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题目。用生命物质回报母亲一位18岁的残疾女孩一直被母亲照料着。电视台的记者采访她,问她有什么心愿,她说:“我有一个最大的心愿,可惜永远实现不了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题目。用生命物质回报母亲一位18岁的残疾女孩一直被母亲照料着。电视台的记者采访她,问她有什么心愿,她说:“我有一个最大的心愿,可惜永远实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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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物质回报母亲
一位18岁的残疾女孩一直被母亲照料着。电视台的记者采访她,问她有什么心愿,她说:“我有一个最大的心愿,可惜永远实现不了,可是我依然想说出来——我想做我妈妈的妈妈。”为什么呢?“因为如果这样的话,我也就可以有机会有能力,像母亲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好好照顾妈妈,就像妈妈照顾我一样。”这是一个感人的但也实现不了的愿望,但女孩不必为此而遗憾,因为医学证明,母亲在养育了你的同时,你也就在免疫和战胜疾病方面悄悄地回报母亲了。
早在1996年,美国波士顿的塔夫茨大学医学院的戴安娜•W•比安奇就发现,即使在胎儿离开母亲后多年,其干细胞也还长期地留存于母亲的血液中。这是什么原因呢?是胎儿对母亲依恋之深,还是另有原因?后来的研究发现,如果母亲越体弱多病,胎儿的干细胞就越多。他们是在帮助母亲吗?经过多年的研究后,现在可以说是了。胎儿把干细胞留在母体内是为了有一天能非常自然地帮助和回报母亲,主要是帮助母亲战胜疾病。
美国的比安奇等研究人员获取了养育了男孩的患病母亲的疾病样本,确认这样的样本查出了Y染色体(只有男性胎儿才有),并分离出了胎儿的细胞。这就说明任何母体内的男性细胞都是来自其儿子。同时又确认了这样的男性细胞是从母亲血液中迁移到母亲患病部位的,而且在病变部位形成了新的健康组织,包括胸腺、肝脏、和子宫颈等部位。这表明胎儿干细胞在修复这些病变组织和治愈疾病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
新的研究发现,胎儿回报母亲最令人吃惊的是其干细胞可以穿过母体的血脑屏障。所谓血脑屏障是大脑毛细血管与神经细胞交换物质的地点,一般情况下很多物质难以通过大脑的毛细血管壁而进入大脑,但是胎儿的干细胞却可以轻而易举地通过血脑屏障进入大脑。一旦进入大脑后,这些胎儿干细胞就可以分化成长为成熟的各种脑细胞。
比如,胎儿干细胞可以成为成熟的神经细胞,在大脑中传递信息或把信息传递到全身。还有的胎儿干细胞可以发育成大脑中的胶质细胞(包括星形胶质细胞、少突胶质细胞和小胶质细胞等),它们起到支持、营养和修复神经细胞的作用,神经胶质细胞还参与血脑屏障的形成。因此,母体内胎儿干细胞将成为治疗母亲老年痴呆的重要基础。
只是,迄今在母亲血液和其他器官中发现的胎儿干细胞数量还比较少,而未来的研究就是要发现到底有多少胎儿干细胞能进入母亲的大脑和其他器官,怎样发现和挖掘它们的潜能,并促使它们在病变部位迅速生长为同一类型的细胞。
所以,母爱如山,母恩难以报答,但是作为自然规律,儿女总会以不同的方式回报母亲,比如把自己的干细胞存到母体内。因此养育孩子并不仅仅只有投入和付出,还有孩子的回报。从这个意义上讲,做母亲总是值得的。
小题1:
文章最后一段说:“做母亲总是值得的”作者这样说的依据表述最准确的一项( )
A.胎儿会把细胞留在母体内,帮助母亲战胜疾病,增强免疫力。
B.母亲养育孩子并不仅仅只有投入和付出,还有孩子的回报。
C.母爱如山,母亲养育孩子主要是出于爱和责任,并不希求孩子的回报。
D.母亲把孩子养育成人后,孩子也会用同等的爱回报母亲。
小题2:
对胎儿可以用自己的干细胞回报母亲的原理解说正确的一项是( )
A.如果母亲越体弱多病,胎儿的干细胞就越多。
B.胎儿干细胞留存在母亲的身体中,说明孩子对母亲的依恋,同时,也是为了有一天帮助母亲战胜疾病
