我委屈地迁就它们;我决心不敢冒犯它们。我如此爱护它们,所以我口中这群匪,不是普通所谓“匪”。 怎见得象官匪,即贪官污吏呢?官是政府任命的,人民推戴的。但他们竟不尽责任,而贪赃枉法,作恶为非,以危害国家,蹂躏人民。我的十七颗牙齿,正同这批人物一样。它们原是我亲生的,从小在我口中长大起来的。它们是我身体的一部分,与我痛痒相关的。它们是我吸取营养的第一道关口。它们替我研磨食物,送到我的胃里去营养我全身。它们站在我的言论机关的要路上,帮助我发表意见。它们真是我的忠仆,我的护卫。讵料它们居心不良,渐渐变坏。起初,有时还替我服务,为我造福,而有时对我虐害,使我苦痛。到后来它们作恶太多,个个变坏,歪斜偏侧,吊儿郎当,根本没有替我服务、为我造福的能力,而一味对我贼害,使我奇痒,使我大痛,使我不能吸烟,使我不得喝酒,使我不能作画,使我不能作文,使我不得说话,使我不得安眠。这种苦头是谁给我吃的?便是我亲生的,本当替我服务、为我造福的牙齿!因此,我忍气吞声,敢怒而不敢言。在这班贪官污吏的苛政之下,我茹苦含辛,已经隐忍了近十年了!不但隐忍,还要不断地买黑人牙膏、消治龙牙膏来孝敬它们呢! 我以前反对拔牙,一则怕痛,二则我认为此事违背天命,不近人情。现在回想,我那时真有文王之至德,宁可让商纣方命虐民,而不肯加以诛戮。直到最近,我受了易昭雪牙医师的一次劝告,文王忽然变了武王,毅然决然地兴兵伐纣,代天行道了。而且这一次革命,顺利进行,迅速成功。武王伐纣要“血流标杵”,而我的口中剿匪,不见血光,不觉苦痛,比武王高明得多呢。 饮水思源,我得感谢许钦文先生。秋初有一天,他来看我,他满口金牙,欣然地对我说:“我认识一位牙医生,就是易昭雪。我劝你也去请教一下。”那时我还有文王之德,不忍诛暴。便反问他:“装了究竟有什么好处呢?”他说:“夫妻从此不讨相骂了。”我不胜赞叹。并非羡慕夫妻不相骂,却是佩服许先生说话的幽默。幽默的功用真伟大,后来有一天,我居然自动地走进易医师的诊所里去,躺在他的椅子上了。经过他的检查和忠告之后,我恍然大悟,原来我口中的国土内,养了一大批官匪,若不把这批人物***光,国家永远不得太平,民生永远不得幸福。我就下决心,马上任命易医师为口中剿匪总司令,次日立即向口中进攻。攻了十一天,连根拔起,满门抄斩,全部贪官,从此肃清。我方不伤一兵一卒,全无苦痛,顺利成功。于是我再托易医师另行物色一批人才来。要个个方正,个个干练,个个为国效劳,为民服务。我口中的国土,从此可以天下太平了。 |
一九四七年冬于杭州 (选自《丰子恺随笔精编》浙江文艺出版社1996版) |
1、本文作者丰子恺先生,我们还学过他的 (文章名),文章标题中的“剿匪”指的是 。 2、文中把自己的一口坏牙比喻为“官匪”,请在文中找出“坏牙”和“官匪”之间有哪些相同点? 3、结合本文的写作年代,想一想,作者写的仅仅是自己的拔牙经历吗,从作者的描述中,你还读出了什么,你认为本文主要想表达的主旨是什么? 4、本文的语言幽默风趣。结合本文出现的一些修辞手法,试举一例加以分析。 |
答案
1、《竹影》,拔掉一口坏牙。 2、牙齿是自己亲生的,从小在口中长大起来的,是身体的一部分,痛痒相关——官是政府任命的,人民推戴的。牙齿渐渐变坏,从替我服务为我造福到对我虐害使我苦痛——贪官不尽责任,贪赃枉法,作恶为非,危害国家,蹂躏人民。 3、生活在黑暗的年代,作者不能不发泄自己的愤懑。他借控诉口中的坏牙骂腐败的政府,称之为祸害人民的“官匪”。文章全程比喻,一石二鸟。写坏牙的种种罪恶,其实也是处处联系实际,指桑骂槐,表现出对社会腐败的痛恨。 4、“略” |
举一反三
记忆像铁轨一样长(节选) 余光中 |
