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元世祖忽必烈曾概括说,中书省是我的右手,枢密院是我的左手,御史台是我用来医两手的。这反映了当时政治运行机制的基本特点A.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B.政令

【题文】元世祖忽必烈曾概括说,中书省是我的右手,枢密院是我的左手,御史台是我用来医两手的。这反映了当时政治运行机制的基本特点A.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B.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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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元世祖忽必烈曾概括说,中书省是我的右手,枢密院是我的左手,御史台是我用来医两手的。这反映了当时政治运行机制的基本特点
A.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
B.政令的草拟、审批和执行分设
C.行政、军事、监察三大系统鼎立
D.中央与地方既分权又相互制衡
答案
【答案】C
解析
【解析】
试题分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对材料的理解分析能力。在元朝,中书省是管理行政事务的,枢密院是管理军事的,“御史台是我用来医治左右手的”强调御史台的“医治”功能可知当时建立独立监察体制,加强君权。所以答案选C。
考点: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汉到元政治制度的演变·监察
举一反三
【题文】著名学者余英时在论及科举时说:无论是东汉“孝廉”还是宋、明、清“进士”,都是在各地区均衡分配的大原则下产生的。而且地区分配的要求来自“士”阶层的内部,也不能归之于皇权的片面操纵。东汉“孝廉”与人口成比例出于“公卿会议”;北宋“逐路取人”则经过南北士大夫长期争论而获致;明代分南、北、中卷也起源于洪武时北方落第举人的抗争。……各地“孝廉”或“进士”往往在政府中为自己地方的利害说话。这当然谈不上是代议制,但不能否认科举制有时也发挥了一点间接的代议功能。这里余英时强调的是科举制
A.有利于选拔真正的人才
B.没有坚持“取士唯才是择”的标准
C.遵循了地域均衡分配的原则
D.具备近代西方代议制的基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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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文献通考》记载:“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用三省长官。中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于禁中,是谓政事堂,与枢密院对掌大政。天下财赋,内庭诸司,中外莞库,悉隶三司。据此可知该朝政治机构改革(  )
A.废除宰相权力,加强皇权
B.三省分工协作,相互制约
C.分割宰相权力, 加强皇权
D.削弱地方权力,加强中央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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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阅读材料,完成下列各题。(13分)
材料一:宋太祖时,遇某官出缺,他叫宰相赵普拟名,赵普拟后交给太祖,恰好这人是太祖平时最讨厌的,他愤然说:“这人怎好用”,就把这名纸撕了,掷在地。赵普不做声,把地上废纸捡起来藏了。过一两天,太祖又要赵普拟,赵普早把前日捡起的破纸用浆糊黏贴了携带身边,即又把这纸送上。太祖诧问:“如何还是此人”,赵普答道,据某意见,暂时更无别人合适。太祖也悟了,点头说:“既如此,便照你意见用吧!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二:政治制度是根本性的制度。“一个民族最重要的创造是政治制度,经济、文化、国民性都由之决定。”工业革命为什么首先在英国发生?其根本的因素是:“光荣革命后英国建立了一个合适的政治制度,这个制度保证社会有宽松、平和的环境,让人们追求个人的目标,最大程度地发挥创造能力。”所以,英国领先世界的最大优势不是海外贸易,不是科学,也不是地理位置,而是宪政。                       ——钱乘旦《英国式道路》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概括宋代君相关系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是否符合当时的真实情况。(是或者否选其一回答,并说明理由)(6分)
(2)如何理解“英国领先世界的最大优势不是海外贸易,不是科学,也不是地理位置,而是宪政”?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近代英国政治体制的权力制衡关系。(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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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说:“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罢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往,乌聚云合。”他旨在强调,科举制
A.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B.扩大了官吏人才来源
C.禁锢了知识分子思想D.提高了官员文化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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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20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胡瑗,北宋学者,字翼之,人称安定先生。1035年被范仲淹任命为苏州郡学教授,后在苏、湖二地办学。他在学堂中实行“分斋法”,设经义斋和治事斋。经义斋选择其心性疏通、有器局可任大事者,使之讲明六经;治事斋则一人各治一事,又兼摄一事,如治民以安其生,讲武以御其寇,堰水以利田,算历以明数是也。庆历四年(1044年)朝廷建太学于京师,派人“下湖州取先生之法,以为太学法”。此后,其治学理论及经验编为《学政条约》一卷,供各地教育参考。
——摘编自《北宋教育》
材料二  1922年11月,北京政府颁布了《学校系统改革案》大总统令,其中部分规定如下:(1)小学课程在较高年级时,斟酌地方情形,增置职业准备学科;(2)初级中学施行普通教育,但得视地方需要,兼设各种职业科;(3)高级中学施行普通、农、工、商、师范、家事等科,但得酌量地方情形,单设一科或兼设数科;(4)职业学校之期限及课程,需酌量该地方实际需要情形而定;(5)为健全职业教育,在相当学校内酌设职业教员养成科。
——摘编自孙培青《中国教育史》
材料三  1917年初,由史密斯和休士提出的职业教育提案获得美国国会通过,即《史密斯一休士法案》。其内容如下:第一,在职业教育发展的职责方面,强调联邦政府的责任,认为采取新的和必要的服务性措施促进各科职业教育的发展是其应尽的职责。第二,在经费的投入方面,每个州都应当为职业教育提供经费,其数额与联邦政府补助费相等。第三,在公立学校开设职业科,设置选修课程,使普通中学具有升学和就业双重功能。
——戴本博和王天一《外国教育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分斋法”的主要特点及其作用。(8分)
(2)根据材料二,指出北京政府教育改革的侧重点。(4分)
(3)根据材料三,简要概括《史密斯一休士法案》的主要内容。综合上述材料,你认为有哪些经验可供我国教育改革借鉴?(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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