C.胎儿的干细胞可以穿过母亲的血脑屏障。
D.胎儿的干细胞留在母亲的血液中,一旦母亲的哪个部位发生病变,这些干细胞就会迁移到患病部位,并在病变部位形成新的健康组织。
小题3:
以下推断,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 )
A.第一段“但女孩不必为此而遗憾”是说,根据目前最新的科研成果,女孩的心愿完全可以实现了。
B.既然胎儿会把细胞留在母体内,帮助母亲战胜疾病,增强免疫力,那么,母亲要想长寿必须多生多育。
C.由于胎儿干细胞可以成为成熟的神经细胞,起到支持、营养和修复神经细胞的作用,所以,生育过孩子的母亲是不会患上老年痴呆症的。
D.到底有多少胎儿干细胞能进入母亲的大脑和其他器官,怎样发现和挖掘它们的潜能,并促使它们在病变部位迅速生长为同一类型的细胞将成为未来科学家研究的主要内容。

答案

小题:
B
小题:
D
小题:
D
解析

小题:
A、偷换概念,根据第二段“胎儿把干细胞留在母体内”而不是“细胞”;C、D均属无中生有、妄加猜测。)
小题:
A、B、C三项均属答非所问)
小题:
A、根据第一段,女孩的心愿是“想做我妈妈的妈妈”“象母亲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好好照顾妈妈”,而“但女孩不必为此而遗憾”是说根据目前最新的科研成果,母亲在养育了孩子的同时,孩子也就在免疫和战胜疾病方面悄悄地回报母亲了。B“母亲要想长寿必须多生多育”推理无据。C。“所以,生育过孩子的母亲是不会患上老年痴呆症的”推理错。原文是说“母体内胎儿干细胞将成为治疗母亲老年痴呆的重要基础。”并不是说“生育过孩子的母亲是不会患上老年痴呆症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题目。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5~7题。
冻土是指温度在0℃以下,含有冰的各种岩土和土壤。冻土可分为短时冻土(数小时至半月)、季节冻土(半月至数月)和多年冻土(数年至数万年以上)。全球冻土的面积约占陆地面积的50%。我国多年冻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2.3%,为世界第三位,而高海拔多年冻土面积居世界之首。
冻土是一种对温度极为敏感的土体介质,含有丰富的地下冰。因此,冻土具有流变性,长期强度远低于瞬时强度的特征。冻土现象有很多,有热融滑塌、热融沉陷、热融湖、融冻泥流、冻胀丘、冰椎、石海和石流、石冰川等,以热融滑塌、暖季时发生的隆胀丘最具特色。
占陆地面积的25%的数年至千百万年不化的多年冻土又称永久冻土,其上层是夏融冬冻的活动层,下层是终年不融的多年冻结层。多年冻土是寒冷气候(年均气温低于-2℃)区的产物,是世界上最为复杂的地基类型之一。
与俄罗斯西伯利亚、美国阿拉斯加的多年冻土有很大不同,青藏高原的多年冻土大多属于高温冻土,极易融化下沉。20世纪70~90年代,青藏高原的季节冻土、融区及岛状多年冻土区的地温升高了0.3~0.5℃,连续多年冻土区年平均地温升高了0.1~0.3℃,年平均地温在0~0.5℃的地温带中,冻土正在迅速变暖和变薄,多年冻土消失速度较快。期间,青藏高原的冻土在天然状态下北界向南退化了0.5~1.0公里,南界向北退化了1~2公里。而在多年冻土分布的南北界,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和路基下,冻土的退化速率明显高于天然条件。
数值模拟和区域模拟试验证实:随着全球气候的转暖,多年冻土也会发生强烈的变化。全球气候变化国际间政府合作组织(IPCC)2001年发布的预测报告称,全球表面温度在1990~2100年间将升高1.4~5.8℃,而青藏高原的升温将高于全球平均值。以青藏高原未来50年气温升高2℃来预测,处于极不稳定和不稳定地温带,特别是其中高含冰量地段的多年冻土将会退化乃至消失。
小题1:
下列关于“冻土”有关知识的解说正确的一项是
A.冻土是指温度在0℃以下的各种岩土和土壤,一般可分为短时冻土(数小时至半月)、季节冻土(半月至数月)以及多年冻土(数年至数万年以上)。
B.地球上冻土的面积约占陆地面积的50%,其中多年冻土面积占陆地面积的25%。我国高海拔多年冻土面积居世界之首。