①我的中学时代在四川的乡下度过。那时正当抗战,号称天府之国的四川,一寸铁路也没有。不知道为什么,年幼的我,在千山万岭的重围之中,见到月历上有火车在旷野奔驰,曳着长烟,便心随烟飘,悠然神往,幻想自己正在那一排长窗的某一扇窗口,无穷的风景为我展开,目的地呢,则远在千里外等我,最好是永不到达,好让我永不下车。A那平行的双轨从天边疾射而来,像远方伸来的双手,要把我接去未知;不可久视,久视便受它催眠。 ②坐火车最早的记忆是在十岁。正是抗战第二年,母亲带我从上海乘船到安南,然后乘火车北上昆明。入川之后,刚亢的铁路只能在山外远远喊我了。一直要等胜利还都,进了金陵大学,才有京沪路上疾驶的快意。 ③那是大一的暑假,随母亲回她的故乡武进,铁轨无尽,伸入江南温柔的水乡,柳丝弄晴,轻轻地抚着麦浪。那是最难忘的火车之旅了:红旗渡江的前夕,我们仓皇离京,还是母子同行,幸好儿子已经长大,能够照顾行李。车厢挤得像满满一盒火柴,母亲还有座位。我呢,整个人只有一只脚半踩在茶几上,另一只则在半空,不是虚悬在空中,而是斜斜地半架半压在各色人等的各色肢体之间。这么维持着“势力平衡”,换腿当然不能,如厕更是妄想。到了上海,还要奋力夺窗而出,否则就会被新涌上来的回程旅客夹在中间,夹回南京去了。 ④来台之后,与火车更有缘分。滚滚疾转的风火轮上,现代哪吒的心情,有时是出发的兴奋,有时是回程的慵懒,有时是午晴的遐思,有时是夜雨的寂寞。大玻璃窗招来豪阔的山水,远近的城村;窗外的光景不断,窗内的思绪不绝,真成了情景交融。B尤其是在长途,终站尚远,两头都搭不上现实,这是你一切都被动的过渡时期,可以绝对自由地大想心事,任意识乱流。 ⑤在香港,我的楼下是山,山下正是九广铁路的中途。从黎明到深夜,在阳台下滚滚碾过的客车、货车,至少有一百班。初来的时候,几乎每次听见过车过,都不禁要想起铁轨另一头的那一片土地,简直像十指连心。十年下来,那样的节拍也已听惯,早成大寂静里的背景音乐,与山风海潮合成浑然一片的天籁了。那轮轨交磨的声音,远时哀沉,近时壮烈,清晨将我唤醒,深宵把我摇醒,已经潜入了我的脉搏,与我的呼吸相通。将来我回去台湾,最不惯的恐怕就是少了这金属的节奏,那就是真正的寂寞了。也许应该把它录下音来,用最敏感的机器,以备他日怀旧之需。C附近有一条铁路,就似乎把住了人间的动脉,总是有情的。 ⑥香港的火车电气化之后,大家坐在冷静如冰箱的车厢里,忽然又怀起旧来,隐隐觉得从前的黑头老火车,曳着煤烟而且重重叹气的那种,古拙刚愎之中仍不失可亲的味道。在从前那种火车上,总有小贩穿梭于过道,叫卖斋食与“凤爪”,更不少了的是报贩。普通票的车厢里,不分三教九流,男女老幼,都杂杂沓沓地坐在一起,有的默默看报,有的怔怔望海,有的瞌睡,有的啃鸡爪。有的闲闲地聊天,有的慷慨激昂地痛论国事,但旁边的主妇并不理会,只顾着呵斥自己的孩子。如果你要香港社会的样品,这里便是。周末的加班车上,更多广州返来的回乡客,一根扁担,就挑尽了大包小笼。面对此情此景,令我总想起杜米叶(Honore Daumier)的名画《三等车上》。只可惜香港没有产生自己的杜米叶,而电气化后的明净车厢里,从前那些汗气、土气的乘客,似乎一下子不见了,小贩子们也绝迹于月台。我深深怀念那个摩肩接踵的时代。D站在今日画了黄线的整洁月台上,总觉得少了一点什么,直到记起了从前那一声汽笛长啸。 1、本文标题“记忆像铁轨一样长”很靓,请予以具体分析。 答: 2、请从内容和结构角度分析ABCD四处划线句在全文的作用。 答: 3、第⑥段中有一处病句,请你修改后把正确句子写下来。 病句:面对此情此景,令我总想起杜米叶的名画《三等车上》。 答: 4、第③段中第二句中冒号起什么作用?可以换成什么符号? 答: 5、本文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作者的哪一首诗歌?古诗当中有很多类似题材,请默写一句。 答: 6、请仔细阅读下面的句子,发挥想象,仿写一句,要求结构相似。 那平行的双轨从天边疾射而来,像远方伸来的双手,要把我接去未知;不可久视,久视便受它催眠。 答: |
