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帝改革

孝文帝改革

北魏孝文帝改革

  为了解决由于鲜卑族与汉族的民族矛盾以及引发人民的反抗起义,北魏孝文帝进行了两次改革,第一次是484-486年,主要改革政、治经、济军事制度;第二次是在494年迁都洛阳后,着重改革鲜卑人的生活习惯,实行汉化。

均田制

  北魏时期推行的土地政策和赋役制度。485年,北魏政府采纳汉族地主的建议,颁布均田令。主要内容有:

  1、丁男(15岁以上)受露田40亩、桑田20亩或麻田10亩,妇女受露田20亩、麻田5亩。实际授田时,露田加倍。

  2、奴婢和平民授田数目相同。耕牛每头受露田30亩,限4头。

  3、狭乡之民可以迁往宽乡授田,宽乡之民耕垦不受限制。

  4、地方官吏岁官府所在地就近授田。均田制使无地或者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小块土地,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大族对土地的兼并,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兼并问题。均田制为隋唐所沿用。

评价

  孝文帝改制是西、北各族陆续进入中原后民族斗争、融合的一次总结。它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各族融合的成果,反过来又促进了以鲜卑族为中心的北方各族的封建化和汉族为主体的民族大融合的发展。孝文帝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放弃自己民族的旧风俗,冲破重重阻碍,毅然进行改革,对我国历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不愧为我国历史上一位杰出的政治家。但是,孝文帝在汉化改革中将已腐朽的门阀制度引入北朝,并加以强化,则带来了以后北魏统治者腐败和阶级矛盾的尖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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