C.冻土流变性和瞬时强度远低于长期强度的特征,是缘于冻土是一种对温度极为敏感的土体介质,含有丰富的地下冰。
D.冻土现象种类繁多,有热融滑塌、热融沉陷、热融湖、石海和石流、石林、石冰川等,以热融滑塌、暖季时发生的隆胀丘最具特色。
小题2:
第四段中加点的词语“不同”是指
A.与俄罗斯西伯利亚、美国阿拉斯加的多年冻土相比,青藏高原的多年冻土大多属于高温冻土,极易融化下沉。
B.与俄罗斯西伯利亚、美国阿拉斯加的多年冻土区相比,青藏高原的季节冻土、融区及岛状多年冻土区的温度更高。
C.与俄罗斯西伯利亚、美国阿拉斯加的多年冻土相比,青藏高原的冻土正在迅速变暖和变薄,多年冻土也在以很快的速度消失。
D.与俄罗斯西伯利亚、美国阿拉斯加的多年冻土相比,青藏高原的多年冻土在天然条件下的退化率远远低于人为影响的退化率。
小题3:
下列各项中与原文内容不相符合的一项是
A.中国高海拔多年冻土即永久冻土主要集中在青藏高原,其面积为世界之首,是世界上最为复杂的地基类型之一。
B.由数年至千百万年以上经久不化的冻结土层构成的永久冻土,是年均气温低于零下2℃的寒冷气候区的产物。
C.在全球气候转暖的背景下,我们通过数值模拟和区域模拟试验,证实了多年冻土会随地球上温度的升高而发生强烈的变化。
D.据IPCC预测报告称,1990~2100年间由于温度升高,青藏高原处于地温带高含冰量地段中的多年冻土将会退化乃至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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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瑞士与法国的交界处有一条27公里长的环行隧道,科学家准备在这里重现宇宙最初的万亿分之一秒。
此次实验的核心是一台大型强子对撞机,这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性能最强的粒子加速器。这项创新工作的目标是解决物理学的最大难题之一:物质是如何获得质量并形成宇宙的?连爱因斯坦也不知道答案。
对撞机及其辅助设备可以再现并识别出构成星系的最微小的亚原子物质。这些粒子会携带巨大能量一闪而过,转瞬即逝。相比之下,“一眨眼的工夫”就像永远那样漫长。
该项目吸引了全球半数的粒子物理学家。他们来自80个国家,其中包括约800名美国研究者。项目耗资80亿美元,由欧洲核子研究中心负责。
这项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科学实验有望为解开黑洞、隐藏的维度等时空谜题提供惊人发现。任何重大成果都将为深陷泥沼的粒子物理学注入期待已久的强心剂,因为这一领域在过去30年里都未取得重大进展。
强子是包括质子和中子在内的一类微小物质。欧洲核子研究中心表示,这台强子对撞机计划于今年晚些时候开始试运行,并在2008年初进入完全工作状态。
这台机器自1994年开始酝酿,设计目标是制造宇宙大爆炸最初万亿分之一秒内释放出的大量能量和粒子,当然释放规模要小得多。目前的主流科学理论认为,宇宙诞生于130多亿年前的一个瞬间。
美国南方卫理公会大学粒子物理学家朱利亚·霍夫曼说:“这几乎是个时间机器。我们正回到万物的起源,再重来一遍。”
绝大部分实验将在地铁隧道大小的封闭隧道内进行,在它上面约100米的地面就是奶牛场与村庄组成的田园风光,背景则是白雪皑皑的阿尔卑斯山脉。
对撞机将利用超导磁体,将两束质子加速到接近光速的水平——光速的99.9%,然后把质子调整到碰撞路线上,让它们迎头相撞。
实验者尤其想要捕捉一种神秘物质“希格斯玻色子”,又称“上帝的粒子”。物理学家相信这种源自“希格斯场”的微小物质与万物有着某种联系。许多物理学家相信,希格斯玻色子是物理学“标准模型”的关键。上世纪七十年代建立的“标准模型”理论可以帮助我们解释宇宙的最小单元及其相互作用。
(选自《参考消息》)
小题1:
关于超级强子对撞机的表述正确的一项为
A.超级强子对撞机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性能最强的粒子加速器之一,利用其可以重现宇宙最初的万亿分之一秒。
B.超级强子对撞机已经计划于今年晚些时候开始运行,并在2008年初进入完全工作状态。