暖 冬 |
(1)小的时候,是那么疯。数九寒天的,跑到村东小河上砸开一块冰,人蹿上去,兴奋得尖叫;拿一根细竹竿撑着河床,那冰就行驶开来,成一条冰船,满载着童年的快乐。 (2)照例是午后。照例,他是唯一的舵手,把一根竹竿挥得虎虎生风。突然却从脚下传来断裂的咔嚓声。低头一看,那冰已经破裂,在他的两腿之间,裂开一条半尺宽的口子。一块冰分离成两块,慢慢漂向相反的方向。他急了,怪叫一声,扔掉竹竿,人却掉进河里。冰水像无数把刀子,扎得他浑身刺痛和麻木。 (3)好在河水不深,仅没到胸。他颤抖着牙关爬出来,缩成一团,高呼救命。恰好有村里的老人经过,把他放上独轮车送回了家. (4)他被母亲大骂一通。屁股上,落了母亲恶狠狠的笤帚。母亲说那河那么深,你不知道?母亲说怎么不淹死你?母亲说棉袄棉裤都湿了,晒不干,你明天穿着炕席上学?他缩在炕头的棉被里说,我明天不上学了。母亲说你敢?辛辛苦苦供你读书,你不去上学?你敢? (5)母亲把他的湿衣裤拿到院子里晒。冬天的阳光,象征性地洒在上面。那些衣服很快冻成冰棍。母亲坐在炕沿,看着他,愁眉不展。 (6)那些年月,家里不可能有多余的棉衣棉裤。是啊,明天,冰天雪地的,他怎么上学? (7)他一直把自己包在棉被里,看母亲愤怒并愁苦的脸。他小心翼翼地吃饭,小心翼翼地和母亲说话,小心翼翼地写作业和睡觉。他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他知道自己得一直呆在炕头,直等到他的棉袄棉裤彻底干燥。 (8)夜里他醉来,看到微黄的光圈和一抹年轻的剪影,那是母亲和她的油灯。 (9)早展他被母亲推醒。母亲说快起床上学,要迟到了。他惊奇地发现,母亲竞给他捧来了新的棉袄棉裤。干燥的棉袄棉裤穿在身上,暖和并贴身。每一个扣子都亮闪闪的,像从夜空中摘下的星星。他背着书包上学,走到院子里,突然回头。母亲正在玻璃窗后看着他。那目光是从冬的缝隙抽出的春的阳光,随着他,静静地织成一条温暖的路。 (10)那天他突然长大了。他不再爬墙上房,不再去冰河划船。那一天,母亲年轻的容颜永远并深刻地烙进他的记忆。 (11)那年冬天特别冷。但他一直认为,那是他今生最温暖的一个冬天。 (12)可是那个冬天,母亲却落下一生的病根——类风湿。那天,她用了整整一夜,将自己的棉袄棉裤认真地改小,套在他的身上。 (13)然后,整整一个冬天,母亲没有自己的棉衣。 1.在“那一天,母亲年轻的容颜永远并深刻地烙进他的记忆”一句中,作者用了“烙”这个字眼,将它改为“印”字或“刻”字好不好?为什么?说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2.文章第九段,有这样一句话:“那目光是从冬的缝隙抽出的春的阳光,随着他,静静地织成一条温暖的路。”说说这句话在文中的深刻含意。 3.文中说,那年冬天“特别冷”,但“他”却一直认为,“那是他今生最温暖的一个冬天”,为什么?作者这样写,在文中有何作用? 4.既然母亲如此疼爱,可文章第四段又较细致地叙述了母亲对他的责打、责骂,这如何理解? 5.读这篇文章,你也许会想到唐代诗人孟郊的《游子吟》,请默写这首诗,并结合这首诗谈谈你读本文的感受。 |
平凡的震颤 |
单位的旁边是一处建筑工地,经常能在黄昏时听到那里的碗筷交响曲和夜深思铭公吼一些老掉牙的情歌;除此以外,偶尔也有竹笛声传过来,舒缓而悠扬。我知道那些民工都来自遥远而贫困的山区。 经验和世故提醒我们应该提防他们。那时,只要出门,大家都会相互叮嘱:记住把门窗关牢。只因为他们是民工,而且是外来的,我们的眼中流露着对他们的不屑和冷漠。但不谙世事的恶孩子如何能窥知大人心灵上的樊篱?同事6岁的儿子嘉嘉就经常跑到工地那边玩耍。久而久之那些民工喜欢上了这个虎头虎脑的孩子,他们会在空闲时用彩色包装带给嘉嘉编织展翅欲飞的小鸟,用树叶吹出“嘶嘶”的蝉鸣,把蜻蜓捉住装在烟盒里……这一切,对生活优越但孤独的城市孩子来说,无异于找到了童趣的天堂。 那些黝黑但面善的民工在嘉嘉的眼中简直就是魔术大师,不仅能变出很多新奇有趣的东西,还能使那座大房子一天天长高。他小小的心里佩服得不得了。他才不相信这些叔叔是大灰狼变的,他想肯定是妈妈弄错了。我的这位同事开始很担心,每次看到嘉嘉在工地上玩,骂一些嘉嘉听不懂的话,却听得那些民工一愣一愣的。 如果没有那个星期五下午发生的事,时间也许就不留痕迹地从人们身边从容而过。一切都来得那么猝然,时间老人似乎只是略略停顿了一下,就改变了一些人的生命轨迹。 那是个晚霞燃得灿烂的黄昏,嘉嘉准备回家吃晚饭,他没有像往常一样穿过那块空地回家,他想找根木棍什么的,于是就沿着正在施工的建筑物边沿寻找。一位在楼下作业的民工碰巧失手,一块预制板被脚手架抵挡了几次之后,正朝嘉嘉头上砸下来。一位提水的民工经过嘉嘉身边,他一纵身将嘉嘉推开,随着一声巨响,那民工的一条腿已被砸得血肉模糊,而嘉嘉安然无恙。那位民工是一位还不满18岁的大男孩,因家境贫困第一次跟随父亲出门打工挣钱。他攒钱是想读书还是想娶媳妇,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把一条腿连同青春的梦想,永远留在了这个不属于他的城市。他救嘉嘉是因为“我蛮喜欢嘉嘉这孩子”,就这简单的理由。多么单纯而宽厚的灵魂! 不要看轻某一种生命,生活有时就是这样,那些被我们鄙视和冷落的,恰恰是我们最需要的。他们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悄悄地感动着我们的心灵,湿润着我们的眼睛。 1、“我们”对民工的态度,揭示了怎样的社会现象?你是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的? 2、文中划线句中“改变了一些人的生命轨迹”具体指的是什么? 3、文中强调那位“不满18岁的大男孩”民工救嘉嘉的理由如此的简单,目的何在? 4、文末说“那些被我们鄙视和冷落的,恰恰是我们最需要的”,你是如何理解这句话的? |
①昨天读了余秋雨的散文《白发苏州》。 ②秋雨先生是个造诣很高的人,他看苏州,苏州是“中国文化宁谧的后院”。 ③我看苏州是在十年前了,当时以一个稚童的眼光来评判,背不动“文化”两个字。唐伯虎的故事后来才懂,还有那个金圣叹。后来又知道了他们都是那个江南小城人氏,一点也不奇怪——只有那样的地方才会有那样的人。壁垒上垂延至地的藤蔓;小桥下发如墨云的洗衣妇人;街暮人淡之时,似听见却又似想见的寒山寺里的钟鸣。苏州,美得有声有色。 ④苏州人热情,或许是因为习惯了宾客盈门的生活——苏州每年的旅游者是以万计的。那一回在去拙政园的路上,公车里一位妇人跟我妈妈聊了起来。她先是用夹着细软方音的普通话向我们介绍苏州的景点,什么时间去好,路怎么走,都一一顾到。末了,便打听起我们的来处。“桂林!”得到这个答案后,那先前不曾歇过话的妇人竟呆了一小会,临下车时她满脸疑惑地遗下一句:“桂林多好!你们何苦来看我们这儿人造的山水呢?” ⑤万物自然为妙,妇人的惊异再平常不过了。