C.超级强子对撞机自1994年开始制造,设计目标是制造宇宙大爆炸最初万亿分之一秒内释放出的大量能量和粒子,当然释放规模要小得多。
D.超级强子对撞机能够利用超导磁体,把两束质子加速到接近光速的水平——光速的99.9%,然后把质子调整到碰撞路线上,让它们迎头相撞。
小题2: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利用对撞机制造宇宙大爆炸实验的目标是解决物理学的最大难题:物质是如何获得质量并形成宇宙的?连爱因斯坦也不知道答案。
B.对撞机及其辅助设备可以再现并识别出构成星系的最微小的会携带巨大能量一闪而过、转瞬即逝的亚原子物质。
C.利用对撞机制造宇宙大爆炸的实验产生的一些重大成果都将为深陷泥沼的粒子物理学注入期待已久的强心剂,因为这一领域在过去30年里都未取得重大进展。
D.利用对撞机制造宇宙大爆炸的实验吸引了来自80个国家,其中包括800名美国研究者在内的全球近半数的粒子物理学家。
小题3:
关于利用对撞机制造宇宙大爆炸的实验的表述,正确的一项为
A.利用对撞机制造宇宙大爆炸的实验是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科学实验,可以为解开黑洞、隐藏的维度等时空谜题提供惊人发现。
B.超级强子对撞机是个时间机器。利用其制造的宇宙大爆炸的实验可以让我们回到万物的起源,再重来一遍。
C.绝大部分实验将在上面100米的地面就是奶牛场与村庄组成的田园风光,背景则是白雪皑皑的阿尔卑斯山脉的地铁隧道大小的封闭隧道内进行。
D.与万物有着某种联系的源自“希格斯场”的微小物质“希格斯玻色子”(又称“上帝的粒子”),是物理学“标准模型”的关键,实验者尤其想要在实验中给以捕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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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君当垆,相如涤器”新解
吴康零
汉代饮酒之风盛行,不仅官吏、富豪、文化墨客饮酒,一般百姓甚至奴仆也普遍饮酒。王褒《僮约》就曾严格限制奴仆饮酒的数量,“奴但当饭豆饮水,不得嗜酒。欲饮美酒,唯得染唇渍口,不得倾杯覆牛”。当时城邑中出现了专门酿酒的作坊,市场上设有销售酒的商铺,路边道旁开有沽酒的小店,路上常见推酒的独轮车和挑酒的挑夫。在这幅酿酒、售酒、饮酒图中,“文君当垆,相如涤器”的故事,是众所周知的千古佳话。
司马相如(前179—前117年),字长卿,蜀邦成都人,是我国汉赋的奠基者,汉景帝时曾担任武骑常侍,后东游梁国(西汉封国)受到梁孝王的热情接待,写了《子虚赋》等名篇。梁孝王死后,司马相如返回成都。因家贫,受临邛令王吉之邀到了临邛(今邛崃市)。一次,临邛巨富卓王孙大宴宾客,邀请县令王吉与司马相如参加。酒酣,王吉请司马相如演奏古琴。相如知道卓王孙之女卓文君才貌双全,丈夫死去不久,正寡居家中,于是拨动琴弦,弹奏了一曲《凤求凰》。卓文君早就仰慕司马相如的才华,听到相如奏出的琴音中含有挑动之意,又从窗户中窥见了相如的翩翩风度,于是二人通过琴音产生了爱情。一天深夜,卓文君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毅然投奔司马相如住处,二人结伴驰归成都。卓王孙对女儿的叛逆行为十分气愤,大怒曰:“女至不材,我不忍***,一钱不分也。”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在成都一贫如洗,无以为生,不久便一起回到临邛,“尽卖车骑,买酒舍,令文君当垆,相如身自著犊鼻裈,与庸保杂作,涤器于市中”。卓王孙感到丢了面子,杜门不出。后经昆弟诸公反复劝告,卓王孙才改变态度,“分与文君僮百人,钱百万,及其嫁时衣被财物。文君乃与相如归成都,买田宅,为富人”。