倘若是生长在西北高原的汉子,倘若是从大兴安岭苍莽森林里来的客人,想象品着茉莉花茶般地来苏州求个神清气爽,倒可以理解。可是,生在桂林山清水秀间的人们也来了,为什么呢?我也常常自问。 ⑥鬼斧神功用来形容天的造化,桂林便是这样一个蒙恩于天功的地方。奇山俊水引来无数文人***客,后来有了镌刻于洞间石壁上的经文诗篇。在那些或清秀流畅或健拔有力的字迹里,有柳宗元,有徐霞客,还有那描画了“八骏图”的徐悲鸿。久而久之,桂林成了一座“历史 文化名城”,不断涌来的人们看罢山水,还忘不了看一看那流溢于山水之间的斑斑墨迹,发一番“愿作桂林人,不愿作神仙”的唏嘘同感。 ⑦苏州不同。我国古代园林建筑大师计成在他的《园治》中这样描写苏州园林,“轩楹高爽,窗户虚邻,蚋千顷之汪洋,收四时之浪漫”。轩楹窗棂之间,是一双双曾经劳碌修茸的手,在这儿,制造奇迹的是人类自己! ⑧明清时候,江南是富人的天地,为卜居闹市而又兼事自然风致之美,有钱人们建起了一座座园林。封建文化较为发达的苏州城里,不少文人画家同时也是造园家,而造园师又多能诗善画,在无数园林竣工的同时,他们也完成了苏州文化的营建。许多年以后,造园人曾经的政绩,曾经的富贵荣华都已逝作尘埃,唯独因为一个园子,历史记下了他们的名字,真趣亭,芙蓉榭,网师园……苏州人要的,不,应该是中国人要的只是一个“后院”,在里边,“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⑨唐伯虎晚年信了佛,住在他的桃花庵里,唱着他的《桃花庵歌》:“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车尘马足贵者趣(通“趋”追求),酒盏花枝贫者缘。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有了富贵在地贫在天的旷达,他的殷厚又有谁人能比呢?其实,这是苏州人的心灵皈依。这种皈依不是寄情于自然山水的神羡,而有如在自家屋后开一畦菜地的恬趣晓畅。在属于他们的、属于天下所有心态恬淡者的“后院”里,人们体味到了“自锄明月种梅花”的真趣。 ⑩也许妇人的问题背后早已自有了答案,只不过想引我这个“回家的孩子”费些思考,写下上边一段文字。 1.请找出文章的中心句并写在下面的横线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苏州与桂林不同的美是怎样造成的?用原文回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为桂林人,作者为什么来到苏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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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享受苏州有声有色的美 B.品味苏州茉莉花般的神清气爽 C.凭吊唐伯虎和金圣叹 D.回到所有中国人的精神家园 4.从唐伯虎的生平和《桃花庵歌》人手,说说为什么作者会认为“只有那样的地方才会有那样的人”。 5.你是否赞同作者对苏州的评价?说说理由。 |