这段史料,《史记》和《汉书》均有记载,内容基本一致。《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载,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尽卖其车骑,买一酒舍酤酒”。据此,通常的理解是,他们在临邛开了一家卖酒的小店子,卓文君坐在柜台内当垆卖酒,司马相如则负责跑堂刷洗酒碗酒杯。这种理解,未必妥贴。因为,《汉书·司马相如传》说他们“尽卖车骑,买酒舍”。这“酒舍”,可以理解为既酿酒又卖酒的酿酒作坊,即通常所说的前店后坊,自酿自销。既然西汉时期的“甘酒”可以“一宿而熟”,而东汉画像砖《酿酒》图上搅拌酒糟的又是妇女,说明妇女酿酒在当时是普遍现象,聪明能***卓文君很可能就是一名酿酒高手。司马相如身穿犊鼻裈(围裙或裤子),“与庸保杂作,涤器于市中”,既表现了司马相如“大不拘”的“名士风度”,又说明他们所开的“酒舍”还雇佣了若干名酿酒卖酒的小工,并不是规模很小的夫妻店。至今邛崃市内还有一口“文君井”,相传卓文君即从井中取水酿酒。如果只开一个零售酒店,而当时的酒,所含酒精浓度本身就低,再从井中取水往酒里注,那还有什么酒味呢?如此说来,司马相如在临邛开的是一家自产自销的酿酒作坊,卓文君应当是“文君酒”的创始人。
成都的琴台,相传是司马相如的故宅,唐宋时期为成都名胜古迹,宋以后荒芜不存。明代觅址修建的琴台,已非故址。当年的琴台在哪里?说法不一。据专家考证,大约在今通惠门附近的东南面。后来的好事者,多说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再次返回成都后,曾在“琴台卖酒”。梁载言《十道志》复谓“琴台即相如与文君卖酒处”。此说大谬。因为,《史记》、《汉书》都说“文君当垆”之地在临邛而非成都,更何况他们已经得到卓王孙的资助,回成都即“买田宅,为富人”,何必再去卖酒?今日成都琴台路上的“文君酒家”,自称即为当年文君卖酒之处,显然是一种商业炒作。
(选自《巴蜀文化研究通讯》2004年第3期)
小题1:
本文是对“文君当垆,相如涤器”一说的新解,那么,作者不同以往的观点是
A.以往人们以为“文君当垆,相如涤器“的地点在成都,但作者认为文君开店卖酒之处在临邛而不在成都琴台。
B.以往人们认为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开的酒店很小,夫妻二人自为庸保,但作者认为他们开的酒店雇佣了一些小工,具备一定的规模。
C.以往人们认为卓文君坐在柜台内当垆卖酒,但作者认为卓文君可能不在卖酒,而在酿酒。
D.以往人们认为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开的是一家卖酒的零售小店,但作者认为他们二人很可能开的是一家既酿酒又卖酒的酿酒作坊。
小题2:
下面哪一项不是佐证作者“新解“的支撑材料
A.《汉书·司马相如传》载“尽卖车骑,买酒舍”。“酒舍”,既可以理解为卖酒的小店,又可理解为自酿自销的作坊。
B.“与庸保杂作,涤器于市中”,可见,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开的“酒舍”颇有规模。
C.东汉画像砖《酿酒》图上搅拌酒精的是妇女,说明妇女酿酒在当时是普遍现象。
D.现在的邛崃市(汉时的临邛)内还有一口“文君井”,相传卓文君即从井中取水酿酒,文君井极有可能是酿酒的取水之井。
小题3:
.下列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A.“文君当垆,相如涤器”,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开“酒舍”的初衷在于谋生,摆脱贫困。
B.司马相如不拘于小节,与佣人杂处劳作,颇有名士风度。
C.司马相如为追求才貌双全的卓文君,便于宴会时弹奏古琴,一曲《凤求凰》让卓文君听出了弦外之音,这是发生在临邛的事;而成都的琴台仅是司马相如的故宅。
D.“奴但当饭豆饮水,不得嗜酒。欲饮美酒,唯得染唇渍口,不得倾杯覆斗”这说明统治阶级严格禁止奴仆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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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问题。(共13分)
习惯成自然
叶圣陶
①“习惯成自然”,这句老话很有意思。
②我们走路为什么总是左脚往前,右脚往前,两只胳膊跟着动荡,保持身体的均衡,不会跌倒在地上?我们说话.为什么总是依照心里的意思,先一句,后一句,一直连贯下来,把要说的都说明了?因为我们从小习惯了走路,习惯了说话,而且“成自然”了。什么叫做“成自然”?就是不必故意费什么心,仿佛本来就像那样子的意思。
③走路和说话是我们最需要的两种基本能力。推广开来,无论哪一种能力,要达到了习惯成自然的地步,才算是我们有了那种能力。不达到习惯成自然的地步,勉勉强强地做一做,那就算不得我们有了那种能力。如果连勉勉强强做一做都不干,当然更说不上我们有了那种能力了。
④听人家说对于样样事物要仔细观察,才能懂得明白,心里相信这个话很有道理。这时,并不是我们就有了观察的能力。听人家说劳动是人人应做的事,一切的生活资料,一切的文明文化,都从劳动产生出来,心里相信这个话很有道理。这时,并不是我们就有了劳动的能力。听人家说读书是充实自己的一个重要法门,书本里包含着古人今人的经验,读书就是向许多古人今人学习,心里相信这个话很有道理。这时,并不是我们就有了读书的能力。听人家说必须做个好公民,现在是民主时代,个个公民尽责守分,才能有个好秩序,成个好局面,自己幸福,大家幸福,心里相信这个话很有道理。这时,并不是我们就有了做好公民的能力。
⑤这样说下去是说不完的,就此打住,不再列举吧。
⑥要有观察的能力,必须真的用心去观察。要有劳动的能力,必须真的动手去劳动。要有读书的能力,必须真的去把书本打开。要有做好公民的能力,必须真的去做公民应做的一切事情。在相信人家的话很有道理的时候,只是个“知”罢了,“知”比“不知”似乎好些,但仅仅是“知”,实际上与“不知”并无两样。到了真的去观察去劳动去读书的时候,“知”才会渐渐化为我们的习惯,习惯成自然,才是我们的能力。
⑦通常说某人能力不强,就是某人没有养成多少习惯的意思。譬如说张三记忆力不强,就是张三没有把看见的听见的一些事物好好记住的习惯。譬如说李四发表力不强,就是李四没有把自己的思想和感情说出来写出来的习惯。
⑧习惯养成的愈多,那个人的能力愈强。我们做人做事,需要种种能力,所以最要紧的是养成种种习惯。
⑨养成习惯,换个说法,就是教育。教育不限于学校,也不限于读书。学校教育只是教育的一部分,读书这门事也只是教育的一部分。我们在学校里受教育,目的在养成习惯。我们离开了学校,仍然要从种种方面受教育,并且要自己教育,目的还是在养成习惯,增强能力。习惯越自然越好,能力越增强越好,孔子一生“学而不倦”,就是看透了这个道理。
小题1:文章第②段以走路、说话为例,引出了下文什么观点?(用文中的句子回答) (2分)
                                                                            
小题2:第④段列举了哪些事例?意在阐明什么?   (4分)
                                                                            
                                                                            
小题3:第⑥段加点的“似乎”一词能否去掉?请说说理由。   (2分)
                                                                            
                                                                            
小题4:文中在阐述了习惯与能力的关系后,得出了什么结论?  (2分)
                                                                               
                                                                               
小题5:结合实际,谈谈你对第⑨段学校教育“目的在养成习惯,增强能力”的认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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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问题。(共12分)