①做医生的邻居跟我讲了个事儿:他的一个病人,挺年轻的姑娘,患了干燥综合症。这是一种很罕见的病,就是身体分泌的那些汗液、胃液和唾液都越来越少,导致人消化困难,必须借助专门的导管将类似胃酸的物质输入体内,才能稍稍缓解;更残忍的,这种病人不能见阳光。阳光就像一台榨汁机,会很快耗完病人的体液,就像在榨取一个鲜嫩的苹果,导致病人呼吸衰竭。现在的医术还无法彻底治疗这种病症,在谨慎地反复会诊之后,他们诊断,这个姑娘最多还能再活10个月。 ②姑娘的病房,窗帘是日夜拉上的,只有镍灯发出淡淡的冷光。只有月光很暗淡的夜晚,病人才可以在护士的陪同下到院子里散步。 ③医生说,他从没见过那么苍白的脸,却也从没见过那样明亮的眼神。每次他进去的时候,都看见那个姑娘在专心致志地涂指甲油,鲜艳通红的那种,和她的苍白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 ④两个多月后,我在网上看到一份资料,说国外有个患干燥症的病人,生活在避免阳光直射的环境里,活了3年之久,希望这则消息可以使这个姑娘宽慰一些,我打印下来,去找那个医生。 ⑤医生听清来意,摇摇头,说没有用了,她已经去了。看着我惊讶的样子,医生叹口气:“她突然坚持去天山旅行,我们通知了她的父母,但谁也劝不住。后来听说她根本没爬上去,只是在天山脚下的草原骑马,病情当场发作,救治无效,就没了。挺可惜的,才22岁,听说恋爱都没谈过……” ⑥身患绝症的年轻女孩,让自己的生命提前在明媚的阳光下凋谢,该有着怎样的勇气和决心? ⑦医生又说,她和你一样,喜欢读书写东西,在整理病人遗物的时候,整理出来一大堆各种颜色的指甲油,每种颜色外面都贴了张小纸条,是她自己给那些指甲油起的名字。其中,淡蓝色的,叫做“豆蔻”;银色的,叫做“妖精”;而大红的那支,她起了一个很古典的名字,叫做“与子偕老”。听得我心酸。 ⑧阳光和生命相比,当然生命重要。但在某些关键时刻,阳光显得那样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甚至用生命去换取也心甘情愿。 ⑨她鲜红的指甲油,也许一直是她心底下鲜红的太阳。可是,她不能舍弃的,不仅仅是一种可以检测生命硬度和质量的阳光,还有尘世每日升起的太阳。 ⑩我们健康人每天都能看到、触摸到阳光,就像看到、触摸到很多其他美好的事物一样。只是在通常情况下,我们选择了疏忽,而非珍视。 |
(选自《读者》2005年第14期,有改动 作者:邢汶) |
1、下面三项中,你认为哪一项最适合做文章的标题?为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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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生命啊,生命》 B、《阳光啊,阳光》 C、《阳光与生命》 原因: |
2、作者善于运用一些修饰语来传情达意。 例如:(1)用“ ”来修饰姑娘的脸,说明 ; (2)用“____________ ”来修饰阳光,借此来比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3、文中多次提到姑娘用的指甲油,由指甲油我们可以联想到姑娘 的精神面貌。 4、第⑨段画线句中,你认为“生命的硬度”是指 ,“生命的质量”是指 。 5、第⑤段中姑娘“突然坚持去天山旅行”,你是否赞成她这一行动?为什么? 6、对于阳光、空气、水等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司空见惯的事物,我们健康的人常常会熟视无睹地“疏忽”它们的存在。读了本文后,你认为我们应该怎样“珍视”它们?为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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