丰收的秘密
张建伟
那年我第一次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未过,奖学金也与我失之交臂。我觉得自己的天空一片灰暗。回到家,我始终没摆脱这种情绪的折磨,整日闷闷不乐。父亲知道后说,如果只抬头盯住自己头顶的那一小块四方的天空,那么天空有点儿乌云,你的世界就暗淡了。
接着,父亲和我谈起了小时候种玉米的事。
那时,村里绝大部分人都很穷,种的庄稼都食不果腹,只有咱家尚可温饱,还经常接济邻居。为啥?因为那时候种的玉米种子不像现在的种子都是高产种子,大都质量不好,就那还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呢。一般每家一亩地只留10斤,而咱家都是留20至25斤。人家一个坑里丢一粒玉米,咱家一个坑放两三粒。人家的庄稼稀稀疏疏有的还发育不良,而咱家的就算有一粒种子没发芽或发了芽没结果,但还有很多种子长势很好,因而咱家的产量最高。
稍稍一顿,父亲又道:“记住,这就是丰收的第一个秘密。”
从那以后,我学英语,参加演讲、运动会、歌咏比赛,虽然还会经常遭遇失败,但是总有一颗“种子”结果,我变得坦然多了。对了,我还写稿。当然了,最初的杳无音信让我也有些沮丧,渐渐的,我开始收到通过初审、二审的信。最让我高兴的是,我投出去石沉大海的稿件被采用了,在某天突然收到样刊,生活一下子充满了梦想与惊喜。大学四年,我过得充实而忙碌,收获也颇丰,证书十几个,稿费单好几十张。后来我又考研了,报了北京的一所大学。这边分数还没下来,我已经开始找工作了。几个大报社都想要我,这时我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也下来了。鱼和熊掌,舍谁取谁?
我又一次询问父亲。
父亲说,等到玉米长到齐胸高的时候,就要把每个坑里生长两三棵的玉米,挑一棵最好的留下,其余的统统拔去,以使那个长势最好的获得充足的营养。至于哪棵长得最好,得好好问问自己,这毕竟是自己的庄稼。
这就是丰收的第二个秘密。
后来,我还是去了北京,在学习专业课的同时经常写作,短短三年,便发表了百余篇文章。毕业后,我又回到了母校,28岁已经是讲师了。我的专业是经济地理,却经常去文学院教写作课。
我现在常给学生们讲这个故事。我不断重复着这样两句话:“多多播种梦想吧,那样在一些梦想破灭后,我们才能依然从容淡定,笑对人生;也要学会删除梦想的枝叶,那样我们才能专注,才能活得精彩!”
(摘自《青年文摘》红版  2006年7月 有删改)
小题1:父亲种玉米获得丰收的秘密是什么?(2分)
                                                                               小题2:联系上下文,说说第一段中画线句子的深刻含义。(2分)
如果只抬头盯住自己头顶的那一小块四方的天空,那么天空有点儿乌云,你的世界就暗淡了。
                                                                                                                                                              小题3:“我”当初英语四级考试未过,整天闷闷不乐,后来也经常遭遇失败,却为何变得坦然?(2分)
                                                                              
                                                                               小题4:“我”学的是经济地理,为什么能经常去文学院教写作课呢?联系文章内容说说原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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